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声依旧,江畔刮起了一阵冷风。
司伏自然是不会滚的,他只是紧了紧身上的大衣,嬉笑看着季明辙:“啧啧,恼羞成怒了,你竟然恼羞成怒了。”
季明辙没有说话,盛了碗汤唏哩呼噜的埋头只顾着吃。
丝毫不介意季明辙这般不配合,司伏端着汽水开始回忆往昔。
和季明辙这种两耳不闻窗外事,被逼着只读圣贤书的乖宝宝不同,司伏自小受尽宠爱,做事一向随心所欲,自从那时带着初恋女友在季明辙家中翻云覆雨了一下午被揭之后,被揍一顿之后,家里人也就对他彻底没了管束。
只要不是闹大了肚子又或者玩的太过火,司家长辈一向不过问司伏的感情生活。
司伏也是聪明,家里一套外面一套的把戏玩的那叫一个得心应手。
他自然认识一大帮同道中人,大都家中富贵显赫,这些人一提起季家那位独孙,除了会表达一番无法一起游戏人生的遗憾以外,都会语气很酸的来上一句。
“他是不是高智低能?”
这么评价季明辙无可厚非,因为他一向都不怎么在外面晃悠,除了和司伏。
对于这点,司伏不会为季明辙辩驳什么,这些人家里素养不差,自己争气的也不少,什么gre,公派留学也能靠自己争到,可再怎么着......也比不得季明辙那个变.态。
季明辙当然不可能是高智低能,这点司伏清楚的很。
只是对于季明辙的真心不假,司伏有时候真的很难理解。
那是一个阳光午后,跟随季行履从尔回来的季明辙到了司伏家,然后兴致勃勃的和他聊起了旅途中的好玩事儿。
原本司伏是准备舍命陪君子,毕竟这个小宅男平时放学之后回家就有更多的功课等着他,根本没工夫出来玩,偶尔能出去一趟,自然欢喜无比。
这也得看跟谁出去。
既然是跟着季行履,那可就没什么意思了。
司伏也跟着家中长辈去到国外的自家工厂又或者分公司,一般就是跟在屁股后面听着那些高层们侃侃而谈,无聊的很。
“你知不知道,有一天下午我自己从酒店出来,一个人玩了很久。”季明辙神秘兮兮的伸出一根手指头,认真且严肃,“真的是一个人,而且我带了很多钱,也花了很多钱。”
“那你都干啥了?”
“我去了汉江大桥。”
“还有呢?”
“呃.......还去了一些别的地方,吃了点儿东西,虽然味道不怎么样,不过花样倒是挺多。”
“还有呢?”
季明辙有些扭扭捏捏,不太好意思的说道:“我请了一个很穷的姑娘吃了顿饭,她饭量可真大,比我还大。”
那时正玩着游戏机有一句没一句听着季明辙扯淡的司伏顿时一个鲤鱼打挺爬了起来,无比兴奋的问道:“你说什么?”
季明辙笑嘻嘻的说道:“我请了一姑娘吃饭,怎么样......你以后再也不能说我不懂人情世故了吧。”
在那时候的季明辙看来,自己就已经很厉害了。
“到底怎么回事?”司伏来了兴致,“快说说。”
于是季明辙点了点头,盎然说道:“那天吧......爷爷被请去参观三星电子的工厂,我一个人闲得无聊,就偷偷跑出了酒店。”
那时候年纪还很小的季明辙口袋里揣着很多钱,即便当时的尔也就三线城市的城市建设,虽然如今依然没什么变化,但所谓新的地方总是新奇无比,季明辙很喜欢。
他确实去了汉江大桥。
在旁边的小店买了很多零食,那天不是休息日,所以来江畔休息玩耍的人很少,既然得了一个清净,季明辙便租了一套野餐的装备,一个人也是舒服。
然后他看见一群女孩鬼鬼祟祟的围在远处。
在干什么呢。
在烤红薯。
为的是一个很瘦的女孩,真的是很瘦....那种白色的短袖衬衫穿在身上空荡荡的,感觉一阵风就能吹走。
她指挥了身边的伙伴去拔草,去买打火机,然后神秘兮兮的从书包里提出了一袋红薯。
等那堆枯草燃烧起来之后,便直接把红薯丢了进去。
季明辙叼着鱿鱼丝,饶有兴趣的看着......大概的心理活动就类似于,原来平民的小孩平时就是这么自娱自乐的啊。
事实证明随手拔来的枯草是没办法烤熟红薯的。
看着那个瘦巴巴的小姑娘气恼的模样,季明辙忍不住哈哈大笑。
那女孩当时看样子真的很气愤,再加上身边都是自己的小伙伴,见季明辙单独一人没什么好怕的,便领着小伙伴们走到季明辙面前,双臂抱胸,低头看着他说道:“你笑什么?”
季明辙当时邪魅一笑:“女人,你这是在玩火。”
女孩显然不是被吓大的,于是她招呼着小伙伴揍了季明辙一顿。
听到这的时候,司伏不确定的问道:“你真的被结结实实的揍了一顿?”
“是啊,要不是一直抱着头,我估计脑袋也得开花。”季明辙不以为然,“当时喜欢偷偷摸摸看小说,学着小说主角的语气说了句话就被揍,想想也真是倒霉。”
“想想你也真是贱得慌。”司伏撇了撇嘴,“那接下来呢?”
“接下来啊。”季明辙笑着说道,“我刨了个坑。”
“把那姑娘给埋了?”
“不是,我帮她们把红薯给烤了,七八个比拳头还大的红薯,四五个姑娘全给吃了。”季明辙啧啧称奇道,“就那个最瘦的,一个人吃了三个....你说她们很有可能是从北边逃到尔的难民啊。”
“然后呢?”
“然后我看她们没吃饱,就又请她们吃了一顿。”
“在哪吃的?”
“酒店啊。”
司伏记忆当中,那是季明辙头一回报了季行履的名字而在酒店得到了免单。
从那以后,司伏就一直把那个瘦巴巴的女孩当做是季明辙的初恋,即使到了高中那会,季明辙喜欢的那个带着黑色细框眼睛,皮肤白的跟剥了壳的鸡蛋一般的美丽女孩,司伏也断定那个女孩肯定是哪里和那个瘦巴巴的姑娘有相似的地方。
对于这点,季明辙一直都没有反驳。
确实有像的地方。
眼睛。
还有卧蚕。
说到这,司伏依然笑意盎然道:“所以......你终于从那个红薯都能吃三个的吃货初恋的美好幻想中走了出来,准备迎接新生活了?”
“我觉得你这话有错误。”季明辙说道。
“哪儿错了?”
“显然那时候我是没有这种想法的,其次......她能给我留下印象就是因为她能吃而已。”季明辙解释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林允儿跟她不是很像。”
“那也无所谓。”
“你听我把话说完。”季明辙看着司伏,忽然笑了起来,“她们不是很像......是一模一样。”
司伏愣住了。
季明辙笑眯眯的看着司伏,说道:“我一直没跟你说.....我没告诉那姑娘我叫什么名字,但是她介绍过自己。”
“她说她叫林允儿。”
“她说她不久以后会去当练习生,以后会出道成为很有名气的艺人,也有可能会去演电影和电视剧。”
“她还说......以后会把这顿饭请回来。”
季明辙放下空碗,指着不远处的江畔说道:“就是在那里,我给她烤了红薯。”
“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巧合.......我只是一直有点儿不确定而已。”
“既然确定了。”
“那我喜欢她.........又有什么好不能理解的呢。”
ps:人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