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萌萌的脚尖,在地面上划了一圈,又一圈。
虽然被班主任冤枉了,可赵萌萌也没有分辨,更没有气愤,只是觉得头晕目眩,感觉到周围的一切,都在旋转着,有一种轻飘飘的感觉——像是喜悦,又像是疑惑,更多的是茫然。
赵萌萌一直不吭声。
倒是周晓,脸红脖子粗的,和班主任争辩:“吴老师,捉贼要捉赃是不是?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和赵萌萌谈恋爱啦?捕风捉影断定一件事,未免太过武断。吴老师,干脆你向校长提议,把男生和女生分别隔离起来,不给见面的机会,这样你们就不用疑神疑鬼,给学生扣莫须有的罪名了。”
班主任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是啊,她不过是道听途说,她还真的没看到周晓和赵萌萌谈恋爱。良久,班主任才无奈地说:“我是为了你们好。哪怕是老师错怪了你们,你们也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好了,你们回去吧。”
走出了办公室门口,悄无声息地走过长长的走廊。
赵萌萌和周晓,两人都步伐安稳,心情透明。到了拐角的地方,走在前面的周晓,冷不防的就停下了脚步,把身子转过来,目光灼灼地望向赵萌萌,突然,他笑出声来,边笑边说:“赵萌萌,你说,这事搞不搞笑?算不算是桃色绯闻?”
那天,周晓穿了白色的衬衣,蓝色的牛仔裤,在春末的黄昏里,那张绒毛毕现的白净脸孔,透着一股清纯的,动人的气息。赵萌萌离周晓,只有一米远的距离,她微微仰起头来,看他。周晓也正在看着赵萌萌,两人,四目相对。
周晓笑着笑着,表情突然就僵硬了起来,眼神怪怪的,那双迷人的眼睛里,突然就有了一股蓝色火苗,在毕毕剥剥地燃烧起来。
赵萌萌的心,“卟通卟通”地急跳了起来。
赵萌萌的脸,莫名其妙的,就红了。
周晓怔怔地望着赵萌萌。他在楼梯上,突然的,就一步跨了下来,他很大胆的,轻轻地伸了手,捏着赵萌萌的指尖。周晓也红着脸,结结巴巴地说:“赵萌萌,你,你真漂亮!我,我就是喜欢你!我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喜欢上了你!”顿了一下,周晓又再说:“赵萌萌,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
好不好?好不好?
赵萌萌低头,望着自己有脚尖,神差鬼使的,便说:“好。”
班主任不知道,因为她的误会,结果推波助澜的,促成了赵萌萌和周晓成为了一对恋人——他们两人,原来只是哥有情,妹有意,却没有胆子撞破那层纸。便是从那天开始,周晓成了赵萌萌的男朋友,赵萌萌成了周晓的女朋友。
为什么不呢?
赵萌萌喜欢周晓,周晓又喜欢赵萌萌,既然彼此都喜欢,当然要在一起了。
后来,两人考上了北京同一所大学。赵萌萌学历史,周晓则是学中文的。那个时候,周晓的理想是做一位诗人。他喜欢读徐志摩,常常对了赵萌萌念:“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心波……”
肉麻是肉麻,却肉麻得动人。
两人大学毕业后,便同居在一起。
那个时候,他们很穷,租住在一幢破旧的工厂宿舍楼房里,一层楼八户人家,没有厨房,做饭在狭窄的走廊里,卫生间是公用的,在楼梯的转角处,盛夏的时候,恶臭难闻,总是有或白,或粉的卫生纸,湿答答的粘到地上,走进去,便有几只苍蝇席卷而来。
房间的空间不到十平方米,斑驳陆离的墙壁,一张破旧的双人床,缺了一条腿的床头柜,一个布衣柜,两张旧椅子,余下的空间,窄小得来了一个客人,连转身都困难。
虽然穷,两人却很恩爱。
一包方便面,两人一起吃,你喂我,我喂你。
为了节省钱,他们的早餐通常是三根油条,两碗豆浆,赵萌萌吃一根,周晓吃两根。赵萌萌说,周晓是男人,个子高,体积大,应该多吃点。赵萌萌还对周晓说,她喜欢男人狼吞虎咽吃东西,这样她觉得很安全。
于是,周晓便狼吞虎咽吃了起来,吃得很香,很甜。
赵萌萌看着他吃,也笑得很香,很甜。
周晓在一家通信公司上班,朝九晚五,作息时间很固定。而赵萌萌则在一间西餐厅里做领班,踩着一双很高的高跟鞋,穿着玲珑有致的旗袍,笑迎来往的客人。很晚了,赵萌萌下班回来,周晓已在家里泡好了热水,倒到盆里,像小李子伺候慈禧太后那般,小心翼翼把赵萌萌的高跟鞋脱了,把赵萌萌挤得通红的脚泡到水中,轻轻地按摩。
周晓最爱问的一句话:“舒服不?”
