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年的休养生息秦国百姓富足,商贾如流,农业发达,已经磨平了战争带来的衰弱,成为了乱世之中不可多得的承平乐世,安详盛景。
但是,这场跨越了时代的改革还在继续。平整宽阔的道路,整齐的房屋,昼夜难分的夜市,带着自信笑容的灿烂人群。
这里不像是乱世的诸侯国,更像是一片洁白的云朵误入黑色的雷云,是那么的显眼,圣洁,惹人嫉妒也让人喜爱与向往。
任何来到这里的人都能感受到他的开明和豁达,安全和平是他给予的美景,健全的而不可思议的法制,又让你看到了大同世界的雏形。
对这一切的盛景,远超盛唐长安的景象,走位不良帅的袁天罡很清楚这种强大的潜力是其他诸侯不具备的,因为清楚,所以内心充满恐惧。
为此他找来忠于大唐的势力,将他们集合在一起,聚集在大唐皇族遗脉的李星云麾下,并覆灭这种潜在的危险。
李克用身死之后,不良帅的安排秦国中枢很快得到消息,很快全国动员国家机器开始高速运转,各方军队迅速集结,以便随时投入战场。
这两年的义务征兵,已经储备了大量的合格兵源,火炮研究在朱又贞当初的技术基础上进行了改进,方便投入战争。
大炮守城,小炮野战!
除去晋国、吴国、岐国之外,楚国、蜀国等这些李姓诸侯国也极有可能成为敌人,来趁机分一杯羹,从秦国身上挖一块肉。
一时间,秦国似乎四面皆敌,南疆巫术卷起的风暴已经悄然开始,不知情的百姓们还在安享太平,知道一些消息的商人们已经有了风声鹤唳的情况,开始陆续转移财产,将重心搬离秦国躲避战火-----
富人们能离开的都提前离开了,老百姓们却不能离开,也不舍得离开这里!
李英杰一路走来,路过一家颇为不错的农舍时,突然被一只毛驴给吸引住了。上前一看面相,我滴个乖乖,这驴子命格非凡气运加身,在这儿给人拉货真是暴殄天物。
在这个没有灵气的世界,能出现这种动物简直就是个奇迹。本能靠驴一飞冲天的农家,非要让它去拉货,他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当下快步走到农舍门前:“有人吗?”
“有人有人,一个农家汉子闻声快步走出来,上下打量一番面前的少年:“小哥,有事啊?”
李英杰也不废话,拿出五十两的大银宝:“赶路有些累,这附近也没有马匹,我想将你们家的驴子买下来当脚力。”
农家汉子一看大银子眼睛都直了,虽说驴子还年轻,但也值不了这许多钱。
当下伸手颤抖地接过银子,放在嘴里一咬,满心欢喜道:“得嘞,那驴是您的啦。”
“我看您身无长物,要不要再买些干粮?”难得碰到这种人傻钱多的,不多占点便宜都对不起自己。
“不用了,我还急着赶路。”李英杰牵了驴子,出去后往驴子身上一趟,随便将一粒丹药送进它的嘴里,“你随便走,走哪儿算哪儿。”
驴子颇通人性,感觉道身体上的变化也是欣喜,嘶叫一声拖着新主人迈步走了起来。
一粒通天丸下去,驴子也能成为天赋异禀,绝世天才。
一人一毛驴,人在驴上躺,驴在四处游,走哪儿都是缘!
就这样倒骑毛驴一路走来,它有时发疯狂奔,有时野外上硬弓,骑着母驴输出的时候,丝毫不在意背上的主人。
若不是看在这头色驴气运不赖,多次寻到宝物的话,早就给它做成驴肉火锅当场涮了。
最近的风餐露宿,总算是让第一次经历这些的李英杰明白过来,自己准备的远远还不够充足。这里不是交通发达,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身上有钱便无忧。
通常一走几十里都看不到人间烟火,饿了吃野果,渴了喝泉水,再不行就吃野山参,大灵芝。
不是不想打猎吃野味,而是调料用完之后烤肉还没有果子好吃,只能是偶尔吃点充饥。
雾气弥漫的深林里潮湿阴暗,偶有山风也带着透骨寒气,距离稍远便目不可视。上不见阳光,下不闻虫鸣,更不见飞鸟,一股湿冷水汽弥漫在周围。
走不了多久身上衣服渐湿,李英杰身上穿的衣服乃是一品防御灵宝幻云衣,自动蒸发身上水汽,防寒保暖,可凉可热出游必备。
这毛驴现在身强体壮,皮毛厚实。自吃了通天丸后也在不知不觉之中,体内有了和武者一般的内力,自然不惧这湿气冷风。
一首模糊不清的歌谣从远方浓雾中飘来,让人心头一震。“头不低来腿不分,走影浮火隔凡尘,葬久不腐魂滞魄,内明外阴赶尸人。”
毛驴停步原地打个喷嚏,不慌不忙地低头吃草,聪明如它自然不惧,知道背上的保镖会解决一切。
“嚯!这世界还有这玩意!”李英杰开口说话中气十足,朗声如啸,用的乃是佛门狮子吼的法门。
声浪如波震得树林“沙沙”作响,落叶纷飞。音波带动气浪化无形为有质,林中无名风起,将迷雾冲个七零八碎。
“阁下好嗓门,不去唱戏真是可惜了。”一道温文尔雅的声音传来,“以声御气,婉转清脆,这招有品!”
