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红听得不妙,偷眼一瞧,脸色不由有点发白。
只见那人正是和济堂药铺的伙计,此时恭敬地回答陈县令的问话。
“小人和济堂伙计张三,上个月二月三十确实有收了一棵紫灵芝,因赤芝比较常见,紫灵芝较少见,所以小人记得真真的。是个面生的姑娘来售卖的。那个姑娘着实会喊价,一棵紫芝硬是卖了一百二十文,平时我们哪收过这么高价,因此对她很有印象。就是我旁边这位姑娘。”
说罢,用手指了指林小红,随后又呈上一棵灵芝,道::“因这灵芝尚未晾干,所以还在店里不曾售出。”
陈县令凉凉地问道:“林小红,你不是说灵芝给了你祖父?如何又卖到药铺去了?”
“小女……小女一时记岔了,那灵芝原是要拿给阿爷的,后来想着阿爷可能不适用,所以便拿去卖了。”
陈县令耐着性子又问道:“本官再问你一遍,你仔细想清楚了再答,那灵芝,是怎么来的?”
林小红心中盘算了一下,咬牙道:“实是小女亲手摘的。”
陈县令冷笑一声,宣了衙役呈上证物。陈县令板着脸道:“林小红,你抬头看看,这是什么?”
林小红看到衙役手中的托盘中,却是林大丫所说的两棵小赤芝和一个紫芝的根部。那衙役拿着张三呈上的紫芝,两相一拼,接口处正正严丝合缝。
林小红转念极快,抬头对陈县令道:“大老爷,这必是林大丫偷偷在旁,看我采的灵芝,所以她才会知道这些细节。”
春娘和李大牛在旁听审,听得林小红满口狡辩,皆摇头不已。
陈县令拍了一下惊堂木,道:“林小红,你左手的齿痕是从何而来,你要老实交代!”
林小红听了,连忙捂住自己的伤痕,吱唔了半天,才道:“这是前几天路上碰到的一个无赖,起争执的时候被咬的。”
无赖?这种烂借口也能编出来!陈如镝都快被气笑了。
这时仵作上前将柳阳拓了齿模下来,又比对了林小红的伤痕,对陈县令道:“回大人,这伤痕与林大丫的齿痕一模一样。”
林小红仍旧嘴硬,道:“大人,我是念着林大丫毕竟是我堂妹,我不想把她供出来,以免见怪于大人。这只是姐妹间玩闹,不是什么大事,还望大人不要怪罪于她才好。”
柳阳见林小红这时还在卖乖,不由抬头望天,心中一阵无语。
一个衙役上前回禀:“属下在牛头村牛头山的山神庙附近,发现了打斗的痕迹。其中有几个清晰的脚印,经过比对,是原告和被告的。另外在半山坡的一块大石头处,还发现了一滩血迹。”说完,呈上了两双带泥的鞋,一双是草鞋,一双是花布鞋。
陈县令看了一眼伏在地上,开始微微发抖的林小红,道:“林小红,如今你还有何话说?”
林小红颤着声道:“大老爷,那日是我采得了灵芝,林大丫见了,要与我抢,我一时不慎,这才失手将她推了下去。实在不是故意害她性命。”
陈县令听了,气极反笑,道:“林大丫要抢你的灵芝?就以她这一丁点的个头?”
他拿出一份证词,道:“这是你们村的村民,证明这些年,都是你在欺辱打骂林大丫。我倒不知,一个平时连蚂蚁都不敢踩死的人,竟是如此友爱自己堂妹的!看不出你小小年纪,行事如此歹毒!”
说罢,将证词扔在林小红面前,林小红看着那一个个红手印,不由瘫软在地上,不敢说话。
陈县令冷哼一声,开始判案:“今有青牛县牛头村林大丫,状告青牛县牛头村林小红一案。庚子年二月三十日,林小红抢夺林大丫灵芝,且恶意推搡林大丫致其伤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林小红未满十五岁,又是初犯,按大周朝律法,现判决如下:林小红杖二十,所售灵芝钱款给付林大丫,另赔偿林大丫白银五两以做养伤之用,讼费由林小红支付。退堂!”
判决一下,林四婶立时扑向春娘,李大牛早有准备,忙将春娘护在身后。
林四婶冲李大牛吐了一口痰,骂道:“你们这对天杀的狗男女,竟敢坑我家五两白银,莫不是穷疯了,当我是泥捏的呢?别忘了里正可是我表姑父,回去有你们好看的。”
彼时陈县令还未离去,见林四婶竟明目张胆地在公堂上哗闹,勃然大怒,又回转过来,命衙役将林四婶拿下,陪她女儿一起打了二十杀威棒才罢。直打得林四婶母女鬼哭狼嚎,哭爹喊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