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结案(一)(1 / 1)

【为了不拖太久,下面把案件进程加速一下,两章写完。】

在各种凶器的鉴定结果出来后,离警方找出凶手就不远了,毕竟想要确定那些刀具是谁的并不算太难。

比如那把手术刀以及医用取皮刀,只要去谢尚均所在的医院调查一下就知道了。

而且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得知,五把凶器之一的古董袖珍小刀出自枫叶市经济学院附近的一家商店,不过这种刀全都是仿制品,而枫叶市经济学院是嫌疑人之一的何浩贤所就职的大学。

那么这把古董袖珍小刀很有可能就是何浩贤随身携带的。

除此之外,另外三把刀也都有各自的特征,可以根据其特征逐一调查。

而绞肉机已经确定是方邦明购买的,再加上一些重要线索,基本可以直接确定其嫌疑人的身份了。

二小组会议室内,赵柠芯将一份档案递给林白夜等人看,并说道:“关于方邦明和穆怡的恩怨也调查出来了,准确来说是方邦明的弟弟与穆怡之间的联系。一个月前,方邦明的弟弟方邦松曾低调与穆怡订婚,消息并未公开,所以很少人知道,后来穆怡被人拍到与某男子一起去酒店开房,方邦松愤怒地去找她,两人在驾车回来的途中出了车祸,方邦松当场死亡,而穆怡受了轻伤。经鉴定,是方邦松醉酒驾驶,他应该是喝了酒才去找穆怡的......”

林白夜看了看方邦松的资料,已经四十七岁了,怪不得愿意与穆怡订婚。

毕竟穆怡就算名声再不好,她还有身体的资本,虽然相貌平平,但是她很年轻且身材很好。

不过林白夜关注的是“穆怡订婚了”的这个信息,这个信息可以解释为什么穆怡左手无名指被人切除了。

一般来说,订婚就会有订婚戒指,而订婚戒指是可以戴在左手无名指上的。

女生可将订婚戒指戴在左手中指,左手中指戴戒指表示佩戴者已经订婚。也可将订婚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左手无名指有一根血管连接心脏,将订婚戒指戴在这里可表示她将恋人放在心上。

甚至还可以将订婚戒指戴在右手无名指,以表达她对婚姻生活的期待。

林白夜觉得,切除穆怡左手无名指的大概率就是方邦明了,因为他想为弟弟报仇。

可以想到的是,案发当天,方邦明看到穆怡手上的订婚戒指就会想起他的弟弟方邦松,被愤怒冲昏头脑的他不排除会直接将穆怡的左手无名指切下来。

就在林白夜沉思之际,郑宋怀叫了他的名字,林白夜回过神,“怎么了?”

“没什么,我就是想和你说点东西。”郑宋怀微笑道,然后率先走出了会议室。

林白夜直接起身,并跟在他身后。

等来到郑宋怀的个人办公室内,林白夜看了一眼正在接水的郑宋怀,郑宋怀把他单独叫出来,肯定是有事要说的,所以林白夜问道:“郑队,你是有什么重要的事要说吗?”

郑宋怀接了一杯水递给林白夜,微笑说道:“你应该已经知道哪几个是凶手了吧?先和我说说。”

林白夜接过水杯,然后简单地和郑宋怀说了一遍他的想法。

“果然,你的推测结果比我想的要详细多了。”郑宋怀听完后,看向林白夜的眼神越发欣赏,甚至还带着佩服,只是他的神色也渐渐变得凝重,“其实这个案子现在已经开始受到媒体关注了。”

“媒体关注?这应该很正常啊?”林白夜有些疑惑。

“不是,我说的是,这件案子一旦被侦破,所有的凶手都会被市法院提审。毕竟这对社会影响很大,他们很有可能会被判死刑的。”郑宋怀说道,“至于后事...你也是知道的......”

林白夜明白了他的意思,微笑道:“郑队,你怎么开始担心嫌疑人了?”

