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9章 让人震撼的伤兵营(1 / 1)

未时末,

经过半个时辰的谈论,最终尉迟恭下令,自明天起,中郎将张瑾,右郎将苏昆负责,率领右武卫五千骑兵,清剿榆中县境内的党项骑兵。

左郎将崔器,率领右武卫两千骑兵,配合薛万彻统领的三千骑兵,清剿临洮境内的吐谷浑骑兵。

命令下达之后,右武卫的将领们,就各自回营地,为第二天的游击战做准备去了。

而此时衙署大堂内,就剩下了秦明、尉迟恭、薛万彻三人。

秦明抿了抿嘴唇,犹豫了一下,上前问道:

“尉迟伯伯,兰州城那边,可有程伯伯的消息传过来?”

尉迟恭摇了摇头,哀叹了一声,说道:

“老夫在攻占下定西的当天,就接连派出了,十几波斥候前往兰州,意图和城内的左领军卫,取得联系。”

“可敌军这几天疯了一样,不分昼夜从四面进攻兰州城。”

“右武卫的斥候,想要接近兰州城头都很难,就更不要说获得兰州城内的消息了。”

秦明闻言心头一紧。

自从收到程处默的书信,秦明最担心的,就是程咬金父子三人的安危。

现在听闻地吐谷浑兵分四路,攻打兰州,秦明眼睛一下子就红了。

薛万彻眉毛一拧,一脸凝重的说道:

“定是因为前几天,吐谷浑在你手上吃了大亏,这才加大了对兰州城的攻势。”

“分四面围攻,长此以往,兰州城恐怕坚持不了多久了。”

秦明闻言心下更是焦急。

“目前最要紧的,还是要先弄清楚,兰州城外敌军的具体数量,以及城内左领军卫的近况。”

“这样咱们也好,制定接下来的策略。”

尉迟恭点了点头,忧心忡忡的说道:

“贤侄说的不错,老夫也是这么想的。可现在问题是兰州、临洮、皋兰境内的情况,和榆中差不多,到处都是劫掠的吐谷浑人。”

“兰州城更是被围了个水泄不通。我们的人,想要靠近困难太大。这些天某派出了一百多名斥候,可回来的只有寥寥数人。”

薛万彻听到吐谷浑骑兵在大肆劫掠,眼睛又红了。

他狠狠一拍桌子,怒道:

“这群该死的畜生!明天某定要让他们付出血代价。”

尉迟恭点了点头,无奈道:

“为今之计,也只能靠明哥儿的游击战,尽量削弱敌人了。”

说完,尉迟恭看向了秦明,问道:

“贤侄,以为呢?”

秦明从思绪中回过神来,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说道:

“尉迟伯伯的安排很是妥当,只不过若是有可能,小侄还是希望伯伯,能再加派一些斥候,前往兰州,尽快和牛伯伯取得联系。”

“毕竟兰州城若是被敌军攻破,那我们游击战就算取得一定胜利,也于事无补啊!”

尉迟恭点了点头,道:

“放心吧,伯伯稍后便加派一些斥候,前往兰州地界,不出意外的话,明日一早就能得到,兰州那边的消息了。”

秦明嗯了一声,想了想说道:

“既然如此,那小侄就放心了。时候不早了,小侄还要去伤兵营,看看军医队的情况,就先告辞了。”

尉迟恭闻言点了点头,道:

“那你去吧,对了,你和军医队的住处,老夫已经安排出来了。”

“晚上回来用饭,吃饱了,老夫派人送你们过去。”

秦明闻言点了点头,躬身道:

“小侄多谢尉迟伯伯照顾,小侄告退。”

说完,秦明转身便朝门外走去,临近出门时,秦明突然转过身,朝尉迟恭说道:

“尉迟伯伯,斥候去兰州之前,您让他去伤兵营找小侄一趟?”

尉迟恭也没多问,笑着点了点头。

两刻钟之后

秦明在尉迟恭亲卫的带领下,迈步走进了,伤兵营所在的宅邸。

刚一进门,秦明就被眼前的一幕震撼到了。

原因无他,只因这座院子里,虽然满是伤员,但是院子却无比的安静。

每个伤员,

无论是轻伤,还是重伤;

无论是被救治的,还是没有被救治的,全都安安静静的待在院子里。

谁也没有因为疼痛而哀嚎。

秦明甚至看到,几个手脚都没了的士卒,凑在一起,笑呵呵地和同伴聊着天。

偶尔,这些人还会朝,正屋的方向,投去一抹感激的目光。

此时,正屋门口,还排着老长的队伍。

伤员的站位越是靠近正屋门口,身上裹着的布条就越多,同时布条上,渗出的血,也就越多。

很显然,这些人排队的顺序,被人刻意安排过。

不仅如此,这些排队的伤员,衣服都脏兮兮的,他们身上裹着的布条,也是五颜六色的。

而坐在院里,已经被医治过的伤员,身上的衣服明显要干净不少,于此同时他们身上的布条,也被统一换成了白色纱布。

秦明来之前,哪怕心里对伤兵营的情况,已经有预料,但当他身临其境时,还是被眼前的一切震撼到了。

一来,这里太安静了,安静的不像伤兵营,除了正屋里,偶尔有一两声惨嚎外,院子里一片安静。

二来,是因为这里断手断脚的人,实在太多了。

当然除了震撼之外,秦明最不能理解的是,为何这些人手脚都断了,还能和同伴,笑呵呵的聊天。

他们就没想过,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吗?

带着疑问,秦明放慢了脚步,竖起耳朵,有意无意的往伤兵堆里挪了挪。

离得近了之后,秦明就听见,一个失去左手的中年汉子,小声说道:

“十一啊,你这回算是破相。嘿嘿,为兄看你以后,还怎么勾搭良家妇女。”

中年汉子话音刚落,坐在他对面,半张脸裹着纱布的小青年,嗤笑一声,道:

“你个糙汉子,懂个屁啊!隔壁庄子那些良家,最喜欢身上有疤的男人了。”

“实不相瞒,要不是下去手,某家早就想在脸上,划道疤出来了。”

“等小弟回了长安,凭借这次的战功,以及脸上这道疤,定能引起万千良家的同情心,到时候....嘿嘿....。”

中年汉子摇了摇头,满脸的不信。

“你小子就吹吧,要照你这么说,某丢了一只手,岂不是更受欢迎了?”

小青年撇了撇嘴,说道:

“你怎么能跟某比呢!你那可不叫伤疤,叫残废好不好。”

中年汉子闻言大怒,脱下鞋子,就要往小青年身上招呼。

“你这瓜怂,为兄今天非要收拾你不可。”

名字唤作十一的年轻人,见状转身就跑。结果没跑两步,刚好撞到秦明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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