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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6 章 他什么都不懂,他还小(1 / 1)

宋凌霄跟着陈燧出来,俩人在国子监小树林碰头。

宋凌霄是心情愉快,脚下步履轻盈,连蹦带跳地钻进小树林里,冲着那个玄色身影走去。

陈燧背靠着大柏树,清凉的树荫笼罩下,暑气不那么难耐了,他仰头看着柏树枝间隔出的蓝天,偶尔有一抹白云溜过,正是京州六月晴好的天气。

他的表情却是凝重的,经过多日的思索,他已经下定了决心。

暑热的天,监生们被允许暂时不穿国子监的校服,宋凌霄今日穿了一身月白色的薄衫,如同一只浅蓝色羽毛的小鸟儿一般飞快掠过草丛,扑到陈燧眼前,歪着脑袋一派天真地打量着他,快乐得没心没肺。

“陈燧,陈大王爷!你可终于现身了!”宋凌霄笑嘻嘻地凑近他,盯着他看,“你这几天怎么回事?就算要避嫌,也不至于连演武场都不去了吧?”

“你也知道要避嫌。”陈燧注视着宋凌霄的脸,“为什么这么高兴,有什么好事发生么?”

宋凌霄本来想说,老子马上要挣到一百万,算不算是好事,然而这个天大的喜讯他不能说,泄露系统机密可能会被就地正法,他眼珠一转,词儿上嘴来:“绣像本第一奇书定稿啦,现在已经在印制中,你没看见,黄三缄的木板水印技术,还有饾版上色,简直绝了!登印出来以后,我送你一本。”

陈燧沉默,他仍然凝视着宋凌霄的脸。

宋凌霄被他盯得有点不自在,继续突突道:“而且司南辞典也快出了,尚大海已经去联系黄三缄刻板了,下次选题会上,你就会听到尚大海的提案……”

宋凌霄的声音逐渐弱下去,因为他感觉到他在说的并不是陈燧想听的。

陈燧,你到底什么毛病,问我为什么高兴,又不听我说,光盯着我看!我脸上拿到写字了吗?!

“你……”陈燧终于出声了。

“没事。”陈燧突然收住话头,正色道,“你有钱给尚大海出司南辞典吗?你有钱吃饭吗?”

来了来了,对了,这才是熟悉的语气,熟悉的话题。

宋凌霄美滋滋地说:“你猜怎么着,吴紫皋把他那十万两预付金借给我了,你说,是不是我人品特别好?”

陈燧微微皱眉:“借给你?我以为他稍微有点良心就还给你了。你不是刚被京州府衙罚没了全部销售所得?这里面的罪魁祸首就是吴紫皋,如果不是他不按照你的要求改,会有这么一天么?我看,应该把他的定金先充公了,他竟然还敢借高利贷给你?”

“嗨,不是高利贷,我问过了苏掌柜,比一般钱庄的利息还低呢,就跟白给的一样。”宋凌霄一副占到便宜的嘚瑟劲儿。

“罢了,”陈燧深吸一口气,从衣襟里掏出两只五十两的金元宝,塞到宋凌霄手里,又掏出三张一万两的银票,目光在宋凌霄前襟上打量了一番,问道,“衣衽里有口袋吗?”

宋凌霄反应了一下“衣衽”是什么玩意儿,点了点头。

此时,宋凌霄左手一个金元宝,右手一个金元宝,宛如一个举重冠军一般站着,没有手再去放银票,陈燧只好自己动手。

陈燧拨开宋凌霄杵在半空中的两只胳膊,往前半步,贴近他身子站着,低下头,盯着白嫩嫩的脸颊稍微晃了一下神,目光随后移向前襟上方那一小块白得耀眼的皮肤,许是大夏天的太阳反光太厉害了,宋凌霄更被阳光照得仿佛通体发光的羊脂玉一般,陈燧的喉结上下滚动,一手拉开宋凌霄的前襟,手指向下一划,捏到口袋的位置。

心跳声清晰地在两人之间搏动,陈燧的骨膜里一下一下撞击着的是他自己的心跳,而他的拇指侧面连接手掌的那块皮肤此时正贴着宋凌霄的亵衣,酷暑之中,轻薄质地的衣衫仿佛烟云流水一般不具有隔绝触感的功能,陈燧感觉到宋凌霄的心脏正隔着一层温软的皮肤,在他手掌中跳跃。

还要……放进去么。

所以他从一开始就不应该选择这个步骤,先把银票拿出来让宋凌霄揣自己怀里,再给他两块金元宝不就完事了么!

