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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五章 魏千翔,复仇(二)(1 / 1)

《英雄》里面,两大主角,杀手无名的戏份要更多,但陈歌要演的却是始皇帝,因为始皇帝更需要演技,杀手无名只需要动作戏。八√一中文网w√w★w.√

为此,陈歌专门为始皇帝的人设写好了剧本。

始皇帝。

那个人很孤独。

他杀了父亲,囚禁过母亲,杀了母亲的情人,杀了两个同母弟弟。

他没有朋友。

还有许多人想杀他,要杀他的人岂止一百万,可能有一千万。

他是秦国的王。

中国在东周时期分裂,经过春秋时代五百年,战国时代两百年。

五百年加两百年都是混战,无数的小诸侯国混战。

到秦王这一代,只剩下七个诸侯国:秦、赵、韩、魏、燕、齐、楚。

秦国要统一另六个国家,所以秦国是六国的敌人。

秦王是六国想杀的人。

秦王是什麽样的人?

有一个魏国人尉缭说:「秦王为人,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

这段话翻译成白话是:「秦王为人,蜂高鼻头,猛禽胸脯,豺狼声音,缺少仁爱,而有虎狼之心,穷困的时候容易礼下於人,得志的时候也轻易吃人。」

这个叫尉缭的家伙到秦国大骂了一通秦王,转身想逃跑,秦王非但不怪他,反而坚决将他拦下,请尉缭做了秦国大将。

秦王是不是有毛病?不,他不得不这麽做。

因为──他是秦王。你以为秦王好当吗?

秦王曾经是一个苦孩儿。

秦王的生身父亲叫吕不韦,母亲叫赵姬。

吕不韦在历史中很有名,因为他明了一句成语:「奇货可居。」

当时吕不韦在赵国经商,低价买进货物,高价卖出,积累了千金家产。

千金家产,大约一千斤铜币。多吗?吕不韦觉得一点都不多。吕不韦有更大的想法,他想找一件更大的货物,囤积起来,找机会卖一个惊世骇俗的价钱。

吕不韦找到了吗?

有一天,吕不韦在赵国见到一个年轻人,非常颓废,非常落泊,经常连马车都坐不起,但吕不韦眼睛一亮,「此人乃奇货可居也!」吕不韦说。

此人叫子楚,是秦国的王孙,在赵国当人质。

当时各国间经常打仗,流行交换人质,把国王的儿子或孙子送到敌国抵押,如果双方开战,便各自先杀对方人质。交换人质的本意是避免打仗,但战争实际上从未因此减少,而是白白断送了许多人质性命!

一个人生下来,虽贵为王孙,却要被送去屠戮,你以为王孙好当吗?

每个王,都生有一大堆子嗣,能够用来继承王位的只有一个,所以其它的不如废物利用,交给敌人。

很残忍,但这就是政治。

子楚就是这样一个废物。

子楚没有王位继承权,被送来赵国。秦国和赵国几乎两3年就要打一仗,因此在赵国人眼中,子楚迟早是要被杀的,谁也不理他。秦国也不理他,因为秦国也相信子楚迟早被杀,乾脆不送钱来给子楚用。子楚很颓废,很穷,每天找人借钱买酒,想喝了酒等死。

但有一天,吕不韦来了。

吕不韦直截了当说:「您是奇货,我想买。」

子楚说:「怎麽买?」

吕不韦说:「您不值钱,是因为没有被立为秦国继承人,我虽然不富裕,但愿意携全部家财到秦国跑一趟,贿赂他们,让他们立您为继承人。」

吕不韦相信,没有什麽事是用钱办不到的。

子楚也相信,高兴得有些不知所措,对吕不韦叩头:「如果您替我办成此事,我愿与您分享秦国。」

吕不韦虽然是商人,但很铁血,立即去秦国散尽千金,慷慨游说。他办成了这件事,子楚被秘密立为继承人。

吕不韦还剩一些钱,於是回赵国替子楚买了马车,又请子楚喝酒。

子楚喝高兴了。

子楚是废物,温饱思****,他一喝高兴,便想起自己有了马车,当了继承人,但身边还没有女人。

吕不韦家里有的是漂亮女人。

最漂亮的一个叫赵姬,是吕不韦的爱妾,能歌善舞。赵姬出来为丈夫和客人起舞。子楚喝得瘦脸红扑扑的,举着酒觚站起来对吕不韦说:「您对我太好了,我祝您长命百岁,」然後一指赵姬,「对不起,她好漂亮,我很喜欢!」子楚非常厚颜无耻。

吕不韦怎麽办?

