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 1)

风,终于停了。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几天大风把原本整洁的街道蹂躏的破败不堪。但经勤劳的人一晌的收拾,就又恢复原貌。哪些赋闲在家郁郁寡欢的人,终于有了用武之地而神采奕奕。人从来不喜欢闲,人喜欢的是忙碌过后享受劳动成果的闲。这座边城终于恢复了生机,它和北上广哪些大都市不一样。它的生机体现在人与人交往。诚实守信,偷鸡摸狗,和气生财,横行霸道,众志成城,流言蜚语。这座小城永远不缺故事。不屑藏掩的众生相才是它最可爱的。我来到这座小城有三年了,说是委以重任,做个封疆大吏。其实就是个闲职。待到雨过天晴之后,因风雨得闲的人,有的忙了。但那和我没有关系,因人得闲的人,不畏风雨。但如今,随着大风的力竭,我这个被遗忘在边地的人,终于也要不得闲了。欢欢昨天的飞机,想来已经平安到家了。我是今天下午的飞机。临走之前我还要见一见我的房东。说实话谁是房东还真不一定,每次输钱来问我借钱都说用房租顶替。算下来房子我还有七八年才到期。并不是要钱,主要是房租确实也不贵,和老牌大城市比起来真的是良心。但也要交代一下保不齐我那天就回来了。在这儿待到这几年工资几乎就是存款,再加上是闲职高禄,我平时还有些稿费加上做顾问等兼职。算下来手里也有个一百多万的了。如果我留在这儿,那绝对是高品质生活。可是我一定要去北京。那里有启思的总部,那里还有我的同学们,那里离父母也近些,那里有欢欢。下午,火车载着些满怀期待或沮丧的人来,几分钟后,又会载些同样的不同的人回去。来来回回,永不停歇。我也是这些人中的一员,我喜欢作他们当中的一员。火车要走上一天一夜,我买的是坐票。我觉得坐票比卧铺还要舒服些。并且坐在窗边可以欣赏路上的景色。从山地到平川,再到草原。从白天到晚上,再到新的一天。我对面是个老大爷,我们这一路上也没有说几句话。但根据他身上的破口衣服,手上的伤口,还有一大袋的方便面,还有随身携带的碗判断。他应该是一个外出打工人,他和同样穿着的同伴说话时,用的外地的方言,更应证了我的猜测。中途上来一个大婶还带了个孩子。小男孩特别活泼可爱,立时成了团宠。年轻男人把自己的面包,火腿递给小孩。小孩伸手就要拿。被妈妈拦下来。“你不是刚说吃饱了吗?等一会儿咱们该吃饭的时候再吃”说着向年轻男人道谢并把吃的送回去。然后开始和别人攀谈。年轻男人继续逗着小孩儿玩儿。回去的路上人很少,所以坐铺是可以躺着的。尤其是那种三人连坐的铺,恰好只有一个人。那就完全可以躺下了。我这是两人连坐的,旁边也没有人。所以斜半躺下也是可以的。我斜对面有两个人,前后排,一老一小,穿着一样的蓝色毛衣,戴着一样的黑框眼镜,还是一样的歪头睡觉。像极了一对父子,唯一的不同是男人是个秃头。可当他们醒来后,从头到尾没有过任何交流。不过吧,这倒也无法作为判断依据。毕竟,十八岁后,我也很少和父母交流了。半夜里,我隐约感到身旁有人来了。但我趴在桌子上不肯动,一直趴到早上八点多。这一夜睡了又好像没有睡,隐隐约约地感受着身边发生的事,有些印象又记不太起来。一睁眼,发现昨天的大婶孩子,年轻男人,对面大叔,还有那对父子都已经下车了。换了一批新的人,有了新的欢声笑语。可我还是挂念着刚才那批素不相识的人。他们去哪里了。孩子的爸爸来接他们了吗,大叔回家了吗,那是一对父子吗?车终于到站了,我在后半程像是一个局外人。同样是素不相识,同样是萍水相逢,可我的思绪为最先遇到的那批人牵动着。车站没有人来接我,这是预料之中的。我没有告诉在北京的朋友们,欢欢正在赶论文。不过这种一个人归来感觉,真的很舒服。几年前我来了,几年前我离开了,今天我回来了。或许以后的某天我还要离开。这个城市太大了,又有太多的标签了。总有许多人带着梦想来到这里,带着遗憾离去。许多人对她有着朝圣般的虔诚,有着不知所以的爱慕,有着人云亦云的崇拜。我对她又是怎样的看的呢?现在还不能下结论,至少现在我还只是慕名而来。其实,北京是我很向往的一座城。历经王朝更迭,军火战乱,思想觉醒,到如今的浴火重生。我想看一看这些历史的烙印,我想看一看老北京人的精神内涵。我没有急着进城,反倒是在这些还没开发的老区晃悠,这些老区原本是保不住的,还好国家有政策才为老北京留了一席之地。原本打算去看看北京人再评价一番的。后来想了想,还是算了,我不想因为自己的狭隘,而对这座城和城里的人产生偏见。细水长流吧,当我在这儿生活上一段时间,再来谈吧。主观猜测可是不好。那就不久留了,动身进城吧!不知道我又会在这里见到些怎样的人呢,很是期待啊!当务之急,还是要找间房。要不然,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还要再找份新的工作。闲职高禄也没了,接下来手头就显得拮据了。还有如果结婚的话,没有房子怎么能行。欢欢或许不会介意,但我不能若无其事。好在,工作了这几年,还是有些人脉的,调动或跳槽到北京的同事还真不少。北京,真的是个有有魔力的地方。“叮”“涵,到了吗?”