为什么他要把金元宝先拿出来!

陈燧闭上眼睛,抓起被他捏的皱巴巴的银票,像塞垃圾一样粗糙地塞进宋凌霄衣衽内侧的口袋里,飞快地把手抽出来,好像多停留一秒就会被垃圾桶上的细菌沾到他尊贵的手上。

宋凌霄挑起眉梢,一脸疑惑地看着他,又低头看了看自己鼓出来仨疙瘩的衣襟,陈燧你还真不愧是王爷啊,连一万两的银票都能被你揉成这样,放贴身口袋里就是为了安全你竟然放的这么明显……

宋凌霄把两块沉甸甸的金元宝先塞到袖子里,再从袖子里转移到虚拟仓库里,然后把三张纸团拿出来,心疼地抚平,还给陈燧:“我不要这么多。”

陈燧一看,宋凌霄的袖子竟然这么能装,一边五十两毫无压力,他心中暗道失策,但是面上依然风平浪静,说道:“你拿着,我有件事跟你说。”

“什么事?”宋凌霄从刚开始就觉得陈燧态度怪怪的。

“西北战事吃紧,我打算去一趟散谷关。”陈燧说道。

宋凌霄顿时挺直了身体,震惊地望着陈燧:“蓝弁那边……出了什么事吗?”

在和平年代生活得太久,宋凌霄都要忘记了战争的残酷,这是大兆,西北有鬼方,东南有水寇,在这片大陆的边境上,是实实在在地在发生着局部冲突的。

亏得蓝弁随军出征时,陈燧安慰他,不会有事,尚大海也说,这是常规作战,宋凌霄就真把蓝弁去战场这件事等同于服兵役了。

现在想想,这个想法真天真,可是,蓝弁才十六岁啊,在现代也就是上高中的年纪……

“你别担心,蓝弁什么事儿没有。”陈燧见宋凌霄脸都白了,忙拉住他的手,捏在掌心里微微用力,“是我没说清楚,你就当我狂妄吧,打鬼方这件事,我心里还是有点底的,若是任由他们撒开网去打,不知打到几时才能知道鬼方王的藏身之处,若是我跟他们一道去,或许能快点结束战事,边境的人民也能少受一点罪。”

宋凌霄一脸懵,不是他说,打仗这事儿谁能说得准呢,陈燧自小在京州长大,看起来也不像是上过战场的样子,一个纸上谈兵的皇室子弟,这般自信满满地要去边疆,还说自己能抓住鬼方王,那不就是立flag么!对了,如果陈燧有个初恋女友,这时候再把女友照片给他看看,说回来就结婚,那就更有内味了。

“你……”陈燧顿了顿,目光沉沉地注视着宋凌霄,“你一个人要好好照顾自己,我在这边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

“我有什么放心不下的!不是,问题的关键不是这个,而是你是皇室子弟,年纪又这么轻,你亲自去边境打仗,那不是给人当活靶子么!还有,你皇兄肯定不会放人的。”宋凌霄想道陈燧曾经说过的,大兆皇室子息单薄,皇上似乎对他这个弟弟很是看重,既然如此,那就更不可能放任一个还没成年的皇弟去战场啊!

陈燧却笑了一下,笑意中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似乎在笑宋凌霄太天真,但他又迷恋着这样的天真,宋凌霄是在为他担心,在找各种主观客观的理由阻止他上战场,这个行为本身就让陈燧绷不住的嘴角上扬。

可是,如果他不上战场的话,他就无法获得属于自己的力量。

就像弥雪洇刚进入宋府的时候,他没法给宋凌霄提供一个地方,可以踏实地离家出走;大理寺要捉拿凌霄书坊的“反贼”时,他也只能“先跑”;一起商量如何对付清流书坊的举报时,他也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在客厢翻来覆去睡不着,想着这个时候宋郢正在宋凌霄房里,不知又怎么哄得宋凌霄高兴,三言两语间便把事情解决了。

“你放心,我保证凯旋而归。”陈燧拉住宋凌霄的手,将他带到自己眼前,手掌拢住他的后腰,微微向里收拢,“现在这样下去,什么也不能干,我等不及要建王府了。”

宋凌霄呆呆地抬头看着他,你还想干啥?现在当个谁都管不着你的皇弟多好,住在皇宫里,吃你哥的穿你哥的,一应都是御用等级,你偏要跑到西北去打仗,就为了独立出来住?你这个小年轻人,心态过于幼稚了,在大西北打仗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夏天晚上一不留神都能冻死人!而且西北的地势、气候、饮食都和这边完全不一样,别说打仗了,光去旅游都有人高原反应,得个感冒就是肺水肿,在古代这种医疗条件下必死无疑!

