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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不如不见。(1 / 1)

“这……你这有必要吗?”

李青峰拿着一份纸张苦笑,你当他们是武林争霸吗?  还隐藏高手?  “我坚信潜水养不出真龙,虽然这里比潜水要深很多,但是肯定还是不够养出周羽这样的人物。”

薛新林面露坚毅,他觉得魔都音乐学院这里肯定有一个宗师人物在这里养老。  在看到周羽天赋绝顶后就起了带周羽的心思,这才让周羽年纪轻轻就这么厉害,能写出这么多歌。  以周羽的阅历根本不足以写出这么多歌,还是顶级的歌曲。  “这是我当初从周羽的视频里的那一小段曲调复刻的整首歌,你可以给前辈看看。”

周羽发布的生活日常视频里总有周羽练歌的片段,当时薛新林就听到了一个片段,是迄今为止都没有发布过的。  薛新林也从这一个片段明白,又是一首脍炙人口的好歌。  “我是周羽的老师,他在我们这里呆了这么久,他怎么学的我们能不明白吗?”

魔都学院就这么几个人,李青峰都呆了二十多年了,哪里认不过来。  再说了,要是真有这么个人物在他们这里任教,他们哪会藏着掖着不说。  直接把消息放出去,就是这人收学生的条件再苛刻也会有人前仆后继的过来。  “……那我可以留在学校里转转吗?我想去旁听几节课。”

薛新林还是不想放弃,他打算在学校里面多转转。  “当然可以,我还可以让你去看看周羽听过的课,看过的书。”

李青峰摇了摇头,自从周羽崛起后所有关于周羽的书本课程都成了抢手货,以至于学校不得不又多印刷了一些书本。  还有些老师快乐并痛苦着,他们根本就没那么神奇,但是他们还真没见过学生这么积极认真。  没办法,硬着头皮教下去吧!很多老师连自己压箱底的知识都给拿了出来。  虽然周羽这样的人物恐怕再也没有了,但是低一两个层次他们也能接受啊!  “好的,谢谢李教授了。”

薛新林朝李青峰鞠了个躬,随后向外面走去,他打算先看看周羽看过的书和课程。  顺便在学校里面转转,看看能不能找到那个人。  “真的是,北音的天才跑到这里,那几个老家伙估计要吵翻天了。”

薛新林写的歌他都有看过,音乐性很强,强的离谱,但是就是传不开,也就是传唱度和流行性不强。  按照学术界的想法,薛新林更适合古典音乐,可是这家伙一根筋的跟流行音乐死磕。  “嘿嘿,这下子得好好看看他们的嘴脸,还能不能那么牛气。”

自家这边不仅出了一个周羽,连对方的天才都跑到这里来学习,无形之中魔音就比对面高了一筹。  “嗯?这个臭小子又发歌了,败家子!”

听到手机传来熟悉的铃声,李青峰知道周羽又发歌了。  “大家好,粤语新歌《不如不见》,希望大家喜欢。  另外这首歌还有个国语版,将在下个月初和大家见面。  最后,专辑发布时间定在三月一号。”

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多人也定了周羽发歌的铃声,只是他们和其他人不一样。  听到周羽发歌的消息有的直接躺尸,有的把手里的东西摔了……  “艹踏马的周羽。”

“我怎么忘了,周羽可以再出一首歌的……”  “太欺负人了,怎么可以这么欺负人……”  很多人看到新歌榜前十直接放声大哭,他们就想吃口饭都不行吗?  《周羽粤语新歌》  《周羽双语歌曲》  《周羽新专辑》  几个话题以短暂的时间就冲上了娱乐热搜榜,只是诡异的是周羽新专辑这个话题在上升的过程中直接跳到第四。  随后哪怕这个话题的评论数远超前三,也一动不动。  “啊!周羽终于要出专辑了,我等的花都谢了。”

“我并不是很期待,周羽歌太多了,听不过来了。”

“又不是出了专辑就不出新歌了(`⌒´メ)。”

“羽神无敌!”

“这首歌也很好听的。”

“周羽好听的歌曲真多。”

“……”  潘晓峰半眯着眼揉了揉脖子,昨晚熬夜打游戏,刚刚被室友摇醒了很迷糊。  听到周羽发歌了也懒得揍他,立马起身走到电脑桌前开机。  “你听过没?是什么歌?觉得怎么样?”

面对潘晓峰的三连问室友打了个哈切,跑床上躺尸去了,一晚上通宵没睡,现在困死了。  “自己听去,叫我爹也不告诉你。”

“……”  点开微聊,看到上面的消息潘晓峰皱起了眉头。  “粤语歌?还有国语版?”

周羽的粤语歌他也很喜欢,但是这来个双语版干嘛?  “算了,爱干啥干啥。”

直接点开链接,对于周羽的想法潘晓峰懒得猜。  歌曲开篇如同画画一样,勾勒出了整个框架和背景。  伦敦是一个多雨的城市,小雨阴绵不断,丝丝点点像藤蔓紧缠住你的思绪,不可避免地头发沾上了细细雨点,氤氲着清冷雨气。  为了再见她一面,你忍受着困意打着呵欠,搭乘早班机来到了伦敦。淅淅沥沥的雨滴滴答答落在你的这一份期待和想念上。  然后,见面寒暄。  一切都和现象中有些差别,从前一起的从容自在被扭捏尴尬所取代,好似惺惺做戏的关心和问候用来掩饰彼此心里的不安和彷徨。  曾经的那个她大概早已被世俗社会所污染,流年之下,一切变了又变。  没有一个人可以在岁月中安之若素。  当时此刻,你们是否也有过如此这般想见的人?  想见一个人,却又一直未见面。  这渴望中的见面怎么会一如从前,十年的间隔,所有的生活习惯可能都变了,中间丢失的这十年怎样才能补得回来。  你心里想见的那个人,一直都是记忆里的模样,旧日的爱好,旧日的习惯,旧日的天真。而我们,终归会离散于时间的尽头,这份想念不过是怀念。  这首歌细致描述了一个物是人非的故事和一些残忍的道理。  每次听这首歌都像是捱一刀,开头只是诧异惊骇,血泊泊的自伤口冒出来,还不知道痛,等到魂魄定下来,那才痛入心脾。  其实故事最伤痛的不在于那一结,而在回头相见那一路。  人生是变动的,经年之后,即便双方真的能再谈话、喝酒,也不能再如从前一般推心置腹,畅所欲言。  耿耿于怀和念念不忘不如都化成遗憾和回忆储存于生命里,把曾经相爱里彼此美好如初的样子刻在心底深处,就此永远告别。  只有这样,那一份渴望才不会虚掷空投,被扼杀,消失在客气和虚伪之中。  历经千帆之后,依旧是下着小雨的伦敦街道,一个人慢慢走着,忽已明白: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不如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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