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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变形记3(1 / 1)

裴家被花家吞并了,就连裴朱谲也死了。

说实话死的挺潦草的,裴谲半夜往窗口一站,脸都没露。

裴朱谲就直接被吓得一口茶呛死了。

裴谲是不开心的,死的太轻松了。

裴朱谲的意外死亡让几人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但裴谲还是付了报酬。

之后便如人间蒸发般不见了,

与她一同消失的还有她的青梅竹马,南风。

小西村是个普通的村子,但家家户户都会把孩子送到一位教学先生那里,

那位教学先生名为裴己,他还有一位助手,名为南风。

不过裴己先生总是对南风先生表现的十分冷漠,有时还会恶语相向。

时间一年一年的过去,裴己先生娶了村西家的养女,顾睇。

结婚后亲自为她改了名,叫顾己。

南风先生就这般看着他娶妻生子,幸福平淡的过了一生。

只是偶尔在夜深人静之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他应得的,他活该。

就这么折磨自己般的看着他幸福,和别人相伴一生。

他不配得到原谅,他知道。

于是在短短十年后便独自一人死在暖春。

那个他和裴谲初遇的时候。

享年三十九岁,死后只有一副薄棺和一个小土堆。

在他死后的三十年后,裴己也撒手人寰。

而他们的墓,也搁着好远好远。

与南风连场葬礼都没有的寒酸场面相比,裴谲的葬礼办的极为体面。

无数他曾教过的学生远赴千里来看他,为他默哀。

哭丧的队伍好长好长,从村头排到村尾。

所有人都敬爱这位温柔的,满腹诗伦的先生。

往后的许多年里,村中也一直流传着一个故事,曾经这里有一位先生,他是个极好极好的人........

徐银宝进城了一趟,直到归来时已是很晚,他走在徐宝珠走过的那条路,忽然停住了脚步。

眼前出现了几个熟悉的人,是杀死徐宝珠的几个人。

他愣了一下,还背着背篓。

徐疯子病了,他是专门进城买药的。

那几人上前直接就抢过他的背篓,药洒了一地。

泥人也有三分脾性,走在路上无缘无故的被抢了东西,搁谁身上谁不气。

那几人把脚踩在药材上,他愣愣的看着。

他娘的药没了。

还没等他有所行动,领头的上来就要把他脸上遮疤的布给掀了。

尖锐的指甲深深刺入血肉,连带着撕下来一块皮。

那人顿时吃痛,叫嚣着要他好果子吃。

却在看到脸的一刹那颤抖着说不出话,

空荡荡的眼眶里面什么都没有,蓝色的鬼火散发的光照在惨白没有血色的脸上显得像极了,,死人。

女孩银铃般的笑声忽然响起,伴随着的还有小皮鞋踩在地上的啪嗒声。

阴风阵阵,蓝色的火焰闪烁着。

鲜血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他舔了一下指尖的鲜血。

一种不知为何的渴望涌上心头,他朝着那人的方向转去。

那是鲜血的气味,

而几人早已吓得软了脚,转身就想跑。

却直接被手掌穿透了心脏。

仅是眨眼间,几具尸体整整齐齐的摆放在一起。

鲜血染红了道路,流进臭水沟里。

女孩的笑声再吃响起,伴随着的是还带着稚嫩声音的曲儿,

“为救李郎离家乡~

谁料皇榜中状元~”

“中状元着红袍~

帽插宫花好啊~”

他静静的站在原地等她唱完,曲毕,伴随着一阵渐远的笑声,蓝色的火焰也熄灭了。

嘶,头好痒,是不是要长脑子了?

