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莲跟黑鸦台的联动,
原本最开始是我提的,我问的是要不要来参加君夜雨的葬礼。
这是我之后对剧情的一个设计,而且这个葬礼联动的组织可不止霸王莲一个,男频来的有
封天竺,天罪,萬罪,张若羽。
这些文里的组织都会来,我何必稀罕区区一个霸王莲??
而目前现在发表在霸王莲书里的联动文,是那位作者先提出来。
我想她应该已经在她书里说了很多了。
哈哈,暴露我的隐私。
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那位作者在她的联动文里发的题外话,这些题外话都没有经过我的允许就发布了,相当于在泄露我的隐私。
很正常,自从那位作者在她的群里举例,说我背刺我的前闺蜜,我就知道了,她会暴露很多很多她从我这里所了解的生活情况。
我想来解释一下,
第一,为什么说是霸王莲蹭黑鸦台热度。
解释:
热度,看的不是段评礼物评分,而是在读人数和后台数据。
这点我感到极其可笑。
我想先来说下,霸王莲这本书的“起家”之路,这里我要感谢我的作者朋友们和读者们,果然广大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
《东京复仇者之霸王莲》
东复女频后宫同人文,同时五平台发布(番茄老福特晋江爱发电异次元),
这些有图有证据。
制服控这位作者曾经说过,
质疑我的作者道德。
但我想问问,番茄的签约合同已经写的很明白了吧?
独家发布!!
这是什么意思?
这个意思是,这本书一旦在番茄签约,就只能在番茄发表,不能再私自运用在其他平台。
这也是我们写作者间心照不宣的约定。
那就是遵守合同。
而这位霸王莲作者,你的书在五个平台发布,已经严重违反合同规定。
你还质疑我的作者道德,
不感觉可笑吗???
你有尊重版权的意识吗???
目前,霸王莲这本书,
已经能确定的是番茄已经签约了,而且还在参加番茄的爆更活动,还在爱发电搞黄(真的真的这个超级牛),
意思就是,这位不仅违反了写作者之间最基本基本的道德,还多方面捞钱。
为了给爱发电引流,一开始在番茄写的时候分类就在男频,还想要捞一波男频读者。
但这根本不可能,为什么不可能???
这是霸王莲这本书大致梗概。
女主十二岁,一米四几,跟个二十三岁的男人谈恋爱(原漫画里佐野真一郎),然后为了拯救成为植物人的真一郎,想要建立不良组织(开启收后宫的道路)
女主还男女两个身体,
原漫画人物荒狮庆三在她的文里,被设定为强jian了男体的师傅,然后女主(十二岁)觉得这是由师徒情变为了爱情,最终把荒狮庆三也收了后宫,而且她文里还有柯南和热血街区的剧情,这意味着这后宫收的还不止一本漫画……
我在想,这位作者你说什么,
以下这段话是这位作者在她的文里的原话,
「我在我的文一直重复声明说我的主人公就是工具人,是给读者方便代入的。」
哦??
要读者怎么代入??
代入一个十二岁,就被其师傅强,奸,然后还觉得这是由师徒情变为了爱情的女孩??
天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这位作者,我想问问你,你想在你的文里表达些什么??!!
你究竟想要表达些什么!!!
表达什么!!
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居然会原谅凌辱了她的男人!!!
你自己还是个女生!!!
设身处地的着想一下,如果真的有女孩遇见了这种事情,那时候她该多么的无助!!多么的慌张!!!
而你!!
居然说!!!
那是爱情!!!
你在你的读者群里说,
“我搞黄,我骄傲”!!!
我的天呐,我的三观啊!!!
十二岁的女孩子……
你要去侮辱一个只有十二岁的女孩子!!!
而你本身也是女生!!
你今年甚至已经二十六了!!
(这里不是我暴露隐私,我今年十八,这位作者和我的年龄,这些都是可以在qq主页就能看到的)
你自己都是个女生,你居然在你的文里,设计出男性强jian女孩的桥段!!!
按照现实情况来说,这个男性将是女孩终生的阴影!!!
忘记那些惨重的教训了吗?!!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多么惨重的教训啊!!!
你配代表女生在写文吗???
这本书还正在番茄这个主流免费平台发表。
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
读者们,设想一下,
你们的姐妹,你们的朋友,你们的闺蜜,
经历了强jian这样的事情,那是她该多么的慌张和无助???
而这位霸王莲的作者说,
“我搞黄,我骄傲”
天呐!!!
你真的懂得法律吗??
你当然可以搞颜色,但不应该将女主设置为十二岁!!
这是违法的啊!!!
我有理由质疑,
这位作者,你的三观呢?!!!
你要那些真的正遭受着欺辱后,无比痛苦的女孩们至于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