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八点,卧室里面,左边一个白色头发的曼妙女人,抱着一只强有力的手臂。右边,一个粉色头发的曼妙女人,双手抓着史莱姆上的一只手。
两曼妙的女人,都是脸色潮红,一脸满足,一双巨大的史莱姆,泛着一丝亮光,格外诱人。
原本,凝光和八重神子是要去雷神广场,去看小说发行的,毕竟不仅仅是关心自己小说的销量,当然也想买一些其他小说看看。
结果就是玩嗨了,都起不来。
雷神广场人山人海,一个侧面戴着乌鸦面具的女人,身边有一个黑色的元素屏幕,上面写着白色的发光字。
“大家都看大屏幕,这次小说比赛,我们采用了最先进的元素打印技术,只要大家投币付钱,选上自己喜欢的书,就能自动打印出来,一本小说打印的时间,只要二十秒左右,所以速度非常快,大家有序的排好队。”
九条裟罗指着黑色的屏幕。
“这是元素打印机器的使用说明,请大家花几分钟时间仔细看看,真不影响你们排队买小说。”
九条裟罗心里很是高兴,要是按照以往的,又是印刷又是维持次序,那还不得忙死。
现在不但大量节约了时间,而且元素打印那是售一本,打印一本,那是一张纸都不浪费。
众人兴奋异常,虽然评选有七天时间,但是这么多小说,不可能只看一本,更别说还有不少跟迪卢克一样的,傻子才做选择,他们全都要,毕竟才两百摩拉一本。
不过,相比于五块一斤的大米,这小说也算是奢侈品了。
更加先进的是,这次还采用了实时动态屏幕,那么书卖了多少,都是及时更新的,更加不存在什么内幕。
一个黄色头发的曼妙美妇,眼睛死死的顶着大屏幕,看着《我的姐夫老公》数字在那一直狂飙,脸色越来越白。
“哇,不愧是卢老爷,就是会玩。”
“是呀,亲姐妹,永远的神呀。”
“雷神也是姐妹。”
众人眼神放光,一开口就是直吞口水。
“小声点——”
“是呀,别人听到了会把我们当变态的。”
“怕什么,他们都敢做,我们有什么不好意思看的。”
瞬间,众人把揣在怀里的书都光明正大的拿了出来,大家都是变态,那就没啥不好意思的。
一本一本小说,都闪着《我的姐夫老公》的浪漫字体,充斥着琴团长的神经。
“琴团长,你别往心里去,其实想开点,说不定你还能c位出道。”
罗莎莉亚安慰道,看着自己写的《男朋友甩了我反手当他嫂子》不温不火,她心里很是失落。
还真不是她这题材太垃圾,实在是她写的不太好,像她这么一个小时候当强盗,没啥文化的女人,能写出什么高档上的小说?
这还是编辑部找人把她那些语句疏通,错别字改了出版的,要是按原版来,几乎稻妻所有人都知道,这女人就是靠躺卢老爷床上过初审的。
”呜呜——我不活了——“
琴团长捂着脸,飞奔离开,本来就很是担心这事,结果销量还那么高,这是直接把琴团长的脸按在地上摩擦。
“琴团长,你等等我——”
罗莎莉亚有些迷糊的追了上去,毕竟早上起太早,精神状态贼差。
“不愧是芭芭拉,不愧是蒙德偶像,她是懂观众的。”
荧双手叉腰,心里羡慕呀。
“今天还是第一天,书名取得好的会很占优势,真正发力的第二天才开始。”
神里凌华双手环胸,现在买书的都是一些粉丝,自己看买一本就完事了,明天可就有很多人团购,然后拿回自己国家去售卖,这些就是二道贩子。
所以,明天由心海主持的小说鉴赏大会,就成了这些二道贩子的团购基础。
“那我的小说这销量是好还是不好?”
派蒙挥着拳头,此刻她突然不怎么关心奖金了,因为这次小说比晒特别隆重,所以来的人非常多,小说出售三七分虽然很坑,但是作者的收入也是很可观的。
派蒙算了一下,只要卖出一万本,她就能赚三十万摩拉,不得奖金也是赚的。
荧看了一下自己书的销量,尽然还不如派蒙,瞬间心里很是恼火,这群书迷控,真不识货呀。
“还不错。”
神里凌华倒也没有奉承,只要不是同类书籍撞到爆款,这数据多少能得个奖。
“太好了。”
派蒙高兴的手舞足蹈。
“凌华,你的小说怎么样?”
荧关心的问道,若是自己的小说比不过凌华,那该多没面子,总不能去跟罗莎莉亚和安柏比是吧?
“一般吧,本来就是随便写写,不用当真。”
凌华倒是相当坦然,毕竟她就是陪大家玩玩,当然,如果自己的小说能给宝妈带来一丝宽慰的话。
很快,比较爆火的小说开始稳定下来,排名第一的就是芭芭拉《我的姐夫老公》,像这种来噱头十足的名字,又是竞技挚爱,
拍在第二的就是《常道恢弘鸣神》,虽然名字有些土,雷电真的文笔也不能算是绝美。只不过,雷安亲自下下场,稻妻的人那是全部卖胀,更不别是噢挖来新加入了。
一个小奶狗男生,脸色有些差,虽然他写的小说《妖狐小粉娘》数据相当不错,冲击前十竞争力极强。
可是商场得意,情场失利,说多了都是泪。
“你们听说没有,《常道恢弘》是雷神真大人亲自写的。”
“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
“我听说,描写的是稻妻建国前的惨烈战斗。
“是吗是吗?真实期待雷神的战斗英姿。”
一群人兴奋异常的说到,显然对于先烈们英勇事迹特别感兴趣。
引:一寸山河一寸血,青山处处埋忠骨!
一首诗,瞬间就把先烈的惨烈战况氛围勾勒出来了。行秋很是佩服,雷电真大人真的是第一次写小说吗?
瞬间,行秋想起雷电真那比神子还大的史莱姆,脸色微微发红,要是我能追到雷电真的话,那该多好呀?可是,她可是雷神!我真的配的上他们?
可是,迪卢克那没动老婆,他配的上哪个?难道泡妞真的不是靠实力,考得就是脸皮厚?
只要我脸皮足够后,说不定我也能追到雷电真。我真不是喜欢她的大史莱姆,我只是不想孩子饿着。
别看行秋一直义正言辞的扫黄,可是他内心能力也是一样,非常变态?哪有不吃鱼的猫?自然也就没有不变态的小说家。
像雷电真这般实力强悍,高高在上的女王,是绝对不可能喜欢上迪卢克那种渣男的。
想到这里,行秋有感觉自己又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