看着宋凌霄一脸茫然,陈燧心内暗暗叹息,宋凌霄果然什么都不懂,看来是他剃头挑子一头热,以为之前宋凌霄粘着他回家审书,粘着他进义庄,是有那么一点点私心在里头的,现在看来,他完全就是把陈燧当成了一个无私奉献的工具人。

虽然几率非常非常小,陈燧还是希望,有那么一点点的几率,宋凌霄对他的心思和对别人是不一样的。

现在这个希望落空了,陈燧有亿点点失望。

不过,他有那个自信,如果自己都不能让宋凌霄开窍,别人就更没这个本事,他现在怕就怕宋郢借着当爹的名义,趁着他离开京州,给宋凌霄找个贴身丫鬟。

宋凌霄的年纪不小了,都十六了,这方面也该开窍了。

富家子弟惯常的方法是找个贴身丫头帮忙开窍,等到二十岁弱冠之时,再取个门当户对的千金大小姐,实现政治和经济实力的强强联合。

陈燧昨天晚上翻过来覆过去就在想这件事,他想了一晚上,决定直接找宋凌霄摊牌,告诉他自己要去打仗,试一试宋凌霄对自己有没有意思,如果有,哪怕只有一点点,陈燧也要在走人之前亲手把宋凌霄教会了。

理论,和实际体验,之间还是隔着十万八千里的。

别看宋凌霄在审银鉴月的时候老神在在,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其实,就他那飘忽的眼神,虚张声势的说教,还有藏不住心思的薄嫩脸皮,已经将纸上谈兵的本质暴露无遗。

如果宋凌霄真的对他有一分喜欢,陈燧也能下得去手引诱这小少年,让他再也忘不了他,至少在他外出打仗期间不会给他后院失火。

可是,宋凌霄抬起头望着他的时候,眼中只有纯粹的担忧,即便两人的姿势如此密切,陈燧几乎将人抱在怀里,对他诉说着唯一放不下的就是他,出去打仗只是为了早点建王府,好给他一块安稳的栖身之地……宋凌霄的眼神却依然清澈单纯,陈燧不愿意相信,但是假设此刻是尚大海要出征西北,宋凌霄看尚大海的眼神估计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你啊。”陈燧抬起手,指背关节撩过少年鬓边的软发,一缕缕撩在贝壳一般形状圆润美好的耳廓之后,淡蓝色的血管半透过轻薄的肌肤,在阳光下冰凉而诱人。

这次只能先放过你了。

宋凌霄茫然地望着陈燧,他仍然沉浸在他的终审要去打仗了,而且嘴巴里还在不停地冒出遗言一样不吉利的话,想一想雪满宫道里为什么没有一个叫陈燧的人,答案就很清晰了

“不行,你不要去!”宋凌霄主动扑进陈燧怀里,双手环过他的腰,紧紧地拽住他背后的衣服,“你这个傻子,以为自己会点功夫,那些兵都听你的话,就当自己是凯撒了,我跟你说,其实你和我一样,也是炮灰,作为炮灰生存在这个危险的世界上,最重要的技巧就是别作死!”

陈燧愕然,他张开手,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办,他的小少年就这么主动投怀送抱了,可爱的脸颊就贴在他心上,他只要稍微低下头,就可以抚摸他,亲吻他,令他那双乌黑而狡黠的眼睛蒙上雾气,让他体会到

停止,打住。

宋凌霄这样亲昵粘人,只是因为他真的在担心你,而不是有别的意思。

他什么都不懂,他还小。

如果在他还没有对你产生感觉的时候,就强行让他开窍,对你,对他,都不是一件公平的事情。

陈燧放下了手,只是摸了摸宋凌霄的后脑勺,手掌滑落在他纤细的后颈上,掌心的位置正好覆盖在微微凸起的脊突上:“什么炮灰,我是主角,写在史书里,也是能进史记本纪的主角。”

宋凌霄心想,你这话也忒大胆了,真当我没看过正经书呢,史记本纪里都是太史公觉得从血统或是能力能称得上正经帝王的人的传记,你一个王爷想进本纪,那得篡位才行。

诶,陈燧不会是在篡位过程中被当做逆贼干掉的吧?