吕不韦大怒!

他按住剑,当即要斩杀子楚!吕不韦走南闯北做生意,有一手好剑法。

但他突然冷静。

因为,他已经把全部家产都投在这个色狼身上。

没有人会斩杀自己的全部资产。

除非他不是一个商人。

於是吕不韦收怒而笑:「

***

,绕什麽弯子,你是奇货,想要就拿去。」

子楚带赵姬上车离去,坐着吕不韦的马车,带走吕不韦的女人。子楚不知道,连吕不韦那种精明隐忍的性格,都藏在赵姬的肚子里。因为赵姬已经怀孕了。赵姬肚子愈来愈大,她没有告诉子楚这是谁的血脉。子楚真以为是自己搞出来的。

怎麽可能呢?

赵姬生下的,将是一个非常强悍精明隐忍冷血的儿子。

比秦国历来的王都精明强悍,比秘密的亲生父亲吕不韦更隐忍冷血。

那将是一个王。

秦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王!

二、王

王是什麽?

王是血统。

如逢平凡年代,你生於王室,并被选为继承人,便有幸可以做王。

若遇乱世,你也可以推翻其它的王,自己做王,那你就创立了王的血统。

秦王在饮酒。

饮酒的习惯,是他名义上的父亲子楚传下的。不过,秦王虽然很爱饮,但决不贪杯。因为还有另一种秘密的血统在约束他,他像亲生父亲吕不韦一样,大事不成,决不自我放纵。

秦王在等。

他在等召来的壮士无名。

秦王知道,从高高的台阶走上来,要花许多时间。而且到了大殿外,还有一批紫衫宦官要搜身检查。秦王不会允许任何一个人带利器进来,连尖尖的指甲都不允许。

所以宦官们大概还得替无名剪指甲。

秦王还有时间,还可以想,他又饮了一口酒。

他今天之所以饮酒,本来是要庆祝,但不知为何,心情突然有些忧郁。因为他想到了一个问题:

王!

在普通人看来,王代表了荣耀、威严、权势、享乐。

可对秦王而言,王却意味着孤独、背叛、冷漠、苦干!

很小的时候,还没有做王,他便尝到了孤独的滋味!

那一年,他仅四岁,秦国与赵国开战,赵国要杀了他做人质的父亲子楚。

子楚慌了,找吕不韦商量。吕不韦当然不会让这件奇货被杀。吕不韦决定花钱,拿六百金贿赂了看守,拿绳索坠下城墙,带子楚逃往秦国。这样两个父亲都跑掉了,只留下四岁的他和母亲赵姬。

赵国人很愤怒,要杀了赵姬和他。赵姬四处哭诉,说儿子没有子楚的血统,无人相信。幸好赵姬娘家人出面求情,才留下母子俩一命。

两个父亲杳无音讯,他和母亲在赵国呆了六年,尝尽白眼、嘲笑、屈辱,别的孩子骂他是野种。

十岁那年,他突然和母亲被送回秦国,因为他被立为秦国继承人。秦国很强大,赵国人害怕了,不再敢扣留他。

他头一次意识到「王」这个字的威力!

十一岁,他父亲子楚登基,任吕不韦为相国,但子楚坐了不到3年,便短命而死。

他继位,那年十3岁。吕不韦摄政。

吕不韦投资十3年,收获的季节彻底到了。吕不韦贵为文信侯,奴婢数万,拥有河南洛阳的十万户封地。

岂止十万户,整个秦国都在吕不韦的统治之下,因为秦王是他的私生子,秦王叫他「仲父」。

秦王的母亲赵姬,她一生奉献给两个男人:吕不韦和子楚,为他们生下秦国的王。她觉得收获的季节也到了。

赵姬是女人,她想收获男人。

她召见吕不韦,要吕不韦上她的床。吕不韦不敢违抗,因为这个女人已经是国母。她曾经是他的前妻,现在可以收回,但收回的方式有些奇怪,别人管这叫私通。

相国与太后私通,秦国上下哗然。

秦王很难堪,很屈辱。

他已经听母亲说过,母亲床上的这位「仲父」其实是生父!

