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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四章 馒头与粥(1 / 1)

她叫曼恩薇蓝,名字喻意博爱与善良,就如父母对她的期盼,她爱笑,乐于助人并坚持着良善与博爱。

父亲母亲在一座小城市里开酒馆。酒馆四周充斥着武士、赌徒、小偷、强盗、乞丐,但就是在那样的淤泥环境下,她依旧没有被污染。

曼恩薇蓝经常要做的事情就是从家里偷出来蒸好的馒头,发给那些在摊在街头的残疾乞丐。

乞丐们不知道这位善良的小女孩叫什么名字,随着女孩每天都会给他们带来热气腾腾的馒头,以至于后来,乞丐们见到她就会亲切地称呼她为馒头。

因为那时候她还很小,久而久之就被冠上了小馒头的称号。

小馒头每天拿着热气腾腾的大馒头走街串巷,周围的乞丐不会主动去要,因为他们知道小馒头总会把大馒头分发给那些最需要的人。

没有腿的自然要比瘸腿的先吃到馒头,哑巴会比口吃者优先,只会拍手的傻子会嘲笑见人就打的疯子没有馒头吃,如果馒头足够多,那些手脚健全的乞丐也会被分到。

在这名为曼切斯特的小镇,每天就那么上演着一幕幕的温馨故事。

小馒头的父母知道家里大馒头丢了,起初不以为意,还庆幸小偷跑来家里只偷走了馒头,没有偷走珍贵的魔晶石。

后来当他们从街上遇到抱着十多个大馒头的女儿时,也没有责备她,他们最开始的愿望不就是希望小馒头博爱与善良吗?

在大多数麋鹿族的思想中,他们会认为善良的人会得到好运。

事实也的确如此,当有流氓来酒馆闹事,将他们的酒馆打砸一通之后又是强加勒索,他们拿出了一半的积蓄想要解决问题,但是大部分的兽人的骨子里是埋藏着贪婪的血液,身为流氓强盗的他们更是被贪婪之神诅咒了啊!

家里一半的积蓄根本满足不了那些兽人的胃口,他们还要抢走酒馆,抢走他们的一切!

就在绝望之际,一群乞丐冲进来了。

他们由瘸子、瞎子、傻子、疯子、各种各样的残疾人组成,多数的还是健全的乞丐。他们冲进来与强盗对骂,终究没有动手。

强盗看见这么一群残疾人站在面前,也没有什么好怕的,更何况他们有精良的武器,防御力良好的皮甲,还有身后的一流强盗团做靠山,这时候如果被一群乞丐撵出去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所以他们就一直在那里对峙,乞丐以人数优势暂时压得强盗不敢有大动作,后来一名醉酒的强盗一刀劈了个瘸腿的,那些乞丐就熄火了。

谁知道疯子冲了上去与他们拼了命,一肚子撞在弯刀上,随着他的惊慌乱跑肠子流了一地,傻子受到刺激也是拍着手蹦上去了,瞬间就被乱刀砍死。

小馒头从藏好的箱子中发出了尖叫声,强盗们就把小馒头提在手里要挟那对中年麋鹿兽人交出来更多的魔晶石。

本来强盗们以为用雷霆手段看死两个蠢蛋足以震慑这些乞丐了,可是他们低估了兽人隐藏在血脉中的千年血性,小馒头后来的尖锐哭声更是刺激了他们。

就在那个刹那里,所有乞丐都瞬间化身为疯子,不顾一切地冲了过去。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脸的,不要脸的怕不要钱的,不要钱的怕不要命的。

这些乞丐都不知道自己瞬间晋升成为干仗的金字塔顶级行列杀手!

强盗为财,不敢博命,就在那群臭烘烘的乞丐群里挣扎着杀了出去。

尸体横列满屋子,后来清点死十一个乞丐。不过他们也不是毫无成果。

还是有四个强盗被他们永远的留在了曼切斯特的这间小酒馆里,城主府邸姗姗来迟地派人过来收尸,当他们看见那些布满了牙痕齿印的强盗尸体时,都是惊得冷汗直流。

经历了这样的一番血战,曼切斯特小城中的很多人都觉得这间小酒馆肯定开不下去了,试问还有谁敢去一间曾经被血染满的酒馆呢?

那间酒馆一定布满了亡灵吧?

进去吃饭喝酒会不会被亡灵缠身?

事实却总是和大多数兽人所想相反着来,那件血腥事件后,小城上的人都是会好奇地过来瞧上一眼,巨大的人流多少还是会给那些不知情的人造出疑惑的,还以为这里的酒有多好喝呢。

小城之外还有专门慕名而来的,那些流浪武士和强者豪客可不在乎这里有没有流血事件、是不是死过人。该喝酒就得喝酒,该吃肉就得吃肉。

两个月之后,这曼切斯特的小酒馆成了百里之内最是旺盛火爆的地方。

当然,这都与小馒头没有太大的关系,她最爱做的事没有改变,那些乞丐依旧每日收获着小馒头的恩惠。

经历了那样的事情,加之生意反常的好了起来,小馒头的父母哪里还会吝啬,更是直接出手支持小馒头的“事业”。

那些残疾人,那些流浪汉,那些乞丐后来惊奇发现不尽有馒头吃,幸运的人还能从小馒头那里领到一碗粥喝。

小馒头提着一手装满米粥的水桶、一手提着装满馒头的箱子,她在大街小巷上来回走,布施恩惠,做着她所认为的力所能及的最对的事情。

善因有善果,恶因也会结恶果的。

曾经在这家小酒馆吃了闭门羹的强盗在三个月后卷土重来,他们将那四名强盗的死不仅仅怪罪于那家小酒馆,事实上,他们将整个曼切斯特小城都记恨上了。

就这样,一支人数足有三百人的强盗团伙席卷了整个曼切斯特小城。

城主一觉醒来,发现大街上尸横遍野,多数是那些游走于各个街头巷尾的流浪汉和乞丐,行动不便的残疾者藏在地下水坑则是逃过了一劫。不仅仅是这些身份低下的人,那些豪门大户,那些相对有钱的人家也遭受了洗劫。

就在第二天人心惶惶的氛围下,曼切斯特小城终于统计出了自身的损失。

一共三十一户人家惨遭洗劫,死四百五十人,失踪一百五十人,伤无数!

