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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于盛文(1 / 1)

是啊,他们都忘了,或许整个京城的人都忘了,在岁月流逝中,那些过往的荣耀都被时间遗忘。

宣平侯府以前是何等光景,何等盛况?于盛文少年恣意,满腹经纶,不过二十五就身穿红袍,胸披红花,高头大马游长安,好一个意气风发的俊俏探花郎!

只可惜卷入了学派对立,党派倾轧,宣平侯府光芒太盛,哪怕是先皇也忍不住忧虑。

被皇帝忧虑会有什么后果?

哪怕宣平侯府再辉煌荣耀,也不过是臣子罢了,皇权社会,哪怕皇帝再弱势,只要强硬起来,也足够倾覆建立在皇权下的一切。

你于盛文是被冤枉的又怎样?宣平侯府是无辜的又怎样?皇帝说你有罪就是有罪,脱你官帽革你功名又如何?老实回家做一个吃皇粮的闲散侯爷吧!

于是于盛文卸了官职,回了侯府继承了侯位,真正的做了闲散人,再无锋芒。多年平庸,沉默寡言,几乎让人忘了曾经的荣耀。

要问于盛文恨不恨?于盛文不知道。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可曾经他也有鸿鹄志,他也想做出一番事业,想青史留名,在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是非功过留与后人评说。

一朝折翅剪羽,硬生生将其落入尘埃,说不恨是假的,可要怎么恨呢?他是臣子,那是他效忠的圣上,于盛文只能麻痹自己,在醉生梦死间寻得一丝安慰,留有寄托。

那便如了圣上的意吧,他做一个平凡人,让侯府沉寂下来,起码侯府还能存在,在大延众多的王公侯爵中还能留有姓名。

承恩公便是看中了这点,他记得曾经的于盛文不是等闲辈,记得曾经的于盛文满腹经纶,只是生不逢时,好瓜落错了蒂。于是他写了一封信,不断地挑起于盛文的怨恨。

承恩公认为于盛文是不甘人后的,是仇恨着皇帝的,哪怕先皇已死,他的血脉也让于盛文厌恶。

可惜忠君思想已经刻在了于盛文的骨血里,于盛文没有同意,但也没有告发。

于盛文沉默了。

倘若是曾经的他,在他还只有二十五岁的时候,知道了有人意图谋反,那他会毫不犹豫的告发。

可他已经不再年轻,曾经的意气风发已经被磨灭,现在只想护着侯府剩余的族人。或许于盛文还是恨的吧,所以于盛文虽然没有同意,却也没有告发,而是选择了沉默,他平静的看着,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没有烧毁那几封足以株连九族的密信,而且藏了起来。

偶尔夜深人静时也会拿出来看一看,静静地坐在椅子上,双眼放空、沉默不语。他的忠君之心早在很多年前就被皇帝的冷血摔的粉碎,却怎么也做不到谋反,毕竟每个人都会成为政治的牺牲品,君不见皇子公主也难逃厄运,最起码他比其他人幸运不是吗?因为他还活着,宣平侯府也还存在。

他看着承恩公事情败露,株连九族,问斩那日鲜血染红了地面。

看完了斩首,于盛文回到府中,他的府中藏了一个秘密,藏了一个人,那是一个十岁的男孩,天和帝和靖安王的人马都在搜寻着这个男孩。

能救一个是一个吧,承恩公谋反是自寻死路,可稚子无辜,一个十岁的孩童又能知道什么呢?留一条血脉吧,做一个平凡人也好,离京城远远的吧,不要再回来了。于盛文这样想着,艰难的将齐铭送出了京城。

“从今往后,你就是一个普通人,你要舍弃你用了十年的姓名,改名换姓,以后你就叫平安,希望你往后都能平安顺遂。”于盛文这样对齐铭说。

于盛文原本以为锦衣玉食了十年的小少爷会又哭又闹,吃不了颠沛流离的苦,会央着他留下他,没想到小少年十分坚毅,接过盘缠就走了,留下一句话让于盛文另眼相看。

齐铭说的是:“多谢侯爷出手相救,以后我就叫平安了。侯爷放心,我会离京城远远的,我不会仇恨皇家,因为是父亲做错了事,这是他做错事的惩罚,救命之恩平安铭记于心,以后若有机会,一定报答。”

平安走后失去了所有音讯,毫无踪迹,仿佛雨滴落入大海,世间从此没有了齐铭。

于盛文不知道一个十岁的少年是怎样意识到危险来临,又怎样在禁军的追捕下躲藏多日,直到被他救了藏起来。

不过于盛文可以肯定的是这孩子长大了肯定了不得,凭那日的一番话就可以肯定。

于盛文后来悄悄去了一趟承恩公府,往日辉煌的承恩公府一片寂静,断壁残垣间杂草丛生。

“何苦来哉。”于盛文轻声叹息。

他凭着记忆,来到齐铭的房间。齐铭临走前曾和他说,他在房间的床板下藏了一本日记,里面写了一些少年心事,当时禁军来的又凶又快,齐铭忙着逃跑,没来得及烧毁。齐铭估摸着禁军不会太全方位无死角的搜查他一个小孩的房间,估摸着日记还在床板下面,求于盛文找到后烧毁。

齐铭也不在乎于盛文到底会不会烧毁,反正他写的都是大天朝简体字,这儿的人不可能认识,他只是担心日记不小心被谁拿了去,万一呢?万一真的有人连蒙带猜的猜出来呢?穿越太过惊世骇俗,齐铭宁愿日记会被于盛文拿走藏起来,也不想日记流落到不认识的人手上。

于盛文找到日记的时候已是黄昏,从床板里掏出日记本的时候不小心剐蹭到了手,于盛文没注意,翻开了日记,血珠不小心蹭到了后面的纸张。

见日记里都是一些奇奇怪怪的文字,又听到不远处传来脚步声,这时候会是谁来破财的承恩公府?于盛文一个着急就想走,又一想如果来人是冲着这本奇怪的日记来的呢?找不到会不会誓不罢休追查到他身上?

反正上面的文字也看不懂,于盛文索性将沾了血迹的纸张全部撕下带走,(因为血迹新鲜,可以看出来是刚沾到的)只留了薄薄的几页又放回了床板,(于盛文学富五车,通晓多国文字,连他都看不懂齐铭的日记,于盛文相信其他人也看不懂,看不懂就不知道内容衔接不上)这样也不会有人知道其中一部分被人撕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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