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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非同寻常的老帅哥!(1 / 1)

五月十三—黄道吉日:宜出门、交友、可遇贵人。

清晨时分,用过早饭之后,李昭先是练了一阵拳脚,又训练了一会儿斗鸡,而后开始考虑今天去那里玩耍?

长安城繁华富庶,好玩的地方实在太多了:东西两市、大小雁塔,灞柳风雪、曲江流饮,还有北边的龙首原、南边的积香寺……

还没等李昭做出决定呢,崔宗之咬牙切齿的跑来了……“玉郎,今天你一定要替我报仇雪恨啊!”

“猫奴,谁欺负你了?”

“没错,就是有人欺负我,仗着有几只好斗鸡,没事就拿我寻开心,害的我一连输了二十七场,这个场子你一定要帮我找回来,否则我死不瞑目啊!”

李昭开始吓了一跳,还以为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欺负当今圣上的驸马爷呢,后来才听明白,原来是崔宗之和他人斗鸡,结果连战连败,跑到这里搬救兵来了。

这个忙,自己肯定得帮啊!

玩斗鸡,那可是自己最喜欢的游戏之一,早有心和长安城内的斗鸡高手较量较量了,这次正好如愿以偿。

“猫奴,对方什么来路?”

“对方姓金,是一位老者,精通斗鸡之道,我和他约好了,今天在曲江池斗上一场,三局两胜。”

“好,咱们这就去曲江池。”

李昭点了点头,让白馍、白日鼠把十一只斗鸡全带上,和崔宗之一起乘车前往曲江池,准备会一会这位金姓老者。

要知道,崔宗之也是个玩家,斗鸡的水平相当不错,对方能够连胜他二十七场,肯定是个厉害角色!

另外吗,能和当朝驸马爷一起玩的人,身份恐怕不简单吧?

……

曲江池位于长安城东南角,面积非常巨大,整整占据了两坊之地,因其水波浩渺、池岸曲折,形似广陵之江,故而得名:曲江。

开元初年,朝廷大规模的营建曲江池,凿黄渠、辟御苑、筑夹城……使其成为水域千亩、名冠京华的第一游赏胜地,上至达官显贵、下到贩夫走卒,只要有了空闲,都喜欢到这里游玩一番。

时值盛夏,曲江池内游人如云,有的泛舟于水中、有的赏景于岸边,也有的呼朋唤友,嘻戏玩乐:饮酒品茶、吟诗作对、挥毫泼墨……玩的是不亦乐乎。

来到这般好地方,自然是让人心情愉悦了。

不过嘛,在心情愉悦之余,李昭发现有一点不对劲,就是在曲江池周围的制高点、进出口、走廊、门洞之类的地方,都有一些壮汉来回走动。

这些壮汉虽然穿着普通服饰,可是个个目光锐利、体型彪悍,有的腰间还鼓鼓囊囊的,显然是暗藏了兵刃。

李昭以前当过兵,瞬间从这些壮汉身上闻到了同类的气息,还知道他们在执行保护任务;肯定是某个大人物来曲江池微服私访了,否则不会带这么多侍卫,看这个架势,至少是位郡王,也可能是位亲王,究竟是谁呢?

可是转念一想,管他是谁呢,就算皇帝来了又如何,跟自己有一文钱关系吗……人生在世,玩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在崔宗之的引领下,一行人来到了曲江池的东南部,这边的风景更加漂亮,可是游人数量却不多。

原来曲江池是分区划块的,北部属于平民区,南部则属于贵族区,越是往南来,游人的身份地位就越高……而在曲江池最南端还有一座望江楼,上下五层,高达十余丈,乃是天子举办琼林宴,宴请新科进士的地方,等闲人不得靠近。

距离望江楼不远,有一座八角形的香木凉亭,古香古色,十分气派,这就是目的地了。

亭内木凳上,端坐一位五十多岁的老帅哥,头戴白玉冠、身穿紫金袍,颜如舜华、气质高雅,而且举手抬足之间,都带着一股子高贵之气。

旁边坐着一位丽人,二十七八岁左右,头戴玉簪、身穿白裙,眉目精致、淡妆素雅,犹如一朵在漫天大雪之中盛开的梅花,给人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

从两人端坐的位置来看,显然是一对夫妇。

还有一名白面无须的老者,恭恭敬敬的站在夫妇二人身边,看样子是管家之类的角色。

另有二十几名随从分布在凉亭内外,皆是虎背熊腰的健儿,个个佩戴利刃……地上还摆着十几个鸡笼子,外面罩以轻纱,里面隐约可见雄鸡的身影。

“猫奴,你终于来了,老夫在此等候多时了。”

“路上耽搁了一下,有劳前辈久候了,介绍一下,这位前辈姓金,乃是家父生前的至交好友、这位是梅夫人、冯管家……这是我的好兄弟,李昭,小字:玉郎!”

“晚辈玉郎,见过金前辈!”

