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他,宁承旭、似年和余婶都在看笙歌,等着她的选择。笙歌理着手上的豌豆荚,低着眸,没立刻回答。余婶笑了笑,“两个小伙子都这么帅,确实很难选啊,如果是我,我两个都要。”
本是想缓和气氛,但除了她自己,那三个男人完全没有一个人跟着笑。明明是玩笑话,他们却像是非常重视这个问题。余婶尴尬的收敛笑意,不搭腔了。迎着几个人的注视,笙歌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不满的瘪了瘪嘴,“我不选,我都不认识他,为什么要选他做老公。”
心头仿佛一根弦绷断,痛不欲生,纪御霆喉结轻滑,嘴里尝到剧烈的苦涩滋味。太苦,太苦了。苦得他鼻尖酸酸的,垂着眼眸,将情绪压抑了好一阵。似年的表情也不太好看,只管守在自家御爷身边,心疼他瞬间惨白的脸色。除此以外,宁承旭的表情,也不比另外两个男人好。他猜对了,现在的笙歌不会选纪御霆。但他高兴不起来,因为通过这几天的献殷勤,笙歌已经对他熟悉起来了,肯信任她了,尽管这样,跟不认识的纪御霆比起来,她依然没有选他。三个男人背脊僵直的站在院子里,活像三尊大佛。余婶没忍住,去端了几根板凳出来,让他们坐。又问宁承旭:“你这几个客人今天要不要留在这里吃晚饭啊?很晚了,山里黑得快,今晚恐怕还要借宿一晚吧,可……”余婶有点犯难,“家里就两张床,一个木沙发,恐怕睡不下。”
宁承旭想起还候在山顶的那群国调局警员,立刻答:“不用了余婶,他俩不……”还没说完,纪御霆哑着嗓子接下他的话茬,“没关系,我和似年可以打地铺,只要有两床棉被就行了,天黑了确实不好出山,劳烦余婶了。”
尽管极力忍耐,惨白的脸色在昏暗的光线下看不清,他嘶哑的声音,依然哽得不成样子。笙歌剥豌豆荚的手一顿,不由得侧眸,又看了他几眼。余婶是几个人中唯一没察觉纪御霆情绪有问题的,她只是多打量了下纪御霆和似年的着装。军装啊,一看就大有来头,气度不凡,非富即贵。“不麻烦的,就是怕委屈了两位先生。”
似年替自家爷笑着答:“不委屈的,余婶这里空气好,山清水秀,能借宿一晚是我们的荣幸。”
打地铺算什么,他记得之前跟纪御霆去边境执行任务,睡在雨泥地里不能动弹,整整熬了十二个小时。余婶也笑,气氛总算缓和了一点。但人的悲欢并不相通,纪御霆的目光自从看到笙歌就再也没有挪开过。看到他这么难受,笙歌好像完全没有反应。她真的……不记得他了吗?怎么会这样?他目光垂下,从笙歌的脸上,落到她正在剥豌豆荚的纤白指尖。左手无名指上,还套着那枚熟悉的红玉戒指。眸底倏地升起星星之火,纪御霆上前两步,不甘心的半蹲在笙歌的矮凳前,嘶哑的声音微颤着问:“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笙歌不说话,抬起温柔的眼神,只跟他对视了一秒,便再次垂下眼,平静的纠正他,“是不认识。”
心头又是一疼,纪御霆继续质问:“那你左手的戒指是怎么回事?你结婚了,你不记得你老公是谁?”
笙歌看向左手,摩挲着上面的光滑,始终低垂着眸,摇了摇头。“我忘了很多事,不记得这枚戒指怎么来的了,但戒指好像已经带了很久,取不下来了。”
“或许……我是有个老公的,而且,他应该对我很好,从不让我做家务,把我这双手养得白白净净。”
“我应该也很爱很爱他,才会一直戴着这枚戒指。”
宁承旭在一旁静静听着,凤眸敛去黯然之色,一言不发。纪御霆长睫颤得厉害,水雾弥漫在眼眶里,使他视线模糊,却极其要面子的不让泪珠滚落。薄唇轻抖着,他脸上全是懊恼和自责。像弄丢心肝宝贝似的,宽阔的双肩微颤,无助极了。“他不好,一点都不好,他没有保护好你,害你受这么苦。”
笙歌一本正经的反驳,“这不关他的事,我老公一定是世上最好的老公!而且,我一点都不苦,余婶对我很好。”
都不记得了,还觉得老公最好?一时之间,纪御霆竟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伤心。他颤着手,习惯性的想搭在她的膝盖上,还想摸摸她,甚至抱抱她。又怕她会把他当成轻浮的流氓,在心里留下一个厌恶的印象。怯生生的收回手,纪御霆咽下喉头的腥甜味,不甘又慎重介绍自己:“笙笙,我叫纪御霆,你的老公,我们结婚五年零七月十一天,我们还有两个五岁的孩子,你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宁承旭微微蹙眉,凝重着脸在旁边盯着。笙歌先是将宁承旭看一眼,而后噗呲一笑,“这几天是怎么了,怎么你们一个两个都说是我老公,我哪来那么多老公。”
纪御霆瞬间表情冷峻。似年也是一惊,恶狠狠瞪了宁承旭一眼。宁承旭略带不自然的低下头,起身拿走笙歌面前装着青豆的篮子,“等会我帮余婶一起炒菜,你们继续聊。”
纪御霆收回眸中的冷意,这会没空追究宁承旭,仰头凝视着笙歌,“他怎么跟你说的?”
笙歌笑,像告状似的,将宁承旭几天前的事全抖落出来。“还能怎么说,四天前他突然找到这里,也跟你这会一样,眼睛红红,态度诚恳,发现我不认识他,他就说是我老公,还要我跟他回去。”
“我不肯,问他要结婚证,他拿不出来,我就让余婶把他赶出去。”
“谁知道他不肯走,在院子里站了一夜,余婶说他看着不像坏人,就留他住了几天。”
似年在旁边听得比正主还激动,义愤填膺的控诉,“谁会把坏人这两个字写在脸上,他就是坏,一肚子坏水,没安好心,趁人之危!”
实在气不过,似年倏地起身,气势汹汹的撸袖子,嘴上却是说:“我去厨房看看他,帮他洗菜!”
语气凶得要死,倒像是要去打架的。笙歌没阻止。余婶怕出事,立刻跟着起身,“我该去炒菜了,你俩聊吧。”
笙歌赶忙拉住余婶,让她坐回去,“今晚就让他俩做饭吧,余婶你陪陪我。”
“哪有让客人做饭的道理,这不成的。”
“他们都没把自己当客人,自觉得很呢,余婶你就别管了。”
她凑到余婶耳边,声音小了两分,“又来一个说是我老公的,余婶你不得帮我把把关?”
纪御霆:“……”他不是聋子,这么近的距离,他听得很清楚,不必像防贼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