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七月的不莱梅已经有些转凉。
杨白起看到了一个多月没见的柳依依。
虽然经常视频,但有些东西是科技取代不了的。
两人紧紧抱在一起。
年轻人的爱情就是这样热烈。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一个多月不见,那仿佛是隔了多少年来着?
“咳咳!”
老爹在后面尴尬出声。
你们这样公然给咱看人家吃狗粮,是要遭天谴的!
杨白起则不以为然。
咱没有亲上,就算是给你面子了。
你还要咋滴?
柳依依就没有杨白起那么厚脸皮了,她一脸通红地放开杨白起,站在了杨白起身旁。
知道杨白起今天到达的不仅有柳依依,还有弗兰克。
他早就派人等候杨白起多时了。
“杨,你终于回来了!”
在一间办公室中,杨白起见到了弗兰克。
从这间办公室的简陋程度来看,弗兰克混得确实不咋地。
杨白起当然不知道,没签下他之前,要是问弗兰克他的办公室在哪里,他准会回答:“办公室?那是什么东西?”
而如果杨白起此番要是能成功转会拜仁,弗兰克必定能大赚一笔!
“说说吧!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杨白起开口道。
“我已经联系过不莱梅俱乐部,他们愿意提前解约!拜仁给他们开出了无法拒绝的条件!”
“拜仁方面,我也联系过,他们对你势在必得!”
弗兰克当然是希望促成这次转会的。
名利双收的机会,谁又愿意错过呢?
“多少钱?”
杨白起一脸平静。
“9000万欧!”
弗兰克答道。
杨白起一惊,终于变了脸色。
想不到拜仁这个报价会跟德转自己的身价一样。
一般来说,球员的转会费都会比身价高。
但自己崛起时间不长,这个身价是有很大水分的。
拜仁肯花这样的代价誓要拿下自己,足见拜仁的实力和对自己的重视。
同时,杨白起也有点失落。
说实话,短短几个月,他已经对不莱梅产生了感情。
斯克里普尼克、尤努佐维奇、巴特尔斯以及皮萨罗等人不断浮现在他的脑海。
还是古人看得透,说出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这样的至理名言。
杨白起也见识到了什么叫利益至上。
为了俱乐部长远利益,杨白起就是一件商品。
其实顶级足球比赛除了竞技层面的好看外,背后的资本运作贯穿着世界足球的经济形势。
尤其是发达联赛,比如五大联赛,往往他们的球队球员流动性很大。
而像一些小联赛比如亚洲国家的联赛等,受制于政策和外援限制,在转会市场中的频次并不大,所以对转会操作的经验必然没有五大联赛要强,这也是中超俱乐部经常会被外援戏耍的原因所在。
说白了,并不是足球运动员自己愿意选择合同到期前转会,而是他所在的俱乐部必须要这么做才行。
关键是一个球员达到了可以转会的级别,那么一定是对买卖双方都有价值的,不是在自己的母队踢出价值,就是买家也就是求购方认为他有价值。
比如一般在a队踢不上主力的明星到了b队教练那里就很值钱,当然这里面有很多经纪人、教练和其他工作人员拿佣金的问题所在。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不是每一笔买卖都是物有所值和物超所值,不然就不会有水货的存在了。
俱乐部在签约每一名球员时都要制定非常严格的合约制度,比如签约2年、3年甚至5年或者更多年。
在此期间必须要保证俱乐部的利益最大化,和平衡达成交易的各方的一个心理平衡。
如果一个球员到了自由身再去转会,那么一定是没有市场的球员。
若此球员一旦有市场,俱乐部必然要在一个最为合适的时机,拉上所有掩护同伴(其他无意购买但是假装放消息购买的俱乐部)来抬价到一个合理的价位然后出手。
若买家看重的运动员不愿意转投,不愿意在新的合同上签字,那么这笔转会也是无法进行的。
球员的转会是俱乐部运营的一条生命线,别小看单个球员,因为任何一笔转会的成功与否都会牵动俱乐部的龙脉。
所以俱乐部一般不会让有价值的球员等到自由身才离开,这也是俱乐部到底能在一个级别走多远的重点所在。
不莱梅当初只花费微不足道的一点小钱就签下杨白起,本以为他会在饮水机管理员的位置上待到合同结束,谁知道竟然能成功逆袭。
把他卖了大赚一笔,再买进几个性价比高的球员,真是太香了!
这才是中下游球队的生存之道!
当然,这9000万欧也不是全都归不莱梅。
通俗的说,转会费就像我们去超市买东西,买瓶饮料你得花五块钱给超市,就像俱乐部买球员的话要付个几百几千万给该球员所属的原俱乐部。
一般情况下,转会费的一部分还要分给球员自己、经纪人、第三方所有权公司等等。
但严格来说,其实这样的说法并不完全准确。
因为人并不是商品,球员转会放到上班族来说其实也就是换了个工作岗位。
因此欧洲法律界对于球员转会费的司法解释是,新俱乐部为了让球员来效力,支付给这名球员的老东家一定的补偿费,从而使老东家愿意与球员双方自愿解除原有的合同。
是不是觉得好像很拗口,而且和去超市买东西也没什么区别?
其实,区别真挺大的。
大家都听说过球员合同里的解约金吧,就是西甲强制要求实施,今年夏天动不动就登上报纸那个。
这个所谓的解约金,就是合同里规定,球员可以支付一定的金额,主动买断与俱乐部的合同。
听起来,似乎就跟超市标价一样简单。
可是在实际操作中,真正执行违约金的情况少得可怜。
没错,就算大家在转会新闻里看到什么什么激活了违约金条款,那多半也只是双方协商走了转会费程序。
因为,激活违约金在法律意义上是球员才能执行的个人行为,如果真的走违约金程序,那么新俱乐部就要把钱先打给球员,球员自己去买断合同。
而这个过程中,这笔钱会先变成球员个人获得的收入,从而产生纳税义务,按照不同国家法律规定可以达到20%-50%不等。
所以,费莱尼当年从埃弗顿转会曼联,曼联想激活违约金条款但埃弗顿不同意,把钱给费莱尼强行买断又要多付接近1000万英镑的税,因此才一直僵持到违约金过期,以多出几百万的金额完成了转会。
同样道理,内马尔激活违约金条款的事情闹了很久,其实也就是违约金要交大笔税的问题。
巴萨始终不同意谈判,巴黎才强行走了违约金程序,实际给内马尔支付的金额也肯定超过了2.2亿,可能会达到2.8亿上下。
是的,壕无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