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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二二节 韦老叔破突厥(一)(1 / 1)

西域塔里木河夏天时因为积雪冰川溶化,水量急剧增长,就象一匹无缰的野马般奔腾咆哮着穿行在万里荒漠和草原上,极有看头。??八一?中文w≈w=w≤.=8=1≈z=w≠.com

现在已是初冬,它失却了往时的能耐而变得平静地流淌,毫无波涛。

不过,即使是这样河流,也一样能淹死人。

“就象唐人,他们是这世界上最有教养和长相最美、衣着最为得体的人种,看上去人畜无害,但实际上,他们是杀戮强者,各族中死了多少英雄豪杰给他们!”

“如我大突厥,控弦百万,疆域万里,每当秋高草肥时南下,令南朝颤抖,那时期的南朝(指隋唐,北朝指突厥)皇帝谁不怕得要命!而今却沦为唐人驱使,被逼得造反。前后差别之大,实在令我们汗颜!”

“是啊是啊,听说那大将军韦晞生得面貌俊俏,迷住了大唐公主,但若小看他的话,小看他的人统统都下地狱了!”(唐时佛法兴起,地狱已被人晓得)

“不过唐人的马军统领史万生就异象,一看就知道不是唐人的出身,应该是个杂胡!”(后来一查,还真的是,史万祖宗的血缘确为胡人,彼时汉胡混杂,血缘乱七八糟至极,就连李唐也是如此,说自己是汉人,结果却露了狐狸尾巴,因驸马之事,高宗皇帝想动杀谏官,他女儿亲自持刀,赤果果的胡人作派,换作是赵宋,仁宗皇帝连包拯近距离对他说话时口水喷到他脸上都忍了,那叫做唾面自干)

“杂胡又怎么着,现在他是大唐军队马军统领,杀起胡人来那是一个快!”

史万自小在大唐出生长大,早将自己当成了唐人,而周边的唐人也把他当成唐人,他与胡人根本没有共同语言,见了胡人作反就砍,毫无杀同族兄弟的心理负担。

金帐内,阿史那都支召集诸酋会商,说起与唐军的会战,他必须与唐军作个胜负,以取得优势。

因为他听说韦晞快要回来了!

消息传来,阿史那都支头皮麻,想想大唐的不败战神率军出现在西域时,噢,阿史那都支真是不寒而栗。

人的名声树的影儿,听说他在海外又打赢了,抢上千万贯的财货回来,连对方大王(天皇)的头都给砍了。

想到此节,阿史阿都支觉得脑袋凉嗖嗖的。

韦晞要来西域,因此阿史那都支想抓紧时间,在他来之前,将西域唐军打个半死或者灭歼,争取主动,与大唐谈判。

此为阿史那都支内心想法,遂派人约战,对方韦待价接了,准备大打一场。

战前诸酋会商,谈起唐人猖獗之事,无不叹气,阿史那都支给他们打气道:“唐人虽然厉害,但现在我们这里绝对不差,一战击垮唐人!”

然后他自领中军,分派出李遮匐为左军,另一大酋阿史那杜壮为右军,三路齐攻唐人!

会战那天,突厥人真的是吃奶的力气都使上了,上至八十岁老头、下到八岁大的小童,只要能够骑上马的统统派上用场,一眼望过去,大人小人老人女人,大马小马,约摸有上十五万人,满场骑兵,声势之大有如夏天的塔里木河,浩如大海!

要是胆小一点的南朝将领,还真的不敢打了!

所以南朝对上北朝,有时南朝将领见到对方这么多的人骑,未战已经心怯了三分。

北朝用惯这种大阵势,是以延伸到金国(就是金兀术,老野猪皮的祖宗)与元朝和宋朝开战时,就签所有汉人丁壮当兵,谓之签军,也是许多人,满山遍野,哪怕都是猪,也得砍上许久。

唐军出阵,韦待价同样使出吃奶的力气,拼凑出三万人马,当然不会这么丧心病狂地将老人小孩和女人都出阵。

看起来精锐得多,但也寒酸得多。

不过韦待价不怕,换作之前的他,信奉的是他便宜侄子韦晞所教的人“以人为本”的作战原则,依托坚城,保留机动作战兵力,杀伤敌人,积极防御,积小胜为大胜。

但今时不同往日,他有骁将史万作阵胆,又有最新京城来人为后盾,自然敢打。

而他手下兵将,如果换作史万来之前,面对胡人十五万,那是身上加多五个胆也不敢出阵的(当然老韦也不敢打),但在史万带着他们打了几个月的突厥人之后,也觉得突厥人不过尔尔,杀他们同样冒血,而且遇到史万亲自带队,都是唐军胜利。

此战有韦待价都护、史万将军都在,他们不怕,大伙儿跟着打呗。

……

见到突厥人多,史万这个杀人狂丝毫没有惧色,嘿然道:“好极了,等杀光了突厥人,俺好回家乡摆摆威风去。”

上次他回家乡很低调,这次他当了中央军的中郎将,差不多是现代的京城卫戍司令部的师长还要高上一点,那官可真不小,回乡得警车开路,地方官员十里外接。

见到史万淡定,部下也都情绪稳定,等着与突厥人好好地做上一场。

……

韦待价以史万为先锋,驱兵大进,不留后手。

史万一举手中铁刀,两腿一夹马腹,箭一般向往敌阵冲去。他背后军旗猎猎,上万骑兵毫不犹豫,紧随其后。

唐骑铁蹄卷尘,干燥的旷野上弥漫的黄尘,踏地如雷,义无反顾,悍然杀敌。

敌人一层层地围了上来,双方招牌的弓箭射击之后就没什么技术含量地大p出手。

那时期的战术什么的有之,但更多的就是大家比赛杀人。

史万挥刀乱砍乱杀,偶有敌人的兵器打在他身上,箭射在他甲上,那是精工打造的重甲,极是优质,对方不仅伤不着他,反弹是妥妥的。

而他的刀子可不被反弹,转眼之间,就有十余个突厥人被他砍杀落马。

立即他全身被敌人的鲜血喷得成为一个红人!

战场红人!

见此情况,唐军士气大振,高呼道:“大唐万胜,有我无敌!呐喊着随之冲锋,与突厥人杀成一团。

说起来,唐军在史万的统领下颇为雄壮,杀得突厥人那些半牧半民兵悲惨,双方交换比例高达一比五,我方伤亡一人突厥人就有五人伤亡。

见到已方受虐,有人高呼道:“唐狗休要猖狂!”

一个虬髯满腮,眼睛含蓝,虎背熊腰敌方大将,持着一条粗大的狼牙棒率着数百精骑进行反冲锋,貌似游牧民族都喜欢使用狼牙棒作战?(唐征夷大将军韦晞同样爱用狼牙棒作战,他也是胡人?)

看他状况,应是突厥贵种(阿史那氏),史万来了兴趣,他杀人不问青红皂白,但问起来道:“你家史爷爷刀下专斩有名无名之辈,你叫什么名字。”

那将怒目横眉地道:“阿史那宗金,死万你到地狱莫忘了!”

汉话说得不错嘛!史万怪叫一声道:“阿史那宗金,你爷爷我杀得人多,即送你到地狱当他们的统领去!好好去做,莫负期望。”

阿史那宗金居然回了句新式国骂:“去你m的!”(传自韦晞,流传迅)

两人刀锤狠碰,火星四溅,直打得激情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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