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盗们的意图很明显,先用一部分人拖住佣兵们,余下的一部分人去杀掉维尔斯一伙人。
辛普森很着急,不远处侍卫们惊谎的双眼清晰可见。不过围住辛普森的沙盗们太多了,他没有办法去救维尔斯他们,他无奈之下,拔出了手中的剑。
银色的斗气在这一瞬间夺尽了月亮清冷的光芒,令人惊奇的是,银色的斗气中带着星星点点的白色光芒。辛普森横挥长剑,七八个沙盗被他砍得鲜血狂喷着飞了出去,残缺的断劈残脚飞向空中。腥臭的鲜血喷在他的衣服上!
辛普森舔了舔嘴边的鲜血,这血腥气激发了他的凶性,他奔跑着冲向前方,一剑把前方的一个佣兵连带兵器都砍成了两半。
维尔斯那边的惊叫声传来,辛普森的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转头望去:维尔斯好好的站在那里,他面前的几个佣兵身上升腾着火焰在地下满地打滚。辛普森放下了心,看来那个贵族还真有几分本领。
一道银色的斗气向他的心脏刺来,凛冽的剑气已经刺破了辛普森的衣服,他急忙向后闪开。心里松了一口气,以为已经躲开了这下偷袭,那剑芒出他意料之外的又暴涨了三尺,直奔辛普森的小腹。
辛普森收紧了小腹,连忙向后闪去,那剑芒却在他的肋下划了一道深深的血痕,鲜血立刻涌了出来。不过辛普森感觉不到疼痛,有的只是痒痒的感觉。
“剑上有毒!”辛普森猛地惊醒,他急忙用斗气逼迫鲜血涌出来,把大半的毒素都逼出体外。不过这毒显然很厉害,倾刻之间他的身子就有半边麻木了,辛普森急忙用剑拄了一下地,半跪了下来才没有摔倒。
卑鄙的沙盗,枉他身为一个高级剑士,竟然在兵器上抹了剧毒。
福兰基狞笑着收起了剑,他得意地大笑:“没有想到,血色佣兵团一个籍籍无名的人竟然是八级高级剑士,而且马上突破九级,迈入大剑士的大门了。不过可惜啊!你已经中了毒,今晚会死在我的手里,九级你是没希望了。”
辛普森微笑着站了起来,他的脸色如常,似乎根本没有中毒的迹象:“我忘了告诉你了,在血色佣兵团中,我有一项没有没有的本事,毒素免疫。”
在福兰基发呆的时候,辛普森回头冲进了沙盗们的队伍中,一个八级武者在这些不入流的沙盗中犹如虎入羊群,他左劈右砍如斩瓜菜一般的收割沙盗们的生命,一蓬蓬的鲜血在他的身后飞溅四射,沙盗们的惨叫声不绝于耳。
福兰基铁青着脸大吼一声,追了上去。不过沙盗们的人数太多了,这反而挡住了他的去路。辛普森又狡猾得很,他在人群中狂钻,所过之处尸横遍地。
血色佣兵团的佣兵们果然武技高强,以一当十,仅仅二十个人就挡住了如潮水一般的沙盗们的攻势,在这二十人的面前堆满了沙盗们的尸体。
维尔斯火之矢连射,托尼的水系魔法也一个接一个的砸了出去。不得不说这些沙盗们太逊了,他们根本就不懂得配合,就是乱冲一气。若是换一队精锐的士兵前赴后继、此攻彼守的话恐怕维尔斯他们早就交待在这里了。
不过魔法力总不是无限的,在抛了不知道多少个火之矢之后维尔斯的魔法力已经渐渐干涸,托尼更是快瘫倒在地了,凯瑟琳忽然抓起一柄剑冲了上去,居然是和辛普森一样的银色斗气!
凯瑟琳的剑法明显更加轻灵迅捷,与辛普森的大开大合的纵横不同,她总是以最小的力气却杀更多的人。在气势上比不上辛普森,在杀的人上也不比辛普森小。
维尔斯吓了一跳,原来姐姐是一个深藏不露的武技高手,一个高级武者对于沙盗们的威慑力是无穷的,他们本来就是欺软怕硬的家伙。打劫客商,杀死妇孺是他们的拿手好戏,碰到弱一点的佣兵团也可以。
沙盗们本来以为这二十个佣兵不足为惧,可是没有想到这二十的佣兵的强悍让他们大吃一惊,本来以为羊牯的维尔斯一行人竟然也也高手。沙盗们胆怯了!
