夜晚到来。
繁华的都市,灯火阑珊,热闹这才刚刚开启。
城市中的某个住宅小区。
十几平方米的房间里,东西摆设得很近。而且又是一团糟,地面上安放的垃圾筐满满都是纸团。不远处还有没扔到垃圾筐的香蕉皮。
坐在电脑桌前的一个清瘦青年。凌乱的中分黑发,一只脚放在电脑椅上,一手抠着脚指甲,另一只手搅拌着桌面上的一桶泡面,带着黑色边框的眼镜。
在他面前,电脑光折射出他眼镜框下皙白的皮肤,整个人看起来脸庞清秀。
他给他的电脑阅读设置的是自动阅读。
他叫沈明翊,当代的一名小插画职员。闲得无聊的时候,就从网上找一些网络小说来看。这不,最近他正喜欢上一部纯爱的末世小说《末世来袭,守护共同的家园》。
他不是腐男,看书的时候,他没有注意这书是不是纯爱,因为他觉得书名热血,作品简介说无女主,男主肯定无敌啊。然后那个作者写得又好,也不管他是不是纯爱就追它了。这不,快让他追到快要结尾了。
正当他看爽的时候,抠趾脚的手去拿一包辣椒酱油,看小说入迷的时候,把那包辣椒酱油全都倒进泡面桶里。
然后看到不是他猜想到的情节后,他忍不住吐出脏话来,“我去,这封狗怎么会变成丧尸?卧槽!他还想上苏离,他怎么不去吃屎呢?苏离怎么还不醒来?陆方野怎么还不来救苏离,m的,作者是想再写一部吧?”
沈明翊说的时候拿起他的泡面桶,看也不看,用他的叉子随便搅了搅,低着头,嘴靠近泡面边缘,眼睛却是注视着电脑。
他都看到那个文中的男配要把苏离的衣服脱.掉了,就差裤子了。而另一边与此同时进行的剧情,陆方野还在赶来当中。
作为第三旁观者的他都为苏离感到着急,要么苏离赶紧醒来反抗,要么陆方野赶紧来到,要么有别人帮忙。
沈明翊一激动,自己就把泡面全都吃进去了,吸进去后,突然间有一股冲味。让他的喉口特别的难受,他再喝了一口面汤,结果太辣了。
“咳咳咳。”沈明翊被呛得火冒金星,用手扇着风,从电脑椅上下来。一时间转不到头脑,踉跄地走了几步,不知踩到了什么,脚底一滑。直接往前面滑过去。
“靠!!”沈明翊暗骂了一声,身子向前倾,头直接撞到墙壁。
“砰!”
“咚!”
“当!”
之后,沈明翊他没有了知觉。
“沈明翊你怎么样?”突然间有人摇晃着他的肩膀。
又有一道尖锐的声音传来。
“他好什么好,都被丧尸划到了,我们还是赶紧杀了他,然后走吧,免得我们遭殃。”
“江晴微,你怎么能这样?沈明翊可是为了救你,他才被丧尸划到的。”另一则比较温柔的女声响起。
原来的声音弱了一点,但丝毫不减声势,“可他被丧尸划伤,迟早要死掉。”
“陈霄,我们该怎么办?”
被叫陈霄的青年看了一眼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沈明翊,“现在,我们还是走吧,保命要紧。”
“可沈明翊呢?”那个女声音有些不可相信这个青年会这么说。
“他可能也活不成了,你见过被丧尸划伤到的人还有生命吗?如果他还活着,那算他命大,但变成了丧尸呢?我们这些人更加容易遭受危险,与其这样还不如让他自生自灭算了。”
“这……”女生被说得动容了。
“快走吧!”另一个女声音传来。
很快地,脚步声渐走渐远,直至消失。
这里是哪里?
沈明翊潜意识里给自己打个问号。
身上的痛意传来,他猛然睁开眼睛,手不自觉地搭放在额头上,脑子很沉,仿佛有几十吨的石头压着他。
理清视野,他低头看着自己所躺地上是一片草地,不远处是水泥混合的马路,这边应该是公园。
他抬头看向这天气,天色灰蒙蒙一片,给他的感觉很压抑。
“嘶。”沈明翊低头看向他的膝盖下方处,一道巴掌大的伤口,血肉混合,边上还有牙印。
“这里是什么地方。”
沈明翊自言自语说着,用力撕开他衣服上的一块布料,咬牙抽着气,把伤口包住。
那疼痛是他从未体验过的。
包扎这个,让他的眼里硬生生地泌出了几滴生理泪水。
看到旁边有一条细长的木条,他挪过去,拿起,靠着这个,慢慢地站起来。
沈明翊看了四周,最后往不远处的建筑群走去,先找个人来问问。
他一瘸一拐地上路了,还没有走出公园。他看到了在一棵长满绿叶的树下,站着一个人,目测是个男的。他走过去,距离三四米的时候,他清了清嗓子问,“帅哥你好,你知道这里是哪里吗?”
那青年背对着自己,那个人穿着灰色的外套,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凸显出他的大长腿,发型寸短,身子看起来比较薄瘦,身高目测185以上。
“……”
对方没有回应。
沈明翊看着疑惑,他一瘸一拐走上前,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明广区。”青年慢慢地开口说话,转过头看向沈明翊。
“诶?”带有些嘶哑的声音传来,沈明翊一看到对方的脸,他差点被吓到了,不过他很快调整过来。
青年的脸颊出现了几道伤痕,伤口裂开可见血肉,此时他脸上的血液已经凝固,只看到他的眼睛清澈中带着警惕,眼神里很是漠然。
带有探究的眼光过来,青年看着沈明翊,语气冷漠,“放开你的手。”
“哦,不好意思啊。”沈明翊悻然地放开。
过了一会儿。
“明广区……这里是明广区?!!”沈明翊一脸难以置信,脱口而出。
青年没有回他话,而是给他一个冷漠的眼神。
沈明翊沉默了,在《末世来袭,守护共同的家园》中有提到过这个区,明广区是最早沦为丧尸地的地区。再结合不久前,那几个人的对话提到的丧尸,所以他现在是穿书了?!!
一时间,一种无措感在沈明翊脸上流露出来,这里是末世,丧尸、人心险恶的末世,他怎么能生存得下来呢?
看来找个人搭伴比较好,而现在他面前就有一个……
于是他把眼光看向面前这位青年,“兄弟,你脸上的伤要尽快处理好。”
“……”
不过青年并没有理沈明翊,而是直接走人。
沈明翊赶紧拉住他的手。
“干什么?”青年用厌恶的眼神看向沈明翊。
“你要离开是吗?可以带上我吗?我会一些包扎方法,我可以帮你清理你脸上的伤口。我们一起逃命也有一个伴。”沈明翊顾不上这么多,只能说出自己目前的优势。
“不需要。”他毫不犹豫地甩开沈明翊的手。
沈明翊是个打不死的小强,他必须要抓住他现在的这个人,一瘸一拐也要跟上对方,“兄弟,可以吗?现在是末世,弱肉强食,你总需要一个伴吧?”他需要他需要。
“我劝你不要惹我,我都说了不需要。我不需要任何人。所以麻烦你滚,不要出现在我面前,否则我不会手下留情的。”青年说着,就这样走了。
沈明翊看着已经走远的身影,“不跟就不跟,别以为我自己一个人不可以。”
“嘶。”
伤口处传来阵阵抽痛,让沈明翊来不及想太多。趁着白天少丧尸活动,还是赶紧找个地方,当务之急就是去诊所或者药店找药酒清理伤口,否则伤口发炎更加的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