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父赶紧笑着道歉:“哎呀,好了好了,小染。爸爸怎么可能嘲笑你呢。我这不是想逗你开心吗。”
莫染没好气地说道:“哪有你这么逗人开心的吗?如果你不会逗人开心的话,那你就出去,不要再来烦我了。”虽然姐姐对他的态度这么恶劣,但是莫父仍然没有生气。这个女儿是她从小一直宠到大的,基本上没怎么对她红过脸,现在女儿有要求,那自己肯定是要尽力满足的。而且姐姐这次受了这么大的伤害,他也不忍心再去伤她的心。
莫父把饭放到桌子上,坐在沙发上,笑着说:“哎呦,我的宝贝女儿,好啦好啦,是爸爸不好,是爸爸不会说话。你先把饭吃了好不好?”
姐姐被哄得开心了一点,心里没有那么难受了,抱着肩膀问道:“爸,不是说好的,你能帮助我吗?你到现在还没有动静啊?不会是这件事情黄了吧?我们家难道连一个区区的顾氏集团都对付不了吗?”
莫父的脸上露出了老狐狸般的笑容:“小染啊,你放心好了。爸爸答应你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之前的网已经撒的够大了,现在是时候把网收起来捕鱼了。对付那个顾氏集团,还是可以很轻松的。现在顾氏集团已经上套了,就等着我们……你放心,只要是欺负你的人,爸爸就一定不会放过她。”
莫父的心里非常有自信,虽然说宋泽熙树大根生,他暂时还动不了,但是想对付一个顾氏集团还是很容易的……
莫父接着又说道:“好了,小染。你快吃饭吧,你放心,你这件事情,爸爸一定会让你办妥,这次的顾氏集团不死,也得伤个残废。”
姐姐听了这话,心里放心了起来。之前的时候,我爸爸一直没有动静,她以为这件事情就这么黄了呢。原来自己的爸爸一直都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而且还实施了具体的措施。
果然还是自己的父亲最关心,最疼爱自己了,莫染的心里涌动起了一股暖。
莫染看着桌子上的粥和小菜,忽然感觉自己有了胃口,本来简单的饭菜看起来也美味了,一块心头的石头落下来了,也没有什么发愁的事情了,胃口自然就好。
姐姐笑着说道:“爸~我就知道你最好了!不过还有没有别的菜,这些菜也太少了,不够我吃的呢。”
莫父见自己的掌上明珠,终于笑逐颜开决定要吃饭了,他的心情也好了不少。
莫父赶紧说:“行行行,你能吃饭了就好。嫌太少了?没关系,我这就让佣人接着做。我还怕你吃得不够多呢,你看看你这么瘦,我多吃一点怎么能行?”
莫染点点头,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她已经两天没有正经吃饭了,本来就很饿,再加上现在心情大好,胃口就更开了。
不管这次能不能拆散你主角和宋泽西总归是给了顾若芙一个教训,让他这么没有眼力见的敢抢自己的男人!
莫染的眼神里充满了恨意,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吗?这下,顾若芙,你就瞧好吧!
杂志社内。
今天的杂志社里看起来非常平静,但是却暗潮汹涌,这时候倒是像暴风雨的前夜一样。
大家并没有觉察到什么异样,还是忙忙碌碌的写稿、审稿、准备采访……但是到了九点的时候,大家突然发现自己电脑的桌面全都换成了同一张照片。
电脑屏幕上的照片是有几张照片拼接起来的,但是这些照片的主角是相同的人。
照片上的两个人赫然就是杂志社的老板霍刚和他的小情人李雪。其中一张照片显然是偷拍的,照片上的两个人举止亲密异常,霍刚把手放到了李雪的胸上李雪也是一脸娇羞欲语说还休的样子。
另外一张是霍刚和李雪在办公室内拥吻,两个人已经完全到达了一种忘我的境地。
还有一张就更为过分了,是霍刚和李雪在宾馆里拍的照片,两个人身上一丝不x,在宾馆的全身镜面前拍的,看得出来这是自拍。
这些照片瞬间就引起了轩然大波,虽然说霍刚和李雪两个人的情人关系已经成为了杂志社里公开的秘密,但是如此露骨的照片被当成了全杂志社电脑的封面……
虽然说大家都知情,但是这样暴露出来……
大家都觉着,这肯定是霍刚和李雪惹到什么人了,想要整他才这样。不过杂志社的员工们也都毫不诧异,毕竟霍刚那个人品行不端,为人实在是不怎么样,平常对员工冷眼相待,呼来喝去,丝毫不尊重员工的人全,不仅如此还动不动就克扣员工的工资,让员工能给他加班,简直就像一个周扒皮一样,杂志社的销量一旦降下去了,他首先就拿员工开刀,丝毫不在自己的身上找问题
而且我刚还不仅仅是在工作上,不负责任,偷懒懈怠,还是个色胚子,整天和李雪腻腻歪歪,在杂志社里不管不顾的,他既然这样,就应该知道自己早晚有一天会翻船的,大家的心里都跟明镜似的,像胡刚这样的他一定不会落得什么好下场,只不过一直以来霍刚一直都活的太滋润了,让大家都以为这老天是瞎了眼了,真的不给这种人任何报应,不过大家也只能是敢怒而不敢言。
只不过大家都很好奇,如果是杂志社的同事的话,到底是谁有那么大的胆子敢招惹或高,毕竟在杂志社里护工可以算是只手遮天了,招惹他,那自己的日子是肯定不会好过的,不过这样看的话,那个人可能也是打算破罐子破摔了吧。
这样想着,大家就把视线转移到了刚刚离职郭磊和不打招呼就不来上班的顾若芙两个人的身上,不过大家又觉着这两个人应该是最不可能的。他那两个平时都是非常温顺的性子,应该不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而且这些照片到底是怎么暴露出来的呢?其他几张还好,如果是偷拍的话,还算是容易取材,那最后一张显然就是手机里的自拍啊,当事人应该不会傻到把自己的照片贴出来的,除非他想自断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