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动刀,”张景看着努尔兰问,“你既然讨厌大靖,来大靖做什么?”
“抢劫啊,”手里握着刀子,努尔兰理所当然回答,“可惜大靖太穷了,抢不到什么东西。”
看努尔兰表情,听努尔兰说话,张景气得不行,抬手指向黑色大胡子身后道,“靖军来了!”
本能,所有人回头看。
张景手里出现一米长直刀,快速杀死努尔兰,杀死跟随努尔兰的两名小伙伴。
娜兹震惊看着张景,啪啪啪拍手,“强!”
张景轻轻用力一抖,刀上鲜血被甩出去,“朕之前不知道骨咄这个国家存在。”
“所以,”娜兹顺势问,“你想怎么样?”
“骨咄的女人,有你这么美吗?”
“有,”娜兹果断回答道,“而且很多。”
“朕的思想很纯朴,”张景也赞美自己道,“做不到与士卒同吃,但朕可以杀光骨咄国所有男人,留下所有女人,让兄弟们有美女可以同睡。”
娜兹哈哈笑得开心,“你怪好勒。”
张景来真的,假动作,从身后取出一把信号枪,趁娜兹不注意,朝空中发射一枚信号弹。
嘭的一声,信号弹在一百米高空炸开,亮光如白昼。
娜兹没想到张景有这种东西,先是微微一愣,接着喜不胜收,大靖军队看到信号,一定会马上过来!
她可以被军队保护,前往西京!
如娜兹猜测一样,仅仅一个多时辰,地面传来震动。
一千骑兵先到,为首者正是梁田。
看清来的是大靖士兵,娜兹大喜,以最快速度冲到军队跟前,大声表明身份,“我是火寻公主,嫁给大靖皇帝的妃子,你们护送我去西京!”
梁田根本不理女人,士卒齐齐下马,快步上前七八步,来到张景跟前跪下,“圣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黑夜里,篝火微火亮光中,看着身边跪成一片的士兵,娜兹傻眼了,目瞪口呆。
接着大脑轰的一下,她居然在大靖皇帝面前自曝自己有情郎!
“梁田,”张景大声问,“骨咄国是什么情况?”
“西边的一个小国,与大靖接壤。”
张景看似人文关怀问,“你能灭掉它吗?”
“好,”张景不给梁田拒绝机会,“你有信心就好,新装备已到,换上装备,明早出发,杀光骨咄男人,留下所有女人。”
“朕爱兵如子,朕有如娜兹一般漂亮的妃子,你们也要有,每人最少要有纳五个女人,包括你,每人每年最少要三个娃,否则重抽三鞭!”
“这...”梁田傻眼,“臣没有生育能力。”
“那就领养。”
“还有土地,”张景大度道,“灭掉骨咄之后,每人起步五百亩土地。”
梁田应是,心里担忧自己的四千来人打不过骨咄国,但圣命难为。
叩首应是。
相比梁田不开心,士卒们很开心,简直卧大超,不仅有女人还有五百亩地。
考虑他们是一线士兵,既可以优先挑女人,又可以优先挑土地,诱惑大到没边!
嗷嗷叫着明天要出征!
“圣上!”娜兹终于反应过来,扑通一声重重跪在硬石头上,“娜兹有眼不识真君,请圣上责罚。”
打量娜兹,有一说一,比萨拉法还要好看一分,然并卵,张景不需要更多女人。
“我派人送你回去,”张景无情道,“劝你父亲归顺大靖,主动去除国名,上缴户册,朕收你当妃子。”
“圣上...”娜兹被吓惨,没想到自己为国家带来灭顶之灾,“我恐怕做不到。”
“做不到也没关系,我也会派人送你回去。”
丢下最后这句话,张景对梁田招招手,带他到堆放装备的地方。
仅仅七天没来,看到满地物资,梁田心里很惊讶。
“这是枪,”张景拿起一支管状钛合金长枪,语气轻松介绍道,“重量轻,经久耐用,一枪传三代,人走枪还在。”
听着很顺耳,但梁田没敢笑,他知道眼前这位皇帝是个高手,是个杀神。
伸双手接过金属长枪,本以为没有100斤,也有60、70斤,没想到...轻如羽毛!
类似感觉一拳可以打死一头牛,只是错觉。
约2.2米的钛合金长枪自然不可能如羽毛一般轻,实际它的重量约是4.5斤。
具体数据是,外径半径3厘米。
内径半径是2.5厘米。
加上坚固耐用的轻量新材料握把,总重量是刚好5斤。
“圣上!”梁田心里巨大震惊,“这...怎么会如此轻?”
“别大惊小怪,”张景信心十足道,“这是大靖帝国的高科技武器。”
“硬度和锋利度怎么样?”梁田担心,“会不会碎?”