“这五个凶手中有些是比较正直的人,平时还会做慈善,其实我是觉得有些不忍的......”郑宋怀无奈苦笑。

紧接着,他又微微摇了摇头,随后苦笑道:“罢了,我们就做好我们的本分工作吧,至于该怎么判,我们也管不了了。”

林白夜没有说什么,其实他挺理解郑宋怀的想法的。

不过犯了罪就是犯了罪,如果单纯靠个人情感来评判,那法律就没必要存在了。

接下来,郑宋怀让林白夜将他得出的推测结果和二小组的众成员解释了一遍,因为那会省去大家很多调查步骤。

可以更快破案。

二小组会议室内,林白夜用平静的语气说道:

“这起案件的凶手有多个人,并且具有合谋的性质。

在酒店的花园的泥土中共找到了5把风格迥异的刀,应该属于5个不同的人。

另外,在厨房发现了一把医用取皮刀,推测是用来给穆怡剥皮的,和手术刀一样,都是医生的工具。

在5名嫌疑人中,只有一名外科医生——谢尚均,因此推测手术刀和医用取皮刀都属于这名医生,谢尚均就是凶手之一。

而且穆怡脖子上的致命伤口干净利落,这也只有医生才有可能做到。

不仅如此,凶手的作案时间只有监控录像被删除的一个小时,考虑到需要尽快尽快完成剥皮和取内脏,也一定要由专业的医生用医用取皮刀进行剥皮。

这样,凶器还剩下4把,嫌疑人也剩下4人,这4个人与穆怡都存在联系和恩怨,而且4把凶器又都风格迥异。

因此,我推测这4把凶器正好分别属于这4名嫌疑人,分别是方邦明、何浩贤、钟子航和黄伟智。

下面先说说其他线索。

关于穆怡死亡的房间:

这个房间在三楼,正对着一楼大厅。房间的窗户是一扇单面镜,从外面看不到里面的情况。单面镜的设置,可以有效防止酒会的客人从外面看到凶手们在房间里杀死穆怡的过程,从而隐藏凶手们的身份和犯罪事实。

穆怡的尸体躺着的床上有挣扎的痕迹,但是致死的伤口却是一击毙命,这说明医生谢尚均杀死穆怡的时候,穆怡处于昏迷状态,挣扎的痕迹是穆怡尚未昏迷的时候留下的。

从验尸报告来看,穆怡昏迷的原因,是有人掐她的脖子。这说明,床上的挣扎痕迹,是某人掐穆怡的脖子的时候留下的。

在掐晕穆怡之前,凶手应该还使用了一个花瓶。

因为房间地面上有一个没有花却装着水的花瓶,这个花瓶有摩擦和磕碰的痕迹,而且在现在摆放的位置上一定会被碰倒。

这个花瓶本来放在电视机旁边,电视机旁边的位置被故意空出来了,可见,凶手从电视机旁边拿了这个花瓶,并使用了这个花瓶,最后将花瓶扔到了地上。

具体过程应该是,某个凶手打算用花瓶砸晕穆怡,但是未能成功,于是就把花瓶扔在一边,用手掐住穆怡的脖子,把穆怡掐晕了。

而直接杀死穆怡的凶手,即医生谢尚均,此人有强迫症,他发现花瓶倒在一边,就把花瓶灌上水,并端端正正地放在地上。

除此之外,穆怡的左手无名指被人切除了,这根手指是可以用来戴订婚戒指的。

根据调查,方邦松是穆怡的订婚对象,但是穆怡出轨间接导致了方邦松死亡,所以方邦明作为方邦松的哥哥,必然会因此憎恨穆怡。

将这两个线索联系在一起可以推知:方邦明看到了穆怡戴着订婚戒指的左手无名指,或者穆怡已经将订婚戒指摘了,但上面还有戴戒指所留下的痕迹,这使得方邦明想起了他弟弟的不幸,于是引起了他的极度仇恨和愤怒。

而且为了隐藏身份,方邦明也必须消除能够证明穆怡和他有关联的一切证据。

因此,可以推测得到的是方邦明一刀切掉了穆怡的左手无名指。

穆怡脖子上的致命伤口干净利落,而取出内脏的刀功却很普通,这说明取出内脏的人不是医生谢尚均,还有其他凶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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