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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七月下(1 / 1)

时间转入七月下旬。

在恢复了充足的食物供应后,陈胜的武道修行大跨步迈入锻骨六重,可单臂抓起千五百斤的石锁,坚持三息而不坠地!

而七杀剑在提升到炉火纯青层次后,威力也是大增,陈胜尝与陈虎对练,同为锻骨六重的陈虎连他三剑都接不下!

而在领悟了举重若轻的剑势之中,那口陈胜花费了大价钱打造的八面汉剑,也算是彻底退役了。

陈骜赠与他的青铜战剑锐取,正式升任为他的主战兵器。

先前他虽也能使用锐取剑对敌,但以之施展七杀剑之时,总有一种拿大砍刀切肉丝的不趁手感,纯粹是依靠蛮力在强行使用。

而今领悟了举重若轻的剑势之后,又沉又宽的锐取剑正合他使用,用之实力大增!

至七月二十三日,各辖县分舵赶到陈县的五百人马,陆续抵达陈县,送至蟠龙寨交由陈三爷。

十县分舵外加陈县猛虎堂本部的五十人,和李仲手下的八十余人,合共六百人。

这六百人,依照大周军制分作两支不满编的五百人大队,各辖三百余人。

五百主,分别由陈七与李仲担任。

卸甲数十年,重回军伍巅峰的陈三爷,那叫一个容光焕发,天天跟吃错了药一样,将那六百人操练得高潮迭起、欲仙欲死。

什么?

吃不了这苦?

赶紧卷铺盖卷儿滚蛋,给外边那些饿的都快活不下去的流民腾位置!

哦,对了,铺盖卷儿也是我们的!

那没事儿了,门就在那边,赶紧滚,敢回头就砍死你!

在这种不努力就滚回去挨饿等死的重压下,这些从除了家世还算清白、为人还算忠厚、身体底子也还算雄厚之外,就一无所有的陈郡青年们,迅速褪去了地痞的桀骜和轻浮,向着一名合格的士卒靠拢。

反正就陈三爷那只要操不死,就往死里操的操练法儿,陈胜只去看了一眼,然后立刻就熄了搬来蟠龙寨与他们同吃同住同训练,借以收拢人心的念头,转身跑得比兔子还快,任是陈三爷跳着脚大喊,都没能喊得住他……

他算得上是一个比较自律的人。

但他的自律,只是为了更好的躺平……

而不是为了自律而自律。

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多幸苦的日子他都捱得过来。

可在有办法的情况下,想要他去吃那种非人的苦头……

呸,做梦!

……

至七月底,陈家庄那一百亩地里的粮食,陆陆续续开始收割了。

在陈家后续投入了大量人力、雨水和粪肥的补救式精耕细作下,这一百多亩水田的产量较之往年不但没有下降,还略有增长。

平均每亩的粮食产量,达到了两石左右,也就是一百二十斤左右。

所有人都很高兴!

在田里忙碌着收割粮食的佃户们,高兴得连连感恩戴德!

在田垄上忙碌着脱粒称重的陈家人们,高兴得如同菊花爆满山。

唯有陈胜都被这个产量给惊住了。

在他的印象里,单亩粮食的产量就算没有千斤,至少也得有个四五百斤吧?

单亩一百二十斤?

那这一百多亩地,岂不是才一万二千斤?

且不说他行商陈家能从这批粮食里分多少,就他手里囤积的粮食,也不差这一口。

关键是。

就这点产量,还算是丰收?

就这点产量,庄子里佃户以前还得给张家缴纳七成地租?

那他们吃什么?

靠什么过活?

他万分不解的旁敲侧击询问庄子里的佃户们。

最终得到答案,令他在他们的欢笑声中,感到如坐针毡。

在他的眼里,或者说在他前世那个时空的大多数人眼中,都只有精米精面算是细粮。

其他的诸如糙米、玉米、小米、小麦等等粮食,都算粗粮。

嗯,或许在行商陈家的伙计们眼中,也是这般认为的。

但在陈家庄的这些个佃户们眼中,所有能够正常入口的粮食,都是只有逢年过节才舍得吃的细粮!

他们日常生活中的主食是什么?

是野菜团子。

是米糠饼。

是杂草汤。

运道好能逮到一只田鼠,那都是必须留给家中小崽子打牙祭的荤腥!

