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吭!?”
吴疾震惊之下,发出怪声,整个人坐得离姜不和远了一些,仿佛这样就能规避刚才听到的虎狼之辞。然而拜她这张脸所赐,她这波瞠目结舌的战术后仰,倒好似一只受了惊的鹿,不能再好看、也不能再无辜了。
姜不和伸出一只短短的小孩胳膊,啪地摁在了吴疾耳边的车厢壁上。顿了一下,他又收回了手,双手摁在盘腿的膝盖上,说:“你是真的毫无自觉。”
两人在香山做了大几年的同窗,吴疾平时就没少因为颜值生出故事,她立刻装作读懂了兄弟的言下之意,义正言辞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脸,语重心长道:“我当然有自觉,我知道我长得太好看了——”
姜不和:“……”
吴疾话锋一转:“但小鹿那人我了解。我这脸对他没用。”
脸好的姑娘,男人固然喜欢,但这喜欢只是□□上的欲望,单纯的想上而已,和心里那个喜欢无关。并且,这世上除了只着眼于情爱那点事的红男绿女,还有一种人是得了道的,心里装着更大的事——比如他自己,也比如鹿总。
吴疾把这点想法,深入浅出、语重心长地给姜不和洗了一轮:“当一个人极其清醒,有大图谋,他只会专注于向目的所在前行,声色犬马就都是身外之物了,吃饭从此无关美食、只为了活着,看人从此无关性别美丑,人就只是人而已。小鹿就是这种人,我俩压根不可能。”
姜不和挑眉道:“你这是在说白三,还是在说你自己?”
吴疾坦然道:“都是啊!”
他可没说假话。自从变成妹子,他生理上对漂亮妹子的惦记被动消失了,这就抹去了50%的原始欲望。至于另外那50%心理上的食色性也,则被他想要回去的焦虑给抹去了。
吴疾自我分析到这一步,一度被吓得消失不见的胆量也回来了,她伸手顺走姜不和系在腰上的林檎旋,补充了一句:“其实吧,我觉得你也是这种人。”
姜不和眼疾手快地抓住她手腕,从装林檎旋的袋子里抢救回一把果干扔进嘴,“我怎么就是这种人了?”
他说话时,口中隐有果干清香的气味,令吴疾抽抽鼻子,略微意动,也掏出一枚果干吃了。谁知刚一咬开,本来之前就受了伤的舌头,这会儿伤口简直像泡了醋,酸得她舌头都要裂开,“这么酸!?”之前姜不和一直抱着这袋解铃给的林檎旋吃,她还以为是甜口的,没想到这味儿比生吃山楂还猛。
探头一看袋子里只剩下三分之一的林檎旋,吴疾麻了,“就这么酸,你还吃了大半袋子!?”
姜不和神色不变地嚼着嘴里的果干,淡淡道:“酸习惯了。”
吴疾:“……??”
他满世界找地方想把嘴里的果干吐掉,姜不和贴心地从身边的小几上拿过一只茶杯,解了他一时之困,然后继续追问:“接着说啊。”
吴疾受他启发,果然在车厢角落里找到了茶壶,打开盖子狐疑地闻了闻,见是清水,这才放心灌了几大口,“你想让我说什么啊?咱俩认识这么多年,我对你了解还是有限,比如你家在哪,有没有父母兄弟、师门朋友,一天天光看见你一肚子心事了。顶多吧,我对你的出血量有一定了解……哎哟对了,最近你是不是没怎么流血了?”
姜不和说:“劳你记挂,流了,就是没好意思当着你的面,背着人流的。”
气氛为之一松,吴疾自觉安全着陆,立刻开始毫无心理负担地哈哈哈,安慰地拍起了姜不和的肩膀。
姜不和说:“姑且算你和白三都有‘大图谋’,我能图谋什么?”
“我就是猜的,毕竟一看姜总你就是想干大事的人!”
“姜‘总’?”
“这个‘总’字就是尊你做大东家的意思。”
姜不和叹了口气,“如若所图太多,不是一朝一夕可得,也不必一味地埋头前进,走走停停,慢些也无妨,才不至于错过路上的美景。”
吴疾当即如数家珍,“我懂,比如走到王小姐那里停一停,走到张小姐那里停一停,走到单镖头那里停一停……”全都是几个月疑似被姜大东家撩到的妹。
“……”姜不和露出欲言又止的表情,最终还是干巴巴地转移话题:“这次你在地宫下头,有没有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东西?”
“问得好,刚才小铃铛在这儿,我有些话不方便说。”吴疾神色一整,“我在下头遇见薛元顾了,他想灭我们的口没灭成,中间说漏嘴了。这回的事,跟溅花观有大干系。”
一说起正事,人就容易嘴痒,吴疾摸出腰间的烟斗点上,借着辛辣的茶烟狠狠提了个神,把事情从头到尾盘了一遍(仍是略去了差点和鹿总发生不妙行为的一段)。
姜不和听她说完,露出一副有好戏可看的表情,轻声道:“十三龙陵的山门要不太平了。这些年东土打仗打得满目疮痍,好不容易平复了战事,几个大山门之间向来谨慎小心、和和气气,这才过了多久,就又生出故事了。”
“小鹿先前就因为参玄王母这个邪门东西和班采打过架,参玄王母又是溅花观的出产,这回溅花观内部有人想杀小鹿,我总忍不住多想。”
“你是觉得班采也和这事有关系?”
