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了一次团建活动,整个秀美甲公司各个部门,在周末自驾去了趟张家口的张北草原,虽说已经是金秋时节,草原上的草已经枯黄,但对于陈默来说,这可是他正式上班后第一次参加团建活动。 晚上,整个团队进行了篝火晚宴和烤全羊大席,大家围着火把欢快的唱歌,跳舞,草原上的牧民还举行了敬献哈达的仪式,陈默微笑着低下头,任凭那个穿着蒙古族服装的妇女将雪白的哈达披在自己的脖颈上,这些场景,陈默之前只是无数次的在电视里看到过,而如今,他成为了电视里的人。 晚上,烤全羊盛宴已经准备好,一只烤好的全羊摆放在桌子中央,周围摆满了绿莹莹的啤酒瓶,一行人把啤酒全部起开,每个人都握着一瓶,大家欢呼着,今夜不醉不归,文静将随身携带的一张秀美甲的图标贴在了烤全羊上,几把锋利的小刀插在了羊肉的身上,陈默心底里讪笑:这一群人,这是要吃秀美甲啊,要把秀美甲吃个精光,不过想着目前的“百城星店”活动,赤裸裸的刷单,商家拿提成,拿奖金,商务拿提成,拿奖金。 大家都赚了钱,可实际店铺的注册,用户的注册,每天的交易量都是假的数据,每天成千上万的交易量,都是假的,公司每天烧掉那么多钱,而实际产生的用户转化率和真实订单量却几近为零,最亏的是谁?还不是秀美甲公司?文静不经意间的举动,却阐述了一个事实,大家每天无时无刻不在食秀美甲的肉,饮秀美甲的血。 可这肉能吃多久?血会不会喝干?陈默不知道,也懒得去思考,反正依次推算下去,他接下来每个月的工资都可以过万,管他公司以后会怎样,自己先赚个盆满钵盈再说。 雨辰操刀,切着烤全羊上的肉,卸着烤全羊上的骨,给大家一一分了一小块,萧晨和大吹好这一口,一边啃着肉,一边与大家推杯换盏,陈默自然也分到了一块羊肉,咬了一口,味道不咋地,一股子膻味,他讨厌这个味道,一块在别人看来是美食的羊肉,他却并不怎么喜欢。 大家都一窝蜂似的吃羊肉,喝啤酒,陈默却对桌上的其他青菜情有独钟。 酒喝得差不多了,大家又想找点其他乐子,梁博自告奋勇:“我给大家表演个节目吧。”
“好啊。”
一群人欢呼,磊哥以及总经理王总等呼喊着:“看看梁博能给我们带来什么节目。”
梁博看了看大家:“服务员,有扑克牌吗?”
服务员拿来了几幅扑克牌,一般来草原玩的游客,都喜欢晚上喝完酒后,打打牌,唱唱歌,消遣消遣时光,草原的饭店因此早就预备好了扑克牌。 “大家听说过出老千吗?”
梁博握着一把扑克,笑吟吟的看着大家,又洗了一遍牌,从里面抽出几张牌来,冲着大家招了招手:“大家看,我手里有几张牌?”
磊哥看了看:“四张。”
“哪四张?”
“一个红桃A,三个老K。”
磊哥斩钉截铁。 “确定吗?”
梁博问。 “确定。”
围观群众纷纷跟风。 梁博笑了笑,小眼睛眯成一道缝,手里的扑克在空中摆了摆,又放到桌子上,一张张掀开,前面几张均是K,到了第四张,不出意外,应该就是那张红桃A,大家都瞪大了眼睛,等着梁博掀开最后一张牌。 答案揭晓,众人目瞪口呆。 那张红桃A,竟然无缘无故的变成了红桃K,四张老K,整整齐齐的摆放在桌前。 “我靠,梁博,你行啊。”
大吹惊叹:“百闻不如一见,牛逼啊。”
“咦,你这咋变的呢?”
磊哥一头雾水。 雨辰,小贾,王总,萧晨等纷纷疑惑不解,萧晨甚至对梁博进行搜身:“你那张红桃A,藏到哪了?”
梁博嘻嘻哈哈的笑着:“这下,知道我出老千的厉害了吧。”
大家纷纷表示佩服,问梁博是怎么回事。 梁博不想揭晓答案,揭晓出来,就不神秘了。 “梁博,你这是从哪学的呢?”
文静问。 “在深圳,以前在厂子里上班,大家下班闲着没事就打扑克,当时有个老师傅,据说以前在澳门那边赌过,我有事没事就给老师傅递烟,老师傅就教了我几招,你别说,靠着这几招,我还真跟别人赢了不少钱,但这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在赌场上出老千,被发现了是要剁手的。”
梁博讲述着自己的过往。 “来,博哥,您抽烟。”
大吹连忙递过烟去,其他人也都一一效仿,梁博瞬间成为了众人追捧的对象。 陈默看着这一切,他对于梁博刚刚耍的那个老千并不好奇,也不感兴趣,对于他讲述的自己过往风云更是不感兴趣,从小,他对于赌博这种娱乐形式就丝毫没有兴趣,归根到底,是他父母从来不赌气,不打麻将,不玩扑克,小时候去别人家里,别人家里都会有一幅扑克牌,可陈默家里就没有,别人家里都三五成群的大人们坐在一起搓麻将,可陈默家里就没有。 父母往往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有什么样的父母,就会教出什么样的子女,所以陈默对打牌赌博这些东西,丝毫没有兴趣,打小父母就没有给他滋养这些娱乐习性。 陈默离开大厅,早早的上楼去休息睡觉,楼下传来熙熙攘攘的叫喊声,大家正跟着梁博一起学出老千,听着他讲述自己当年在深圳工厂的种种经历。 夜色慢慢,陈默早早睡去。 一轮朝阳升起,陈默睡得早,醒的也早,与他同屋的小贾睡得晚,自然醒的也晚,一行人几乎都是昨夜半夜睡觉,谁会醒这么早,陈默不想赖床,穿好衣服,没有洗漱,蹑手蹑脚的走出酒店,他想看一看早上的草原,是什么样子的。 远处,一座座洁白的风力发电大风车正矗立在草原之上,在朝阳的照耀下,初秋清晨的冷风袭面而来,放眼望去,金灿灿的一片。陈默想朝着远处走走,他走到风车下,近距离感受这座庞然大物,他走到路边,看到路边有一头老牛在吃草,旁边的一位老人是老牛的主人,老人正拿着镰刀收割一种稻谷,陈默没有见过这种稻谷,只觉得那些稻谷的外表,犹如夏天时候金灿灿的小麦一般。 “大爷,这割的是啥呀?”
陈默很好奇。 “藜麦。”
老大爷操着浓浓的当地方言回答。 “哦,这个是将来做成什么吃啊?”
陈默掏出一盒烟,递给大爷一支,自己又点了一支:“大爷,您歇会,咱抽支烟。”
老大爷笑呵呵的接过烟:“这个藜麦啊,可以熬粥喝,煮出来一圈一圈的,好看着哩,还嘎嘎香。”
陈默笑着继续听老大爷讲述着草原,讲述着草原上的藜麦,温和的照耀照耀在张北草原,照耀在一片片金黄的藜麦之上,照耀在陈默与老大爷的身上。 这是他第一次去草原,金灿灿的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