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一飞跑了过来。
原来,程一飞从外面回来,看到那片水洼,很不放心苏苏纪,谁知马大哈的她,会不会出什么事?本来程一飞已上了楼,回到了家,想想,还是跑了下来,要到小区门口来要等苏苏纪回来。
程一飞还没到小区门口,远远就听到苏苏纪的尖叫,唬了一大跳。
“小纪,你什么啦?”程一飞声音焦急。
“我的鞋跟断了,脚扭了一下,疼死我了。”苏苏纪说。
“是不是崴着啦?”程一飞问。
“不知道,好像是,反正疼得要死。”苏苏纪说。
程一飞走到苏苏纪身边来,想了想,便蹲了下来:“小纪,来,我背你回去。”
苏苏纪忘记了她的脚疼,一阵欢呼,赶紧伏上了程一飞的背,用手圈着他的脖子。炎炎的夏日,两人都穿了薄薄的衣衫,程一飞的背很热,有一种让苏苏纪很熟悉很迷恋而又很纯粹的年轻男人味道。
苏苏纪的身子,紧紧地贴着的程一飞身子,程一飞身上的体温,猝不及防的,就迅速传到她身上来。
苏苏纪心里某个地方,像被什么东西敲破了,“潺潺”地溢出了迷幻物质。苏苏纪不由己的,便开始晕了,思维抓不着任何可以着力的东西,她感觉到她的大脑,一点点被侵占,身体,一点点地燃烧。
啊,这是不是爱的味道?
苏苏纪不知道。她只知道,她对程一飞,不应该有男女之间的爱的,只应该有兄妹之间的爱。
大概是苏苏纪的呼吸变得急促,程一飞感觉到了异常:“小纪,怎么啦?是不是脚很疼?”
苏苏纪含糊不清地说:“嗯,很疼!疼死我了!”
其实,比脚更疼的,是苏苏纪的心。此时此刻,苏苏纪就给一种很忧伤,很绝望的感觉笼罩着,程一飞对她再好,他不过,只是她哥哥,她也不过,是他的妹妹。世上哪有哥哥和妹妹成为恋人的道理?这辈子,她注定只能做程一飞的妹妹,不能做程一飞的恋人。
苏苏纪幽幽的叹了一口气。
她无法改变,她和程一飞是兄妹的事实。爱上程一飞,不是她的错,而是命运的错。
程一飞把苏苏纪背上了楼,进了家门,然后把她轻轻的放在沙发上。接着,程一飞翻箱倒柜的,找来了红花油。
“小纪,你的脚红肿了。”程一飞说:“别动,我给你擦药。”
“程一飞你说,我会不会变成瘸子啊?”苏苏纪伸头瞧瞧她的脚,还真的有点红肿,不是不担心的。
“不会的,只是崴着了,擦了药便会没事。”程一飞安慰她。
他坐在苏苏纪面前,让苏苏纪把她的在小腿放到他的大腿上,然后他手掌按住苏苏纪的脚掌,缓缓地推拿。
程一飞那擅长弹吉他的手指很漂亮,骨骼修长清雅,手指细细长长,微微泛着淡白,他给苏苏纪推拿的指法,仿佛很老道的样子,这边推捏了几把,那边又推捏了几把,动作很轻,手很温柔,就像柔若无骨。
“程一飞,你是不是把我的脚,当作了你的吉他啊?”苏苏纪眨眨眼睛问。
“怎么啦?是不是我推捏得很痛?”程一飞问。
“不是啦,我只是觉得你的动作,好像弹吉他那样。”苏苏纪伸伸舌头,嘻嘻笑。
“不是吧?”程一飞有时候也挺幽默:“我弹吉他可没有这么温柔。”
“你温柔个屁!”苏苏纪噘着小嘴,白了他一眼说:“你就懂得骂我,就懂得不理我!哼!”
谁骂她啦?谁不理她啦?
程一飞百口莫辩,他是六月飞雪窦娥冤。不过算了,他是哥哥大人有大量,不应该跟妹妹计较,于是程一飞忍辱负重,低声下气地说:“小纪,对不起!是我错了,以后我不骂你了,还不行么?”
苏苏纪小人得志,把小小而精致的下巴高高抬起来,神气活现地嚷嚷:“程一飞,你说话要算数!你以后不能骂我!”
程一飞说:“嗯。”
经过程一飞一阵推捏,苏苏纪感觉好多了,于是下地来试试走几步,虽然脚还是疼痛,可减轻了许多,一瘸一瘸的,勉强能走路了。
苏苏纪舒了一口气,拍拍胸,一副心头大石落地的样子,她用了夸张的表情,夸张的语气,很夸张地说:“还好还好,福大命大,我只是崴着了脚。如果是脚断了,变成了瘸子,那我以后怎么嫁人呀?”
