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1 / 1)

恃美行凶的绯歌得意又张扬,暗戳戳的想要在一个照面间将比她还张扬的凤姐儿打压下去。

自古英雄寂寞,美人相轻。绯歌虽然是个颜狗,但她自认也是一只有内涵,有深度的颜狗。

所以在绯歌眼里,凤姐儿已经相由心生的变丑了。此时夹路相逢,必须美者胜。

凤姐儿精的跟猴似的,绯歌一摘帷帽,又微微扬起小下巴一脸势在必得的朝她看来时,凤姐儿便悟了。

摸了摸鬓边的流苏凤钗,一身鲜艳大妆的朝绯歌妖娆走来。

上次在府里吃酒,宝玉都说了梅兰竹菊,各有千秋。牡丹好,芍药也美,满园春.色,各有风姿。你苏绯歌长的好看,她王熙凤也不差。

小丫头片子,还敢跟她嘚瑟。

哼!

绯歌体态轻盈,纤细如柳。凤姐儿也是婀娜柔美。年纪相差不已,到也是一对美人胚子。

凤姐儿额头饱满,洁□□致的额头戴了一条珍珠宝石制成的额饰。

雍容华丽,富贵逼人。

绯歌为了掩饰某件不可言说的事,在回京城的船上便放下了刘海,中间空短,两间渐长。倒置半月型的刘海将眉毛挡住大半,又给额头留了一点空白。

绯歌用打磨得极精细的红翡等天然宝石做了些小巧好看的花钿,今日额心贴的就是一朵小片红翡羽毛。

清新脱俗,活泼可爱。

绯歌以前看书的时候,就见书里时常说起古代各种高人。到了这里,也了解了一回后世人著的书里是否夸大其词。

这个时代有一种妇人,扫一眼女子眉眼便可知她是否破身。再看一眼女子臀骨,便能知晓女子是否生育,洽巧荣国府就有几个有这样本事的妇人。

刚开始知道这技术时,绯歌只震惊于传媳不传女这个习俗。

亲闺女都不教……真心可以了。

饮食男女,谈个恋爱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在这个时代怕是不会有人有这样的先进思想。再一个,绯歌计划要回京城,再从荣国府死遁出身,那么在离开荣国府之前就不能让人看出来她撩了个大帅锅。

遮住了眉毛,绯歌仍旧不减美艳。再加上她又喜欢富贵闲妆,也爱收拾打扮自己。人靠衣妆之下,更是美到了极致。

此时两人打了个照面,各自一脸假笑。绯歌甩了甩手上的帕子行了一个轻慢的礼,尽量让自己皮笑肉不笑时,也不减损姿色的开口道,“呦,这不是珍大嫂子嘛。昨天老太太办接风宴,就听说你病了。我怕过了病气,也不敢去探望一二。还请莫怪呀。”

接风宴什么的,因有贾琏在。凤姐儿心里别扭自是不来。如今被绯歌提起来,又是这么个气死人不偿命的调调,差点咬碎一口小钢牙。

这世上为什么会有这么让人厌恶的存在?

同样回了一个极轻慢的礼,凤姐儿才笑着开口,“妹妹身子骨弱,又是连日家的舟车劳顿,怎么不多在房里歇着?再将自己折腾病了,岂不受罪?妹妹自小命苦,如今借了老太太的福气,到底有限得紧。”天上不降道雷劈死你,也要咒死你。

“多谢珍大嫂子关心。前儿老太太还说绯歌身份贵重,不似那等受不得福气,给个三分颜色就暴毙的,到是可怜了……呆呵,老太太派了许多人侍候,一路竟不觉累。嫂子说的舟车劳顿的,那还真是劳顿了‘舟车’。”

绯歌也不是吃亏的主儿,凤姐儿咒她病死。她直接隐晦提起贾琏那没福气暴毙的‘原配’。

“还是老太太疼妹妹,不过我怎么看着妹妹憔悴了不少呢。这小脸蜡黄儿的,瞧着就让人心疼。”

“有吗?”绯歌一脸诧异,一边摸自己的脸,一边打量说话的凤姐儿,然后瞪大眼睛,小声轻呼了一声,“哎呀,嫂嫂你怎么长斑了?”

凤姐儿脸上一僵,眼神都带着隐隐的杀气,“妹妹看错了。”

“是吗?”绯歌一脸不信的歪头皱眉,“难道是嫂嫂妆容不整,花妆了?”

说完便转头看向侍立在凤姐儿身后的丫头,一脸不满地看着她们,又拿凤姐儿没办法的摇了下头,“嫂嫂就是太心慈贤惠了,纵得她们越发没边了。如今眼里连主子都没有了,以后还不得爬到嫂嫂头上解决五谷轮回。嫂嫂,听妹妹一句劝。这女人呀,长的不好,就更不能懈怠妆容了。你说是不是?”

