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走到二楼尽头,路初尘叩门。
不一会儿就有人开了门。
两人绕过玄关处的屏风,来到客厅。
客厅的沙发上旁的摇椅上,坐着位满头银丝的老太太。
老太太腿上盖着米色的羊绒毯,身上穿着件红色云纹的旗袍,枯瘦的五官依稀能窥见年轻时秀美模样。
双耳戴着对翡翠耳坠,脖子和左手手腕上,各戴着同款翡翠项链和手镯。
右手拿着把团扇,她微微闭着眼睛,身后的红木柜子上,留声机里播放着上个世纪的舞曲,留声机旁边有个烟雾缭绕的香炉。
听见动静,老人缓缓睁开眼睛。
先是戴上胸前的挂着的老花镜,细细端详了来人一眼,随后乐呵呵的朝他们二人招了招手,示意在自己跟前的沙发上坐下。
然后对一旁倒完茶的佣人绰挥了挥手,佣人走到柜子前取下唱针,遣倦的音乐戛然而止。
她端着托盘,退了出去。
温晓晓跟着路初尘坐在老太太跟前的沙发上。
他这回表现得倒是像个寻常人家的孙儿,对老太太说:“姨祖母,祝您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老太太闻声笑意更浓,颤颤巍巍地指着温晓晓问:“她就是晓晓吧?”
温晓晓拘谨的点了点头。
路初尘勾唇说:“是的,这是我妈温晓晓,今年带她一起过来给您祝寿。”
老太太开怀的说:“好,好。”然后拉着温晓晓的手,慈祥的说:“晓晓啊,总算把你盼来了,小尘是个孝顺孩子,往后啊,你就只管安心住在路家享福,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温晓晓笑着回答:“有初尘在,我现在每天过得已经很开心了。”
所谓知足常乐,老太太看着温晓晓的模样,越看越喜欢,直接脱下手腕上的镯子,给温晓晓戴上了。
温晓晓想要取下,被老太太阻止:“收着吧,算是见面礼。”
温晓晓说:“这怎么能行,今天您过寿我没有准备礼物不说,怎么能让您反过来给我一个小辈东西。”
老太太摇了摇头,拍了拍温晓晓的手,“都是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儿,身外之物罢了,你要是不嫌弃,往后就和丰年一样,叫我姨母吧!”
什么叫不值钱,这个镯子绿油油的,又润又透,没有一丝杂质,一看就价值不菲。
温晓晓为难的看了路初尘一眼,只见他点了下头。
于是没有再推辞,生疏的改口,叫了声:“姨母。”
老太太闻声,眉开眼笑。
两人又和老太太聊了一会儿,直到她说累了。
随后,路初尘将毯子给盖好,叫了屋外候着的人进来,才带着温晓晓离开。
出门,迎面碰上了个黑裙的短发女人,瓜子脸,圆眼,红唇粉嫩。
明明是小家碧玉的长相,却化着欧美烟熏妆。
女人看见路初尘,驻足,面无表情的脸上,突然多了些复杂的情绪。
可当她的视线落在温晓晓身上的时候,目光转冷,尤其是看到她手腕上的玉镯和戒指后,更是面若冰霜。
路初尘并没有理她,仿佛视她如空气,直接擦肩而过,带着温晓晓下了楼。
温晓晓感觉两人必定认识,而且她能上楼,说明至少还是个亲戚什么的。
温晓晓低声打探:“刚刚那个女生是谁啊?”
路初尘淡淡的回答:“一个路人。”
语气中尽是漠然。
温晓晓:Õ_Õ...
有情况,绝对有情况!
似乎不是什么好情况捏?那个女的看起来也不大好相处的亚子。
既然不想说,那就算了吧!
家宴在散场之后。
温晓晓不想去一楼正厅当猴子,于是被路初尘送去正厅旁边的茶室,让人送来点心,给她先垫垫肚子。
两人姗姗来迟,见过老寿星后,温晓晓可以偷懒,但路初尘不行,他还得去正厅露露脸。
路初尘原本打算留下来陪她,但最后还是被赶去正厅,一个人留在了茶室,四下静得出奇。
与路家的佣人不同,裴家的佣人,时不时会向温晓晓投来好奇与打量的眼神。
但好在这个功夫,茶室一般不会有人来。
正想着终于清净了,门外又响起了脚步声。
温晓晓还以为是来收盘子的阿姨,没想到是在二楼门口遇到的那个女人。
女人手里举着个高脚杯,懒懒地倚在门口,酒杯里的香槟荡啊荡,斜睨着双眼,肆无忌惮的对温晓晓上下打量。
像极了小时候,晚上跟奶奶去菜市场挑白菜的神情。
女人抱胸走到温晓晓跟前,温晓晓不自在的站起来,生硬的表达着善意,“你好。”
友好的交流信号,并没有得到回应,下一秒,只见那女人伸出手,一把捏住温晓晓下颚,抬起来蔑视的左右翻看。
温晓晓偏头挣脱,神情渐渐冷了下来:“这位小姐,我们认识吗?”
温晓晓感知到了危险的信号,这个女人绝对是来找茬的!
“你叫我小姐?”温晓晓的反抗好像刺激到了她的情绪,眼神中多了几分戏谑,嗤笑着说:“像你这种货色,竟然也能入他的眼。”
温晓晓疑惑:他是谁?
女人盯着温晓晓脖子上的星辰,原本想上手摸,结果温晓晓后退一步,手就这样顿在半空。
又听她阴阳怪气的说:“路边随处可见的阿猫阿狗,即便打扮的再珠光宝气,也掩盖不了身上的地沟味,野鸡就是野鸡,竟然还想飞上枝头凤凰,可笑。”
“既然他拿你这种东西恶心我,就别怪我不客气。”
说完将手落在温晓晓的肩膀处的轻纱上,柔声说:“裙子不错,挺好看的,也挺适合你。”
温晓晓实在从她神情中,看不到丝毫赞美的真心,但她由此确定,眼前这个有些疯癫的女人,果然和自己儿子有不浅的渊源。
温晓晓侧身,面无表情的说:“谢谢!”
女人挑眉,突然说:“这样就更适合你了。”说完猛的一扯,温晓晓右肩层叠的轻纱直接被撕下来一大块,一脸得意,“完美。”
温晓晓捂着肩膀,怒声说:“你有病吧!”
女人反倒笑了:“你怎么知道的,我可是真有病哦,抢我东西人,我真的会弄死她呢!”然后到温晓晓耳边说:“这位野鸡小姐,今天这个前菜你喜欢吗?”
说着将手里的香槟往温晓晓裙摆上缓缓一倒。
女人笑的更欢了,“对不起,手滑。”
温晓晓怒不可遏,直接“啪”给了女人一耳光。
我虽然睡了三十五年,我虽然没钱,我虽然不惹事,但是老娘不怕事!
tnn的,还恐吓我?
我都死过一回的人了,还怕你这几句狗屁玩意儿?
自打醒过来,一直被路初尘护着,充满爱意的温床睡久了,温晓晓已经逐渐习惯依赖别人的好,都快忘记了曾经的自己。
她敏感自卑,渴望被爱,讨好型人格没错,但是绝对不是平白受欺负的人。
温晓晓冷冷的说:“我不知道为什么你对我有这么大敌意。但!是!请你别来招惹我,如果你弄不死我,那么,我绝不会让你好过。”
女人意外的一愣,接着将手一松,高脚杯坠落,玻璃渣在地板上四溅,拍了拍手,笑的乐不可支,“有意思,那我们就走着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