“到了”“你在哪?我去接你”“论文写完了?”

“想你了”我把位置给她发了过去。其实我已经有点迷路了,待在这儿吧。等了半个小时,欢欢就到了。“我正好就在附近,走,回家”“回家?”

“嗯,咱家”她走在前面拉着我,轻车熟路。我第一次有了归属感。“欢迎回家”说完她就倒在沙发上,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用换鞋吗?”

“家里没拖鞋”一句“家里”倍感亲切。欢欢总能在我最需要的时候给予我最及时的帮助。可我呢?我好像从来没有真正的为她想过。一切,一切我都是随性而为。放好行李,一抬头。欢欢正一手托腮,笑着看着我。我被她看的有些局促。突然,她跳起来搂住我的脖子,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涵,你知道你有多优秀吗?其实你真的很好。我希望我们还能像以前一样,无所顾虑的交谈,不用保留的向对方倾诉”“欢欢,我们一直都很好,虽然交流少了。可我们并不是疏离了”“但我不喜欢,好容易终于能摸的着你了,你不知道我多想你”“我也想你啊,想你”我们终于能生活在一座城市了,甚至有了一个家。这是值得纪念的,但我希望这一天被遗忘。我们不会再分开了,就为了你,我拼了命也要留下来,我一定要在这里闯出一片天地,然后署上你的名字。你知道你对我意味着什么吗。我可以为你去拼搏,也可以为你去安稳。但你总能在我最想要的选择上,我知道我想要走的那条路一定有你。我很自私,除了你之外,再没有人不这样认为了。你是上天给我唯一的幸运,但值得我永远感激。我们的拥抱持续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说话。这一天,我们没有出去,而是收拾打扫我们的家。这个家很小,原本是一人住刚好。现在两个人就有些挤。而且只有一间房,虽然客厅有沙发,但也不能天天睡啊。“衣服,被褥,我都给你准备好了。你试试合不合身”我看到一张双人床,床上有两条被子,一蓝一红。蓝色被子上放着一身休闲装。我关上门,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欢欢正在端菜。都是熟食还有些简单的小菜,主食是方便面。“只剩火鸡面了,你挺爱吃辣的吧”“爱吃,好丰盛啊,一天没吃饭了。”

“那我去熬点汤吧,不然胃疼,你先吃”“不用了”十分钟后,欢欢从厨房出来,手里捧着一大碗蛋花汤。“吃呀,哪先喝点汤吧,熬的不好您别嫌弃哦”“多谢夫人”“不客气,酒喝点吗?”

“我……睡哪儿啊?”

“嗯?你想睡沙发吗?”

“不想”然后欢欢就开始笑,一样的天真无邪,在她的面前我总是自惭形愧。“放心,我们各睡各的,我不会对你做什么的”“只要你放心就好”“不放心才好”我看了她一眼,她脸红了。我也不敢说话了。晚上我们都换了睡衣躺在床上。其实,我还有些事要忙,本不该睡这么早。“不忙吗?”

“我见你睡的早,就也想早睡会儿”“哦~”“不困的话,陪我聊一会儿吧”“好啊”“涵,你是怎么想的,咱俩”她把枕头垫高,斜靠着。我也如法炮制,同样的动作,看着她。“欢欢……嫁给我吧”“我没有逼你的意思……只是随口一说……不用太……”我没有等她说完,我用我的眼睛向她表明我的决心。“欢欢,我现在没有资格也没有底气向你保证,我能让你幸福。甚至对于爱的承诺,我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坚守到最后,但……”她没有让我说完,就用深深一吻表明了她的心意。“你现在说的,比以前有条理多了。第二次见我说的话,记得吗?”

“第二次,你那时记得我?”