什么城上箭如雨下,被射成筛子而死。

或是手足相残,被亲哥一刀捅肾而亡。

宋凌霄越想越害怕,陈燧这个无名炮灰,他这个作死的性格,这个出身,再加上稀奇古怪的念头,很容易打出少儿不宜的血腥暴力大be啊!

宋凌霄更加用力地抱着陈燧的腰不撒手,一边在嘴里念念有词:“你、你往后可都改了吧!”

陈燧低下头,抚弄着宋凌霄的后颈,在他耳边低笑着说:“改什么?你又在臆想什么了?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得胜归来的……这一场仗我必须要打,早一点,晚一点,终归是我的……”

齿间轻合,吐出不容置疑的两个字。

“战绩。”

上一世,陈燧十八岁挂帅出征鬼方,在草原度过两个春秋,一举拿下鬼方王。

战绩卓著,光耀列祖,勋荣无匹,封为亲王。

凯旋之日,皇上亲自出午门迎接,赐封地千里,赐亲王府。

其时,有一种声音甚嚣尘上,说燧亲王才是上天降下来带领万民的真龙天子,为了表明自己无意争抢王位,陈燧自己改名为陈烽野,以烽烟四野为一生所愿。

然而,事情的发展往往不能尽如人愿,后来的事情……

陈燧闭上眼睛,叹息一声,愿此生不再重蹈覆辙,命运的轨迹可以更改。

他的手轻轻捏了一下宋凌霄的后颈,而后从那细软温润的所在移开。

“西北边境的人民有难,我不能不去,宋凌霄,你站直了身子,我有话要跟你说。”陈燧正色道。

宋凌霄被他一本正经的态度所激,微微怔忡,而后乖乖地站直了身子,不再赖在他身上,宋凌霄抬头注视着他,仿佛受到他语气中凛然所感召,也郑重起来:“你说。”

“你答应我一件事。”陈燧道,“等我回来。”

“……?”

陈燧盯着宋凌霄,宋凌霄也瞪着陈燧,俩人互相沉默了一阵,宋凌霄问:“没了?”

“嗯。”

“你让我答应你,等你回来?”宋凌霄感觉十分荒谬,“我当然会等你回来!这用得着你专门跟我说吗?我看起来像是那种没心没肺的人吗?”

“像。”陈燧说,不等宋凌霄抗议,他就抢先一步说道,“我是说,像现在一样等我回来,快则今年秋天,慢则明年夏天,我回来的时候,你要健健康康的,没有把自己饿瘦或者累倒,心里想着我,把我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暂且不讨论你爹,总之,在同龄人之中,无论男女,我回来时,都不希望看到一个人比我和你的关系更亲密,你懂了吗?”

宋凌霄撇嘴:“不就是当望夫石么。”

陈燧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凝滞。

“这个我擅长,”宋凌霄想到了叽叽歪歪的郑九畴和出版社里那些感情丰沛又敏感多疑的作家老师,“你放心,我每天都会想你,给你留着的位置,永远不会让别人进来,你回来的时候,一切都不会变,你仍然是我最亲密的作者不,朋友。”

陈燧的表情又恢复了正常:冷漠.jpg。

“但是,我私心里还是希望你不要走。”宋凌霄皱起眉头。

陈燧忍不住抚上宋凌霄颈侧,拇指抚弄着他布满愁容的脸颊:“好了,现在还不会走,等你欠的高利贷还清了再说。过会儿去荟珍阁吃饭么?”

