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了那天;
我将他留在了,圣达菲西部的车站;
我们那时只有十七岁,他确实充满了甜美的气息;
我依然我行我素,做我该做的事···”
影片开头,便是洛杉矶拥堵的高速公路。
这是洛杉矶清晨的常见景象,据说,很多长途跋涉去上班的女性,早起之后不会直接化妆,而会在堵车的间隙化妆,时间绰绰有余。
电影里这些人也是一样,有人在亲热,有人在打电话,有人不断拧着广播的频道,有人拿着电话,焦急的练习着之后的台词···
紧跟着音乐声响起,一帮人呼啦啦从车里出来,在拥堵的路上唱歌跳舞。从色调,到动作,再到年代味浓重的爵士乐,处处都透着一股上世纪的味道。
意大利是欧洲艺术的发源地之一,威尼斯也是历史最为悠久的电影节,评委也罢,观众也罢,对于艺术都有相当高的品味。
导演满地走,大师不如狗,观众们早就看厌了所谓的创新设计。
玩花儿的,人家才是专业的。
美国电影的输出也有讲究,要么是特效大片,要么是政治色彩浓重的社会片。欧洲的大老爷们也都是这么认为,并对于没文化老表的电影艺术大加斥责···
水城观众对于美国电影的印象就是斯科塞斯等人的电影,浓厚的质感色彩,挣扎的人物。此时乍一看到如此欢脱特别的电影,都有点惊喜。
要说创意,也没啥创意,五分钟的长镜头调度虽然很惊艳,但在艺术电影大本营,啥样的花招没见过?并不出奇。
这个开头,令人最为印象深刻的反倒是那种阳光向上的势头,那种我行我素的光芒。
创新的玩意,看多了也累人。反倒是达米恩这样用年轻人的思维,拍摄出的一部怀旧作品,更显惊艳。
《爱乐之城》的故事并不复杂,没有任何花花绕的剧情或者说叙事上的陷阱,讲的就是塞巴斯和米娅,从初见,相识,到相知,到相守,最后各奔东西的故事。
非常规整的结构,分别对应电影的五个篇章:冬、春、夏、秋、冬。顾名思义,每个季节的特点也是每个章节的主题。
不过,唯一的遗憾就是,拍摄地是洛杉矶,甭管什么季节,都是一脑门子的阳光灿烂,压根看不出季节变幻。
没有落英纷飞的春,没有烟花漫天的夏,没有落叶静美的秋,也没有银装素裹的冬。
取而代之的,是随处可见的阳光和灿烂的色彩,梦幻,正如同片名所言:lalaland。
冬,茫茫人海中总会诞生那么一两对的爱情,有的是优雅的一见钟情,还有的会像是塞巴斯和米娅,互相给对方一个中指。
春,山坡上,紫罗兰的天空下,机缘巧合再遇,情愫暗生,但仍旧害羞,便有了“我们驻足于眼前美景,为情侣量身而定···可惜,这里只有我和你···”这句傲娇专用词。
两人互生好感,但又不知对方的真实想法。含蓄地让爱情的种子随之生长。
直到米娅从晚宴上逃开,两人在昏暗的银幕下,当决心在一起时,害羞的手会说话。
夏,一旦恋爱,往往无视别人般地往外搬一箱箱狗粮。每个人都会认为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一起旅游,一起恶作剧,一起见各自的朋友。
进入对方的兴趣圈,觉得干任何事情都是有意义的。因为对方,而去学试新的东西,于是米娅选择去爱上爵士。因为对方,而去放弃自己的兴趣,于是塞巴斯决定放弃爵士酒吧。
如此,隔阂便出现了。
秋,两人积蓄已久的矛盾内心伴随火鸡的烤焦,向外喷涌而出。塞巴斯早已认命选择破碎的爵士梦被米娅拼好,而米娅伤心欲绝被迫放弃的小演员梦被塞巴斯再度拎起。
天文台外,曾经在星空中共舞的两人,在最后的长椅上做各自梦想的祈祷者。
冬,又是一个冬日,却早已物是人非。
两人各自完成了梦想,塞巴斯开了自己的爵士酒吧,米娅顺利成为了女演员,还有了幸福的家庭。
便是四目相对,想的也不再是爱情,而是祝福。相互成全,相互协助,而不是一味所取和埋怨对方的无能。
其实是特别俗的一个故事,但是在达米恩的音乐、讲述手法和色彩风格之下,引人入胜,看到最后那一段蒙太奇的时候,放映厅都有不少女士在抹泪。
包括万年身边的媳妇。
语言是不通的,文化也是迥异的,但是最根本的爱恨情仇,全世界都一样。
暖阳里的爱情让人心动,星空中的共舞让人羡慕,那最终人海中的相视一笑,互相放下就必然会让人心碎。
再加上之前那段“如果···”的幻想故事,美好出现,然后一瞬间打碎,吞玻璃渣,边吃边哭,就是这么个感觉。
剧情节奏考验剧本,而情感表达则直接取决于导演的技法。
技法这个东西,有时候比故事还要来的重要。
张一谋虽然被诟病搞装修的,排广播体操的,但得承认,他玩儿大场面,玩儿色彩是天才。
达米恩也很类似,故事很简单,讲述的方式也很简单,但是配上那堪称装置艺术的画面设计,以及无处不在的高质量音乐,就能把一个简单俗套的爱情故事,上升到另一个高度。
他表面上玩的是怀旧,其实是借着怀旧来玩艺术。看完之后,你能感受到无处不在的怀旧细节,但不会感觉老土,而是会赞叹,甚至于对爵士乐,对歌舞片产生兴趣。
玩儿形式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弄成天下第一,你就是墨镜王!
