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你来京都了?】
【你现在在哪儿?怎么来京都也不提前告诉我呢?我好去车站去接你啊。】
看着贝晓艳连发两条关心的短信,陈小美感动的红了眼眶,孤独的感觉,突然有了一丝的温度。
【小美,你现在在哪儿?我过来找你吧。】
【嗯。】
陈小美将自己的位置发给了贝晓艳。
还以为要等很久,可是还没有十分钟,贝晓艳便开着车过来了。
“小美,你来京都了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快,上车。”
“晓艳姐。”陈小美是感动不已,打开车门上了车。
贝晓艳自己开着车,陈小美坐在副驾驶位上,胸前抱着自己的行李包。
她这次出门,只带了几件换洗的衣服,还有自己攒的所有的钱。
上次来,她便知道,除了换洗的衣服,还有钱,其它任何东西在这儿都用不太上,反而还会让人看了笑话。
贝晓艳看了她一眼,笑着问:“还没有吃饭吧,我先带你去吃饭,然后回家。”
“我”陈小美想说自己的饿,也是不想太麻烦贝晓艳,可是肚子咕咕叫的声音,让她声音戛然而止,是感觉尴尬无比。
贝晓艳笑道:“小美,你叫我一声晓艳姐,那就不要跟我这么客气,你来京都,我这个做姐姐的自然要尽一尽地主之宜。”
陈小美再次被感动。
难怪墨总会娶晓艳姐,这么善良人,配拥有这么好的归宿。
现在的她,对墨夜已经没有那么一点点的念想。
对她来说,对墨总存在那么一点的念想,那就是在对不起晓艳姐。
晓艳姐对她这么好,她又怎么能做出对不起她的事来呢。
贝晓艳带陈小美去吃了饭,然后便把她带回了自己的小别墅。
虽然比不上战家,可是对陈小美来说,也是非常奢华的,是她一辈子都不敢奢望的。
“小美,你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一样,不用拘谨。”
“嗯。”陈小美点点头,四下一番打量,肉眼可见,房子不是贝晓艳一个人在住,家里还有一些男人的东西。
陈小美想到什么,很是紧张道:“晓艳姐,我在这里,会不会打扰到你和墨总。”
她自是认为,那些男人的东西是墨夜的。
这里是贝晓艳和墨夜的家。
她也是忘了,晓艳姐都已经结婚,她自然是要跟墨总住一起的啊。
她怎么想都没有想,就跟晓艳姐来了这里。
“没关系的,墨夜”贝晓艳顿了一下,苦笑着道:“他已经好些天都没有回来了,现在这里就我一个人住。”
“你来了,正好可以陪我说说话,让我感觉也没有那么的孤独。”
陈小美一时不知道说什么,要怎么去安慰她。
她只直觉得贝晓艳好可怜,好心疼她。
墨总不回来,是因为小爱姐吗?
她好希望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好了,不说了,走,我带你到楼上,看看你住的地方。”贝晓艳拉着陈小美便上了楼。
“这两间房,你都可以住,看你喜欢哪一间,你就住哪一间。”
贝晓艳带陈小美看了两间房,两间房都特别的大,而且里面装饰的也是非常的好,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是客房。
对比之前在战家,她更加觉得这里的两间房更温馨一些。
“晓艳姐,你不用这么客气的,我住哪儿都行。”
“小美,我们一见如故,看见你,就如看到亲妹妹一般,既然你现在来了京都,那就不要跟我这个姐姐客气,知道吗?”
贝晓艳的这一番话,更是将陈小美的心打动。
她就随便指了一间:“那就这间吧。”
其实两间都差不多,包括里面的装饰都大同小异,选哪一间都一样。
可对陈小美来说,不一样。
在她看来,贝晓艳让她选,那是给她的尊重,没有直接给她随便的安排一间房。
这一点才是最让她为之动容的。
陈小美回房间收拾行李时,贝晓艳推着衣架子走了进来,衣架子上挂满了衣服,裙子,上衣,裤子都有,而且样式也是非常的好看。
“小美,别忙了,你来看看,选一选,喜欢哪些。”
陈小美看着眼前一衣架子的衣服,有些愣了。
“晓艳姐,你这是干什么?”
贝晓艳将她拉到衣架前:“这些都是之前墨夜给我买的,太多了,我都穿不了,放着也是放着,你挑一些你喜欢的拿去穿,也好过你穿你身上的这身。”
“不,不,不。”陈小美连忙拒绝:“晓艳姐,这些都是墨总给你买的,我怎么能要呢,你还是拿回去吧。”
贝晓艳拉着陈小美的手,语重心长的说:“小美,你听我说,我是拿你当妹妹,才让你挑的,虽然是墨夜给我买的,可毕竟也只是几件衣服而已,若是他知道我将衣服送给我最喜欢的妹妹,我开心,他也会替我开心的。”
陈小美还是无法接受。
这些衣服虽然她不知道要多少钱,可是一看就知道不便宜。
随便一件,都是她买不起的价格。
“小美,你来京都是过来玩的,还是打算在京都闯一闯的?”贝晓艳见她无动于忠,便问了这么一个问题。
陈小美没有片刻的犹豫,道:“这次出来,我当然是想在京都闯一闯的。”
自从上次来后,她就向往大城市的生活,想远离大山里乡村的生活。
那种枯燥无味的生活,她早已经过的够够的。
若是可以,她再也不想回到那里。
“那就是了,这里是京都,不是乡村。小美,我不是打击你,也不是在偏低你,就你现在身上穿的这一身,就算你去酒店应聘服务员,只怕都没有人要,你想要在京都有那么一席自己的立足之地,那外观的改变是必然的。”
贝晓艳的话,深深的触动了陈小美的心。
回想上次,还有这次所遇到的种种事情。
晓艳姐说的确实是这个道理。
就连一个保安见了她,都带着轻蔑的眼神。
墨总更是已经不记得她是谁。
起因不还是因为自己穿着太土,与这大城市格格不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