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的冬天突然就来了。
气温较前两天骤然下降十摄氏度,学校的花圃中,原本开的艳的菊花在一片霜色中逐渐失色,那些本还挂着几片叶片的树木,如今也在这次降温中成了光杆司令,一棵棵大大小小的光枝,在寒风中直立。全然一片初冬景象。
那天,因为中午要排练庆祝元旦的文艺节目,所以,温可韵很早就到了学校。因为排练室的门还没有开,她就先回到教室休息。
教室门静静的关着,但是没有锁,她轻轻地推开门,没有想到,教室里已经有人了。
在第二竖,最后那排的座位,也是她的书桌前,紫桀正躬身拾取一个东西。因为手臂的伤还没有好,他用另一只手,显得有点笨拙。试了几次,都没有拾起来。
温可韵加快脚步,正欲帮忙,紫桀已经把那个东西拾了起来。
近旁一看,原来是一张塑封好的樱花标本。塑纸有书本的一半大,里面压着一枝枯萎的樱花,淡然的花瓣,粉红色依旧可见。花姿很美,让人一看,就能想象到这只花,在鲜活的时候的美丽。
在标本里,还夹着一张方形的小卡,上面有一行用钢笔所写的蝇头小楷,那是纳兰容若著名的词句:“人生如若初见!”
“好漂亮!”温可韵油然而发。
紫桀望着她抿嘴而笑。
那笑容在此时,竟然让温可韵想到那灿然迷醉的樱花。紫桀真的很美。他的美丽纯然,干净,也沉静,优雅。
她无法把眼前这个雅致的大男孩和黑社会想到一起。更不敢相信他竟然是跆拳道高手。
“这个标本真漂亮!是你做的吗?”她重复着刚才的感叹。
紫桀把樱花标本放在书桌上,沉静了片刻。有点犹豫地看向温可韵。
“是的。你觉得它很漂亮?”
“是啊!尤其是那句小楷。你写的?”
“是的。听过这句词吗?”紫桀的笑容渐渐淡去,一抹萧然升上他的眉梢。
温可韵摇摇头。
同时从心里对眼前这个大男孩感到惊叹。和他平时的相处中,可韵知道紫桀的字写得漂亮,万没想到,这标准的小楷才是真正的漂亮。不是依稀可见的钢笔墨痕,她真的不会相信那是人用手书写的,还以为是印刷体。
看着温可韵的惊讶,紫桀没有再问。
紫桀来到这所学校已经半个月了。他和可韵两人由于同桌的关系,平时交流的最多,再加上,温可韵在这半个月对他力所能及的帮助,两人的关系处得非常的好,似乎已经超越普通的同学关系,成了很好的朋友。
可韵的眼睛再次落在樱花的标本上。看着标本,可韵的目光闪动着很浓的喜爱之色。细长的睫毛,在弯月般的笑眼间,看上去格外迷人。
“紫桀,你喜欢樱花吗?”
“哦?”紫桀把标本拿在手上,眼睛有些迷离。不置可否,却来了个反问:“你喜欢樱花?”话末,竟然有些忧伤。
温可韵有点错愕。“呃!喜欢,一直都挺喜欢的。你也很喜欢的,是吧?”
紫桀摇摇头。声音有点沙哑。
“不!我最讨厌樱花。”
“为什么呢?你讨厌樱花,怎么还做了樱花标本?”
紫桀没有回答。反而又问:“樱花其实很丑陋的。知道吗?”
可韵从紫桀手上拿了标本,轻柔而爱惜地抚摸着,眉头轻颦。不解地看着紫桀。静默的瞬间,她几乎可以听见紫桀的呼吸声。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樱花的美丽,只是表面的。你知道吗?你听说过樱花最喜欢长在有尸体的土壤里吗?尸体越多的土上,樱花开的最艳。”紫桀喃喃而语,不知道是在对温可韵说,还是在自言自语。纯净的目光,优雅的身姿,朗润的话语,让人觉得他就如同一个不染尘埃的王子。只有王子才会知道如童话一样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