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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1章 洛阳古都(1 / 1)

这是秦翌出门在外的第一夜,这一夜他睡得十分难受,确切的说是根本没办法入睡。

半夜里不止有狼嚎兽吼声,现在是仲夏时节树上蚊虫不计其数,简直难以忍受。虽然蚊虫叮咬过后并不会留下毒素在体内痒,但整完都是嗡嗡的声音,谁受得了?

从杏花村去洛阳城有近三天的路程,秦翌没实际去过,只知晓大概的路程。

这是他第一次出远门,即便是他自以为准备充足,可踏上这条路途后才现原来自己还根本没准备好。

不过他现在总算是完成了前世一个目标——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村子去洛阳应该是有官道的,因为他记得那五个汉子就是骑马来的,只不过后来等秦翌想起来时,那几匹马已经不见了,不知道被谁顺手牵羊了还是怎么着,反正就是找不着了。

谁说乡下地方就一定民风淳朴?而且秦翌离开村子后,也没找到附近官道。不过方向上应该是没有错,到洛阳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第二日他就学乖了,在太阳还未下山之前就开始寻找晚上的落脚点。

原本三天的路程,一来他不认识路,二来他每天还要练功。断断续续,走走停停,足足花了半个月时间,才来到洛阳城。

值得庆幸的是这几天没有下雨,否则他的路将更加难走。

洛阳在秦翌的前世世界中,古称雒阳,因地处洛河之阳而得名。它有着5ooo多年文明史、先后有1o5位帝王在此定鼎九州,是华夏文明的源地之一。

在这个世界,有些许不同。先地理上,中原虽分为九州,但名称却完全不同,分别为蓬州、苪州、冲州、辅州、禽州、新州、柱州、任州、英州。

洛阳在这个世界,也是名副其实的古都,位处辅州,交通四通八达,繁荣昌盛。

远远看着那座巨大城池,秦翌就按耐不住心中的激动。终于到城市了,见到了人流,人果然还是适应群居,这几日风餐露宿,秦翌过得一点也不好。

看着陌生的洛阳城,他竟生出了一丝亲切感。

入城时,秦翌注意到城门口告示上有一份悬赏通缉令,通缉令上的五个人,赫然就是在杏花村里被自己杀死的那五人!

原来这五人出生忠义堂……别误会,是这年头绿林人士都喜欢给自己寨子名取个什么忠义、忠孝、仁德之类的名字,然后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为非作歹。但山野匪类就是山野匪类,本质不会改变的。

这五人每人竟然值五十两,加起来有二百五十之多。

不过他也就看看,不可能真回去把那几个人尸体挖出来换银子吧?别说暴露自己什么的,现在是大夏天,这都快一个月了,尸体早烂了,想换也换不到了。

平民百姓服饰较为朴素,色彩也不艳丽,来来往往进出城的人不少。

入了城,是一片宽阔街道,街道旁零零散散有些小贩在叫卖。

人不多不少,没有前世城市里那种甚嚣尘上的感觉,虽有忙碌,但有条不紊。

野外生存不易,如果不是走的时候带够了干粮,光是从杏花村到洛阳这段路,秦翌都不一定能安然走完。

这对于志在江湖的他来说,还真是有点打击。不过这几天也不是全无收获,至少《神农毒焰功》方面真气已经逐渐开始在丹田凝聚,也就是说已经有气感了。之前从那名虎啸山庄的少女身上,获取的雀丹红之毒也被他以毒焰功燃尽,以助修炼。

练《神农毒焰功》需要辅以剧毒配合,以毒秽之气燃炼自身,此功法不止可以练就内功,同时也能淬炼本身体质。

这样一来,就有一种内外兼修的效果。这一点让秦翌格外满意,也让他充满了期待。

只不过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内功要有所成就也不是一两天就可以的。在来的路上,他考虑再三,还是决定先在洛阳落脚,他需要充实的东西实在太多。天地经纬不是那么好去的地方,一路上的艰难险阻不会少。

以自己现在这点三脚猫的身手,几乎是不可能到得了的。

一连吃了半个月的干饼,现在来到洛阳城中,自然少不了要美美的吃上一餐,然后再找个客栈舒舒服服睡上一觉。

临近城门不远处有一家名为东华楼的酒楼,秦翌走进去的时候,里面食客并不多。

现在已经过了正午时分,小二正趴在桌子上打盹。

“客官,这边请。”一个穿着干净,满脸堆笑的中年男子迎了上来,引着秦翌往小二那张桌子而去。

在路过打盹小二身边的时候,踢了一下凳子腿,然后狠狠瞪了迷迷糊糊的小二一眼,又对秦翌笑道:“客官请。”

秦翌也报以和善笑容,说道:“有什么好吃的?”

“客官是第一次来洛阳?”中年男人察言观色道。

秦翌点点头,中年男人又说道:“既然是初来洛阳,那就不能不试试我们洛阳的水席。”

“水席?什么意思?”秦翌好奇道。

“是啊,水席是我们洛阳城的传统名宴,全席共24道菜,冷热、荤素、甜咸、酸辣兼而有之。”

“这么多……”秦翌想说吃不完不是浪费了么,他虽然身上有两千多两银子,但杏花村住久了,也实在不喜欢浪费。

中年男人一眼就看穿了他的想法,笑道:“客官不用担心,今夜戌时一刻,在洛水河畔的秦月亭有人定了一桌水席宴。并让嘱咐我,若是有人有兴趣的话,可一同赴会,一品洛阳名宴。”

秦翌想了想,这不就是拼桌么!

他是打算在洛阳常住的,有这样的机会与人结交也好……其实这与他在杏花村的心态与想法都截然相反了,在杏花村时,他是不愿意与村内人过多结交什么的,因为他不喜欢那里,不想呆在那里。

不管他承不承认,他都是一个很实际的人,这种实际源自于前世。追忆起来,这还是一个社会性问题,他也不是不想改变自己的心态,但在杏花村,他就是没办法适应下来。

别说穿越了,就是在前世让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人去农村住,一两天是新鲜,但一两个月那就是要命了。

洛阳城虽然不比前世城市繁华,但从心里感受上就比杏花村要好很多,所以秦翌打算在此地落脚后,也产生了融入这里的想法。

秦翌表示想参加水席宴的拼桌大会后,就离开了东华楼。

他现在穿的还是一身灰布衣,虽然言谈自信,眉目也算俊秀,但穿成这样还是有点不般配的。

戌时一刻也就晚上七点半,他先去裁缝店买了一身干净的文生衣服,而后又在客栈开了一间上方。大夏天的赶了十多天的路,基本没洗过澡,就那样去和别人吃宴席显然是不礼貌的。

秦翌知道在这个世界还是比较注重一个礼字的,所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他也开始兼顾自己的形象了。

两千多两银子,只要不是花天酒地,大手大脚的花,足够他支撑很长一段时间了。他的计划是在洛阳定居两年,将内功修炼至一重天境界,然后再动身前往天地经纬,在这段时间内,他也要尽可能的想办法弄些其他武功来充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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