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野子(1 / 1)

晚上六点,演唱会准时开幕。

伴随着聚光灯的亮起,师晴一身礼服,出现在了舞台上。

台下爆发出巨大的欢呼,无数粉丝的尖叫汇聚成的音浪似乎要冲破场馆的天花板。

“晚上好,谢谢大家来参加我的演唱会。”

面对观众,师晴微微笑着,先是鞠了一躬。

全场漆黑中,只有荧光棒和手机屏幕亮起的微光闪烁。

一眼望去,就像浩瀚银河中熠煜的繁星。

“晴姐!我爱你!”

“阿晴吻我!”

听着耳畔躁动不安的粉丝欢呼声,看着台上依然风华绝代的女子,庄晓梦是在微笑的。

尽管她还是有些嫌弃老妈的装嫩。

简单的寒暄过后,熟悉的钢琴前奏响起。

第一首就是她的经典曲目,《夕日》。

足以容纳五万多人的巨大场馆座无虚席,张袂成阴。

数万人的齐声大合唱,无与伦比的震撼。

很少听庄晓梦唱歌的公孙瑾,也听到了她在轻轻哼唱。

公孙瑾附和着唱了一段后就停了下来,专注着听身边的女孩唱歌。

她的声音轻轻的,柔柔的,像清冽的山泉,又像清晨拂过杨柳的风。

公孙瑾觉得很好听。

吉他手和贝斯手弹得很投入,尽管他们都是师晴的老朋友,跟着她一起举办了很多次演唱会。

但现在站台舞台上,还是会心潮澎湃。

钟苓子看着台上的师晴,托着腮,目光痴迷地听着她的演唱。

她想着,如果有一天,她也能像她这样,举办一场座无虚席的演唱会,那该多好啊。

“你说,以后,我也会像师晴前辈这样,有这么多歌迷来听我的演唱会吗?”

钟苓子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台上那让万众倾倒的女子,柔声问道。

“会的,我相信这一天不会太遥远。”

公孙瑾坚信着。

师晴接连唱了好几首歌,每一首都能引发台下的观众齐声合唱。

大家一起跟着节奏微微摇晃着身子,深情款款,用手打着拍子,歌声响遏行云。

“今天这里来了很多老朋友呢。”

又唱完一首歌之后,师晴靠近了舞台的边沿,一边和观众打招呼,握手,一边看向最前排的那些人。

有些是乐坛里被她照拂过的后背,有些是一起工作多年的同事,还有很多是曾经给予过她很多帮助的人。

“我看见了好多熟悉的面孔,我记得你们,好多次演唱会,你们都来过。”

师晴的目光飞快地在那些歌迷们脸上扫过,笑容和煦。

有粉丝上来送花,她欣然接受,并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坐在最前排的童晓瑜手里也捧着一束花,始终温柔地看着她,不言不语。

她是特意翘班来的,就为了听师晴的演唱会。

不论师晴在哪个城市开演唱会,她都会准时到场。

即便是在大洋彼岸的异国他乡,也不例外。

当然了,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個吉祥物在公司确实也挺闲。

“接下来的这首歌,是我本人非常喜欢的一首。”

“有一个小姑娘很漂亮,我想和她一起唱。”

“我想你们也会喜欢的。”

师晴说完,前奏的鼓点和电吉他响起,很清脆的鼓点,带着一丝慵懒。

前奏很快很华丽,台上的聚光灯也开始四散闪耀。

“开到荼靡!”

听众们一下子就听了出来,纷纷开始尖叫。

师晴朝着钟苓子走来,微笑着看着她,伸出了自己的手。

钟苓子左右看了看,激动得涨红了脸,有些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

师晴前辈,真是太照顾我了。

这是想要特意提携我一把。

让我在她的粉丝中留下一个好印象,增长我的人气。

我一定要好好表现,不辜负她的期望!

她这样想着,欣然伸出手,被师晴邀请登上了舞台。

看着台下热情的观众,钟苓子的精神变得高度亢奋。

她已经渐渐迷恋上了这种,在很多人面前表演的感觉。

“喔~是钟苓子!”

“苓子!我爱你!”

“我好喜欢你啊!”

一些认出了她的年轻歌迷们也开始欢呼尖叫。

有些年纪大些的听众倒是不认识她。

“这谁啊?”

“不知道,看他们的样子,应该是个新歌手吧。”

“这小姑娘挺漂亮的啊。”

钟苓子站在了师晴身旁,也接过了一个麦克风。

师晴挽着她的胳膊,很是亲昵。

钟苓子就跟在她的身旁,一边走,一边响应观众的欢呼,唱着自己的歌。

“有太多太多魔力,太多太多游戏,只是为了好奇!”

