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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这名字太时尚了吧(1 / 1)

袁朝山指了指远处正在盘旋的大鸟:“兄弟,咱们一起回银剑城,我租了仙市百兽坊的飞禽,费用算下来不少,在这里耗不起。”

余风明白了他能一天赶到乌巢深山的原因,原来是租用了银剑城百兽坊的飞禽。

在大晋各地较有规模的城池中都有这种以租用飞禽走兽赢利的百兽坊。

有些修行者为了避免耗用真气过多,出远门一般都喜欢乘坐飞禽,或者骑乘走兽。

但这些飞禽走兽往往价格不菲,虽然比不上神兽仙禽,购买和饲养的费用仍让大多数修行者望而却步。

在大晋这个世界里,修行者并不潇洒,为了积累修行资源,购买战斗耗用品,不得不想尽办法挣钱。

很多修行者挣钱的渠道较为单一,一般是宗门的斩妖除魔任务,掠取妖丹换钱。脑袋精明一些的,会学习制符、炼丹或者倒卖这些东西,但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修行的进度就会变慢。

袁朝山有这些考虑,不足为奇。

余风当然不能走,还要待上两天,跟江月影学习觅仙宗的功法,便以想游玩散心的理由拒绝了袁朝山的邀请。

两个大男人坐在那一只仅供一人乘坐的大鸟上,一来确实有碍观瞻,二来可能会把大鸟累出病来,毕竟大鸟要在云雾中进进出出,不断穿插。

看这鸟的情况,应该坚持不了太久,就会疲软。

袁朝山也没有强求,他心中明白两个人坐在大鸟上的后果,万一累出个好歹来,那赔付的钱可不是小数目。

“兄弟,银剑城燕侯府见!”他拱手告辞。

余风望着袁朝山和他的大鸟消失在夜空,这才在小湖附近找了一个避风岩石溶洞中打坐,很快进入了冥想状态。

他感受着全身真气大小周天不断运转,气海中的真气铁轮在狂风暴雨的催动下,源源不断增加真气,如果以玄天灵木孕育出丹种,应该能轻而易举突破第三境。

进入第四境之后,才算真正进入了修行者的行列。

金丹境再往大宗师境界突破,主要是催熟金丹,孕育出品质更为上乘的真气,肉身将彻底发生质的改变。

血气凝聚使得周身热量不散,即使数月不食也无问题,有些大宗师的寿命可接近三百年。真气契合意念可以形成念力神通,有排山倒海之力。

他不动如山地端坐,一呼一吸间都在修行。

远处小山头。

四个人面兽身的妖怪躲在光秃秃的岩石后观察。

这是一只狼妖、两只狐妖和一只蜘蛛精。

他们被乌巢深山塌陷的动静所吸引,前来调查情况,结果发现了打坐的余风。

“木雀南域很难见到人烟,今儿竟然有人送上门,看起来是个修行者,如果能抓住,其血肉还可助咱们修行。”妖艳面庞的蜘蛛精张开紫黑的嘴唇说道。

黑狐妖面容精致,一身黑毛柔顺光滑,她仔细看了,担忧道:“就怕他修为太高,咱们打不过。”

白狐妖马上附和:“万妖会只是让咱们来看看乌巢深山怎么回事,中间不要生事为好,万一是个修为极高的人,咱们小命不保。”

三只妖怪说完,都看向了狼妖。

这是他们的头目,一切都听老大的。

狼妖眼睛充满了血丝,尖嘴利牙,全身灰毛杂乱,多日没有打理,显得非常邋遢。

他犹豫了片刻,又仔细看了看远处一动不动的人影,分析道:“敢在木雀南域游荡的人,多少会有一些修为。至于我们是不是他的对手,还需要试探,如果修为甚高,咱们就立刻撤退。”

“我们谁去试探才好?”蜘蛛精提出了这个最终需要面对的难题。

狼妖看向了两只狐妖:“你们有幻术,可以前去试探,如果情势不对就撤。”

两只狐妖心中犹豫,但老大下了命令,不得不听,便摇身化为了两个美貌姑娘。

她们的衣着极其节省料子,仅是薄纱遮体,曲线隐约可见,没有哪个男人禁得住这样的诱惑。

随着一阵清风拂过,两只狐妖疾步向前,靠近打坐的余风。

……

余风打坐进入冥想状态,神识一直探寻周围变化,忽觉有人影走来,才缓缓睁开了双眼。

施展夜视神通,看到走来的是两名非常艳丽的姑娘,不由得心神一荡:这两只妖怪当我傻吗?

他并不急于揭开她们的伎俩,而是想看看两只妖怪有什么目的,便使用了一道隐匿符,使她们分辨不出自己是人还是妖。

黑纱狐妖远远就抛了媚眼,嬉笑道:“哎呀,总算见到人了,这荒山野岭都不知道路在哪里。”

白纱狐妖向着余风招手:“官人,救救我们。”

说话间,化身为美貌姑娘的狐妖们凑到了余风近前。

咦?

怎么感受不到人的味道?

她们两妖疑惑地看着这名带着黑面纱,一身黑袍的人,非常不解。

但是身子还在凑在了余风的身旁,搔首弄姿,四座小山震荡不已。

忽然,一枚青色铜钱缓缓从两座小山之间漂浮了上来。

余风以低沉的声音道:“人、妖分不清楚,还做什么妖?”

两妖看到青色铜钱,心头皆是一喜,原来是万妖会的兄弟,急忙向着远处的山头挥手示意。

狼妖飞跃、蜘蛛精疾掠,顷刻间到了余风近前。

“万妖会!”狼妖仍然有些谨慎,“不知兄弟是妖族何种族类?”

他问这句其实是有水平的,即便是妖族也分了很多类别,如狐妖族、狼妖族、花妖族、树妖族等等,当年聚集在木雀南域,也是亲疏有别的,相互之间都有固定的地盘和首领。

只是百年前被大晋皇朝征讨后,妖族被打散,流落各个疆域,族类就没那么明显了,以抱团生存为先。

余风对这些当然了解,《大晋100年》记载得非常详细,便从容应对:“我是霸王别鸡妖,你们可以叫我霸王鸡。”

“原来是一只妖鸡!”狼妖点点头道,“你能化形为人,修为应当高于我们,在万妖会有没有头衔?”

余风对万妖会内部的设置不太清楚,目前仅知道的有传道使,便摇摇头:“只是一个小兵而已。”

狼妖大喜:“这么说你还没有加入万妖会的帮派?”

余风摇摇头:“我在万剑山阴风洞加入了万妖会,当时有很多兄弟姐妹在场,忽然间就闯进一个拿着金色禅杖的小和尚将我们打散,相互间失去了联系。”

“那就加入我们吧。”狼妖拿出了一枚半寸血红小石头,递给了余风。

余风一怔:这……又要在妖族卧底了吗?

“多谢,咱们的帮派叫什么?”

狼妖解释道:“我们的目标是成为万妖会的超级帮派,干仗讲究短、平、快,我们一小群数量不多,所以帮派名称叫做……”

“短平快?”

“不,是……超、短、群!”

这么说,狼妖就是群主了?

这名字起得也太时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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