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王爷叛变了?”为什么?
“不错,”莫长歌一眼就看出她心中在想什么,笑道,“大婚那日不过是一个契机,父皇曾无意间对前贵妃说起过,想退位于太子,这事传入四哥耳中,促使他狗急跳墙,想赌上一把,恰巧,神族出现,双方一拍即合,才导致事态发展至此。”
“你等等。”一时间接收了太多的讯息,白灵儿有些懵。
“朝廷大事,以你的脑子想要想明白,难得很,快别折腾自己了。”莫长歌像拍爱宠般,拍了拍她的脑袋。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损我。”白灵儿横了他一眼,“我不明白,神族那些人怎么会找上四王爷?而且,不是说他们用迷烟迷晕了在场的宾客吗?太子当时也在,他是怎么逃掉的?”
既然是合作关系,四王爷必定服下了解药,换做是她,在实施计划时,第一个要除的,就是太子,又怎会让太子活下来?
“而且,太子登基,干嘛封你做摄政王?”
“怎的,在你心目中,本王配不上摄政王之位?”莫长歌故意曲解了她的意思,眉梢一挑,大有她若是敢点头,就要她好看的意味。
白灵儿瘪瘪嘴:“不是配不配的问题,摄政王是能轻易封的吗?”
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至高身份。
“自是因着本王在宫变中,出力不少,否则,你真当摄政王是地上的大白菜,谁都能捡着吗?”莫长歌不再逗她,说完后,便将话题引开,“本王想问你要一瓶灵泉水,父皇的毒不能再耽搁了。”
白灵儿立马从空间里拿出一个药瓶,递给他:“诺,你拿去吧。”
她爽快的态度,让莫长歌心里暖暖的。
这哪儿一瓶药啊,分明是她那颗饱含信任的赤子之心。
将药瓶收入袖中,爱怜地吻落在她的额头上。
心尖似是被一片羽毛轻轻拂过,荡漾开一层淡淡的涟漪。
“脸红什么?”莫长歌邪笑道,“仅是如此就害羞了?那日后洞房花烛夜时……”
“砰!”白灵儿吓得连人带椅直挺挺摔倒在地上。
“哈哈。”愉悦的笑声在屋中回荡,她怎能这般可爱?
“……”看她出丑有这么好玩吗?还不都是他害的?
白灵儿揉着吃疼的小屁股,特憋屈地从地上爬起来,眼刀不要钱般往某个没同情心的男人身上投去。
乐够了,莫长歌见好就收,冲她勾勾手指:“过来,本王替你揉揉。”
白灵儿下意识往后退开,脸红得像只煮熟的螃蟹:“不需要!我一点也不疼!”
揉屁股什么的,绝对不行。
“罢了。”莫长歌稍感惋惜,但也没强求。
当天夜里,在白灵儿睡下后,他就命陌影亲自带着灵泉水回京交与刘孜,一并带回京的,还有一封写给刘孜的书信。
看过信后,刘孜理应知晓该如何行事。
两天后,位于荒漠地表下深达数百米的神族村庄里,一只兔子从结界外踏了进来。
昔日热闹非凡的村庄,此时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恶臭,四周静悄悄的,很是幽森,犹如无人的鬼地。
白白屏住呼吸,一溜烟从小道跑到田边,路边凌乱堆着一具具发臭的尸体,尸身面部溃烂,看样子,死了有好几天了。
不确定毒烟是否消散了,白白绕过尸堆,逃到民居里,扯了块布帛遮住口鼻。
它在村庄里转了一圈,没见着一个活人。
白白被困在这儿时,也曾想过,要让这些人好看,但当它真的见着神族一夜之间覆灭,见到村民们凉透的尸骸,它却高兴不起来。
甩甩脑袋,顺着山路跑到那座庙宇中,出来时,它身上多了一个包袱,里头装着的,是些它认为值钱的宝贝。
随后,它从山脚的民居中找出不少布帛,沿着小路铺满,一直铺到结界处,再用火折子将其点燃。
小小一团火焰逐渐变大,田边小路被火光占满,没过多久,大火燎原,火龙吞噬了地上的尸体,窜上土屋的瓦檐,房屋在烈火中坍塌,丛林环绕的大山,也成为了火龙腹中的食物。
艳丽的火光中,隐隐有灰色烟雾腾升而起,那些灰咽,是神族人不甘的亡灵在叫嚣,是他们在世上生存过的,最后痕迹。
一连好几天没见着白白的影子,白灵儿有些坐不住了。
京城生变也好,龙椅易主也好,都比不得白白的安危来得重要。
“红红,你感知到白白的气息了吗?”白灵儿忧心忡忡地问道,“它究竟在哪儿?这都三天了,怎么还没回来?”
