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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出租车司机诡异事件(9)(1 / 1)

本来何金贵对那截金色绳子并没有任何的认知,但现在这老头一说,他想不往蛟筋方面想都不可能了。

而且更让他心动的,是这个老头!

何金贵只是憨厚,并不是笨,而且他生在大兴安岭,长在大兴安岭,从小就不知道听过多少关于采参客的传说,什么谁谁谁挖到一棵百年老山参一夜暴富的故事更是屡闻不鲜。

刚才这老头的话,毫无疑问已经暴露了他自己的身份,是一株老参仙!

而且还是一株起码在这片深山老林中存活了四百年的老参仙,时间也是那老头酒大了之后自己说的,所以何金贵深信不疑。

关于参仙,我倒是也知道一点,在大兴安岭的采参客传说中,山参天生就是天地灵物,有生于灵气充足之处的,常年吸收日月精华,三百年即可幻化人形,有以娃娃面目示人的,也有以老者面目出现的,对于这种可幻化为人形的,统统称为参仙。

并不是每一株野山参存在个几百年都能成为参仙的,有的生长了上千年,也只是一株药材而已。

想幻化成人形,不但要有独得天厚的地形条件,还要有大机缘,比如天降甘露精华、比如生于龙脉地穴等等天地之间的大造化。

植物得道,可远比动物得道更加艰难,但不管怎么说,本体都是异类,所以我更倾向与称这些东西为妖,只是参仙、灵芝娃娃这些,比较特殊而已,它们本身就具有极高的药用价值,所以既是妖物,也是药材。

野山参虽然难寻,可只要在这片原始老林里转悠,就算是瞎猫,也总有碰到死耗子的那一天,可老参仙不一样,几百年才能形成那么一两株,能遇到就是天大的机缘。

这或许也就是大胡子的父亲死不瞑目的原因,作为一个采参客,遇到了老参仙,但没弄到手,这既是一种莫大的遗憾,也是一种侮辱。

而大胡子之所以宁愿不嫁人也追着不放,也是因为这根老参仙,作为采参客的后代,太清楚一株老参仙的价值了。

这哪里还是山参,简直就是一座行走的金山啊!

何金贵也动了心思,更何况,蛟筋现在就在他手里,蛟筋的使用方法他也知道,这个老参仙还喝多了。

这几个条件方方面面都对他有利,就好像一座金山忽然砸他面前了,这搁谁能不动点歪心思呢!八壹中文網

所以何金贵开始往死里灌这老参仙的酒,老参仙本身酒量就不争气,偏偏又贪杯,没一会就被何金贵给灌醉了,直接趴在了桌子上呼呼大睡。

何金贵还挺小心,试着叫了老参仙两声,又推了他两下,见确实沉醉不醒了,这才起身从工具包里掏出那根金色绳索,用小镰刀割破了自己的手指,滴了一滴血在那金色绳索之上。

血珠一滴落在金色绳索之上,顿时被金色绳索迅速吸收,眨眼的时间,已经完全不见了血迹。

何金贵心念一动,那金色绳索已经变的只有筷子粗细,再一晃,已经细如丝线,自动缠绕在了那老头身上。

而那老头一被蛟筋缠住,顿时就惨叫了一声,挣扎着醒来,一见自己被蛟筋绑了,顿时破口大骂,但蛟筋却越缠越紧,那老参仙却越挣扎越小,前后不过一分钟,已经现出了原形。

是一株肥大的野山参,主根有胡萝卜大小,皮色发黄,颜色较深,肩纹细密连贯、排列有序,主体的下端有两根自然分杈,均匀细长、清晰不乱,附生的细须繁多杂乱,都虬结到了一起。

最主要的是在这山参的顶端,有四个不规则的圆形疤痕,这在行话里叫捻头,通年头的意思,普通不足百年的野山参是没有的,一个疤痕代表了一百年。

何金贵一见真的是一株四百年的老山参,啥也不想了,那蛟筋更不敢解开,一解开肯定就跑了,当下连老参仙带蛟筋揣进怀里,带上大黄狗,一路连跑带赶的回老家,将老参仙给藏了起来。

所以他才会说那老参仙是他家大黄狗叼来的,如果不是大黄狗叼了蛟筋,他断然是没办法弄到那老参仙的。

当然,我并不这么认为,一啄一饮,皆有定数,对于何金贵来说,这就是一笔横财,我却知道,这是他的福报。

他常年修蹄子,解决无数畜类的痛苦,肯定积累了无数的福报,这才有了小醉走错道的事情,如果不是他走错了道,就不会到那守林员小屋,不在守林员小屋里睡一夜,他家大黄狗也不会找到那根蛟筋,没有那根蛟筋,就算老参仙醉死在他面前,他都只能看看。

要知道大胡子那些专业的采参客,可是整整追寻了这株老山参两代人,甚至赔上了两条人命,也没得到这株老山参。

但事情肯定不会这么简单,大胡子那帮人跟这老参仙纠缠不清,又搭上了两条人命,已经有了因果缘分,一定还会有后文。

果然!何金贵接下来说的,让我大跌眼镜。

我原本以为这老参仙与大胡子那帮人的因果,会在我治好沈家老爷子之后才有可能再发展下去的。

可我没有想到,他们之间的因果,早已经完结了!

因为就在何金贵将那老参仙弄回家之后没几天,大胡子就找上了门。

何金贵这个人呢,也有点眼力价,人也不是那种贪得无厌之流,而且常年在集市上走动,也见识过不少狠人,所以一见到大胡子几个人,立即知道对方是自己惹不起的主。

钱和命哪一个更重要,这个简单的题目,何金贵还是很拎得清的,所以也没藏没掖着,爽快的将老参仙交给了大胡子。

大胡子虽然是个女人,但做事也挺讲究,而且这老参仙不管怎么说,也是何金贵逮住的,也没太小气,直接给了大胡子三百万。

何金贵很满足,大胡子也很高兴,随后几经周折,经过几道贩子,这株老参仙就辗转到了周家老爷子的手中,送给了沈老爷子。

听完前因后果,我已经有了对付那老参仙的办法,当下直接见了周老爷子:“老爷子,事不宜迟,咱们现在就去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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