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辆蜻蜓自行车,果然就如系统所说的那样。身轻如燕,骑行如飞。
就这速度,简直都可以比肩某电瓶车了。
充电一小时,飞驰七昼夜。
花自行车的钱,享受法拉利的回头率。
500人技术科研团队,历时5年,耗资10亿,创造性的提升了电动马达50%的效率。真正做到在提速降费的前提下不失时尚大气。
然而,别墅区的大超市,虽然拥有各种各样高端的产品,竟然,就是没有握力器。这真是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
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
却独独没了手指!
无奈,买了瓶饮料,丁帅只好骑车朝十公里外的超市而去。
“闺中少妇不知愁!”
丁帅转头一看身边骑着电瓶车的大叔,愣了愣,回过头去,继续看着前面。还不许别人心情大好,诗兴大发?
“春日凝妆上翠楼!”
丁帅本来不想打扰他的兴致。可是这磁性的声音,深情的朗诵,充满穿透力的音波,怎么听都怎么像是对着自己背诗。
再一次转过头去,中年大叔竟然真的在看自己。眼神中满是柔情。
丁帅顿时浑身一颤,我的天,这谁顶得住?
用力一蹬,丁帅加快速度,想要逃离。
“忽见!陌头!杨柳色!”
一抿嘴,这断句,这重音,丁帅眉头微皱,怎么这大叔还在自己身边呢?
“悔教夫婿觅封侯啊!”
背诵完,大叔还自我陶醉的点点头。看来,他对于自己的深情诗朗诵感到极为满意。
终于背完了,丁帅心想,也许这位大叔,只是热爱传统文化罢了。
扪心自问,在这种物欲横流的快餐时代,能有人热爱古诗词,背诵古诗词,这其实是一种值得肯定的志趣爱好。
“小朋友,你觉得,我背得好吗?”
缓缓转过头,看着大叔嘴唇上方浓密的胡子,丁帅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是好。
我虽然很认可你爱读书爱背诗,可是,两个陌生男人,就这么一个自行车一个电瓶车,肩并肩的聊起天来,是不是有些画面太唯美了?
这谁顶得住?
“额~蛮好。”
但是出于礼貌,丁帅还是勉为其难的夸了大叔一句。
“既然如此,你死而无憾了吧?”
“啊?”
丁帅震惊。这都什么跟什么呀?听了一首好诗就死而无憾?那我买一本唐诗三百首要死多少次?再说了,你是谁啊?就咒我死?
“你好,我是电瓶车诗豪,冯德明!”
面对中年大叔的自我介绍,丁帅先是一愣,然后恍然大悟:
“哦!你是来杀我的杀手?”
冯德明:“不错!我就是魔都第110位杀手,电瓶车诗豪。”
面对这种不仅浮夸而且让人涕泗横流的称号,丁帅突然仿佛看见了星辰大海,眼神中无比空洞。这不是因为他目中无人,而是他陷入了迷茫。这魔都,怎么这么多人才?
难怪里斯坎儿.窃格瓦拉都说了,魔都个个都是人才,说话更好听。
发现的丁帅没理自己,冯德明略感无聊,问道:
“你怎么不说话?”
丁帅回过神来,挠了挠脑袋,一脸面瘫的问道:
“说什么?”
冯德明:“求饶啊,或者逃命!”
耷拉这眼皮,一脸无语的看着面前这个普通但是自信的中年杀手。丁帅不知不觉间掏出他的黑铁大锅。
呼~
一阵风刮过。
铁锅砸在了冯德明电瓶车的塑料车身上。
“哎呀!哎呀!我靠!这!哎呀!”
回头看着努力保持平衡却依然左摇右晃的冯德明,丁帅摇头道:“就这种质量,也敢骑出来。活该你车毁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