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惠娟笑道:“是不是每天早上打鸣吵着你睡觉了?”
林麦麦说道:“是挺吵的,不过这个我倒是习惯了,就是我每次去鸡窝里捡鸡蛋,它老是啄我。”
“哈哈哈哈……”张惠娟乐出了声来,说道,“咱家这只大公鸡,欺软怕硬,你拿棍子狠狠的敲上它几回,它就不敢再啄你了。
“明天我把它杀了,给你和苗苗炖肉吃,反正它也不下蛋,留了也没用。”
林麦麦道:“它不像是咱家的公鸡,倒像是葛慧云家的,哈哈哈哈……”
张惠娟和林志学也跟着笑起来。
一家人又聊了一小会儿,张惠娟对林麦麦说道:“我给你烧热水去,你赶紧洗个澡,然后睡觉去。”
她知道闺女这两天累坏了,忙坏了,自然是心疼得不得了,她只怪自己没本事,帮不了闺女什么。
林麦麦点了点头:“好。”
…
…
这大山沟里缺水,家家户户用的都是旱厕,自然也都没有洗澡间。
夏天就在自家院子里或者小菜园里擦洗一下,冬天冷的时候,几乎不出汗,所以,洗澡的次数就特别的少。
有些上了岁数的老人,由于出行不方便,一整个冬天都不洗。
那些腿脚利落的,新陈代谢旺盛的年轻人,会去镇上的澡堂子里洗。
好在林麦麦在末世里生活了一年多,也早已习惯这样的生活,不过……
既然拥有了水异能,用水不再成为问题,她还是想享受一下末世爆发前的那种要什么有什么的小资生活。
等换了宅基地,再攒些钱,就可以考虑重新盖房子了。
到时候,一定把洗澡间盖上,顺便再把地暖铺上,冬天了,就可以自己烧锅炉取暖,再也不用冻得直跺脚了。
心情大好,林麦麦一边擦洗着身子,一边轻轻哼起了小曲儿。
正在不远处给她洗衣服的张惠娟,扭过了头,笑着问道:“麦麦,又想到啥事情了,这么高兴?”
林麦麦本来不让她给自己洗衣服的,但是张惠娟执意要洗,趁着林麦麦洗头的工夫,她已经把衣服泡进脸盆里了。
林麦麦笑道:“因为咱们要换宅基地了呀,那块的位置更大,到时候,咱们可以多盖几间房子。
“妈,要不咱们到时候直接盖个两层的小洋楼吧?”
张惠娟道:“那得多少钱啊?”
至少得三四十万……
林麦麦怕这个数字说出来之后,会吓到张惠娟,于是,谎称道:“应该用不了多少钱,到时候,有钱了咱们就盖,没钱了咱们就不盖呗。”
张惠娟笑道:“行,都听你的!”
转过身,似是自言自语,“我闺女这真是越来越有主意,越来越有出息了。
“不仅人越长越漂亮了,这眼光也变得好了,瞧这衣服买的,真好看。”
林麦麦手上动作一滞,微微拧了拧细细弯弯的柳叶眉,随即,唇角不由轻轻浅浅的扬起,脸上染了一层酡红。
那衣服……
是傅城帮她买的。
没有女孩子不爱美,林麦麦同样也爱美,或许由于父母都是搞艺术的,她天生就喜欢小情调。
父母能挣钱,就她一个孩子,早早的就替她买了房,买了车,每个月还会再给她打些生活费。
所以,不管是穿的,还是用的,林麦麦的选择都很精致。
只是后来末世爆发,天天都要为填饱肚子而拼搏奋斗,所以,她才活得像个男人婆,再也没有机会去讲究这些。
简单擦洗过后,林麦麦在铺有淡紫色碎花棉布的桌前坐了下来。
刚洗过的头发还没完全干透,她暂时还不能睡。
脑袋里不禁想起了张惠娟前面说过的话,她伸手摘下墙上挂着的小镜子,仔细的端详着自己。
她自认为容貌不算差。
细细弯弯的柳叶眉,标准的杏眼又圆又大,就像是两颗黑葡萄,鼻头小巧,两片唇瓣粉嫩饱满。
唇珠微微凸起,带了几分的娇憨可爱。
只是……
或许是营养不太好,又或者是日头晒得多了,皮肤稍显黯黄。
不过,比起刚穿越过来时的气色,眼下已经好很多了,并且,身上的皮肤也已经变得白皙,水嫩。
看着镜子中变得越来越水灵的自己,林麦麦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林志学和张惠娟的气色,好像也变得红润了一些。
难道是长期使用异能水的原因吗?
自她穿越过来之后,生活条件虽然改善了一些,但也不至于让一家人的气色发生这么大的变化。
缓解疲劳,强身健体……
所以,这是附带了美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