······
“哗哗哗!”
当片尾的音乐放完,名单滚动完毕,全场掌声如雷。巴贝拉、萨姆·门德斯等人起身鼓掌,新任掌门人对着达米恩一阵点头。
几位女评委更是哭的梨花带雨,演员大都感性,自己都没感觉,遑论去展现。
放映结束,剧组和评审团来到了隔壁的发布厅里。
万年等人挨着巴贝拉依次坐下,主持人摆摆手,见现场安静才道,“我们欣赏了一部精彩的电影,下面是采访环节。”
“达米恩,你对《爱乐之城》中的哪个场景印象最深?”
“米娅最后一次试镜,她讲了一个关于她姨妈的故事:她曾经在巴黎生活,有一次光着脚跳进了冰冷的塞纳河里,结果打了一个月的喷嚏,可是她却告诉米娅,她愿意再跳一次。
这个故事一部分源于我的童年经历,因为爸爸那边的亲戚是法国人,他小时候经常去巴黎玩。另一方面,跳河的灵感来自电影《祖与占》中,让娜·莫罗跳进塞纳河的一幕。”
“万年,这是你跟达米恩第二次合作,歌舞类型片也是你从未尝试过的类型,有什么感觉?”
“很新奇,我觉得这就像一场音乐、舞蹈、表演和美景的联姻,我相信人们会想要在美好的爱情故事中看到载歌载舞的表演。那么多的音乐,我听了那么多次都不觉厌烦,每一次听都觉得很好听。很高兴能尝试从未见过的东西,这让我非常兴奋。”
“相比艾玛·斯通在电影中的光芒,万的角色似乎更多是在衬托女主角?”
“艾玛的角色,是一个仍然在追求梦想的人,尽管她也经历了很多挫折,但一直还没有真正给她造成负担。而万的角色,过去的失意已经蓄满。
两个人走的是一条类似的路,只不过进程有先后。这也是为什么故事往前发展的时候,他品尝到了一点成功的滋味,而她仍然持续地被好莱坞打击。
这样的情形总是会让人觉得悲伤,一个像她这样充满希望、最终放弃的人。然后开始自我质疑,我是不是还不够好。这是能引起共情的东西,所以人们会更喜欢艾玛的角色,会觉得她更出色。
而我更喜欢塞巴斯,他跟我更像,万的表演也给这个角色增加了更加丰富的性格跟内涵。”
“请问主席,你怎么看《爱乐之城》这部电影。”
这是《每日银幕》的记者,来了个变化球,把问题丢给了巴贝拉。
“《爱乐之城》是一部极佳的歌舞片,而片中两位演员所展现的惊艳律动在以往的影片中实属罕见,因此极有可能成为下届奥斯卡的有力竞争者。”
这老爷子也知道威尼斯开幕电影到底有啥用,索性也就不再害羞,直接拿奥斯卡来给自己贴金。
“您是说,这部电影会拿到大奖?”
“这个不由我决定,好了,最后一个问题!”老头子摆摆手,示意记者心里有点逼数,别给爷整活。
“米娅在试镜时候唱的那首歌叫《做梦的傻瓜》,”一个女记者起身,显然是仔细看了字幕,“请问导演,那么你自己是这样一个做梦的傻瓜吗?”
达米恩低下头笑了笑,说:“我觉得是的。”
“我们筹备这部电影的时候,肯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别人当成傻子,因为没人想做这样的电影,也没人认为这样的电影应该拍出来。它就像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白日梦,就像米娅在《爱乐之城》里的那句台词‘也许这只是一个白日梦,永远都不会实现’。
在筹备电影的6年时间里,我们感觉真的就是那样。我们希望它能实现,但在现实世界里,没有任何迹象证明它会实现。所以我对‘做梦的傻瓜’这个说法有深深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