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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狼吞虎咽(1 / 1)

并不是说吃生的东西就一定不好,但从饮食健康方面来说,人类就应该吃熟食,哪怕有个五成熟也好。≯八一中文≥≯网w≦w<w﹤.﹤8<1zw.com

“帕布,我来说,你来砍肉。”

苏阳当即让帕布砍下了野猪的四条腿,外加把排骨给割了出来,五花肉也来了一点,其余的肉就剁成块了。

他用木棒弄了一个简易的天平,左右都挂着小竹筐,左边筐里放着块约莫一斤重的石头,利用这个来称重,只要重量大于左边就行。

大家都把陶罐放在手中,眼巴巴的等着呢,孩子们已经在吞口水了。

只见苏阳抓起一个肉块放到天平右边篮子里,结果没翘起来,不如左边石头重,他又随便抓了点果子块茎放进去,成了,右边压倒左边,随后就把篮子里的东西倒进一个陶罐。

“下一个,抓紧点。”

他用这个方法,算是比较公平的,且不论质量,至少在重量上大家都差不多。

原始人不懂天平原理,但也能渐渐看出这么做的好处,对苏阳也就更加信服了。

一块块的肉被分了出来,长老们的肉也送去了,选的是猪肚子那块最肥的,就是带着咪|咪那一块,放在现代是劣等肉,现在却是以肥为美,太瘦的没市场。

“咔嚓!”猪头被砍成了两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猎物的头虽然也用来祭祀,但偶尔有时候也拿来吃了,主要是在外面的时候。

猪头里面的核桃肉与脑花给扣了出来,放进了野人的陶罐中,这可是好东西,以形补形。

他又把猪龙骨,也就是脊椎骨给剃了出来,脊骨比排骨便宜一半,但其实上面的肉是差不多的,炖出来的汤也会比排骨更浓,也是好东西。

“大家可以用木炭拔掉猪毛。”这是个小技巧,用手同时捏住猪毛与木炭,就可以把毛扯下来了。之前已经把大部分毛扯掉了,省略木炭去毛这一步骤也没关系。

一头猪的肉没有分完,内脏也暂时先挂了起来,比如猪肝煮熟后,也可以熏成腊制品。

猪蹄砍了下来,前蹄会比后蹄的肉多,更好吃。另外旋了两个肘子下来,也就是猪蹄上面那部分猪腿肉,相对肥腻,炖出来无法抵挡。

两口相对最大的陶被架在了炉子上,苏阳依次分别往其中放入了排骨、龙骨、猪腿肉,想了想,把核桃肉也放进去了,让野人与他一起吃。

剩下的猪蹄处理起来就麻烦了,猪毛弄不干净,如果放进陶罐,可就坏了一锅好汤。

人都是被憋出来的,死了张屠夫,不吃带毛猪,这话好像比喻不对。他为了不吃带毛猪蹄,终于想到了脱毛的办法,用树脂就可以。

之前为了制作箭矢,用树脂来粘羽毛,所以多收集了一些树脂,现在正好派上用场了,树脂的粘性非常强悍,放在陶罐里一煮就会融化,然后把猪蹄放进去裹上一层树脂,等冷却后就可以把树皮连带猪毛给扯下来,立马变成光溜溜的大白猪蹄。

想到就做,一次就成功,苏阳都有些佩服自己的,装树脂的陶罐留着,可以反复使用,还有六头猪的蹄子等着呢。

猪蹄被砍成了四瓣,也放进了陶罐中,结果因为煮的食物过多,只好再次分了两个陶用来煮。

趁着这会,先烤点排骨来吃,大冬天吃饱了才有暖和的睡觉。人在饥饿的时候,身体也会感觉到越来越冷,一旦吃饱后,顿时就会有满血复活的感觉,等饱暖之后,就该做点造人的羞羞事儿了。

