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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章 愣头青跟不高兴(1 / 1)

10月20日,望眼欲穿的剧组终于等到了主角的到来。

在完成演唱会跟手上的工作之后,刘德桦第一时间来到了长白山脚下的剧组驻地。

刘天王在业内的地位是不必说的,不管是演技,还是人品都是杠杠的。

虽然早期的演技就跟这会儿的小鲜肉一样是耍帅风,但是在经过暗战中杜奇峰的调教之后,刘德桦也是摆脱了以往的表演路数,演技更上一层楼。

而在无间道之后,刘德桦的演技再度实现了一次飞跃式的成长。虽然大家总说在演技上华仔被伟仔一招秒杀,但是他在这部戏的表现还是非常优秀的,没在另几位影帝面前丢脸。

演技之外,刘德桦的人品跟艺德就更是让人敬佩。

几十年如一日的偶像人设可不是谁都能保持的住的,看书,健身,饮食管理,声乐练习,能把这一套东西坚持几十年不落下,这本身就是相当令人钦佩的一件事情。

所以,剧组里的人对刘天王都很是尊重。

说句不好听的,剧组里的人大部分都是听着他的歌,看着他的电影长大的,一见到儿时的偶像,心中自然也是十分的激动。

“华哥!”宁皓站在剧组队伍的最前方,跟刚下车的刘德桦握了握手。

刘德桦笑道,“你们这个戏还真会找地方,我们开车开了好久才到这里。”

“雪原犯罪片嘛,肯定得找一个荒凉寒冷的地方,这里正好合适。”

刘德桦笑着拍了拍宁皓的肩膀,“走吧,咱们先进去。”

说罢他又对着众人挥挥手,“大家先进门吧,外面太冷了。”

兴许是知道刘德桦要来,招待所的大厨一大早就开始准备,给剧组的人准备了一大桌的杀猪菜。万年也是沾了刘天王的光,第一次试了试这种东北特色菜。

说实话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乱炖。排骨豆角玉米酸菜,乱七八糟的放在一口大锅里炖。剩下的菜也大都是什么猪棒骨,五花肉,大肘子,血肠之类的东西。

要不是耳边响起的是大碴子味的东北话,万年可能以为自己是来到了柏林。

兴许是因为处在同一纬度,德意志的食物跟东北很相似。大肘子、血肠、酸菜三大金刚自不必说,连香肠都很像,只能说太过巧合了。

刘德桦估计也是第一次吃东北菜,左手一杯酒,右手一块肉,吃的不亦乐乎,一点没看出香江人的矜持精致来。

“华哥,你这次在剧组能待多长时间?”宁皓问道,这个问题很关键。赵科这个人物是剧情的中心,所有的戏都要围绕他来展开。若是刘德桦离组时间太长,那剧组的拍摄就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

虽然招待所没花多少钱,但是剧组的吃喝拉撒还是很大的消耗。在经历过石头的着急忙慌之后,宁皓现在很在意对剧组拍摄成本的控制。

刘德桦搁下筷子,“大概能待到11月20号左右,之后要离开宣传一下墨攻,月底之前肯定能回来。”

“那时间还挺长啊。”宁皓挠挠头,十几天的功夫,剧组估计又得花十几万。

刘德桦笑笑,“不错了,要不是我把班尼路的演唱会推掉,估计过几天就得离开。”

“为什么要推掉啊?”万年问道,难不成石头的影响力这么大?

“还能为什么?还不是石头里的那句词!”

想起这个刘德桦心里是又好气又好笑,没想到就一句简单的台词,还让自己跟品牌之间出了矛盾。

“这么严重啊?”

“你以为呢?”刘德桦笑道,“班尼路这半年来的营业额下降不少,品牌形象也是一落千丈。没跟我解约就不错了,还邀请我开演唱会?”

“那我真是对不起您了。”宁皓不好意思的笑笑,他当初也就是随便一加下,想着回馈一下刘天王,没想到还闹出这么大一档子事情来。

刘德桦摇摇头,“不能怪你,你的电影又没问题。”

他对这些东西还是分的清的,自己是演员,是歌手,高质量的作品才是立身之本。

“你要是觉得抱歉,就把这部电影好好拍,说不定还能送我一座奖杯。”

翌日,峡谷之中。

白日里的冰雪愈发的耀眼,万年等人都带上了墨镜,倒不是为了装酷,只是因为冰雪的反光太过耀眼。跟镜子似的,看的时间长了眼晕。

在野外拍戏就是这一点好,只要时间适合,不管你想怎么排兵布阵都没问题。不像是在城市里拍戏,还得跟人家协商。

猎凶风河谷剧组又不需要搭建什么场景,肯定不会跟无极似的,给当地造成什么严重污染。

这段戏的场景是在一片云杉林的出口。很巧的是,在场景附近还长着一颗合欢树,山槐、小叶杨、鱼鳞松、冷杉等不同种类的树木,交织生长在一棵被风吹倒的松树根须上,树叶相拥、根茎相连,堪称奇景。

