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枪密集射击果然不能克制大队骑兵的冲击。”孙元忍不住在心中点了点头。
可战场的形势如此恶劣,也没时间在战争中学习战争。
贼军骑兵的攻势实在太猛,火枪手刚来得及射两发子药,敌人就扑到阵前,狠狠契入宁乡军阵。尽管布置了长矛方阵,尽管宁乡军手中的长矛长达五米,可以抢先一步将枪头刺进敌骑的胸膛。可那巨大的反整力,还是让许多长矛瞬间折断,更有人直接被那巨大的力量冲得口喷鲜血飞上半空。
冷兵器时代的装甲坦克部队的威力,在这一刻尽显峥嵘。
敌人的骑兵冲锋队形排得实在太密集,几乎不用瞄准,也不用做什么,只需稳住长矛。敌人就会依照着巨大的惯性朝矛尖撞来。
孙元的长矛也不例外地刺中一个骑兵手中盾牌,那人当一声就整个地被刺得落到马屁股后面,甚至还来不及惨叫一声,就被后面的战马洪流给吞没了。
孙元只感觉从枪杆子处传来的震动,将自己一身都快扯碎了,浑身上下的骨骼都在啪啪着响,胸口烦闷得直欲呕吐。
眼见着宁乡军长矛方阵就要被人用这种蛮横的方式破得干净,可就在这个时候,奇迹突然发生。
贼军的骑兵突然同时一拐,从长矛阵的旁边掠过,转到了孙元等人后方。
原来,李自成倒是想用硬碰硬的方式将孙元碾个粉碎。不过,战马却是有灵性的,看到眼前如同森林一样明晃晃的长矛枪尖,却是畏惧了。于是,就不受人控制就一拐,躲到一边。
趋利避害,这是所有生物的本性,战马也不例外。
不像经过训练的人类士兵,在冲锋的时候,明知道难免一死,依旧呐喊着疯狂向前。
“书上所写果然都是对的,长矛阵果然可以用来破骑兵冲锋。”孙元大感振奋。
敌人骑兵一跑开,孙元明显感觉到前面的压力一松,这才感觉剧烈的刺痛从手上传来,低头看去,双掌的虎口已经裂开。
“火枪手,射击!”
“射击!”
“射击!”
长矛兵后面,火枪兵军官不住下令,枪声连绵不绝。
周遭如同起了一场大雾,白茫茫混沌不明。
孙元:“长矛手,整好队型,整好队型!”
没有军官回话,转头看去,去看到韶伟那张满是泥点子的脸上全是泪光。孙元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心中不觉一痛,眼睛里有热热的液体涌出。却见自己所在的这一面,长矛手在敌人第一波的冲击中已死伤大半。
长矛都已经断裂,士兵们扑到在地上,殷红的鲜血在地上弥漫开去,同贼军和死马的血连成一片,在冰冷的空气中散发着氤氲热气。
有人被敌人用打刀砍开胸膛,有人被钝器砸出脑浆,有人则直接被敌人的长枪钉在地上。这些士兵大多只经过了半个月的训练,装备上的劣势让他们付出了巨大代价。
身边,那个叫谭小三的新兵也阵亡了,死在一柄大斧之下。他软软地趴在泥淖中,手中还捏着一把断开的矛尾。
“报告长官,我叫谭小三,是俘虏兵,十四岁,家中已经没有人了。我是谭家的独苗,我娘在世的时候,总念叨着让我早点成亲,生个娃延续香火。”
这么多弟兄将性命交付给我孙元,他们本来可以在宁乡所做普通军户,种种田,晒晒太阳,混混厄厄一辈子。如此,未必不是幸福人生。
是我,是我孙元为了胸中的抱负,为了出人头地,这才将他们带上战场的。
他们都是为我而死。
接下来,还有更多的牺牲。
这一仗,我孙元不能败,败了,他们就白死了。
一路走好,我的袍泽弟兄,我会替你们活下去。、
只有我活下去,我们宁乡军才会壮大成一支纵横天下的铁军,只要我挺过这一关,天下间就再没有一支军队是我的敌手。
只有我活下去,你们每年清明才能享受我宁乡军对你们的祭祀和香火,我发誓!