“你以为朕在跟你开玩笑?”张景伸手点在梁田额头上,“一枪传三代,人走枪还在,它很硬!”
“臣能不能试试?”
张景点头。
走到安全距离外,梁田对准一块磨盘大小的淡盐,用长枪重重戳出去,力量到位,淡盐碎。
反手砸在一块石头上,石头虽然没有崩,但枪也没有碎。
反而,通过枪杆传回来的震动力,梁田可以清晰感受到新枪的硬度很高。
又因为长枪在两端的七寸处加装有握柄,手感很好。
“圣上!”梁田大步回到张景跟前,“凭此枪,臣有信心消灭骨咄国!”
“还有新装备...”
张景先后向梁田介绍小药箱、帐篷、雨衣、保暖毯、打火石、钛合金盾牌的使用办法。
东西很多,但梁田发现,所有物品加一起,不如他们原来装备一半重。
重量轻一半,质量和战斗力却大幅度提升很多倍。
至于食物,张景没提,梁田也没问,走到哪吃到哪,有什么吃什么。
信心太足,梁田马上把装备发下去,耐心教会每一个士兵使用新装备。
太心急,黎明刚过就出发,前往六百公里外,去消灭骨咄国。
仅留下三百多名带伤士兵,一是看守剩余物资,二是看守铜矿。
张景则从三百带伤士兵中挑选二十名轻微伤士兵,骑马带着娜兹去最近的都护府。
“圣上...”沿着热海北岸,向西前进,骑马跟在张景身边,娜兹努力解释,“火寻是一个友好国家,对谁都无害,对大靖更是非常友好,否则我不会前往西京。”
“娜兹,”吹着冷风,晒着暖阳,张景声音轻缓而清楚道,“一个女人决定不了两个国家的命运。”
“如果你们不想投降,也不想归顺,”张景真心建议道,“可以往西迁。”
“我们正是被来自西边的乌古斯叶护帝国欺负,才向大靖求援。”
“乌古斯叶护帝国?”张景第一次听,“他们很强?”
“土地约十万平方公里,人口约三百万,兵强马壮。”
张景喉结滚滚,居然有三百万!
杀一半留一半,三年之后大靖王朝人口最少增加三百万。
自己在珠珍星被催生催到怕,这种苦,必须要让大靖的士兵们体验一下!
不对?
不能乱来。
需要先消灭吐火罗,同时把大靖内部的胡人清理一遍。
清理是一件坏名声的事情,最好找个人背锅。
也就是说,只要乌古斯叶护帝国不惹自己,以现有边界过稳定日子,以后一边清理内乱,一边安心采矿就行。
还有,不能灭火寻国,留着它当战略缓冲区。
0.5秒心里有决定,张景圣母道,“朕可以派人,协调你们和乌古斯叶护帝国的关系,前提是你们需要交出户册,需要接受并供养大靖的驻军。”
“这...”娜兹心动了,相比灭国,驻军完全可以接受,“除交出户册和驻军,圣上还想要什么?”
“其它不要。”
娜兹心里轻轻松口气,不让她当妃子就好,她去找情郎。
聊天中,有人来打劫。
不用张景出手,二十名受轻微伤的士卒,使用2.2米长枪,骑在马上,一个冲刺将四十多名白皮肤的胡人路匪杀光。
用时五天,骑行三百公里,中途遇到约五次打劫,张景来到大靖西北方向的最后一个都护府。
碎叶小都护府。
之所以慢慢骑过来,为的是方便下次过来,使用盒子,一个闪身就到。
都护府分三等,安西大都护府类似省,中都护府类似市,碎叶小都护府类似县。
看地图,以碎叶小都护府为起点,往北四百公里到边境,往西四百公里也到边境。
停在土坯垒砌的东城门外,打量来来往往的外族人,张景问身边士兵,“这个小土城之前叫什么名字?”
“回圣上话,碎叶城前身叫莫克城,”士兵恭敬回答,“恒斯国国都,五十五年前被大靖灭亡。”
“五十五年过去,”打量眼前小土城,张景一脸嫌弃,“居然没有一点进步。”
“圣上...”不到二十五岁,已经服役十年士兵犹豫一秒,轻声解释道,“碎叶城是四战之地,没有一天不打仗,属下也在碎叶参加过与基马克人的战斗。”
张景诧异,“没有一天不打仗?”
士兵重重点头。
“这么说,李守记很能耐。”
“呃...”士兵说话又吞吞吐吐。
张景抬手赏士兵一个脑瓜崩,“别磨叽!”
“五十五年以来,驻守碎叶城的是一家人、一个家族,现任家主叫陈广,也是碎叶都护府的现任都督。”
“李守记曾经有换掉陈家人的打算,发现根本守不住碎叶方圆四百公里地盘,只好留着陈家人,直到今天。”
听着很给力的样子,张景决定见见陈广,如果没问题,就让他背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