红红想不出理由糊弄灵儿,只能干巴巴挤出一句:“蠢兔子它没出事。”
“恩?”它为什么说得这么笃定?
“哎呦,主人你想想看啊,白白是空间的守护兽,它真有什么闪失,空间肯定会发生变化。”可这几天,空间里一点动静也没有,说明它压根就没事,主人的担心是多余的。
这话听着倒有几分道理。
白灵儿心中的不安稍稍降了些,但她仍想不通,白白消失几天是何缘故。
“谁给你委屈受了?”莫长歌着一席华丽锦袍,缓步走出房间,一眼就看见院子里,一脸忧色的女人。
唇角一勾,走到她身旁:“说出来,本王替你做主。”
“白白它不知道去了哪里!”等一下,白灵儿灵光一闪,面露狐疑地盯着莫长歌。
白白一直很听话,不可能无缘无故失踪,而且,它很少提出要从空间里出来,比起在外边,它更喜欢守在田边,捍卫萝卜。
“该不会是你做了些什么吧。”白白的反常和他有关吗?
“怎会?”莫长歌眸光微闪,做无辜状。
论演技,白灵儿远不是他的对手,自然也没能看出他在撒谎。
“那白白到底跑哪儿去了?”她百思不得其解。
“兴许是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事物,在镇上玩疯了,忘了回来。”莫长歌的说词与红红一样,可心中,他却在暗暗估算着日子。
一来一回,再过一两日,它也该回来才是。
果不其然,第二天下午,在府衙外守卫的孤狼,头一个发现一身黄沙,还背着个包袱的熟悉身影。
“主子。”孤狼拎着白白,纵身越过院子,进入厢房,神色古怪地禀报道,“这只兔子是属下方才在门口发现的。”
莫长歌慢悠悠搁下茶盏,眼皮一抬,面上少有的出现一丝呆愣。
难怪孤狼的神情会这般古怪,任谁见着一只造型如此奇葩的兔子,都难做到无动于衷吧。
手指无力地抵住额心,他现在该想想,如何圆场。
白灵儿正在衙门四处寻找白白,忽然,脑中响起了红红的声音:“主人,白白回来了,它就在屋子里。”
“真的?”灵儿健步如飞返回厢房,顾不得有外人在场,一把将白白从孤狼手中夺过,紧紧抱在怀中,“莫名其妙失联几天,可担心死我了。”
“对不起啦,害主人你担心。”白白自责地说道,胖乎乎的爪子一遍又一遍拍打着灵儿的后背。
殊不知,这一幕对孤狼而言,是怎样的冲击。
一只背着包袱的兔子已经够奇怪了好么?现在,居然还会安慰人?
一定是他昨儿个没睡好,看错了。
孤狼自欺欺人的想着。
“咳。”莫长歌轻咳一声,朝灵儿使了个眼色,示意她先出去。
白灵儿从激动中回神,这才留意到孤狼,尴尬地冲他笑了一下,忙不迭抱着白白出门。
“她哪像王妃,分明是个没长大的孩子,成天逗兔子,也不怕遭人笑话。”莫长歌宠溺地叹道,一脸无奈。
孤狼顿悟,那只兔子是王妃所养?那它奇怪的样子,难道也是王妃干的好事?
如此说来,倒有几分道理,动物通人性,这只兔子若是王妃养的,当日出现在王府外,也说得通。
“此事莫要外传,有碍她的名声。”莫长歌叮嘱道,一番话更是坐实了孤狼的猜测。
“是,属下定守口如瓶。”
全然不知莫长歌已善后完毕的白灵儿,在后花园的角落里蹲下,一言不发地盯着白白。
“主人,你表这样看我啦。”白白在地上坐着,前爪搁在胸前,“我再也不敢离开主人了,你就原谅我这一回,好不好?”
“卖萌也没用,”这招对她无效,“说,这些东西是哪儿来的?你去过神族了?”
白灵儿指着脚边打开的包袱,包袱里装着不少东西,有写着灵泉毒经的书册,也有些泛黄的孤本,还有那颗她曾见过的圆形玉石。
白白扭了扭身体,求救的目光望向厢房。
二呆,救命啊!
“你看哪儿呢?”下巴被人硬生生掰了回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敢说谎骗我,你这辈子别想吃萝卜了。”
这话一出,白白立马大叫:“不要啊!没有萝卜,我会饿死的!”
“那就实话实说。”对付吃货这招最管用,百试百灵。
白灵儿有些小得意。
白白恹恹地耸搭下脑袋,瓮声瓮气地说:“是二呆说有事找我帮忙,我才会离开主人的。”
为了萝卜,它只能供出二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