……

宋凌霄又度过了蹭吃蹭喝的一天。

席间,他兴高采烈地跟陈燧说他在府衙大堂上的即兴演讲多么牛逼,清流书坊的老家伙们被他说得一愣一愣,不管怎么泼脏水飞帽子试图挽回颜面,都无法逃过人民群众雪亮的眼睛。

“当时,我几乎是说一句,下面笑一阵,你不知道我有多牛逼,”宋凌霄得意洋洋地扬起下巴,“可惜你不在,唉,什么时候咱俩才能光明正大地在一起啊。”

陈燧正嚼到一半的烧鹅突然咕嘟一下滑到喉咙眼,他良好的教养使他立刻用手帕捂住了嘴,等烧鹅平安咽下去,才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

他应该习惯了,宋凌霄跟他说话时嘴上就没个把门的,什么词儿都能往外秃噜,每次他在雷池边缘试探时,宋凌霄又一脸无辜地看着他,搞得他非常被动。

“唉,你什么时候走?”宋凌霄撑着下巴,愁兮兮地看着陈燧。

陈燧擦了擦嘴角,说道:“等你挺过这阵。”

“……好吧。”宋凌霄知道,陈燧去意已决,不是他能拦得住的。

在他心中,陈燧的形象微妙地起了变化。

这段时间,许是因为太过亲近了,反而感觉陈燧像是个亲切的朋友,会帮着熬夜审书,会和他一起吃吃喝喝,听他吹牛,陪着他去满金楼。

现在,宋凌霄又恢复了刚开始认识陈燧时的感觉,他是皇室子弟,身上有抱负,心中有壮志,要守疆卫土、为百姓奉献年轻的人生。

意识到自己的小伙伴的形象又变得高大了,宋凌霄却更加发愁了。

作为朋友的他,能为陈燧做点什么呢?

等等,他有了个主意!

“陈燧,你能不能等我一个月,一个月就好。”宋凌霄兴奋地说道,“我有份礼物送给你!”

陈燧稍微怔忪,不禁期待,是什么礼物,还要花一个月去准备么?

……

俗话讲,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去大西北打仗,打的还是游击战,最重要的就是保持体力,而体力从何而来,自然就是嘴上吃的,身上穿的,从夏天打到冬天,基本上就是在耗谁的粮草多,只要吃食丰沛,不怕干不掉敌人。

宋凌霄虽然没有粮草可以送给陈燧,但是他有钱,他即将收获三十多万两的卖书钱,刨掉七成是要分出去的,他自己还有十万两,这十万两中他留下来一万两做持续投入,剩下九万两给陈燧,让陈燧自己想办法买粮草去。

宋凌霄都想好了,如果陈燧不收,他就说是战略性投资,只要陈燧打了胜仗,国家稳定,人民富足,边境贸易重开,经济才能繁荣,经济繁荣了,他们这些做生意的才能过得滋润。

好巧不巧,这中间发生了一件事,让宋凌霄送粮草的愿望成了真。

这件事的起因是郑九畴的父亲、山西布政使郑崇通过礼部崔主事,联络上郑九畴,说要见一见郑九畴。

当时孩子就给吓傻了。

郑九畴接到这个消息之后,立刻找到宋凌霄,跟宋凌霄说他手上还有些钱,能不能帮他打一副合体的棺材。

宋凌霄:……

你能不能出息一点!你现在好歹也是个贡士,马上就是进士了!

“我爹很恐怖的,你又不是不知道,什么贡士进士,在他眼里都没有我三年不回家事儿大,对了,我还在邸报上连载,他肯定是看到了,我的天,他直接找的崔主事联系我,难道是崔主事告诉他我就是兰之洛的?我还在里黑他,说他狠揍了我一顿!啊,对,这是你出的主意,不行,你一定要陪我一起去。”郑九畴慌得六神无主,死死拽着宋凌霄的胳膊,要求他负起责任。

说实话,宋凌霄也有点怵。主要是郑九畴把他爹宣传得太恐怖了。

山西布政使郑崇从来不笑,从来不夸郑九畴,发妻去世之后也没有再娶,脾气愈发冷僻古怪,上京述职时顺便带着郑九畴,让他考个功名,而且留下了这样不近人情的话

“没考上就别回来。”

宋凌霄心想,有时候,孩子在外混得很惨却不回家,多半和家里的态度也有点关系。

“好吧,我陪你一起去。”宋凌霄说,在郑九畴感激涕零的目光之中,又补充了一句,“但是我手无缚鸡之力,如果你爹要打你,我可拉不住。”

“怎么会,”郑九畴诧异道,“你不是亲手把紫皋哭哭客的腮帮子打歪了吗?梁庆说的。”

梁庆这个大嘴巴。

“你听错了。”宋凌霄微笑,“总之,你爹打你的话,我会帮你叫大夫的。”

