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1)

秦寿这个人,农村户口,只有高中学历。上学的时候,成绩也并不好。这其实不是他脑子笨,原因是这个人太自负。自负的原因,是因为他喜欢看杂书,尤其是人物传记。在读这些传记的时候,秦寿总是心潮澎湃,热血沸腾。有时候俨然觉得自己就是传记里的人物。那些传记里的人物,好多人都是成绩不一定好,但是都干了惊天动地的大事。所以秦寿受了这些人物的影响,自然对课堂知识不感兴趣。这样的情况,大学自然是难考上,所以高中一毕业,秦寿就正式结束了学业。秦寿本来胸怀大志,想要施展一番抱负。可是“时势造英雄”,在家这段时间,秦寿并没有找到“革命的火种”,这星星之火也不知道从哪里开始点燃。秦寿的火种虽然没有点燃,秦寿父亲秦晋的火种却点燃了。什么火种?给秦寿定一门亲事,早点完婚,早点传宗接代,早点抱孙子。这孙子,就是秦晋的薪火相传。秦寿这时候也才十七八岁,虽然是正青春,但他脑子里想的都是大事,哪有这些儿女情长。说起儿女情长,也是有的,那是他在毕业前。那是在高一的时候。秦寿文笔还不错,所以总不时有同学请他捉刀写情书。那天下午放学,秦寿和同学孟思谦走在运动场旁边的路上,孟思谦最近迷上了其他班的一个女生,正央求他写,说最好是用诗的形式。秦寿让她大概描绘一下那女同学的特点,然后好下手写。孟思谦很高兴,简单概括了一下,然后满心欢喜的跑着给秦寿买可乐去了。秦寿挠着脑袋,漫步走着酝酿,可总没有头绪。突然间一只篮球飞过,“嘭”的一声砸到他的脑袋,滚落在地上。秦寿被这突来的一击,正要发作:“怎么不长眼……” 一回头,她就惊呆了。原来是一个漂亮的女同学,脸粉里透红,一双清纯的眸子,水汪汪的。女孩子喘着气说:“对不起同学,我不是故意的。”

秦寿到嘴的脏话马上打住,说:“怪我后脑不长眼,没躲开你的球。”

女同学“噗嗤”一声笑了。这时候,秦寿仔细打量了女孩,她头发乌黑,扎着马尾辫,瓜子脸,又有点婴儿肥。上身穿了一件黑色的运动服,里面搭了白T恤,下身穿了紧身的牛仔裤,脚上穿了一双纯白色的鞋子。身材发育的很好。秦寿有点看愣了。“不好意思打到你的头!”

女孩说。“不,你打到了我的心。”

秦寿“皮”了一句。女孩又笑:“疼吗?”

“嗨,没事。你喜欢打篮球吗?”

“是的,一有空我就来玩。”

“可以交个朋友吗?”

“好啊。”

这时远处传来了声音:“林冰,快把球捡过来啊。”

女孩扭过头,“嗯”了一声。秦寿朝远处望了望,从地上捡起球,递给女孩。女孩说:“谢谢你!有机会再聊。”

然后转身跑了过去。秦寿突然想起什么,喊道:“你几班的?”

“二一班。”

女孩回首一笑道。这时孟思谦突然蹿到面前,激动地对秦寿说:“哎,秦寿,这个就是我喜欢的那个女孩。怎么样,好看吧!”

接着又说:“秦寿,酝酿的怎么样了?”

秦寿回过神,说:“不怎么样,刚才被她的篮球砸中了脑袋,头疼的不行,写不了了。”

秦寿跟同学撒了谎。其实被篮球砸了以后,见过这女孩,灵感马上就来了。秦寿一个人偷偷跑回教室,铺开信纸,就挥洒了出来。《初见》清风漾起晚霞初现一只篮球划过完美的抛物线擦过头顶滚落地面轻揉回眸决眦心颤一张清秀的面庞迎面而来带着花香裹着蜜饯那女孩像初放的花似晨露的莲如水蜜的桃若雾过的兰未曾想什么长相厮守哪懂得所谓海枯石烂只一眼便千年写完诗,秦寿又补充了几句爱慕的话,希望能和她交往。但是最后署名,却不是孟思谦,而是他自己。信送了过去,不久收到了回信。回信说没想到篮球没拍坏脑袋,倒拍出来一个诗人。诗很好,很喜欢。说很开心认识秦寿。并随信附了一张纸鹤。孟思谦又来催诗,秦寿捷足先登,撬了人家喜欢的对象,不忍心相告,只能给他写了一首。不过动了点坏心思。诗是这样写的:你清纯的眼睛里写着童话胸中的故事完美无瑕真诚的我快被融化大千世界好不繁华正青春点一只夜烛与你畅谈在繁星下孟思谦一看,有情有景有人有故事,文字不多,该表达的都表达了,拍掌称好。心想自己怎么就写不出来呢。临走还不忘说声谢谢,回头又给秦寿买了几瓶可乐,以示嘉奖。孟思谦满心欢喜,幻想着爱情也许马上就要降临了。可是爱情没有降临,却迎来了“早产”。信被退回了,而且还有一句批注:流氓!直到后来他也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只一直回想自己以前干过什么坏事。“没文化,真可怕”,这句话在孟思谦身上得到了准确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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