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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优秀又专情的男子(1 / 1)

春天的下午,两人去公园看桃花,立在桃花丛,吴亦翔夸bblythe,人面桃花相映红,之后拍了一大堆的照片,放大了,挂了满屋子都是。

在夏天的傍晚,吴亦翔和bblythe一起坐路边的石凳子上吃西瓜,吴亦翔一半,bblythe一半,但bblythe还要抢吴亦翔的吃。结果bblythe不小心把西瓜汁溅到身上,吴亦翔就说她笨,一边给她擦。

秋天的时候,两人去运动。bblythe耍赖不跑,捂着肚子装病,吴亦翔拿她没辙,无奈地蹲下,bblythe很得意的哈哈大笑,刚爬上他的背,就被吴亦翔故意使坏撂倒。于是bblythe生气了,嘟着小嘴不理他,吴亦翔哄了她大半天,最后答应把她背上楼。

吴亦翔还真的背bblythe上楼。

虽然电梯运转良好,但吴亦翔还是背着bblythe,从一楼开始,慢慢向上爬。爬到一半吴亦翔累了,说休息一下好不?bblythe娇嗔说不行,吴亦翔就真的没有休息,一直爬到十二楼,刚到门口,就累得跌到地上爬不起来了。

那个时候吴亦翔是幸福的。

bblythe对他说:“steven,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一辈子跟你在一起,嫁给你,做你的妻,为你生一大堆孩子。steven,你不知道吧?我常常做这样的梦,梦到我们老了,头发花白了,牙齿掉光了,你天天跑到公园里和一群老人们下棋,遛狗,侃大山,然后每天黄昏的时分,我去找你,手牵着手,领回家,吃饭,洗澡,睡觉。steven,我要你一辈子搂着我睡,一床,两枕,一条被窝,然后,我们在时光中变老,直到死。”

但,bblythe食言了。

他们在一起了四年,一千多个日子,已开始谈论婚嫁了,甚至回国,互相见了双方家长,婚期定了下来。

但回到美国没多久,圣诞节之后,bblythe留下了一封信,不辞而别。

信中写着:对不起steven,我后悔了,不想这么早进入婚姻坟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要趁着年轻出去看看,我希望我的人生过得多姿多彩,不愿意到白发苍苍的时候回忆往事是一片空白!steven,五年之后,如果你未娶我未嫁,如果我们还有缘的话,相信还能够在一起。

“我等了steven五年,足足五年时间。”吴亦翔对苏苏纪说:“可五年时候过了,bblythe没有出现,她在我的世界里音信全无。”

“你还爱着她?”苏苏纪问。

吴亦翔说:“这爱倒没有五年前浓烈了,但午夜梦回的时候,我偶尔也会梦到她。”

苏苏纪点点头:“爱情,便这样,以为它消失了,其实它还在,藏在内心深处,一个你看不到,摸不着的地方。曾经爱过的人,刻骨铭心的人,不会像搬家一样,把他自心里搬出。其实,很多东西是搬不走的,曾经的往事,曾经的恩怨,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一辈子也会丝丝缕缕牵着你的心,令你无法忘怀。”

吴亦翔伸手,把手掌盖到了苏苏纪的手上,然后轻轻的,便握住了她的手。吴亦翔的手很白净,骨骼修长,像他的人那样,清秀而略带着冷寂。

“小纪——”他一脸严肃:“我喜欢你,你也不讨厌我,那为什么我们不试着谈一场恋爱?”

苏苏纪低头,还在纠结。

吴亦翔一笑:“小纪,记得,三天之后答复我。”

苏苏纪说:“嗯。”

晚上的时候苏苏纪在qq里跟浪子燕青聊天:“你说,我答不答应高富帅,跟他谈一场恋爱?”

浪子燕青说:“傻子才会拒绝如此的优质男。”

苏苏纪说:“可是——”

浪子燕青问:“你害怕些什么?”

苏苏纪说:“我不明白,外面这么多的优秀女子,年轻的,漂亮的,纯洁的,满街都是,他为什么偏偏挑中了我。”

浪子燕青说:“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查尔斯王子为什么会爱上卡米拉。”

苏苏纪说:“嘿。”

浪子燕青说:“他是个成熟的男人,而且不花心,守着一份旧情过了五年,可见他的专情。按理来说,他的性子是沉稳而不冲动,没有七成的把握,不轻易出手。如今他既然把话挑开了,又哪有不是真心之理?”

苏苏纪想想也是。

浪子燕青又再说:“如此优秀又专情的男子,打灯笼也找不到。相信他,他会带给你幸福。”

幸福,幸福的定义是什么?有吃,有穿,有住,有换不完的漂亮衣服,花不完的钱?