在崔宗之的介绍下,李昭上前叉手行礼,同时和老帅哥对视一眼,瞬间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心跳加速、头皮发紧,两只膝盖则开始发软,仿佛眼前坐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高高在上的神明,让人见到之后,有一股忍不住想要跪拜的冲动,怎么会这样呢?

好在李昭穿越前当过兵,凭着一股军人特有顽强意志力,硬是挺直了膝盖,稳住了情绪,没有一丝一毫的失态。

接下来,李昭又向梅夫人、冯管家叉手行礼,虽然后者是个奴仆,却给人一种不敢轻视的感觉。

“不错,仪表堂堂,气宇轩昂,心志更是坚如磐石,老夫很久没见到这样的少年郎了,以后肯定是前途无量……嗯,这是你的犬,体态威武,目光灵敏,一看就不是凡品啊,一百两黄金卖与老夫如何?”

老帅哥打量李昭一番,称赞的点了点头,随即目光落在了夜叉身上,一下就看入了迷,赞不绝口的同时,竟然提出要购买。

“抱歉,不卖!”

“三百两黄金?”

“不卖!”

“一千两黄金?”

“不卖,绝对不卖,夜叉与我犹如兄弟一般,就是搬出金山银山,我也不会出卖兄弟的,请前辈不必再说了。”

老帅哥不断加价,李昭一个劲的摇头拒绝,还用手摸了摸旁边的夜叉,后者则用头蹭了蹭李昭的小腿。

一人一犬,亲昵之情,溢于言表。

老帅哥显然不甘心,刚要开口继续索取,旁边的梅夫人开口了,声音犹如黄鹂鸣叫一般悦耳:“古人有云:贤者不炫己之长,君子不夺人所爱,夫君一向心胸开阔,今日又何必强求他人之所爱呢呢,再说了,妾身听闻,灵犬一生只认一主,若是离开了玉郎身边,恐怕这只灵犬也就废了,那样岂不可惜!”

“嗯,夫人言之有理,老夫不再强求了……咱们开始斗鸡!”

在梅夫人的劝阻下,老帅哥不再打夜叉的主意了,并且重新打量了李昭一番,目光中满是赞许之色,重情义、轻财物,连一只犬都不肯出卖的人,就更不会出卖朋友了,这样的人值得深交!

与此同时,十几名随从把轻纱摘下,露出了笼子里面的斗鸡,一只只的羽毛油亮,鸡冠高大,精神抖擞……竟然都是精品斗鸡。

眼见于此,李昭不禁为之一愣。

要知道,斗鸡分为凡品、良品、上品、精品、极品五个等级,其价格各不相同。

如今在长安城内,一只精品斗鸡至少价值千贯钱,比之同等重量的金鸡还要昂贵,只有顶级的权贵们才玩的起,而且数量极为稀少,经常是有价无市,一只难求。

金姓老者带来十几只斗鸡,竟然全都是精品,由此可以推断出,他的的身份决不简单,不仅富、而且贵,还不是一般的小贵,而是贵不可言!

因为有一些东西,是金钱购买不到的,只有身居高位者才配拥有……他莫非是个郡王,又或者是亲王?

罢了,身居高位者又如何,还不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两只耳朵吗,死后还不是躺一口棺材、占一块地皮吗……人与人未必生而平等,可是在死亡面前却绝对是人人平等的,没有人能长生不老,也没人可以死上两回!

李昭很快摆正了心态,示意白馍、白日鼠把自己的十一只斗鸡亮了出来,同样个个羽毛鲜艳、精神抖擞,一点不比对方的逊色。

“少年郎,你这些斗鸡品相一流,是从那里买到的?”

“说来惭愧,晚辈当初囊中羞涩、买不起好的斗鸡,就买了十几只小鸡雏,自己一点点的喂养训练,让前辈您见笑了。”

“哦,这些斗鸡竟然是你自己喂养训练的……好手段、好手段,一点不比贾昌的本领差。”

“前辈谬赞了,晚辈怎敢与大名鼎鼎的‘神鸡童’相比呢!”

如今的大唐朝,只要是喜欢玩斗鸡的人,就没有不知道贾昌的,此人本是个贫家少年,却是天赋异禀、能够听懂鸟类的语言,尤其善玩斗鸡,被称作神鸡童。

有一次,当今天子—李隆基出巡,看到了贾昌的斗鸡表演,认为这个少年是人才,于是把他召进宫中,叫他专门负责训练宫廷斗鸡。

贾昌驯鸡水平真不是盖的,竟把斗鸡训练的如同精锐士兵一般听话,队列整齐,进退有序,经常在宴会上为权贵们表演节目,赢得了无数喝彩。

因此上,皇帝极为宠爱贾昌,赏赐金银无数,还把漂亮宫女赐给他做妻子,不知羡煞多少人,以至于民间流传一段诗:

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

贾家小儿年十三,富贵荣华代不如。

现如今,老帅哥拿李昭和神鸡童子—贾昌相比,可见对他训练斗鸡的本领十分认可。

另一边,李昭在谦逊的同时,隐约从对话中感觉出来了,老帅哥似乎和贾昌很熟悉,莫非他带来的这些斗鸡,就是贾昌亲自训练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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