这里要拍摄的就是刘德桦的第一场戏。

在拍摄之前,宁皓就曾经研究过要给刘德桦弄一个什么样的造型。

剧中赵科的设定护林员,在女儿死后就跟妻子离婚,独自一人在林区中生活多年,像是一个野人一般。

所以,在造型上,赵科的脸应该很粗糙,胡子拉碴。但是整个人又不能太过颓废,否则在发现少女尸体之后,他参与到警方调查行动中的动机就不够明显。

于是,造型师就给刘天王弄了一个平头,独居男性专用,好打理,而且整个人显得更加硬朗。脸上则粘上了中等长度的假胡子,长度刚好遮住嘴唇。把刘德桦身上的俊朗掩去。略长的胡须配上硬朗的造型,一个独自生存在林区冰雪中的护林人形象就这么出来了。

衣服则是平平无奇的白色羽绒服跟毛线帽,护林人在冬季也需要巡查,记录野生动物的数量,因此衣服应当是白色,避免被野生动物发现。

整体上跟雪暴里的张正很像,只不过更加粗糙一些,没那么文艺。

刘天王确实很敬业,这几天来一直跟着王千原学东北话,搞得他诚惶诚恐,生怕把华仔给教坏了。

几日以来,成果还不错,一些话里已经能听出明显的辽沈味儿来了。未来要是华仔再唱一次咱们屯里的人,就可以直接用东北口音唱了。

万年的造型也差不多,蓝黑色的警用羽绒服,头上则是老式的军用棉帽,俗称雷峰帽的那种,看上去忒土。

两人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等待剧组准备完毕。

这场的拍摄内容就是电影中两位主角的这一次相遇,在发现尸体之后,不高兴的护林人带着愣头青的新人警察来到了尸体的左近,准备给这位急着破案的新人警察介绍一下死者的情况。

这段拍摄并不需要使用全景,只有两台摄影机对着万年和刘德桦进行特写。

“剧组准备,开拍!”

摄影机缓缓前推,对准了身着一身白衣,走在前方的刘德桦。

他微微低着头,在冰雪的反光之下,墨镜在脸上拉出一片薄薄的阴影。刘德桦五官本就立体,在那片薄薄的阴影之下,立体的五官交织出了更为丰富的阴影层次,黑白灰渐次展开。虽未露出双眼,但是脸上却透出一股阴沉。

停下脚步之后,刘德桦摘下了墨镜。墨镜之下的双眼略显模糊,但是瞳孔深处却带着猎人般的锐利。此时,他已经开始准备狩猎。

他伸手指了指不远处的树林,“那里,尸体就在那里。”

宁皓紧紧盯着监视器,心里为万年捏了把汗。

人家都出手了,你要是接不住,那这场戏就是刘天王的独角戏了。

另一台摄影机的镜头中,万年也停下了脚步。

镜头拉近,跟住了万年的背影。随着刘德桦一句台词说完,万年的后背一下子挺直了。

本来被臃肿羽绒服包裹的身子忽地直了起来,他本就比刘德桦要高出一些,此时更是挺直了腰杆,像是白雪中的一株冬柏。

不过,这种挺拔却并未让他的气势压倒刘德桦。那个身着白衣的护林人仍然是画面的主角,而他只是白雪中的一株挺拔松柏。虽然高耸且笔直,但是在一片白霜中却显得单薄且脆弱。

这场戏需要的不是双雄对决,两人的关系不应当是对手,一个是导师,一个是学生。护林人是绝对的主角,万年无法,也不能抢走护林人这个角色的光辉。

既然不能提升气势,那就反其道而行之,主动进入对方的气场,成为场景的一部分。不是去攀比气势的高低,而是自觉放低自己,让自己融入剧情,融入人物之中。

一身警服的万年虽然身姿挺拔,但却是满身的脆弱单薄。一身白衣的护林人虽然略带佝偻,但是却如同这片雪原一般广袤深邃。

没有谁在抢戏,也没有谁在压戏,两人的配合,反倒是将电影中角色的关系更为含蓄的表达了出来。

“你确认了死者的身份吗?”万年抬脚走向了林中死者的位置,一边走一边问道。

刘德桦倚靠在树旁,闻言轻轻摇摇头,“还不知道,林区附近没有住着这样的年轻人。”

林区周边的住家很少,一般只有护林员会住在周围。

万年左右看看,身体大幅度的转动着。本来这种动作只要转转眼睛就好,但是这个愣头青的心里却带着某种信念。

他认为自己就是一个正大光明的人,所以不管看谁,看什么,他都要从正面,从最为直接的方向来看。

表面上看是有些拖拉,但是细想之下,这就是一个骄傲且直接的年轻人会做出的举动。

一场戏里,不高兴的护林员跟愣头青的警察,两个互相依赖,互相扶持的角色就这么出现在了镜头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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