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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84 章 盛唐风华(36)一更(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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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爷和桐桐都知道,这个明崇俨是有点本事的!

经验不足,见识少,不过好在脑子转的快,有几分机变之才。

真要是自己的脸上有什么叫对方看出来了,这其实不是大事!自来公主干政的其实也没少。真正要命的是四爷脸上要是有什么叫人家给看去了,这才真是坏事了。

李绩从瓦岗山走到如今,就没离开过行伍。那你说这得有多大的人脉!所以,一旦谁拿四爷的面相说是,英国公府上上下下,都别想活了。

毕竟女婿要是得了天下,那对皇家来说,是一场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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伺候的不知道呀,就见公主年也不好好过了,调了这个出来找人试。

香菊用了,觉得:“自然,贴肤。”是吗?

林雨桐细看了,用在香菊的脸上瞧着确实好,可等拿着这个擦在四爷的脸上,当真是脂粉污了颜色!正是年轻的时候,又被自己从里到外的调理,再加上本来就长的好,人家现在真真是细|粉|粉|嫩嘟嘟的。这脂粉往上一擦,还没不擦的时候好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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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伺候的侍从和婢女没一个敢言语的,秋实的脑袋狠不能缩到肚子里去。有啥办法呢?驸马嘛,对吧?公主喜欢的驸马才是好驸马!这么用心打扮驸马的公主,在大唐……算是顶顶好的公主了。

不就是叫郎君涂脂抹粉吗?多大点事。

林雨桐换了各种的配比,都到开春了,才找到一种勉强算是合适的颜色,抬手就想给四爷往脸上抹。

四爷以为她折腾不到合适的就罢手了,结果还来真的呀!她也不想想,上哪找那么多神棍去?李淳风能耐小吗?这家伙放嘴炮吗?关键是李家这一窝子,叫人看了都得迷糊。看准了都不敢说准的!没瞧见明崇俨明显看出什么来了,可他给吓回去了!尤其是这种没经验的,他第一时间会怀疑他学艺不精!当然了,要是他们能活到很老很老,是知道他们是对的!可往往这种窥破天机还敢张嘴瞎说的,都活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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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你听我的吧!”桐桐觉得这么着保险,什么事不得有万一吗?

那也别弄脂粉呀,改天想个别的法子不行呀?不在这么几天吧。

那可不一定!听我的吧。愣是把四爷摁在榻上没叫起来,给脸上涂了一层。果然是更好看了,越发显得眉眼分明。她特别满意,“我真是个天才!”这种难调的脂粉都被我调出来了。

四爷起身想看镜子,可而今这铜镜能看出什么来?

那边秋实又催了,“郎君,再不走就晚了。”当差迟到要打板子的!

涂脂抹粉和打板子之间,四爷忍了前者,先走,回来咱再说话。

桐桐对手艺很自信,真的,不会有谁看出来的。

嗯!是没人看出来!但过了一个年,这驸马是不是五官变的更精致了呢?阎立本本来是找四爷有事的,结果一见四爷给忘了,着实是打量了几眼,然后一副满意的不得了的样子,“……老夫想作一副长安八俊图,心里一直没叫人满意的构思,可见了驸马……”

别!阎立本是谁呀?人说的‘左相宣威沙漠,右相驰誉丹青’,阎立本就是这个右相。过了年才简拔上来的。

昭陵六骏和凌烟阁功臣图就是此人的大作!

真叫把自己画到长安八俊里,这是想把小白脸的名号传千年呀!

四爷回去就洗脸,如果非要遮挡面相,点一点朱砂也是可行的!关键是点的地方得巧妙。面相的东西咱懂,将朱砂点在七寸上,就没妨碍了。

而七寸这个位置,正在命宫偏下一点点的位置,基本就在眉心。点一颗红痣,猛的一看,便是与佛有缘,主大贵之命。

再给手上挂一串佛珠,扭脸看桐桐,“不如你的脂粉强?”

桐桐的神色就很诡异,眉间一颗红痣,可比用脂粉夺目多了。她故意带着几分失落,叹气道,“不喜欢用脂粉……也行吧!就用这个凑活一下,我给你加点东西,别叫它掉色。也不用总点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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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桐出去还警告秋实:“不要多嘴多舌。”

肯定的!坚决不!

于是,四爷眉心的位置就多了一颗鲜红的痣。他打算请假,隔上几天再去,只说是被虫儿咬了,就添了这个一颗痣。

可是谁信?之前瞧着五官鲜明,而今五官恢复回来了,眉间却多了一点红痣?你家虫儿咬的可真好!

这谎话人家不戳穿,可心里却都不信。毕竟只要一对比就知道,之前肯定是用脂粉了,如今公主的喜好又变了,不弄脂粉了,又给驸马打扮了一颗红痣。

嗳!还别说,是好看!

结果就是,等春衫薄了,桐桐终于有机会走出门,跟四爷去曲江转转看杏花的时候,人来人往的人潮里,那么多的年轻郎君,眉间都点了一颗朱砂。

哎呀呀!四爷现在妥妥长安一潮男!