另外四个野人也已经来了,与小夏一起坐在苏阳旁边,而其余族人有些已经端起陶罐回居住的山洞了,多以家庭为单位。也有跑长老那里去的,能混到多余的吃食。

当然,更多的族人就留在这个山洞中煮东西吃,人多热闹也暖和,鼻息间全是肉香味,让人流连忘返。

而苏阳的玛母与父亲也在,帕布与春等人一起,大家占据了一个方位,其乐融融。

很快,排骨可以吃了,不用烤到全熟,每一根排骨都有十几厘米长,要的就是大口啃肉的感觉。

“小夏,快吃吧。商女,你也吃。”他把排骨分了出去,自己也吃了起来,野猪肉吃了火大,至于说味道,他的口感已经适应了那股野兽味,那就好好享受吧!

几个野人很是凶猛地啃吃,说是狼吞虎咽也不为过,把骨头啃得干干净净,连带还很硬的白色脆骨也咬碎了吞下肚,强悍的消化能力。

只是洒了些盐,肉的味道就得到了升华,大家都吃得很开心。

外面的天已经黑了下来,6续有更多的族人回去睡觉了,外面又飘起了雪花,如雪,我如雪!

四口陶罐已经用小火煮着,苏阳准备的萝卜还没下锅,但也快了。陶罐里的食材,无论是脊骨、排骨、大腿肉,又或是猪蹄,都需要炖得够烂才够味,所以他真的没急。

懂的族人也都留下了,比如以前在外面开过小灶的战士,时常玩耍的孩童,毕博、野子,还有孕妇,全都眼巴巴的等着,希望能混口汤喝。

“好了,应该差不多了。”苏阳也正饿着呢,那点排骨不顶用,近期他的身高终于松动了,相比几个月前,至少长高了七八厘米,体重更是成天看涨,若是不小心吃成了胖子,那可就成奇观了。

几个萝卜被小心切成了颗粒,太少了,只能作为汤里的点缀,用来提味。

见留下的人稍稍有点多,干脆往三个陶罐里又加了点水,汤依旧很浓,这时候烧大火尽快把汤烧开,在加柴火的时候,他忽然想到最近成天跟竹子打交道,怎么好像一直没见到过熊猫这种凶残的萌物呢,不仅没见过,也没听说过呢。

但现在应该有熊猫存在吧,如果有机会,他想养上那么两头熊猫,宠一头,揍一头,原始时期就是能这么任性。

陶罐里的水再次沸腾,萝卜的清香味飘了出来,所有人都抽着鼻子,都属于是没有饱腹感的,再多食物都能吃下去。

“好了。”等他往陶罐里洒上盐,可以停火了。

“野子,你们过来把这口锅分了。”苏阳招了招手,让留下的族人们分吃一个陶罐。当即这人欢天喜地跑过来围着陶罐,先是舀出汤水来,轮流小口喝着,一脸的陶醉,浮夸演技再现。

然后又让帕布等战士分一个陶罐,大家心照不宣,已经形成了默契,就知道不会忘了兄弟们。

跟着他又舀出半陶罐的汤肉,让玛母他们给长老们送去,驭下必先安上啊,政治需要。

算是都照顾到了,他并没有吃独食,也吃不了那么多,反正部落的物资都尽数在他统计下,手指头漏点都能让他吃饱了,冬天还得防止吃成了胖子。

“夏,你们也吃。”他把半个陶罐的食物放到了野人们跟前。又耐心的教她们用勺子把肉舀出来,要吹一吹才可以吃,太烫了。

可他现都白说了,一个野人闪电般出手抓走了一块脊骨肉就往嘴里送,结果因为太烫了又给吐了出来,谁知另外一个野人捡起来就啃,混着草灰吞进了肚子,太凶残了,不忍直视。

最后一个陶,只有半陶的汤水了,中途没有添加清水,汤非常浓稠,也是最有料的一锅,就连盐都多放了一些,在吃食方面,不能亏待了自己啊。

他舀出一大块猪蹄,已经快炖烂了,闻着味都让人受不了,可是看着商女与小夏,他忽然犯难了,该先给谁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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