不不不,好像不是这样的。幸福,应该是两个心心相印的人在一起,相亲,相爱,一起同甘共苦,同荣华富贵,一起去看日落,日出,一起慢慢的到白头,走到老。

亦舒笔下的喜宝说:“在生活中最希望得到的,第一是爱,被爱与爱人,很多爱;第二希望得到的是钱,很多很多的钱;第三希望得到的是身体健康,如果没有爱和钱,至少,还有身体健康。”

可见,爱还是排在第一位的。

苏苏纪叹了一口气。

没有爱,得到钱,也是好的吧?但钱,要这么多干嘛呢?自己有吃,有穿,有住,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却可以自足自给,衣食无忧。苏苏纪自认,她也不是个贪心的人,除了爱,她什么也不缺。

爱!苏苏纪想,除好程一飞,她还有爱吗?苏苏纪又再想,她要不要答应做吴亦翔的女朋友?要不要跟他谈一场恋爱?

答应?

还是不答应?

苏苏纪纠结得很。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白天苏苏纪想多了,晚上便作起梦来。梦里,苏苏纪看到她自己,变成了一个老态龙钟的老妇,皮肤发皱,眼神黯黄,白发苍苍。她躺在床上,病了。空荡荡的房子,就她一个人,没人来看她,没人来问候她,因为她,没亲没戚,孤身寡人。

她感到口干,肚子又饿。

于是,她挣扎着,想要从床上爬起来,但力不从心。爬了半天,不但不能爬起来,还重重地跌到了地上,四脚朝天。苏苏纪看到梦里的她,一张苍白的脸像了白纸那样没有血色,狰狞而又绝望。

再然后,苏苏纪又看到她自己,痛苦地头一歪,眼睛一闭,终于去见上帝了。她的尸体,静静地躺在那儿。然后,慢慢的腐烂。再然后,慢慢的,变成了一堆白骨。

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很多亿很多亿的人口,走到大街小巷里,都是人头汹涌,车水马龙,到处是人挤人。但,那些人,都与她漠不相干,与她无关。没有人知道她死了,没有人知道她变成了一堆白骨。

苏苏纪醒来的时候,便怔怔的,一身一头的,全是冷汗。

这,是不是她未来的预言?预言着,如果她再不考虑跟除了程一飞之外的男人谈恋爱,如果不想着结婚生子,如果再一个人生活下去,那到时候老了没人相伴在身边,那堆白骨,便是她的写照。

苏苏纪想,既然决定了跟除了程一飞之外的男人谈恋爱,那为什么拒绝浪子燕青说的“如此优秀又专情的男子,打灯笼也找不到”的吴亦翔?正如吴亦翔所说的:“我没有女朋友,你没有男朋友,我喜欢你,你也不讨厌我,为什么我们不试着谈恋爱?说不定谈着谈着,就把感情培养出来了。”

如果真的跟吴亦翔把感情培养出来了,嫁给他,也没什么不好。到时她老了,可以有个人相伴,说说话,斗斗嘴,还可以互相搀扶着,一起看日出与日落。重要的是,她死的时候,最少,也有个人知道吧?

而且,跟吴亦翔一起之后,她才可以常常见到程一飞,而且她跟程一飞见面,别人再也不会说三道四。

三天之后,黄昏时刻,苏苏纪从公司的大厦走出来,远远的,就看到吴亦翔那辆灰色保时捷卡宴停在那儿。

吴亦翔穿了一件白色的长风衣,懒洋洋地斜斜的依在他的车门前,他的双手塞在风衣的口袋里,抬着眼睛,朝苏苏纪所在的方向看过来。看到了苏苏纪,他也不避人,径直地朝她走过来,然后站在她跟前,略略低下头,从容不迫且理所当然地望向她。

笑,轻轻地扬上了吴亦翔的嘴角:“小纪,一起去吃饭?”

苏苏纪说:“好。”

她上了吴亦翔的车。背后,留下一干女同事羡慕嫉妒恨的目光。

车子一直开。

一直开。

苏苏纪不知道吴亦翔要带她到哪儿去,她没有问,吴亦翔也没有说。苏苏纪坐在副驾驭座上,不说话,只是静静地望着车窗外。因为是下班的高峰期,行人,自行车,摩托车,公交车,私家车,行色匆匆,争先恐后,热闹非凡。

俩人一直沉默着,谁都没有说话。

车内开着音乐,有歌手在唱着:“……轰轰烈烈的曾经相爱过,卿卿我我变成了传说。浪漫红尘中有你也有我,让我唱一首爱你的歌,大声说我爱你,把你放在心底,在心里永远有个你……”

到了十字路口,红灯,车子停了下来。

前面是一家很大的商城,门前有一个很大的广告牌。那是一个口香糖的广告,画面上,程一飞捧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一张脸,热烈地吻着她,深情专注。而女孩子则仰起了头,微微地闭着眼睛,那表情,有说不出的甜蜜与幸福——广告上的那个女孩子,烟熏妆,猩红的唇,冷艳性感。

她叫叶慧琳,苏苏纪认得她。

叶慧琳跟程一飞一起参加“追梦星光秀”比赛,得了亚军,因为歌唱得好,又年轻,长得又好,像程一飞一样,是公司力捧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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