之前穿的胭脂色的袍子,如今满长安城看去,能置办起的,都置办起来了。今儿四爷穿了一件妃色的,有不认识四爷的,远远就指指点点。桐桐出来戴着面纱,很多小娘子都是半遮掩的戴着面纱,路过的时候挤成一团,等两人路过的时候,还探着头凑到一块品头论足。

想象一下,杏花似雪片随风飞扬的三月天里,一身妃色袍服额间有一枚朱砂痣的少年漫步期间,蓦然回首,面带微笑,这是不是一副美人图。

但是呢,其他的种子遗失了。再要得等明年!

可作为太子,没有危机意识,只怕李治也不大放心吧。

我哪好了?

满场都是欢呼声,一声高过一声的喊着:“潞王!潞王!潞王。”

马球?!

这此的棉花籽确实是不少,愣是带着半车来。这东西得浸泡,得选种,完了都育苗,还得好好的给种下去。

那边一堆儿的小姑娘,从那边的林子钻过来看,见人走远了,还觉得好生可惜。

在宫里打发人来说要举办马球的时候,桐桐终于等到了西域的商人阿史那。他确实带回来了棉花籽。

人一走,后面就喊:“香儿,你去哪?”

不知道多少小娘子挤着瞧呢。

林雨桐的笑意不变,心说,武后能答应才怪。别说武后了,李治都不能答应!这事不是太子说了算的。

男装姑娘默默的记在心里,见众人说了几句这个,话题又转走了,她这才起身,不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这姑娘一笑,“我叫韦香儿,是皇后给赐的名儿!”

没事!没事!有这些就是大功一件。阿史那要五十金,林雨桐给了一百,“只要是种子,别管什么种子,想法子给我带来。”

但作为太子,不防备兄弟,能有胸襟容下兄弟,这是他的好。

韦香儿吗?记住了!

在棉花苗下种的时候,去看了一次马球赛。

他皱眉扭脸去看,就见柱子后面冒出个穿着石榴裙的小娘子。这小娘子眼睛滴溜溜的转,然后展颜朝他一笑,“之前瞧见英王朝这边来了,果然就在这里找见了。”

李显诧异的打量这姑娘,“瞧着面熟?在哪里见过?”

男装小娘子笑了笑,只不言语。

找本王有事?

正看着池水愣神呢,就听近侍满金喊了一声,“是谁?”

这一忙,哪里还顾得上再打扮四爷,且看这个能不能种成呢。

少年骑在马上,英姿勃发。马是好马,少年骑在马上,来往奔驰,挥杆击球,马速不减,球一跃而起,穿过对手大门。

话题岔过去了,林雨桐也没在意。

其中一个一身男袍的姑娘看了两眼,就道,“哦!是他呀。”

李贤举着旗杆,骑在马上沿着球场的周围一圈小跑着示威,路过林雨桐的看台,还挥动了一下球杆示意一二。太子妃坐在边上,就笑道:“潞王果然了得!太子昨儿还说,潞王弟上马能武,下马能文,才情高能力出众,还想着再念几年书,等成了亲了,好留在京城帮他。”

“就是安定公主的驸马呀。”这小娘子回头看了一眼,就收回视线。

“赢了炫耀谁不会呀?可输了有风度体面的退,谁都能做到吗?我觉得,人活在事上,终是赢的少,输的多!要不然也不会说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了!总赢的人和总输的人比,我就觉得,总输的人能过的更好!”

知道这玩意值钱,他就会想办法不叫东西遗失。

她没言语,只跑她的。

文不成,武不就,说的就是自己吧!

李显确实是换衣去了,换衣回来再不想去马球场了。一个人坐在太液湖边上的游廊里,听着马球场的欢呼声。

这姑娘蹦跳的跑过来,挨着他坐在游廊上,“怕殿下不开心,就跟来了。”说着就朝马球场耸了耸鼻子,“都夸潞王好!可他们哪里知道您的好?”

“从西域一路来,倒也算不上是匪盗横行。不过是沿路住店或是打尖,总有附近的村民偷摸拿点什么。咱们走这一路,不能跟人结仇。只要不是拿了要紧的东西,只做不知,走了便是。”

那边却议论开了,“听我家兄长说,潞王和英王都喜欢马球,且今年宫里是必比赛的!”

剩下的人又议论纷纷,“这个韦娘子,脾气好生古怪。”

怎么会遗失呢?

是驸马呀!怪不得那么出色呢。能被选去婚配皇女,果然是不是一般庸俗之辈。不知道谁说了一句,“还有两位王爷要婚配了,不知道咱们中谁有这个福气……”

李贤和李显各带着一队,凡是能陪着皇子打马球的,不是宗室子就是达官显贵家的郎君,李贤打的是真好。

怕不是汗湿了,更衣去了。

这个话没法给太子妃说,只打岔道,“怎么不见显儿?”

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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