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性温柔的嗓音,像是一枚羽毛,轻轻拂过林麦麦的耳尖,那圆润的小脸,像是覆了层薄薄的晚霞般,透着红晕。
她娇羞的抿唇,无声浅笑,声音带了几丝的甜蜜:“我也想你了,只是……”
傅城没有言语。
修长的剑眉,微微蹙起。
林麦麦迟疑了一下,又道:“我家刚搬过来,现在又在整顿收拾,特别的乱,不知道你……愿不愿意睡在这里啊?”
傅城微微一怔。
他从来没奢求能住在林麦麦的家里,原想着在镇上开间房就行。
他愉悦的勾起了唇角,说道:“我以前执行任务的时候,经常睡在潮湿的草丛里,所以,没你想象中的那么娇贵。
“我就过去看看你,等路过德鸡镇时,我住镇上的宾馆。”
林麦麦道:“我们这只是一个小镇,宾馆的卫生条件并不好,你还是住在我家吧。
“等下我和我爸妈说一声,他们很热情的,不会觉得麻烦的。”
傅城轻轻笑:“好。”
他若再拒绝,便会辜负了她的一片真心和热忱。
林麦麦一脸娇羞的问道:“那你……什么时候来呀?”
前些天,一直忙着宅基地和装修的事,虽然也想傅城,但只是心中失落了一下。
但是现在……
在听到他要过来后,心里那颗思念的种子,一瞬就生根发芽,盘踞了整颗心,紧跟着,想见他的那份急切,也浓烈了起来。
傅城道:“我中午要回趟老宅,陪我家老爷子吃午饭,下午就过去,最迟傍晚就能到你家。”
林麦麦不由自主的弯起了嘴角,圆而清澈的杏眸里,满是幸福和温柔:“好,我等你。”
挂断电话后,林麦麦努力压下上扬的嘴角,转身回到了院子里。
她对张惠娟说道:“妈,我有一个朋友明天要来咱们家,可能会在这里住上两天,咱俩把南屋收拾一下吧?”
说是一起收拾,其实,林麦麦就是想让张惠娟帮着把床抬过去。
余下的,她自己来就行。
搬过来之后,还是和以前一样,林麦麦住在堂屋左边的房间,堂屋右边分别住着林志学和张惠娟,以及林苗苗。
最左边的西屋,现在变成了南屋。
原来张惠娟家的西屋是囤放粮食和摆放农具用的,但是,林景德家厨房的另一头,就是个杂物间。
所以,家里有多余的房间了,张惠娟和林志学就把农具放进了那里。
他们怕放在南屋,进出拿东西时,会吵到林麦麦睡觉。
以前是没条件,因此,也没得讲究,既然现在有条件了,夫妻俩就想让林麦麦过得更舒服一些。
张惠娟正在收拾院里的杂物,闻言直起了腰,问道:“是邢栋吗?”
林麦麦的朋友她都认识,除了邢栋,余下的全是这附近的,根本用不着住下来。
林麦麦道:“不是,是从省城过来的朋友,就是那个傅老板的儿子。”
想了下,又道,“咱家的面包车换好玻璃了,他明天过来送车,顺便把他的车开回去。
“我说咱们这里风景好,可以带他转一转,看一看,他就同意了。”
这些话,既有解释,也有掩饰。
虽然张惠娟和林志学不介意傅城的年龄,但她还是觉得,这事得循序渐进的慢慢来。
突然把傅城带到他们面前,然后说“爸,妈,这是我男朋友”,张惠娟和林志学绝对要吓一跳。
要是第一印象留得太突兀了,不好。
没事的时候,就让傅城过来住两天,再没事的时候,再让他来两天。
时间久了,大家都熟悉了,她再跟张惠娟和林志学坦白也不迟。
张惠娟一脸郑重道:“哎哟!那可是咱家的贵人啊!这可真得好好招待着!
“行,我喊苗苗把床抬过去!”
她扔下手里的活,喊了声“苗苗——”,就往厨房那头的杂货间走。
忽又止了步,问道,“麦麦啊,明天人家来了,咱们是在镇上吃,还是在家里吃啊?
“我都要准备点啥?
“是割肉包饺子,还是直接炖排骨?再不行,把那只大公鸡杀了?
“他是喜欢口味偏重的菜,还是口味偏淡的菜?”
林麦麦想了想,说道:“他不吃辣,口味比较清淡,不爱喝汤,其他的,就不挑了。”
张惠娟一一记在了心里。
家里的被褥都是用过的,张惠娟知道城里的人爱干净,怕招待不周,于是,就打算把给林麦麦准备的陪嫁时用的被褥,铺给傅城用。
她先征询了一下林麦麦的意见。
林麦麦笑着逗她:“妈,你给我做的结婚用的被褥,给一个还没结婚的单身男人用,会不会不太好呀?”
张惠娟很认真的想了想,说道:“好像也没这个忌讳。
“你要是觉得心里有疙瘩,我等会儿去集上弹一床棉花,再截了花布,重新做一个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