至于家中散养的鸡鸭下得鸡蛋鸭蛋,那更是万万不能吃的!

必须得好生积攒着,攒够一提篮了,就拿到集市上去换铜钱。

有了铜钱,就能够缴纳朝廷的税赋,就能给家里的小崽子们修房子,给他们娶婆姨、生孙子……

听着佃户们理所当然,甚至还带着一丝丝憧憬之意的话语。

陈胜的心头,满是说不出的荒谬感。

他忽然明白了“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这句话的份量!

也终于明白了,鲁迅先生是怎么从历史的字缝里,看出“吃人”这两个字儿!

吃人的人,吃得理所当然。

被人吃的人,竟也被吃得理所当然。

呵,坏掉的社会……

……

陈胜郁郁的回到家中,一夜未能入眠。

他努力回想自己前世见过的那些关于提高粮食产量的所有资料。

却只能勉强的想起来一些诸如“杂交”、“野稻种”、“人工授粉”这类的词汇。

具体的操作手法,全然没有任何印象。

他第一次觉得,古人“士农工商”这个排序,竟是如此的贴切!

武不能安邦。

文不能治国。

连下田,都种不出什么好粮食来。

果然是袁爷爷将他们这些人喂得太饱了啊。

竟然会理所当然的认为,一亩地就能产出上千斤粮食。

……

翌日。

天还未亮,和往常一样寅时起身打熬武艺的陈胜,刚刚提着锐取剑到前院,就远远的看到吴广,坐在厅堂前的台阶上。

“石头。”

他笑着远远招呼道:“什么时候回来的?”

如今的吴广,已经成为猛虎堂的二十位红棍之一,一身武艺虽追不上他的进境,但也已是锻骨三重的好手,即使放在行商陈家之内,也不算庸手了。

不过也正因他已经成为陈县猛虎堂的头面人物之一,越发不敢轻易回陈家大院。

陈胜都有好些日子为曾见他了。

“大哥。”

吴广连忙起身,远远的揖手行礼,末了回道:“我刚进家门。”

陈胜诧异道:“这么早回来……有事?”

吴广点头道:“十三叔命小弟回来禀报大哥,言固陵会场已布置妥当,各县分舵的头目们不日便将抵达固陵,请大哥尽快过固陵,主持我青龙帮成立大会!”

陈胜听言,思索着点了点头:“算日子,是差不多了……都回来了,就在家好好陪你祖父一日,今晚天黑后再走。”

先前劫粮之事结束之后,陈丘就开始着手操办此事,如今已过去小半月内,是该准备妥当了。

吴广意动的犹豫了片刻,但最后还是摇头道:“还是不了,十三叔明日一早就出发赶往固陵,堂口里还有许多事务等着小弟回去置办。”

陈胜张了张嘴,想要劝劝他,可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径直点头道:“行吧,那就趁着天还未亮,赶紧走吧!”

吴广重重的一点头,端端正正的再次捏掌对陈胜一揖到底后,头也不回的快步出门去。

陈胜目送他消失在大门外。

从他的背影里,似乎又看到了当年那个义无反顾的坐上大巴车,奔向大城市的白衣骚年。

人年轻的时候,眼睛只盯着远方。

等到中年,才忆起故乡的大山小河,老家里的爷爷奶奶。

可到那时,故乡已经回不去了,老家也再没有爷爷奶奶。

但这些道理,是无法通过语言令那些满眼都是远方的年轻人明悟的。

总得自己亲自去经历过后,才能懂得。

陈胜懂得这个道理,所以他无事的时候,总是待着家中,守着自家大姐,守着自家那个大傻子老父亲,和家里的这些个叔伯大爷们。

他不愿错过他们生命中的每一个重要时刻。

也不愿他们错过自己人生中的每一个重要时刻。

他摇着头,拔出锐取剑,将剑鞘放到厅堂前的台阶上,拉开架势就要开始今天的修行。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迅速由远及近。

“山陵崩,举国同丧,禁礼乐三岁!”

“山陵崩,举国同丧……”

急促的马蹄声,自陈家大院门外疾驰而过,唯余骑士的高声呐喊,还在黎明前的夜空下回荡。

“山陵崩?”

“当朝天子死了?”

陈胜脸色大变,脑海中陡然冒出两句话来:王死地覆,天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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