“多半有点。动机也不难想,溅花观做出个修为特效药,想狠狠捞上一笔,十三龙陵是大主顾,班采肯定没少在药钱里抽成吧?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小鹿不想让溅花观继续把药卖给十三龙陵,班采和溅花观的人合起伙来做局杀他也不奇怪啊。”
把大山门想象成大公司,这思路几乎是一顺到底,吴疾倒不觉得有什么,姜不和的表情就精彩了:“你这话说得真不像个十几岁的姑娘。”
吴疾:那是因为哥的灵魂是个正经的儒雅职场人士啊!
但这话他不能直说,只能折中地谦虚一下:“我早熟嘛。”
姜不和被她逗得微微一笑,叮嘱道:“这话可仅止于你我之间。”
“仅止于咱俩之间也没用。这事儿我就是不想搀和,也不小心知道太多了,没准回去之后张老山人就要找我谈话。反正你当做不知道就行了,这样万一哪天有人要抓我灭口,还得靠你来救我呢。”
姜不和正要回答,车厢突然微微一震,停了下来,外头的抱鼎闷闷地叫了一声。
吴疾掀了点车帘子往外看,眼睛都瞪圆了。只见一抹红影在抱鼎足下游移,偏偏尾巴被抱鼎踩住了一小节,远远看去,瞧不真切那红影是什么奇形怪物,但观它疯狂挣扎颤动的模样,若不是雪没融、它自个儿也不冒烟,那就是一团熊熊燃烧的胭红怪火。
这怪火见吴疾探出头来,摆动得更为剧烈,抱鼎竟然一时间脚踩不住它,让那团怪火“哧溜”滑脱了脚掌,直直冲着吴疾冲去!
吴疾快速一缩头,怪火堪堪擦着他的面颊,冲进了车厢内,因为收势不及,直接撞在了元奎所赠的那只玉盒上。玉盒的盒盖原本挂着锁,被那怪火一燎,“啪嗒”一声开了,露出盒中一扇梧枝绿的贝壳,晶莹剔透地躺在软垫上。
还没等吴疾细想为什么元奎会送自己一枚小贝壳,那怪火就已经极为兴奋地扑向盒中贝壳!吴疾立刻伸手猛合玉盒的盒盖,刚好将那怪火伸进盒中一半的尖吻夹住!那怪火还要将嘴往盒中捅,吴疾直接跳起来把盒子往头顶举起,姜不和则抓住它的尾巴,两人一左一右,将这怪火拔河似的抻平了,令它不能寸进。
保持着高举玉盒的奇怪姿势,吴疾飚了句很应景的台词:“什么玩意儿?!”
此刻的短暂静止,终于能看清这怪火其实是个浑身火红、长着一张似狐非羊的细长脸儿的生物,之所以远观如火,是因为它长着一身飘逸丝滑的长毛,且触手温度还真就微微发烫,高速游移起来正像是一团火焰。
鉴于此物暂被制服,姜不和很快就说出了标准答案:“是只仙人袖。”
仙人袖经人驯化后能化马型,野生仙人袖飞天遁地地游走时用的都是原型,吴疾这会儿也认出这是只仙人袖了,只不过这火红的毛色前所未见,不由伸脚拨拉了一下它的长毛,“全红的?!”
话音刚落,这只仙人袖就发出“咕噜”一声怪响,浑身的长毛噼噼啪啪地又暴长了一倍余长,铺在车厢中就像只暴毛的阿富汗猎犬。吴疾丝毫不意外:这就是野生动物见了敌情的本能反应,炸起毛来显得体积更大、更有威慑力些,就连神仙妖鬼的世界里也不例外,照样有这种很有逻辑的自然规律。
姜不和也有些惊异,“据说是有全红的,不过这据的是传说……元宗主送你的玉盒里到底是什么?”
“就一只贝壳啊。”吴疾也怀疑这只仙人袖是被玉盒里的贝壳吸引来的,这会儿又不能开盒去看,便凑近盒盖缝隙一瞄,忽地闻到盒中一股淡淡的酒味,脑子里的动植物百科全书立刻哗啦啦地开始翻页,“这是千杯不倒啊!”
这方面的纸面知识,吴疾学得比原住民还扎实些,姜不和都没反应过来:“千杯不倒?什么东西?”
“好吃!”吴疾简单粗暴地总结道,“非常好吃!”
千杯不倒形如扇贝,其实和真正的扇贝相差十万八千里远,唯一的相同之处是它俩都生活在液体里,但千杯不倒恰如其名,是一种生活在酒里、而不是水里的神奇生物。把它放在一汪清水里泡着,半天水即成酒,且越泡越浓,若是捞出来在人酿的琼浆里浸一浸,更是极为有助于它的生长发育,还能使佳酿更佳、陈酿更陈。书本理论上说,它壳中软肉是世上至美的珍馐,但此物之稀有,天下间哪有酒鬼舍得吃它,都是恨不得拿长生牌位供着的。吴疾以前在薛家听说过,老皇帝也在皇宫里藏着一只千杯不倒——但也只有那么一只,用来泡御酒的。
神奇生物多有怪癖,仙人袖的怪癖就是极度喜酒,千杯不倒在被吃成濒危生物之前,一度曾是仙人袖的主食之一,与唐僧肉无异,怪不得这只仙人袖闻香而至。吴疾回过味儿来,得知元宗主赠予自己一个了不得的贵重礼物,手里的玉盒登时就烫手了,紧急求助姜不和:“快把这东西打晕,绝对不能让它把嘴伸盒子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