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没想那么多,那现在锦天在盛家过得并不好”戎芬有些信服的冲锦忆点点头,叹了口气,推心置腹的又说道:“其实我也知道,锦天在盛家一直过得都不好,公公去世后,盛老太太对锦天总是刁难的,他的处境也不是第一天这样不好了。八一中文≧w≤w﹤w﹤.≦8≤1<z<w≦.﹤c<o﹤m”
“这个...各人的命吧。”
同戎芬一样,叹了口气,锦忆对盛锦天的遭遇也是无解,正如一直以来她所认为的那样,盛锦天其实是个特别有主见的人,他要干什么,不干什么,别人左右不了,要离开盛家,那也一定不是戎芬带他离开的,而是盛锦天自己不想在盛家待了,自己走掉的。
所以尽管戎芬是盛锦天的亲妈,如今也只能在锦忆面前叹叹气,然后什么也做不了。
“命啊,对了,你还要喝几杯嘛?”
宛若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戎芬又邀锦忆喝酒,她连忙摆摆手,婉拒道:“不行了,二婶儿,我没你那么厉害,我酒量浅。”
“那我找别人喝去。”
戎芬很干脆的起身,大步向前,打开房门就出去找人拼酒去了,这性格与锦忆记忆里那个忍辱负重勤奋努力的二婶儿,还是有一定区别的,至少这大大咧咧的还挺讨人喜欢。
目送戎芬出了门,锦忆起身收拾了下自己,打算出去找盛锦天告个别,她原本想等着盛锦天一起去刷灵画卷轴,但现在看盛锦天,明显还没忙完,便自己找个副本去刷算了。
只是刚走出门,瞧见外头黑夜一般的景色中,商队里的人举着火把来来去去的忙碌着,一副整装待的样子,锦忆刚想抓个人问问,就见盛锦天挽着袖子,手里拿着两支火把,从一片火光中,臭着脸走了过来。
他一言不,脸色厉得就像遇到了什么仇家,看着锦忆恨不得一把掐死她,锦忆缩了缩头,率先开口问道:
“你吃枪药了?干啥呢?”
对面,盛锦天站在木屋的台阶下,还是一句话不说,手一举,将手里的火把递给锦忆,转身就走,走了没两步,侧了侧脸,瞟着锦忆,冷冷的说道:
“这是个难题,我还没想好,在我想好之前,你不许走,跟我过阴山。”
他仿佛很矛盾,陷入了一种很纠结的状态,所以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那种随时会爆的弹药库,只是锦忆非常不满盛锦天的态度,不就是跟着戎芬离开盛家嘛?忒简单的事,他自纠结他的就好了,又干啥不许她单独行动?于是锦忆白了盛锦天的背影一眼,冲他喊道:
“盛锦天,你是白痴嘛?这种问题都要想那么久,干脆一点,神经病啊你!婆婆妈妈,一点儿也不男人。”
盛锦天的背影,在一片跳跃的火光前停顿了一瞬,然后抬步向前,迈着沉重的步子,渐渐没入了火海里,他不像锦忆,可以活得那么随心所欲,每走一步,都要小心斟酌着才能往前,只因为他知道,一旦他做下的决定,将永不改变。
而看着盛锦天没入前方商队里的锦忆,气得在原地直跳脚,正要追上盛锦天,告诉他她不陪他玩儿了,她要去寻个副本刷经验,身边就有人招呼她,给她牵了一匹骆驼,让她跟上商队。
跑商的货物,是不能装进储物袋的,只能由骆驼进行托运,负责押送骆驼的玩家,也不能直接使用飞行旗飞过千山万水,只能骑着骆驼一步一步的往前走。
锦忆看着那匹送到了她面前来的骆驼,瞪着大大的眼睛看了许久,才是终于认命的叹了口气,算了,她好久都没骑过骆驼了,现在想想,那种浪迹天涯笑看平川的感觉,还是挺好的。
骑上骆驼,锦忆顺手就把手里的火把给丢了,身为一名资深火灵根玩家,是不需要火把这种东西的,她的手指只需要轻轻开合,就能唤出无数的火球,要火把干啥?
只等锦忆手里把玩着小火球,骑着骆驼跟上商队时,她才现,盛锦天为什么要在阴山的老林子里建一座营地了,因为这只骆驼队伍实在太长太长了,她的后面就有很长的队伍了,前方更是看不见头,更不要提那个惹得她心头冒火的盛锦天,究竟在哪里了。
黑暗的林子里,玩家们骑着骆驼行走在这永恒的夜里,似乎永远都走不到天亮般,他们手里的火把,宛若一条蜿蜒的游龙,慢慢的朝着山顶爬行。
因为阴山这样的黑,树木杂草丛生,一入阴山,就像是进入了黑暗中的原始森林,就连天上都看不见半点星光,若非像盛锦天这种带着庞大的商队有备而来,又或者是像望川玄这种异想天开的疯子,谁又会选择往阴山上爬?
锦忆骑在骆驼上,一颠一颠的走了许多,终于打了个呵欠,无聊的自储物袋中拿出灵灵镜来,刚想翻翻灵灵镜里的帮会频道,便听前方有人喊道:
“到山顶了,大家注意了,原地休息半个钟头,然后下山。”
接着便是有人骑了马朝后面来,指挥着商队成员们,将手里的骆驼绳子拴在旁边的树上,然后所有的商队成员们,该撒尿的撒尿,该给小情人打电话的打电话。
那既然都休息了,锦忆自然随大流,将骆驼拴在树上,手里拿着灵灵镜,还没低头看呢,就听到身后那片黑色的林子里,有人鬼哭狼嚎的大喊道,“鬼啊,鬼啊,快跑,快跑......”
“哈哈,莫不又是戴成,将盛总和大小姐当成鬼了?”
有人坐在地上,冲前方林子里的叫喊声打趣着,惹出周围一片儿的哄笑声,锦忆凝眉想了想,看着那片黑黝黝的林子,将手里的灵灵镜放入了储物袋,上前,一头扎入了林子里。
************************作者有话说***********************
昨晚吃了十块钱的鱿鱼,今天就不舒服了一天,看来路边摊上的东西,真的还是要少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