他挠了挠头,奇怪。

啃了几口就踢进臭水沟里了。

看着被踩的稀巴烂的药材,肯定是不能再用的了。

稍微可惜了一会,又提着背篓回城了。

快进城时已是午夜,只好翻墙进去。

找到郎中,二半夜敲人家门。

老郎中迷迷糊糊的打开门,一看见就是脸上系着红布,衣襟上全是血,惨白没有血色的皮肤。

当场吓得没了半条命,捂着心口差点嘎过去。

如果花弃把红布揭开给他看看自己没眼珠子的眼眶,估计当场毙命。

老郎中颤颤巍巍的听着他的病情描述,抓药的手都抖成了筛子,递给花弃就直接把门一关,钱都没要。

药还不齐,还需要蟋蟀一对,要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

芦根和经霜的甘蔗。

这些找起来也是颇为不容易的,不然他也不会找了整整一天,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

他挨家挨户的敲门询问,主人家要不是忽的关上门大叫一声,就是被吓得说不出话。

不过还好,问了这么多家,也算是集齐了。

只是这些人家无一例外都没有收钱,他还想着能不能赊账或交换之类的。

难道夜间买东西都不必付钱的吗?既如此,那以后都在夜间买东西好了。

他带着疑惑背着背篓又翻墙走了。

赶在天亮之前,他回到了家。

那郎中可是城中医术最好的,喝了药娘一定会好的。

悠扬的笛声响起,是蝶小姐又在吹笛子了。

蝶小姐离他家很近,住在山坡上的木屋里。

听说以前是个官家小姐,写的一手好字。

徐疯子屋内那副“吾儿安归”便是她写的。

她平时不爱说话,得空便喜爱吹笛子。她偶尔种些菜,但平常以帮人抄书写信维持生计。

蝶小姐是个大有学问的人,她说话总是有一副老学究的做派。

她搬来了这里十年,除了维持生计从不与村民交流,却偶尔在有人困难时搭一把手,所以村子里的人对她的评价都挺不错的。

花弃与她没有什么交流,只是喜欢在她吹笛的时候去旁边的竹林里挖些新鲜的笋。

她总是穿着一件青色的旗袍,生的倒是美极了。

纵使今年已经三十有余,却尽显韵味。

她不知多少次明里暗里拒绝了无数人。

她心里有人,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

那人便是贺先生,两人当年一别数十年,蝶小姐也等了他数十年。

他们曾有一个约定,等一切安定下来了,就来这里找蝶小姐。期间二人不能做一件对不起对方的事,所以蝶小姐从未与男子相处过近,两米之内都不行。

她为人谨慎,待人接物都不错。

今早下了一场好大的雪,只见一群衣着不凡的人去了蝶小姐家里。

蝶小姐好似很生气的将他们赶走,这是她在这里这么多年来村民们第一次看到她生气。

后来又来了一次,为首变为了一个长相不错,身形笔直的男人。

应该也是三十好几的年纪,只是这次两人又不欢而散。

第三次,男人又来了。

花弃蹲在蝶小姐家旁的竹林里挖笋。

”我不会跟你走的!滚!给我滚!”

“阿舞,你听我说!”

“贺俊笙,我让你滚,你不必用这种方法羞辱我!滚!滚啊!”

蝶小姐红了眼睛,发髻散乱,连扯带推的把男子送出了门外。

男人不知说了什么,拍拍身上的灰离开了。

花弃在门前站了一会儿,把新鲜的笋分出一半放在门口,轻敲了几下门便离开了。

毕竟老薅人家笋不太厚道,蝶小姐虽然没说,也不是她种的,但也长在她家门口。

那男人又来了,他这次连门都没进,在门口不知说了什么,转身便冷冷的离开了。

脸色看上去并不好。

傍晚蝶小姐拜访了徐疯子家,感谢了花弃的笋。

“若是还喜欢,随便取便是了,野长的竹,主人又非我,何必过问我的意见。”

聊了几句,关照了徐疯子病弱的身子,便离开了。

她在走前眼眶变得红润,声音也好似带了几分哭腔。

“不必送了,好生歇息吧。”

她用力的摇了摇手,哪怕二人并不能看到。

她笑了,明媚的脸动人极了。

雪落了一地,

炙热的火焰惊醒了梦中人。

蝶小姐穿着一件红旗袍,与她甚是相配。

仿佛是为她量身定做般。

我叫林蝶舞,林家大小姐。

我是最高傲的一朵红玫瑰。

我是人们口口相赞的大小姐。

我头不会为任何人低下,我是最美的。

我的风骨,我的脊梁。

风雨打在我的身上,我不会在意。

我是那百花争艳里最耀眼的一抹红,我是那雪中最显眼的一抹血。

我不要嗟来之食,

我不要任何同情和怜悯,

哪怕我深陷泥潭,我也将永远抬高我骄傲的头颅。

我是最美的,

我坚信。

但她的眼里分明含着泪水,却依旧高傲的抬起她的头。

雪下的好大,

好大。

如鹅毛般,火焰中,

她静静的坐着,腰挺得笔直。

火光闪烁,似洞房花烛的烛火。

蝶小姐好似那新娘子,只是这场婚礼,注定没有新郎。

大红的旗袍穿在身上,消瘦的身躯好似一折就断,奇怪,这旗袍怎的那样大。

明明当初很合身的。

是啊,

这明明,

是当场最合身的一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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