她那孩子的样子,让程一飞不禁失笑。
冷战终于结束,两人终于和好如初。
苏苏纪脚好后,又再出去找暑假工。暑假工很快找到了,是骆家宇那小子介绍的,在一家叫“daisy”的时装店卖衣服。
“daisy”翻译成中文,是雏菊。
“雏菊”是永远的快乐的意思,又代表着坚强。罗马神话里,森林中的精灵贝尔蒂丝就是化身为雏菊,她是个活泼快乐的淘气鬼,有着明朗,天真,快活的人生。
“daisy”时装店的老板,是骆家宇的姐姐骆家欢。
骆家欢是一个时尚的都市女郎,化着精致的妆,穿着流行的服装,挽着名牌包包,开朗,活泼,直率。第一次见到苏苏纪,便问:“你是我弟弟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吧?哎,想不到我弟弟挺有目光的嘛,你不但长得好,还清纯可爱,难怪他迷你。”
苏苏纪红了脸。
骆家宇这个混球,就会胡说八道。
“daisy”时装店设计独特。店面宽敞,足足有一个篮球场那样大,店里有十多位员工,门面外观是透明玻璃,空间通透并干净利落,装饰以简洁的白色为主色调,时尚新潮,充满活力和朝气,给人焕然一新的视觉体验。
而店里的衣服,则全是女装,长裙,短裙,吊带,晚礼服,琳琅满目,颜色以白,浅蓝,浅灰,三种颜色为主,新颖,独特,个性十足。
店里有不少顾客,来往的全是些时尚新潮的女子。
苏苏纪没有想到,她在时装店,如鱼得水。到底是学时装设计的人,已经学了两年的苏苏纪没白学。
在如何搭配衣服上,苏苏纪有一套自己的看法,什么样的上衣配什么样的裙子或裤子,什么样的人穿什么衣服好看,在什么场合穿什么,什么样的人适合什么颜色,苏苏纪了然于胸,对顾客介绍得很详细。
而顾客,往往经过她的指点,衣服绝妙的配搭,便完全变了样,变得时尚起来,竟有一种与原来不同的感觉。
骆家欢对苏苏纪顿时刮目相看:“小纪,听说你是学服装设计的?不错哇,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天份,眼光独到,对潮流的触觉敏锐,也极有见解。小纪,不如答应我弟弟做他女朋友吧,待你们毕业后,我们一起合开一家时装公司怎么样?让爸妈给我们出资,创立自己的品牌,集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也就是俗话所说的,自产自销。”
苏苏纪这才知道,原来骆家宇是富二代。
难怪他有钱学摄影专业。有一句话说:摄影穷三代,玩摄影的非富即贵,是个烧钱的兴趣。
骆家宇真的是富二代。
虽然家里不是特别特别有钱超级大富豪那种,却是挺有钱可以称得上是土豪那种,比起苏苏纪来,可谓是天上人间。
苏苏纪在“daisy”的时装店上班的时候,骆家宇无所事事,也跑到店里来,坐在一个角落里,弹奏他姐姐的钢琴。
骆家宇弹钢琴,还真的似模似样。
骆家宇的钢琴弹得很好,他三岁的时候,便被家人逼弹钢琴了,不过,骆家宇从来没想过要做贝多芬第二,就如骆家宇喜欢踢足球,足球也踢得不错,可骆家宇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做中国的马拉多纳一样。
弹钢琴和踢足球,甚至摄影,不过是骆家宇的爱好和兴趣而已。
现在骆家宇的最大爱好是什么?
是苏苏纪。
现在骆家宇的最大兴趣是什么?
追苏苏纪。
隔一段时间,骆家宇便会问:“苏苏纪,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苏苏纪心情好的时候,嘻嘻笑:“本人正在考虑你的请求,你耐心等待哈。”心情不好的时候,便不耐烦地骂:“骆家宇,你烦不烦?”
骆家宇说:“不烦!你不答应做我的女朋友,我怎么会烦?我会无休无止的追问下去。”
苏苏纪斜了眼睛看他。
据说,爱情是要讲缘分的,她和骆家宇,那是缘分么?佛说了:修百世方可同舟渡,修千世方能共枕眠。前生五百次的凝眸,换今生一次的擦肩。今生的一次邂逅,定然孕育前世太多甜蜜或痛苦的回忆。
万发缘生,皆系缘分!
偶然的相遇,蓦然回首,注定了彼此的一生,只为了眼光交会的刹那。
骆家宇在时装店里弹奏钢琴,他最喜欢弹的曲子,是《夏日里最后一朵玫瑰花》。骆家宇那修长的手指,在黑白钢琴键上熟悉的跳动着,行云如水,优美,动听,流畅的乐曲,神奇般的自他手指间传了出来。
骆家宇的手,漂亮得也像程一飞的手那样,骨骼修长清雅,手指细细长长,微微泛着淡白。
苏苏纪呆呆地看着。骆家宇弹着钢琴的手停了下来,他问:“苏苏纪,想些什么?”
“呃,没什么。”苏苏纪回过神来,略略红了脸。
“苏苏纪——”骆家宇看着她,嘻嘻笑,又再很花痴地问:“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
好不好?
好不好?
苏苏纪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