但他不能对国民辩解,他还小,必须忍。

吕不韦传给他善於隐忍的性格起作用了。

知子莫过於父。吕不韦知道儿子忍耐的背後,还有一种被伤害的骄傲。一个人若是坐在王的位置,便会有这种骄傲。那不仅仅是血统,更是传统。秦王虽然没有真正的王室血统,但正在传统中一天天长大。骄傲是一种力量!吕不韦担心儿子成人後,力量会爆出来!吕不韦已经老了,他何苦继续背着与太后私通的罪名呢?当年千金投资,收获得已经太多。

於是吕不韦决定部分撤资,从太后那里撤资。

他给太后推荐了一个「大阴人」,叫

****很大,据说能使桐木车轮转动。

太后接受了。

这是个男人的世界,一直把她当玩物,当工具──利益工具、生育工具。她不过想要个真正属於她的男人。

太后让

以宦官身份进宫,封

为长信侯,赐他数千奴婢,还为

秘密生下两个男孩。

与太后商议,要废掉秦王。

秦王知道这一切,他哭了!

他为自己忍受的屈辱、孤独、危险而哭!从四岁起,他就一直面对着这些。

他为宫廷中的狡诈、阴暗、背叛而泣!

他泣完而怒。

他的怒很冷静。

这一年,他二十二岁,初执大权。他迅调集兵马,扑灭

叛乱,斩

,诛

3族。他囚禁母亲於咸阳南宫,并杀掉了母亲和

的私生子。

他罢免生父吕不韦职位,3年後,又判吕不韦流放。吕不韦叹息,知道儿子已不堪忍受流言了,这流言会动摇王位,於是吕不韦叹息着做最後一件事,饮鸠酒自杀。

吕不韦一生苦心经营,以美酒始,以鸠酒终。

吕不韦留下了一个王。

这个王,是吕不韦血统与王室传统的奇特结合。

而这两者,都将被扬光大。

秦王听到生父自杀,回後宫痛哭一场!

此後,他就再没有眼泪了。已经没有什麽事情阻碍他做王。他那麽孤僻,那麽骄傲!决心做一个古往今来最令人震撼的王!

以往的秦王,只满足於做一个比其它诸侯强大的王,但他不满足,他要消灭其它的王,做天下唯一的王!

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其它六个诸侯国联合起来与他作战。但他不怕,也不动声色。他冷血,他算计,他不怕不被人理解,这件事只有他自己理解,他默默苦干。

这一年,他3十岁,已经非常接近目标了。秦国的强大,已令其它六国胆寒,他只需派出大军,去逐一收拾掉他们。

然而处在3十春秋的这一天,他却突然感到忧郁。

何止忧郁,简直孤独得要命!

生父吕不韦的血液在他血管里剧烈作,那是一种与王室骄傲传统不同的血!

吕不韦未财时,曾与一帮朋友贩运货物,带剑行走,格杀强盗。

秦王一直觉得,生父吕不韦如果不想赚钱达,或许能成为一名剑客。

秦王同样觉得,如果自己没有被送给养父,很可能就选择做剑客。

他喜欢那种感觉,迎风仗剑,以一敌十。

像他现在,虽然是率秦国之众力敌其它六国,却充满太多的机关、暗算、结盟、翻脸、无信无义。

他是王,他是搞政治的。

王不需要兄弟朋友。

王就孤零零一个人!

所以,当秦王忧郁症作时,他就宁愿不是王,而情愿做一个率性格杀、呼朋唤友的剑客!大口啖肉,大壶饮酒,露宿荒野,无拘无束。

秦王知道,外面有一个剑客,叫无名。

无名在等待召见。

忽然之间,秦王现自己非常想看看这个无名。他猜测,宦官们该给无名剪完指甲了吧?

3、距王二十步

无名慢慢进殿。

秦王大殿,空旷异常,整幅地面由黑色大理石

成,光滑如镜,不留缝隙,有一股简洁肃杀之气。顶梁高深黑沉,庄严高深莫测,此外殿内再不见任何奢丽之物,连影子都难以存身。一般人踩在地上,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连秦王在哪里都不敢看!

六排小铜人,跪擎烛火,挡在王座台阶之上。烛火明亮,纹丝不动,照得人眼花,静得人心悸!

秦王就在那里,在烛火後面。

秦王目光冷若寒霜,带甲上殿,全身黑色的甲胄,格外醒目。

彷佛,秦王也是秦国的士兵。

彷佛,秦王随时都可上阵搏杀。

他是征战的君王!

没有谁可承受秦王的目光,但今天来的人却例外:无名!

