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番外:卫少翊(1 / 1)

我叫卫少翊,是卫氏家主的私生子。

卫庆炀,我所谓的亲生父亲,在把我带回卫家之前,我和我娘正过着终日乞讨的生活。

我做过童工,但他们嫌我笨手笨脚把我从工厂里踢了出去。

是的,我是被他们用脚踢着滚出门槛的,具体好像是因为我问老板索要上个月的工钱。

他们还朝我吐口水,说我毛都没长齐活该被欺负,他们嗤笑着让我滚回娘胎重造。

我什么都没说,在他们的笑声中一瘸一拐地回到和娘蜗居的脏乱地下室。

娘见我头破血流哭的眼睛都瞎了,说我命苦,是她没本事给我安稳的生活,她让我不要恨她,也不要去恨那些打骂我的人。

她边哭边自顾自说着这个世界弱肉强食,有钱人高高在上酒肉池林,贫民活该被欺压卑微如尘埃地苟延残喘。

她越说越激动,完全不管我能不能听懂。

其实我不恨她,甚至觉得她可怜又可悲。

她的卑贱已经刻在了骨子里,她从没想过要反抗,所以她变成了这副模样。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一个高档会所。

当时我饿的没法,决定去那里碰碰运气,便蹲在那金碧辉煌的会所门外乞讨。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会所是个酒吧,里面鱼龙混杂,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当时有个醉酒的富家公子摇摇晃晃走了出来,我想向他讨要点碎银,他醉醺醺地踢翻了我的碗。

在拳头即将落下时,那名富家公子停了下来,他邪笑着打量了我一番,准备将我带走。

说来可笑,我的爹娘赋予了我一张雌雄莫辨的漂亮脸蛋,却没有给我自保的能力。

我挣扎着,换来了一巴掌的教训。

当时我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我真的要活成我娘亲的模样吗?

不是的,我很坚定,我要反抗!

于是我假装顺从,果然让那名富家公子放下心来,我拿出贴身藏好的小刀,趁他不备,狠狠扎在了他的脖颈动脉上。

一瞬间滚烫的鲜血溅了我一脸。

那个人当场死亡!

那是我第一次杀人,出乎意料的是,我居然在笑!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藏一把小刀在身上,或许是我早就存了要杀人的心思吧。

周围人都在尖叫,只有我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那一瞬间我感觉到了自由的快意。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的亲生父亲注意到了我。

但他没有第一时间找上门,而是等被我杀了的那名富家公子的家人找上门,将我娘亲双腿打断,再等我遍体鳞伤之时才出手。

他告诉我可以给我娘治腿,也可以让我过上优越的生活。

但我必须为他做事!

他高高在上,说的冠冕堂皇,像是笃定我不会拒绝。

事实上,我的确拒绝不了,也不想拒绝。

于是,我自愿将我娘亲作为那个男人束缚我的筹码,为他效命。

不,准确来说,是为他最看重的儿子效命。

同样流着相同的血脉,却是一个身处天堂,一个深陷淤泥。

不过我并不在意,哪怕他是我的亲生父亲,我对他也没有任何感情。

不抱期望,就不会失望。

后来,我成为了卫家上不得台面的暗影杀手,管理着偌大的地下黑帮,专门为卫家处理私货和不干净的钱。

我是卫庆炀儿子的影子,永远活在他的光芒之下。

比起那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现在的生活似乎并无不同,我甚至已经与黑暗共生,我并没有什么不满,反而以杀人为快乐。

在我心里一直认为,钱和权力才是世上最重要的东西,我喜欢牢牢把他们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感觉。

只有这样,我和我娘亲才不会被任何人欺负。

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当卫家与谢家合作之后,谢牧为觊觎我的容貌,想将我占为己有。

我无数次与他周旋,最后却是卫庆炀那个男人主动提出要把我送出去。

那年,是我人生第二次反抗。

反抗的结果是,他们把我娘亲弄死了。

我不知道当时我的心情是怎样的,我过上了优越的生活,有钱,也有了权势。

可到头来,一切都是对方给我营造的假象。

然后我逃了,用他们教给我的手段,逃的远远的,却也免不了受了伤。

那年,是我第一次见到那个人。

他救了我,还背我回了他的家。

我的生活又从锦衣玉食跌落至每天啃馒头喝米粥的日子。

但这一次,我一点都没觉得苦。

我见过很多人的笑容,却没有一个是像那人一样纯粹。

我好像生来就不会笑,他却用尽浑身解数逗我笑。

在我的世界里,从来没有这么一个人,蠢的可以,还不求回报,却又令人那么的向往和安宁。

伤好后,我悄悄离开了,似乎有什么东西开始在我心底发酵。

我再次回到卫家,不同以往的是,我掌握了他们犯罪的证据。

我依旧在卫家办事,却再没有人敢动我了。

可是,以前赖以生存的黑暗居然令我有种窒息的感觉。

像是恐惧......又像是孤独?

我好像开始想那人了,我开始后悔,为什么走之前没有问清他的名字呢?

直到后来,我因任务再次受伤被人追击时,远远的,我看见一个人利落地从高墙上翻身而下。

微风吹起了他纯白的衣衫,阳光照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

他在笑,洋溢着青年人独有的青春与活力,那么的纯净,那么的想让我靠近。

然后,我跌跌撞撞地扑进了他怀里,因为我坚信,他一定会再次救我!

我赌对了,当他急急忙忙抱着我四处躲避时,我又一次感受到了那抹温暖。

我疲惫地闭上了眼,终于可以好好睡个觉了。

再次醒来时,我确信,他不记得我了,除却重逢的喜悦,涌上心头的是满满的失落,尤其在听到他已经有喜欢的人后更甚。

而且,他把我当女孩子了!

但我一向惯于伪装,狠狠调戏了他一把,故意穿上他的衣服,并承诺会报答他。

最令我高兴的是,我终于获得了他的名字。

他不记得我了没关系,我会慢慢在他身边刷存在感。

可惜好像适得其反了。

我的叛逆期似乎来的格外晚,我不甘心,我希望他只属于我一个人,最后我做了一件他或许永远不会原谅我的事。

——绑架他的女朋友!

意料之中,他还是去了,我没拦住他,因为他犯规了。

或许他是知道我喜欢他的,所以即便他打不过我,却懂得利用他的优势。

当他温热的唇贴在我唇上时,我的心开始不受控制地狂跳,他趁我恍惚之际劈晕了我。

我醒后,他早已离开很久了,没再犹豫,我跟了上去。

路上,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让他一辈子记得我的决定。

后来啊,我死了。

在爆炸的撕裂中,没有痛苦,只有解脱。

我一直想活成他的模样,学着他笑,学着他如何去爱一个人。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学会,但不重要了。

我该去见我娘了。

希望下辈子不要再活的那么累,希望下辈子投个好胎,希望下辈子我能早点认识他,希望......

我知道他不是我的太阳,但有一刻,阳光的确照在了我身上。

后来,我鼓起勇气化作了光,连同我还未破茧的爱意深埋在了火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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