赵萌萌最爱回答的一句话:“舒服。”
然后两人对望着,傻傻地笑了起来。
泡好脚后,赵萌萌就坐在床边上,两只脚甩啊甩的,可爱得像个孩子。那个时候,他们真的很穷,穷到赵萌萌的生日,周晓只能在花铺里,买了一条用红线串着的白色茉莉花手串,用了一块五。那十几朵白色的茉莉花,是新鲜的,刚刚摘下来,半开半闭,或盛开到极致,晶莹剔透,赵萌萌兴奋得不得了,一直很灿烂地笑着,不时把鼻子凑近那些茉莉花,嗅着那些芬芳的香味。
有时候,他们也去逛街,手拉着手,亲密无间。
赵萌萌最喜欢去的是时装店,因为那儿有很多漂亮的衣服,赵萌萌像了一只美丽的花蝴蝶,不知疲倦地穿梭在那儿,她挑了自己喜欢的,高档的,名牌的,昂贵的衣服,都试穿一遍,一边转着圈。
赵萌萌扬起下巴来问周晓:“好看吗?”
周晓说:“好看。”
当然是好看。赵萌萌个子够高,骨架子小,四肢修长,身子柔软,天生就是衣裳架子,再普通不过的衣服,穿在她身上,都会显得风生水起,露出性感和妩媚的端倪。
但赵萌萌只是试穿,却不买。
这儿的一件衣服,她和周晓辛辛苦苦打一个月工,也买不起。
赵萌萌不是衣奴,她是个容易满足的女孩子。很多东西,不必要拥有,看看就好。但在那些商场里,到处都回荡着赵萌萌银铃般的笑声,那么清脆,那么甜美,层层地润进空气里,飘荡在吵闹声中。
有次,赵萌萌在百货大楼,一个很有名的女装牌子柜台里,试一条玫瑰红的连衣裙。那条连衣裙,吊带,窄腰,质地柔和,柔软光滑,赵萌萌穿了在身上,竟然有一种气定神闲高贵气质,仿佛像了宋词里走出来的女子,有着一种令人不可企及的典雅,矜持,神秘。
周晓看呆了,目不转睛地盯着。
看呆的还有旁边的顾客。
“哇,真漂亮。”
“真的是好看。”
“咦?她是不是电影明星?”
“不知道哦,也许是吧?”
周晓听得飘飘然,洋洋得意,心中不禁灿烂如花。他走了过去,喜气洋洋地低声和赵萌萌商量:“萌萌,我喜欢你穿裙子的样子,很美,就像仙女下凡。我们把这裙子买下来,好不好?”
赵萌萌一看价格,吓了一跳。
三千八百六十八元人民币。
晕,这是人穿的么?那个时候,赵萌萌一个月的薪水加起来,还不到二千块,而周晓,也不过是二千多点。
赵萌萌把头摇得像了拨浪鼓:“不要。”
连忙的把裙子换了下来。赵萌萌也喜欢这裙子,但因为囊中羞涩呀,他们根本买不起。离开的时候,赵萌萌还回头,看了那裙子好几次。
不想一个星期后,周晓居然把裙子买回来了。
原来周晓,一个星期内,竟然去卖了两次血,还主动的提出加班。这卖血的单子,还是赵萌萌帮周晓洗衣服的时候,从口袋里掏出来的。
赵萌萌给感动得一塌糊涂,她骂周晓:“傻瓜!你怎么这样傻?”
周晓说:“因为老婆你喜欢啊,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付出。”
周晓到到时最后,还是闯出了名堂。周晓大学刚毕业,便进了一家通信公司上班,做业务员。那个时候,很流行用pp机,手机刚刚出来,像了砖头那样大,别人叫大哥大,不但手机的价格贵,话费也贵。周晓利用职位之便,向客户私自收购一些旧的pp机,经过修理,翻新后,便转手批发给一个朋友开的二手pp店。
后来,周晓看到利润可观,便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己索性在一间商城租一个铺位,专门经营二手pp,兼入户,充话费,请了两个人来给他打工。
赚了一些钱后,周晓不满足,找朋友借了一些钱,买了一辆二手面包车。
面包车用来拉私活。
面包车什么都拉。有时候帮人拉货,有时候拉人,有时候出租。再后来,一辆面包车变成两辆,再变成了三辆。再到后来,周晓看准了商机,加盟到了一家物流公司,招了几个年轻人,开始跑活。
那一年,周晓赚了不少钱。
用了这些钱,全部投入了股市。
周晓的运气佳,判断能力强,目光奇准,也刚好遇到那年股市行情好,他买的那些股票,不断地上涨,让他翻了好几倍。于是物业公司,不断地扩大,又再增多了好几辆车,再多好几辆人,增加到十几辆,再增加到几十辆,做得风生水起。
而周晓,从一无所有,渐渐发展成为先富裕起来的人,不但把债务全部,还拥有自己的房子,车子。
赵萌萌也算苦尽甘来,连工作也辞了,在家做阔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