凤姐儿咬牙,“巧了,我也是这么想的。今儿一进府,就看妹妹这妆容别样精巧。不知道是哪个手巧的丫头扮的,不妨也借嫂子两天。”

“那倒是不巧了,心灵手巧的正是妹妹我。”

“妹妹真爱说笑。”臭不要脸的玩意,你还瞪皮子上脸了。两府手脚最笨的人也好意思自吹自擂。

绯歌轻笑,不以为然:“一般一般。”别八两瞧不上半斤,好伐~

话落,两人脉脉温情的对视了一眼,最后相视而笑。

笑容亲切,又带着某种不可言说的意味。

和凤姐儿联手表演了一回最美,最和谐的姑嫂喜相逢后。两个相看两相厌的漂亮妹子并肩朝着荣庆堂走去。

……

此时,用过早饭,袭人便隐隐觉得胃腹极是难受。找了花蜜,泡了一碗蜜水,滚滚的喝下便歪在榻上养娇气了。

没错,就是娇气。

袭人自来以贤惠恭顺出名,做不来那等娇柔之态。然后……她被绯歌,晴雯和宝玉房里那一干丫头刺激的也想娇娇柔柔的撒一回娇。

这不,趁着真不舒服的时候,就准备来一场。

天赋不足,勤奋补呗。

“袭人姐姐这是怎么了,可是哪里不适,传话出去叫个郎中进府也是好的。”顿了顿,“前儿宝玉就有些咳嗽,老太太和太太还说让精心侍候着。咱们几个都小心着呢。”

要是真病了,可别再过了病气给宝玉。宝玉是主子到不妨事,她们这些侍候的下人生病了,再给挪出去。岂不是损人前程嘛。

袭人看着说话的丫头,仍旧温和的笑笑,“不妨事,哪就需要请郎中了。我不过有些闹肚子,让人知道再说我轻狂不知本份。妹妹去忙吧,我再躺一会儿便好。”

那丫头仿佛真的相信了袭人的话,认真点头,“那袭人姐姐先歇着,我先去了。宝玉的新肚兜还没赶出来,一会儿赶出来了,我再来看姐姐。”

轻轻点头,又和声和气的吩咐了几句那丫头,袭人看着那丫头转身出去了,眼底暗了暗。

一群小娼妇,见天的想要将拉她下来。

哼,就不叫你们如意。

也不知道是气场原因,还是绯歌个人魅力感染力优秀强大到开天辟地,绯歌的人生观,价值观等等各种有些歪的观点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身边的人,尤其是被她影响着长大的三春。

凤姐儿和绯歌一进荣庆堂,正好碰到要去老太太那里用午膳的三春,三春一见这二人一道进院子,不约而同的迎了上去。

三人对着凤姐儿比见了自小看着她们长大的绯歌还要亲近几分,不过说出来的话,却让凤姐儿心肝脾肺都疼。

迎春笑着打量凤姐儿衣领上的宝石领扣,笑眯眯的问凤姐儿:“大嫂子可来了,前儿听说大嫂子得了好项圈。今儿怎么没戴出来,也让我们见识见识。”

凤姐儿眼底闪过一抹不耐,心忖了一句,见识你娘个屁。见识见识,就见识成你的了。哼,当她傻呀,真戴出来了,还能戴回去吗?

一旁的探春配合得极然的接过这话,“二姐姐说的是,大嫂子出身王家,最得舅妈疼爱,你瞧这镯子水头多足,得有二百两银子吧?”

凤姐儿下意识的握住腕上的镯子,心慌极了。

小蹄子,这可是三百两银子,她新得哒。

你死心吧,我是不会让你得逞哒。

迎春和探春轮番上阵后,惜春也不甘落后的站出来,“前儿送过来的染料都不中用,你一会儿让人送三百两银子过来,我自己找懂行的再买了使。一点小事都办不好。”一张口就是一个罪名,三百两银子。

做为宁国府大姑娘,凤姐儿嫡亲的小姑子,惜春才不学两个姐姐拿锉刀上阵,人家直接拎了大铜锤来了。

绯歌被这姐仨挤到一旁,一会儿看看天,一会儿看看地,丝毫不承认这些事都是她教的。

打击敌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攻心呀。

凤姐儿喜欢什么,她知道,聪慧非常的三春也都心里明白。对于这个隔府的嫂子,这些年多多少少都有些摩擦,再加上心眼大大坏掉的绯歌在一旁出馊主意,凤姐儿近年来没少被这仨丫头折腾。

见天仗着王家有条索马里海沟深的地缝瞧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恼人的狠。

也不记得哪年哪月提起了她和三春的嫁妆还有绯歌将来进宫不用准备嫁妆的话后,绯歌便给三春出了个主意。

老天爷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主要目的,就是帮助另一部分人也脱贫致富奔小康。

所以珍大奶奶,该扶贫了。

只要脸皮厚,世上无难事。为了让三春有更多的嫁妆傍身,绯歌花了好几天的时间编了一套贪婪小姑子如何折腾的长嫂的教案。并且还抓住机会亲自上阵给三春演示了一遍。

绯歌脸皮跟长城拐角等厚,不要起脸来,那是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演示从绯歌将一根手指放在嘴角,一脸羡慕的问凤姐儿头上的小凤钗咋辣么好看,能不能亲手看看开始,到差点将凤姐儿身上最后一枚戒指都戴在自己手上满口‘就借我戴两天结’束。

凤姐儿再如何厉害,也没见过这等不要脸的套路。回到宁国府,凤姐还懵逼着呢。好几天过去了,她仍然不愿意相信绯歌会放下身段这么不要脸。

然而以为这只是一次意外的凤姐儿却不知道,什么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绯歌的三个女学生终于在这一次绯歌的亲自示范下顺利出师了。

(→_→)

荣国府的姑娘,一个月才二两月银。想要吃点顺口的还得拿私房银子去自己家的厨房点菜。府里给姑娘采买的胭脂就算不是假的,也是最次那一等的。若不是绯歌暗中鼓励宝玉做胭脂,说不定这两银子里还得有一笔胭脂支出。

三春不知道这样做不好看吗?

她们知道。

但近墨者黑,近朱者赤的道理确是实实在在的在她们身上体现了。

而且绯歌说过,钱是女人的胆,没钱就没胆。既然矜持不能让她们过得比奴才好,那就放开矜持,庸俗起来吧。

多难得的体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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