孙元一脚踢出去,正中韶伟的屁股,瞪着血红的眼睛骂道:“哭什么,你还算是个男人,带好队伍,收缩阵型。”
下完命令,孙元退回阵中,掏出手铳,架在左手臂弯上,“砰”一声击发,也不知道是不是他运气实在太好,那骑兵心口头处明显地出现了一个黑色弹孔,摇晃了一下,倒了下去,软软地挂在马镫上,瞬间被疯狂的战马带得不知去向何方。
刚才第一波攻势,闯军和宁乡军都损失不小。
不过,接下来的情形就开始变得诡异起来。
无论贼军骑兵如何驱策战马,那些大畜生都不肯朝宁乡军的长矛上扑。、
李自成也是无奈,他的骑兵战术都是学自大同、延安边军,依旧停留在十七世纪的层面,又什么时候见过这种欧式战法。
他只能依照边军、蒙古骑兵和建奴的法子,带着骑兵围着宁乡军的方阵一圈一圈地饶着,试图从侧面如剥春笋一样一层层地切割冲击,看能不能寻找敌人的漏洞。
一般来说,这个时代的步兵一遇到大队骑兵的冲击,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第一时间就会扔掉手中的兵器,转身逃跑。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骑兵只需要咬上去,尾随追击,战斗就算是结束了。
可今天这支宁乡军还真是日怪,不断不退,还在骑兵的冲撞中站得跟磐石一样。如同一只大乌龟,叫人无从下口。
不,说乌龟也不对。真要比拟,应该是刺猬,一不留神你就被要他刺得遍体鳞伤。
枪声就没停过,整个宁乡军的方阵已经彻底被白色雾气笼罩住了。
李自成已经围着宁乡军转了一圈半,不断有士兵被人像打苍蝇一样被敌人用火枪从鞍上打下来,而他的骑兵却几乎没有还手之力。想直接冲过去吧,战马不肯。用兵器砍杀吧,敌人的长矛长得丧心病狂,还没等你的兵器递过去,人家五米长的大枪就已经捅到了你的胸口。
这仗,还怎么打?
正失神中,一柄长矛当一声刺到李自成的左肩,溅出一点火星。挟着马力,巨大的撞击让他的锁骨几乎断成两截。
冷汗瞬间泻了出来,胸口中有怒气涌起,“贼子敢尔!”
提起大雁翎刀正要朝那不开眼的敌人砍去,但战马已经带着他冲出去十多米。身边左侧都是密密麻麻的长矛和宁乡军长枪手那一张张麻木的脸,又如何寻得出刚才刺中自己的敌人。
滚滚的刺鼻浓烟中,有千万点火光一闪流逝,那是敌人的火枪手在射击。
田见秀大腿中了一枪,甲叶子翻到一边,随着战马的奔跑哗啦地响着,却没有血流出:“李大哥,这仗不能打,太邪了,这支敌人太邪了!”
“住口!”
田见秀声音里带着慌急:“李大哥,再磨蹭下去,天雄军就要恢复过来了。不如放过这块难啃的石头,我们先去冲卢象升的中军大旗,只要擒下卢狗官,这一仗咱们就胜了。”
“住口!”李自成一双眼睛彻底地变成了血红色:“田见秀,这话你对死去的李过说去!李过如今尸骨未寒,如今,大仇人就在眼睛,你好意思不替他报仇吗?”
田见秀听李自成提起李过,眼睛里有几点泪水飞溅而出,“是,李大哥说得是。可是,仗不能这么打啊,李大哥,快想个法子呀!”
法子,我又能有什么法子。李自成看着眼前的一片混沌,看着无数点枪火和闪烁的长矛寒光,却是一阵失神。
胯下的战马已经大汗淋漓,正在这片绵密的枪声中颤个不停,它已经没力气了。
这个发现让李自成大吃一惊,不觉中,他的骑兵已经在这个两千来人的步兵方阵四周磨蹭半天了。刚开始冲击的时候还取得了一些战果,敌人眼见着就要崩溃。可只片刻,敌人却如同疯了一下,瞬间恢复秩序,结成一个坚固的乌龟壳子。
这个时候,失去了速度的骑兵也只能围着敌人一圈圈绕下去,根本就找不到破敌的良策。敌人的长矛实在长得离谱,如同森林一样摆在那里,就算一动不动,战马也不敢朝上扑。况且,在长矛手后面还有火枪手将弹丸不要钱一样射来,李自成手下的骑兵实在太密集了,几乎不用瞄准,每一轮射击过后,就有一片战马和骑士惨叫着倒地,横亘在烂泥之中。
“这打的什么仗啊!”看着身边长矛闪亮的枪尖,看着无数的枪口,李自成心中突然有一股冷气冒起,无力感笼罩全身。
他一翻身,弃了已经跑脱力的战马,跨到另外一匹无主的大畜生鞍上,喝道:“田见秀,你就是一个瓜怂,就怕了吗,你怕了吗?”
田见秀:“李大哥,不能再这么下去了,退下去吧!”
“退,还如何退,退下去,这一仗我们就输了。”李自成铁青着脸:“到时候,你我又该如何面对闯王,面对八大王。”
“咻咻”又有弹丸漫天射来,田见修的头盔被一颗子弹擦中,脑袋激烈地晃了一下,有鲜血从里面流出来,一张脸瞬间变成了红色。
他突然地大笑起来:“交代,交代,这个时候你还想着交代?再跑下去,咱们战马一脱力,这支队伍就完了。”
田见秀大笑着,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上面也粘着人血,也因为如此,却显得异常凄厉:“这是什么鬼军队,难不成比关宁军还厉害。可打关宁军,咱们却是赢了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