无名走到距秦王3十步,停下,跪伏行礼,起身,仍然是那副荣辱不惊、沉着不动的样子。

秦王凝神看着,突然冷冷说道:「十年来,从未有人上殿近寡人百步,你可知为何?」

无名答:「刺客猖獗。」

秦王与无名一问一答,无名甚是从容。

秦王:「你杀刺客,要何赏赐?」

无名:「为秦杀贼,不求封赏。」

秦王声音陡然一提:「笑话!大秦治下,有功必赏,有过必罚。寡人不赏则已,一赏惊人!」

秦王嗡鸣声量在殿中回响,说不出的威严!

一赏惊人,不知怎样惊人?

一名老宦官捧着无名带来的3只漆盒悄然进殿。老宦官趋步上阶,将漆盒呈给秦王。秦王不说话,示意老宦官把第一只方盒打开。「啪」地轻轻开盖声,一道寒光跃出,映着秦王的脸。

秦王凝视,慢慢抬头,看着无名。

秦王一字一字:「宣我法令!」

老宦官高声诵:「秦王法令,赵国刺客长空,谋刺不轨,有杀刺客长空者,赏千金,封千户侯,上殿二十步,与王对饮!」

秦王:「赏!」

秦王令下,两队宦官即从柱後鱼贯而出,动作无声,训练谨严。一队搬运财物,转瞬间,殿上铜锭堆积如山,并有封印一颗。另一队布置赐座,在秦王前面二十步处设置红色几案与大红座垫。

无名稳稳向前,入座。

他距秦王二十步。

十年来,他是进殿离秦王最近的人。

光凭这一点,他便可名动天下,享有无尽荣耀!

几案上,备有酒觥。

无名对着酒觥,面无表情。

秦王却将手探入第一只盒中,拿出一件对象。那是无名消灭了刺客长空的证据,一只赫然闪光的铜矛!这是只非常特别的矛头,非常大!似乎需要手臂一样粗的木柄,才能与它相配。矛头底部铸有两个装饰铜环,其中一环缺了一半。

秦王微微地变色了。

秦王:「长空神矛,杀我秦国多少壮士?」

秦王认得这只矛!

长空神矛,来去无影。秦王曾经派出无数高手去截杀矛的主人长空,但那些高手结局都一样:死!

每一年,长空都努力来杀秦王,每次都几乎杀尽秦王身边侍卫。

有一次,秦王坐辇出巡,忽然辇外骚动,侍卫来报,长空在路边偷袭,已连杀数人。

侍卫说完,死。因为被长空所杀。

秦王听到,矛头扎进侍卫身体出的声音。

接着,矛就扎破布幔,直刺进来。

离秦王的胸膛很近,只有半寸!

再稍稍送前,秦王就要毙命。

秦王死死盯着面前的硕大矛头,幸好辇外侍卫拚命保护,围攻长空。长空一击不中,收矛撤出,又杀十人,伤数十人,如入无人之境,扬长而去。

秦王没有看到长空的人,但记住了这

矛!

硕大矛头,简直是一场恶梦!

秦王想不到,自己会拿着它?他不禁抚摸着锐利矛刃,十年忧虑,竟一朝得脱!

这般凌厉杀器,能被无名夺下,真不知经过怎样一番激斗?

秦王握着矛头,缓缓抬头,隔着烛火看着无名。

秦王:「据寡人得报,你为狼盂县亭长,区区小吏,辖区不过十里,有何德何能,拿下刺客长空?」

秦王眼线耳目,遍布天下,无名的身份来历,当然早被查得一清二楚!

无名:「剑。」

秦王:「剑?」

无名:「是,快剑。」

无名声调,殊如变化,惜字如金,但秦王却听得痛快!剑客的话,就应像剑一般简洁。秦王不由豪情勃了。

秦王:「好,寡人先与你饮尽此觥,再听你的快剑!」

说罢,秦王举觥,一气饮尽。对面无名,也遵命尽饮。

酒意上涌,无名被烛火映照的脸,冷酷中浮起一丝蒙胧了。

因为长空杀人如麻,恶名昭着。

谁与长空相遇,若想活命,便只许胜不许败。

之前十年,竟没有人胜过长空!

那是无名平生第一战!

也是惊心动魄的一战!

······

······

另一边,魏千翔坐在副驾驶座上,看着开车的鹏云,“你说,他会用什么样的条件,来换取自己的自由?”

鹏云笑笑,“这一点,应该要看少爷怎么想吧。”

魏千翔微微一笑,没错,陈歌想要自由,要看自己给不给他自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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