自然,那家由三口之家组成的小酒馆也被焚烧成了废墟。

从此以后,大街上少了流浪汉和乞丐,那个为他们送馒头送粥的麋鹿小女孩也从未出现过了。

曼切斯特进入到了持久的黑暗之中,数月之后便分崩离析,被周边的另外一座中型城市吞并……

那都是一年前的事情了,很少有人记得。

但是……她记得!

小馒头记得!

这个爱笑的、喜爱布施恩惠的女孩是记得的!

从曼切斯特被俘虏出来的很多人都已经死去。

她的父母是最先死去的那一批人。

曾经的小馒头变成了如今的提希丰里倪。

提希丰里倪。

在兽人族流传的神话故事中,这个名字代表仇恨、代表毁灭,那是一个麋鹿族女战士战胜强权仇敌,完成复仇的故事。

也不知道这是真实的历史事件,还是麋鹿族的某个大智者为了让软弱的麋鹿族完成真正的意义觉醒,而编造出来的励志故事。

总之,一个麋鹿族女孩信了,并以提希丰里倪为自己命名。

如今,这个信仰者复仇女神的麋鹿女孩一步一步向着前面的乱石废墟中走去。

弯下腰,随手捡起来一颗顺手的、比较锋利的石头,他来到了那名野猪族兽人的面前。

她知道他的名字叫做曼斯坦尼,而他应该不知道她的名字叫做曼恩薇蓝,曾经的小馒头也快要忘却自己真正的名字了,那也都不重要了。从那些个面无表情的日日夜夜里,她就已经开始铭记“提希丰里倪”这五个字。

她面无表情,实际上是在脑海中一遍遍地过着杀死曼斯坦尼的画面。

就快要视线了啊!

此时这名野猪族兽人躺在乱石废墟中,如被封印的石像鬼一动不动。一块丈许宽长的巨石碾压着他的双腿,即使他睁开眼睛,估计也是很难挣脱的。

乱石废墟中,提希丰里倪的目光中燃烧起了复仇之火!曾经燃烧的海怪号对比她眼中的复仇之火都相形见绌!它们那橙红色的火焰光芒就要漫出这麋鹿女孩的身体,将眼前的一切焚尽!

灰绿的乱石染着红绿的血色,深浅不一的血覆盖周围,那血的颜色在提希丰里倪的眼里美得可怕。正如复仇女神故事的结局,一切终将止乎燃烧的仇人之血!不知道那位在神话故事中的女神在复仇时候,是否也有相同的感触。

冰冷的海风掀起她的灰衣,抽打在她的脸上,她不想避开,极力嗅着海风中荡漾的血腥,将手里的重物举了起来。

那不是馒头,而是石头。

又是一抹血液向着天迹飙射,后来有一股血液喷泉直直向着高空喷起,胜利只到手一半,复仇还不够快意!

还不够!

永远不够!

野猪族兽人曼斯坦尼惨嚎一声苏醒,回光返照地低吼尖叫但不能逃离下身巨石压制!

眼前的一切都被血液覆盖,他感觉到双腿被压碎了,全身的血液都被压到了脑袋里,然后喷射了出去!

他想睁开眼睛,看看到底究竟发生了什么,就如从身上不断传来的剧痛,那血液也是源源不断的,他的一条手臂不知道去了哪里,另外一条骨折的手臂还能动!

忍着剧痛极力擦拭脸上的血,擦不干净,惊奇的是,有一只手帮他擦干净了。

提希丰里倪按住了他脑袋上的伤口,暂时不让那血液流出来,然后帮他擦干净,让他看清自己。

“还认识我么?”她的声音冰冷暗哑,犹如被冰封千年,从万载寒冰中挤出来的那道坚强生机。

曼斯坦尼哪里不认识她呢?这一年之中,他在她身上实现了很多兽欲。“你个小贱人,”曼斯坦尼挣扎低吼,“你敢这样对我!难道你不记得我是怎么将你……”

啪!

石头砸落下来!

喷泉又是迸发!

“该死……你!呵呵哈哈!”野猪族兽人疯狂笑着,“我杀了你的父母……呵呵……我!”

曼斯坦尼用那骨折的手臂阻挡,很容易地就被踩在了脚下,又是狠狠一击!他的疯狂笑声被拍了回去。

“别打了……我……”

啪!

呼呼……嗬嗬呃……

他急促地呼吸,他还有求生的欲望,现在做的只有呼吸!唯有呼吸!

呼吸不能停,停了就死了!

啪!

石头落在他的嘴上,仅剩的半截獠牙被拍飞,接下来落下的石头将其他牙齿也都拍碎。

石头不断落下,很硬,毕竟不是馒头。

血液不断崩飞,很腥,毕竟不是热粥。

pass:提希丰里倪(馒头)是一名女性读者要的人物,按照你设定的感觉写出来了,希望能够对得起你的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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