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长,权力只有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才是最安全的。如果兄长信的过小弟,我们一起合作,不出两年,我可以让李家成为兰纳,甚至是暹罗第一大家族。”
“殿下,请吩咐,李信该做什么?”
李信拱手道。 “兄长什么都不需要做,我会让工坊给你提供充足的货物,你就只需要好好赚钱就好。每次你的商队的回去的时候,小弟这里会派一些人扮做护卫跟你一起回去,回到兰纳之后,也无需兄长优待他们,只要将他们当做李家的庄丁就好。”
李嗣兴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就是要李信做他的内应。 “殿下放心,我李家以前也会回大明招募乡党前往兰纳拓垦,想必增加一点人是没有问题的。”
这个李信除了有点娘之外,其她方面都还算是比较优秀的。 二李合作,对李嗣兴,对李信是双赢的局面。 有李嗣兴的支持,将来李信一家就要从一个商人家族向门阀过度了。 以后李嗣兴要是控制了兰纳,那么还不是要用李信家的人? 做一个实际上的兰纳王,难道不比一个随时可能会被人家杀了分肉的商人家族强吗? 因此两人一拍即合,谈拢了这门合作。 更何况,李嗣兴都已经自称小弟了,算是给足了李信面子。作为一个商贾子弟,李信还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李信刚出去没多久,一个皮肤黝黑,鼻子扁平,头发卷曲,眼眶深邃的异族男子就被带进了李嗣兴的书房。 此人正是那个买到了东吁经销权的孟族商人苏马。 苏马并非空手而来,他的手中还抱着一个精美的大箱子,箱子一尺多宽,正好抱在怀中,上面镶嵌着精美的宝石,让人忍不住想要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 “苏马拜见尊贵的王子!”
苏马居然也知道汉人礼仪。 “苏马先生请起,喝一杯茶,聊一聊咱们之间的合作。”
李嗣兴请苏马起身,并且亲自为他倒了一杯茶。 这让苏马赶到万分荣幸。 李嗣兴照例询问了一些有关苏马家乡的事情。 此时的仰光还是下缅甸地区的蛮荒之地,远不是后世的大城市。 苏马自称其居住的地方为达贡,当地人以信仰小乘教为主。 达贡的发展主要因为当地有一座瑞光大金塔,这里供奉着释迦摩尼的遗发。 因此这座寺庙是整个东吁王朝小乘教的圣地。 近些年来葡萄牙人、弗兰西人、英国人纷纷前来做生意,他们全都看上了这里的宝石和柚木。 苏马家族就是靠着与西洋人做生意才渐渐起家。 但是苏马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西方人更喜欢来自大明的丝绸瓷器。 宝石虽然价值很高,但是并非是缅甸地区的特产,柚木也不是不可替代的。 只有丝绸和瓷器能够带来源源不断的高额利润。 “苏马先生,本世子希望今后我们之间的合作不仅仅局限于之前经销的商品。”
“王子殿下,能够与殿下合作是苏马的荣幸。”
苏马这样的孟族商人在东吁王朝内部的地位并不高。 孟人的身材更加矮小,皮肤更黑,缅人称他们是南方的丛林人。 其实就是将他们看做未完全进化的猴子,或者说是野蛮人。 无论在什么地方人种之间的鄙视链都不可避免地存在。 尤其是这里靠近南亚次大陆,多少要受到种姓制度的影响。 李嗣兴给予的礼遇让苏马受宠若惊。 “苏马先生,我会给予你更多的方便,而且今后我们这里会产出更多的丝绸和瓷器,只要你能够在达贡找到足够的买家,东西要多少有多少。”
“谢谢殿下。”
苏马在心中默默计算着,如果是这样的话,他的家族财富必将以一个惊人的速度膨胀。 李嗣兴提供的这些商品基本上都是买到就能赚到。 “我这里还有一件小事儿,希望苏马先生能够帮忙。”
“王子殿下请讲!”
这个时候,不要说一件小事儿,就是十件小事儿,苏马也会答应的。 “是这样的,苏马先生,你知道我们正在打仗,我的盟友在东方,中间被隔开了,因此我需要通过你们达贡出海联络我的盟友。”
只是捎带几个信使,苏马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了。 李嗣兴真的只是想要联络郑氏吗? 他通过朱雀完全就能够联络到。 …… 城南的的古宅之中。一队身着黑衣的士卒正在训练。 为首的队长正是马利。 只见她将复合军弩前端抵在地上。 通过一根拉杆很容易就将军弩上弦,随即从箭囊中取出一根通体用镔铁打制的弩箭。 弩箭不是很长,但是却很重。箭头上没有倒刺,但是开了血槽。 马利试过,此弩的射程普通弓箭的两倍,是鞑子使用的大弓的一倍半。 唯一的缺点可能就是维护保养上比普通的弓麻烦。 马利对此爱不释手。 不大的院子中,马利正在训练战士们的分段射击配合。 一百来人分成三排,交替射击,基本上可以做到连续不断。 除了一把复合军弩以外,他们每人还配备了一柄自发手铳,插在腰间。 这是紧急情况下的自卫武器。一般是不会使用的,毕竟这东西动静太大。 他们在敌占区作战,要逃避敌人的围追堵截,以潜行为主。 要不然李嗣兴也不会专门为他们配备军弩。 这种复合军弩的制作可要比火铳麻烦多了。 “殿下!”
“参见殿下。”
高菲脸上戴着大红的面纱,穿着一身大红的长裙跟在李嗣兴的身后。 修长的眉毛,绚丽的眼影,让她看起来多了几分妖媚。 两人一同,来到了马利所在的训练场。 众人见到李嗣兴到来纷纷行礼。 马利见到李嗣兴,欣喜万分,但是再看李嗣兴身后那个妖媚的红衣女子,眼中又闪过一丝怪异。 这个唤作朱雀的神秘女人,每次在世子的面前都打扮得这么妖艳。 而自己素面朝天,黑色的劲装作战服,与对方一比,就像是红花和绿叶。 “马队长,肩膀上的伤势怎么样了?”
李嗣兴小心地碰了一下马利的肩膀。 马利心中一阵感动,殿下还是关心自己的。 “已经不妨事了,殿下,这军弩的设计真是精巧,有机关辅助上弦,只要一只手就能够完成。”
“殿下,如此精巧之物绝对不能落入鞑子的手中。”
站在李嗣兴身后的高菲小声提醒到。 “朱雀都尉,不用担心,末将的手下绝对不会将军弩留给鞑子的。”
马利似乎感受到了来自高菲的挑衅,针锋相对道。 李嗣兴笑着摇了摇头。 “不妨事儿,这东西并不是太复杂,他们要想学不难,但是他们没办法像我们一样大量生产。”
他不怕鞑子跟自己比拼科技,因为鞑子比不过自己。 他甚至巴不得鞑子跟自己学,这样光是生产武器就能将鞑子给拖死。 ps:求月票,求推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