福兰基也后悔了,别说打不过这些人,就是这些人有一个漏网了传到血色佣兵团耳朵里,他们也是团灭的下场。
问题是他追来追去不但没有追到辛普森,反而让辛普森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轻松了宰掉了他百来个手下。辛普森的速度慢了,有几次差点被福兰基追上,更有一个沙盗趁他不备,矮下身子偷袭。将一把匕首插在辛普森的胸口。
辛普森一剑劈掉了那个沙盗的脑袋,然后跪在地上,剑都扔在地上只是大口大口的喘气。
终于抓到他了,来到辛普森的面前,那柄匕首还插在辛普森的胸口直没入柄。辛普森的目光似乎都已经看不清自己了,福兰基得意地笑了笑来到辛普森的面前。、
“怎么样?这下你完蛋了吧!”福兰基得意地说,他举起手中的剑向这个濒死的武者刺去。
“扑!”的一声,只是这样一下,一个生命就消灭了,一段人生就结束了,生命就是如此脆弱。
※※※※※
辛普森砍下了福兰基的脑袋,在福兰基的脸上还保留着惊讶的表情,这个表情永远的留下这颗头颅上,永远!
大声地喘息着,辛普森拔下了胸口的匕首,那柄匕首竟然是断的,只刺进他的皮肉。但是他用手捂着,这样从外面看去好像是深深地刺入了心脏。
辛普森就这样的骗过了狡猾卑鄙的福兰基,可怜的福兰基到死也没有明白辛普森是怎么做到的。你卑鄙,那么我就无耻,这本来是维尔斯的人生哲学,不过现在辛普森也用的似模似样。
杀了福兰基以后,辛普森的大脑一阵晕眩,剧毒已经入脑了,这是很危险的。他回到了佣兵们的队伍中,佣兵们已经有几个受重伤的了,他们也战斗得很艰难。看到辛普森回来,佣兵们高兴的欢呼。
看到辛普森摇晃着要摔倒,佣兵们急忙把他扶住,拿过福兰基的头颅,一个佣兵大声喊着:“狗杂碎们!你们的首领福兰基的脑袋在这里!”
说着这个佣兵把福兰基的用力的掷了出去,落在沙盗们的脚下,沙盗们胆怯了,他们的攻击放缓了。
辛普森在晕倒之前向维尔斯他们看了一眼,维尔斯正在拿着一把从侍卫手中抢过的长剑在沙盗中间,这个魔法师竟然不用魔法了。明显不会武技的他左劈右砍,虽然招式简单,但是实用。活脱脱一名优秀的武者。
在辛普森醒来的时候,他感觉到身子在摇晃,他已经在马车里了!马车在松软的沙丘里前进得异常艰难,当马车轮子陷进去的时候佣兵们大声的呼喝着,用兵器挖,用手抬。用力把马车推出去。
维尔斯也加入了佣兵们的队伍,他与佣兵们一起讲粗口,一起放肆的大笑,简直比辛普森更像一名佣兵。
辛普森费力地坐了起来,马车里还有几名受伤的佣兵,凯瑟琳见他起来,笑着说:“你醒了!”
点了点头,辛普森问道:“怎么回事?”
“维尔斯在那个首领的尸体上找到了解药,你死不了了。”凯瑟琳有些迟疑,她不知道这些话应该不应该说。
辛普森看出了她的表情,“你有什么话要说?”
“维尔斯让佣兵们把死去和受伤的沙盗的头颅者砍下来了,然后堆成了一堆,又画上你们佣兵团的标志,他说佣兵们对敌人是不留余地的,但是这件事没有问你,你觉得……”
“嗯?”辛普森很奇怪,这不符合一个贵族的做法啊!这件事是辛普森想做的,不过他没有做成,竟然让维尔斯给做了。
佣兵们的生活很艰苦,也很危险,他们的原则是对朋友毫无保留的信任,对敌人不留情面的赶尽杀绝。维尔斯竟然理解这些东西?也许他应该做一名佣名才对,而不是一个虚伪的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