翌日,郑九畴于东北城区一座官衙开办的经古堂酒楼会见了他的父亲,郑崇。

在阴暗又严肃的吃饭环境里,大家都没有什么胃口,郑九畴和宋凌霄战战兢兢地等着郑崇来到。

不一会儿,楼梯上传来响动,小二带着面无表情的布政使大人和笑容憨态可掬的崔主事一前一后来到郑九畴他们桌上。

父子相见,分外眼红。

当时郑崇盯了郑九畴约莫五秒钟时间,郑九畴像兔子似的蹿起来就跑,被他爹一把抄起茶杯,猛地砸在后背上

郑九畴,卒。

郑九畴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一个身强体健的七尺男儿,趴在宋凌霄肩头抽个不住,热泪都流到宋凌霄脖子里去了。

“我说了我不想来了,”郑九畴委屈得要死,“我爹肯定会打我他就是这样,他就是这么个人下手没轻没重的,我的背好疼,吭,我新买的雪绫常服,现在全湿透了!”

宋凌霄心想,我这件衣服虽然不是新买的,但也快湿透了。

另外一边,郑崇面无表情地盯着自己的左手,时不时还张一张手指,看得宋凌霄心下一阵突突。

“误会,都是误会,”崔主事憨态可掬地笑着,当着和事佬,“郑大人不是这个意思,他是怕公子您又不告而别,徒惹得老爷子伤心啊,正所谓,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宋凌霄很想说,崔主事你这个解释实在太勉强了。

“郑九畴。”郑崇用右手握住自己的左手手腕,稍微活动了一个胳膊,严肃而紧绷的嘴唇间迸出一个全名全姓的称呼。

顿时,郑九畴浑身上下的汗毛都炸起来了:“是……是……爹有什么吩咐?”

“你卖了郑童。”郑崇说,“他跑回家了。”

郑九畴目瞪口呆,怪不得三年后,釉娘找到了郑童的卖身契,却没找到郑童的人。

郑童,你才是真的高手!

“你干的那些混账事,我和你姆姆也都知道了。”郑崇阴沉沉的目光扫过郑九畴的脸,“我本想上京来抽你一顿,再跟你断绝父子关系,但是你姆姆劝我,说你吃了亏就会长记性,未必不是好事。现在看来,确实如此。”

郑九畴都准备着再被他爹砸一茶缸子,没想到他爹话锋一转,竟然夸起来他来了!

是不是夸他!

不能怪郑九畴从刀里抠糖吃,实在是他爹从不夸奖人,郑九畴只能靠自己意淫来度过充满挫败感的青少年时期。

“但是,你不要得意,你胡来的那些事,咱们回头再算,我就问问你,邸报上那个故事,是真的假的?”郑崇盯着郑九畴。

郑九畴额头上直冒冷汗,心里拼命掂量着,是说真的还是说假的,哪一种能让他成功逃生,果然,果然,他爹还是看到了金樽雪,郑九畴忍不住向宋凌霄投去求援的目光。

“郑……郑大人,我是郑九畴的朋友宋凌霄,他那本书是在我们书坊出的,小说这个东西本来就是半真半假,不知道您对哪一部分有疑问呢?”宋凌霄开始打太极。

郑九畴向宋凌霄露出感激之色。

“原来你就是凌霄书坊的坊主。”郑崇的目光移向宋凌霄时,友好了不少,“多谢你对我这个不孝子多多照料,看你年纪还比他小了不少,真是惭愧。”

宋凌霄赶紧谦虚回去,不敢不敢。

一番谈话聊下来,原来郑崇并不是来揍郑九畴的,而是担心李釉娘的存在,会影响郑九畴的仕途,所以来问问他是什么想法。

殿试之后,进士就会选入翰林院,到时候在皇帝眼皮子底下,翰林娶了个,这是不能被同侪容忍的。

其实,这也是郑九畴的担心之一,他对殿试没有那么积极,也是在发愁这个。

没想到,他爹经比他先一步说出了这个顾虑,郑九畴顿时就有点眼热,感动的。

“我……我……能说真话吗?”郑九畴是个性情中人,一旦感动起来了,就忘记了危险,眼中情绪涌动地望着他爹,“其实我不想考殿试了,我查阅了大兆以前的殿试卷宗,确实有人在殿试前弃考的,因为一旦参加殿试,就必须进入翰林院了,有些人感到自己阅历不够,治理地方的经验不足,所以申请先以贡士的身份优先选调外地做知县、道台,我觉得这个路子比较适合我。”