“这功夫叫什么名字?”
“狮子吼!”李英杰分腿站桩,大摇大摆地站在原处未动。
“狮子吼?”疑惑的声音传出。
只见那雾气散开,一顶精致的竹轿出现在深林里,前后两侧共有八具头戴草帽,白衣遮面的尸体抬着轿子,骚气的红布帘让人眼前一亮。
“你这轿子,别具一格呀!”
“有眼光!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李英杰,你呢?”
轿子中走下一人,白衣红绸,俊美清秀,气质洒脱,右边眉毛上还有666,只见其微微拱手:“在下侯卿。”
侯卿看到眼前人的装束,眼睛一亮:“一袭青衫归云处,烟波渺渺见真仙。一树芳华尽俯首,滚滚红尘谁人依?两袖清风,绝世风雅。”
“小哥这通身的气度,真是羡煞侯某人呀。”
“再加上这驴子,大有一副谪仙游历红尘的味道,品味一下子就上升到了极点。佩服佩服!”
李英杰道:“让尸体抬着轿子的赶尸人,你是头一个。赶尸人中最帅的人,也非你莫属。人未至歌先到,若说有品,还得是你。”
“哪里哪里,重要的不是尸体,而是品味。”侯卿洋洋得意道,“我可是准备了很长时间的。除臭,防腐,穿衣打扮,都是技术活。”
李英杰竖起大拇指:“有逼格!”
“逼格?何解?”侯卿好奇道。
李英杰道:“这个词需要你自己理解,大概的意思是高格调。”
侯卿恍然,一拍手掌高兴道:“格调高,那不就是说极有品嘛,这个逼格我喜欢。”
“不过有一事还要请教小哥。”
李英杰见这也是个妙人,当即道:“但说无妨,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侯卿道:“你这气质是怎么练出来的?可能教教在下?”
李英杰道:“简单,读一些道经,时间一长自然就成了。”
“多谢赐教!”侯卿双手一展长袍,彬彬有礼道。
毛驴翻个白眼,它重来就没见某人读过书,整天不是睡觉,就是吃。自己遇见的大补之物,大宝贝,都让这家伙给没下了。
李英杰有样学样:“喝一杯?”
“正好口渴!”
“请!”
二人饮酒半日甚是投机,特别是在装比这件事上尤为一致。多是李英杰听,侯卿讲,听了些关于南疆的奇事趣闻。
二人一起回到林中,一个骑驴,一个坐轿,边走边聊。
李英杰好奇道:“侯兄,我见你御尸之法颇为神奇,这个世界可有鬼神?”
侯卿笑道:“你猜?反正我是不知道。”
李英杰不以为然继续说道:“用内力驾驭尸体残存的气,以此御气控制尸体,这种法门是否也能控制活人?”
“聪明,这可是某人的本事之一。”侯卿驻步看向对方,话锋一转又道,“我打算去天师府一趟,借几本道家典藏读读。”
“李小哥,可顺道啊?”
李英杰自得道:“我这人走路向来随心所欲,看到这只毛驴没有,它走到那里我就走到那里。”
侯卿闻言瞪大眼睛:“倒骑毛驴游天下,世间万般皆是缘。李兄真是有品,这么多年我咋没有想到呢!”
“侯兄真是才情斐然,出口成诗,真是让人佩服啊。”李英杰道。
侯卿自顾自地说道:“我决定了,我要买一头牛。这世间有人骑马,有人骑驴,唯独少有人会骑着牛赶路的”
这话刚说完,林外路边就有百姓拉着牛路过,一孩童骑在上面大呼小叫,兴奋的不行。
品味瞬间就没了!
“要不---骑猪?”
李英杰看着陷入沉思的侯卿,嘴角一抽,这位不会来真的吧!
当下赶紧出言纠正:“我觉得僵尸抬轿,才是真逼格,真正的独一无二。”
侯卿大喜,一收扇子道:“说的没错,是我着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