“是你见我第二次,其实我一直在观察你。原本只是觉得可笑,后来觉得可爱。当你结结巴巴和我说话的时候,我就认定了。我喜欢你”“……”“我一直没和你说过,对不起,我是个心机girl吧。没你想的那么好,你还愿意娶我吗?”

“愿意”“我爸脾气不好”“有人要娶咱们女儿,我脾气也不好”“我……”“欢,我爱你,包括与你有关的一切”………………………………那一晚,我们聊了半夜,我们把这些年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悟。毫无保留的,不加甄选的全部倾诉给对方。直到再没了话题,还觉意犹未尽。将不加组织的语言不假思索乱说一通。就如我的《世界环游记》中的狂人,用颠倒杂乱的话语,诉说着最真实的感受与最接近真理的感悟。我们也是用自己都听不懂的话,说着我们最真实的经历。直到欢欢开始打哈欠,我们相互依靠着,睡着了。次日清晨,我收到人力资源部的通知,我的调任下来了。又相当于在北京任了个闲职。钱虽然多了些,但已算不上厚禄了。毕竟,这地方花销是惊人的。但不用另找工作,我的心情还是不错的。我看到床头有张粉红色纸条,上面有写的极漂亮的字组成的一段话:小懒猫,我论文答辩提前了。所以,要去看老师舌战群儒了。最近几天不在家,我已经订购了食材,在家做饭,出去吃,你自己挑吧。但不要乱跑哦,我怕你会迷路。未婚妻欢未婚妻,读到这三个字,心中不禁一暖。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启思一直没有其他消息,不打扰或许就是它最大的善意吧。可现在我真的又有点闲的很。一毕业我就立志要大干一场,苦点累点没关系。只要是有希望就行,即便是画大饼我也心甘情愿。可命运多舛,愣是把一个大好的有志青年,养成了老年样。算了,看看我那些老同学有什么消息没。“老鱼,在吗?调进京了,聊聊?”

“好”“那就来我家吧,以后也好串门我”“好”我把地址给他发过去了,他又只回了一个好。这搞得我有点云里雾里的,以前多么意气风发,诙谐幽默的人啊。如今也是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想起我爱搭不理的样子,我好像也有点欠揍。等了两个钟头,才听到门铃响。我刻意慢了两分钟才去开门,本打算打趣一下他。可看到那张饱经沧桑的脸和那双若失其魂的眼睛。我什么也说不出来了。我把他请进屋,招呼他随便坐。然后去倒水。我看着他紧闭双腿的拘谨模样,心里发酸。我把水递给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道了声:“烫,慢点喝”没想到,却是实用。我有些后悔把他请来。我知道当自己落魄时最怕的就是往日的同学,熟人。怕他们的嘲笑更怕他们的同情。我也也不愿见到落魄时的他们。可是我更不愿你躲着我,我会伸手拉你一把的,尽我所能。两种心理人皆有之,但人心不相通。“鱼,有什么,我能帮的吗”我先打破了沉默,但我说完就后悔了。“没事儿,就想看看你”他没有正眼看我。我也得到了我预想的结果。随后,我就开始说起我这几年的流放生活。我尽量把自己,说的惨些,说的豁达些。希望能给他一些慰藉。说起以往那些不敢为外人道的事时,我自己也很有感触。他竟是我第一个敢于诉诸的人,对欢欢我也尽量藏着些的话,一股脑全说了出去。越是说越是感慨,终于引得他也有些动容。“你,不容易啊”“那你呢?”

我知道,他确实想要找个人聊一聊,我是最好的选择。“唉~”他轻叹一声,这是以前他的专属语气。每次长叹过后,都要侃侃而谈。所以,长叹之中往往包含了一些锐气和傲气。我静静地听着。他说话时有停顿,又是一声长叹。说到最后竟是无声。我大概讲一讲,他先是讲了创业失败的经历,又是被女友抛弃,如今工作不顺心,被同事排挤。而所有人把错归结于他的心高气傲。所有人指的是他在乎的所有人。我想这才是谋杀了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的罪魁祸首,这也是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我忽然发觉这是一个无解的局。他的心已经死了,生命中又再多的灿烂,也换不回那个少年了。我才知道他的心高气傲,意气风发。是因为,他以为他爱的那些人爱他。所以,纵使当年两袖清风,也是一身桀骜不驯。可后来,他发现,以前为他加油的人,对他嗤之以鼻。以前无条件爱他的人,开始期盼回报。以前满眼是他的人,终于离他而去。他的人生不能再重来了。时间揭开面纱,露出真相,杀死了那个少年。我想,若是没有你,我不会变成他吗?后面我说了些什么,已经记不太清。我只知道,我的朋友少了一个,即便我不想承认。不再打扰,是对悲歌者,最大度的关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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