“啪”,郑崇手中的茶杯盖撞击在茶杯口上,发出一声不祥的脆响,郑九畴顿时缩了缩脖子。

“你,”郑崇拿起茶杯盖,在空中晃了几下,食指向前伸出,虚点着郑九畴,“你就这点出息。”

之后便是尴尬的沉默。

宋凌霄知道郑九畴做出这样的决定,其实就是与仕途无缘了。

什么是仕途,就是不断地往高处走,从地方到中央,从科员到部长,反正没有说放着上升的机会不去,非要去低位的,除非上升的路径本身包括去基层。

郑九畴的选择,是为了李釉娘放弃成为京官的机会,翰林院的上升通道是内阁,是政治权力的最高位,他放弃了这个机会,在正经人看来,应该是非常愚蠢的。

不要说今年放弃了,还有三年后,六年后,只要郑九畴选择李釉娘,他就永远无法心无挂碍地进翰林院。

这一点,倒是和郑崇自己有点像。

郑崇望着眼前已经长得和大人一般模样的儿子,想到了亡妻。

不知宜兰看到这样的儿子,会不会埋怨他呢?

谁让他不按照宜兰临终前的叮嘱,再续个弦,给儿子一个看起来完整的家庭?他坚持着不让任何人顶替宜兰的位置,这种固执,是不是也影响了儿子的人生观呢。

想要找一个琴瑟和鸣的女子,哪怕不去名利的中心也无所谓。

这样的想法,并不是郑崇无凭无据的推测,而是他从金樽雪中读出来的。他通宵读完了金樽雪,时不时还拿出来复习,他把邸报上刊登出金樽雪的部分全都收集起来,粘成一本书,和凌霄书坊出版的金樽雪成书放在一起。

当然,这些,郑崇都不会跟任何人说,如今,他望着自己的儿子,想到了他读过的那些文字,从表面上真看不出郑九畴有那么多细腻的心思,表面上他就是个憨憨,和小时候没有两样。

唉……儿大不中留,他有了自己的想法了,没有人能强迫他。

“你随便吧。”郑崇沉默了良久,说道。

郑九畴难以置信地抬起眼睛,看向他的老父亲。

……

这场谈话,最后是以郑九畴扑在崔主事怀里大哭为结束。

郑崇站在窗前,望着夏末的浓绿街道,在他身后,宋凌霄正战战兢兢地潜伏上来。

“郑、郑大人。”宋凌霄试图跟这位冷面严父搭讪。

“嗯,宋坊主,有什么事么?”郑崇回过头来。

宋凌霄稍微舒了口气,郑崇好像只是对自己儿子比较冷酷,对其他人态度还挺正常的,也没有端二品大员的架子。

他问道:“郑大人可知道……西北的战事现在进行得如何了?”

郑崇露出些意外之色,没想到宋凌霄一个书坊主竟然还关心这个。

“我有个朋友……他要去西北打鬼方,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就是想买些粮草支持他,郑大人是山西布政使,是否有向蓝将军的大营运送粮草的指标呢?能不能……再加一点。”宋凌霄有点羞于启齿,但是他确实只有这么多,“再加九万两银子能买到的粮草,我也不知道能买到多少,反正就是,我的一份心意……”

郑崇目露欣赏之色:“没想到宋坊主竟是如此慷慨解囊的义商。”

宋凌霄惊喜:“真的可以通过您买粮草吗?”

郑崇微微颔首:“山西毗邻川陕要道,距离粮草必经之地的散谷关约有一千五百里地,历来都是支援西北战事的粮仓。”

宋凌霄大喜,他真是找对人了!

给蓝家军送粮草的事儿就这么定下来,宋凌霄心下雀跃,又忍不住问郑崇:“那我能通过您给我朋友带封信吗?”

“可以,不过我下个月就要回山西。”郑崇顿了顿,说,“下个月十五之前,把信交给山西会馆,就说是给西北带信的,门子自会交给我。”

“成!”宋凌霄喜上眉梢,“多谢郑大人!”

郑崇摇了摇头:“举手之劳,若是能有更多义商支援前线,让郑某带封信又算得了什么呢。”

作者有话要说:回来了!感谢七月流火的地雷x1,975的地雷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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