“还有什么值得歇斯底里,有什么东西,死心塌地~”

台下的欢呼声一浪更比一浪高,钟苓子也从一开始的拘谨慢慢变得大胆,放开了嗓子。

这首歌,师晴演绎得堪称完美,一点也不输于钟苓子那天的现场演出。

师晴时不时地看向台下的庄晓梦,俏皮地打着wink。

梦梦啊,老妈我都帮你到这里了,剩下的要靠你了。

庄晓梦看着台上唱得无比投入,有些忘乎所以的钟苓子,抑制不住脸上的笑容了。

她侧目看了看身旁的公孙瑾,抿了抿嘴唇,趁着周围没人注意,摄像头转向别处的时候,凑到了他的侧脸,吻了他。

台下一片昏暗,所有听众都沉浸在那如梦似幻的歌声里,公孙瑾也专注地听着。

忽然之间,一股淡淡的幽香钻入了他的鼻腔。

温润柔软的触感,在他的嘴唇上绵密地吻过。

是一股很甜的味道,伴随着黑暗中少女急促且紧张的呼吸,像是午夜中盛开的昙花。

“唔~”

庄晓梦舔了舔嘴唇,捧着发烫的脸颊,大脑变得混沌不清。

公孙瑾如梦初醒,突然回过神来。

台上恰好看到了这一幕的师晴,顿时眉开眼笑,开心地来回跺着jiojio。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突然想吻你。”

“明明没有月亮的。”

“也许,本就不是月亮惹的祸。”

庄晓梦伸手握住了他的手,声音被淹没在耳畔的喧嚣里。

“是你惹的。”

少女俏脸泛起桃红,如是说道。

就如他唱的那首歌。

“都是你的错,是你爱上我。”

公孙瑾没有否认,看着她主动牵过来的手,没有放开。

慢慢的,他选择了握紧她的手。

感受着他手心的温度,庄晓梦微微抬起头,眸中荡漾出清澈的涟漪。

默默关注着两人动向的师晴,开心得跟陀螺似的,恨不得在原地转上几圈。

唱完了《开到荼靡》,师晴也有些累了,表示自己想休息一首歌的时间。

就将舞台暂时留给了钟苓子,台下的观众们没有表示不满。

在演唱会的时候,邀请一些圈内的朋友上来客串也是很正常的事。

还有些前辈会借此给后辈一个表现的机会,作为提携。

而且钟苓子的这一首歌,已经将听众们的情绪调动起来了。

紧接着在台上响起的,是熟悉的钟声,还有辽辽远远的雨声。

正是钟苓子的出道歌曲,《约定》。

师晴一边细细聆听着她唱歌,一边悄悄观察着公孙瑾和庄晓梦两人的动向。

见庄晓梦终于开窍了,选择主动出击,她感到很是欣慰。

庄晓梦依靠在公孙瑾的肩上,静静安享着此刻的温存。

钟苓子在舞台上无比投入地唱着歌。

“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凝住眼泪才敢细看。”

“忘掉天地,只恐怕想不起自己。”

“仍未忘跟你约定,看满天黄叶远飞。”

这是师晴给她争取的表演机会,她可不能浪费。

若是表演得不佳,不仅影响自己的职业生涯,也会坏了师晴的口碑。

所以,她表演得格外认真,因而无暇他顾。

唱完了这两首歌之后,师晴又问她会不会唱自己的歌。

钟苓子连连点头,当即表示自己是师晴的忠实歌迷。

“您所有的歌,我都会唱呢。”

钟苓子一脸认真,傻乎乎地笑着。

师晴一听这话,就很开心,眼睛眯得跟月牙似的。

“那可太好了。”

她当即就搂着钟苓子的胳膊,远离了公孙瑾和庄晓梦的座次,往舞台另一边走。

一边走,一边和钟苓子合唱。

在听众眼里,这是师晴对后辈关爱的表现,没有半点不妥。

钟苓子也觉得自己跟着师晴一起合唱,是天大的机遇,可以给自己增长粉丝和热度。

庄晓梦则有了机会和公孙瑾单独相处。

大家都赢麻了!

到了舞台的另一边,看到了台下的林惜君。

师晴便对观众们说道:“各位,我又发现了一位唱歌很好听的小美女哦。”

说罢,便向林惜君伸出了手。

林惜君作为她的小迷妹,深感荣幸,也跟着一起上台,台下又响起阵阵欢呼。

作为原l·k的成员,她从一开始发展得最惨的边缘人,一下子咸鱼翻身,成了当今最火的女歌手之一。

而当初团内的c位,出道就大火的孟嘉然,如今已经成了综艺咖。

作为流量小花,一直无法转型,很快就要被市场淘汰。

对比两人如今的处境,不免令人唏嘘。

林惜君在接受采访时,也多次表示,是因为公孙瑾的欣赏,她才能改变命运。

一次演唱会,能听到好几个当红女歌手的表演。

现场的观众都觉得这张演唱会门票非常的划算,纷纷奔走相告。

没买到票的,都捶胸顿足,直呼可惜。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莪路上。”

“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师晴带着两人唱了千千阕歌,台下听过这首歌的都齐声合唱。

公孙瑾听着这首歌的合唱,不免想起了前世陈慧娴在红馆告别的演唱会。

公主陈慧娴穿着婚纱,说“各位,你们要保重,慧娴要走了”。

那场演唱会也如今夕这般,人声鼎沸。

如今听到那悠扬的吉他和小提琴,公孙瑾不免神情恍惚,眼眶泛起薄雾。

“都比不起今宵的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ah~因你今晚共我唱。”

庄晓梦抱着他的胳膊,也跟着合唱着。

“这是你的歌呢。”

她看着公孙瑾的眼睛,笑靥如花。

“嗯。”

公孙瑾微微颔首,也跟着哼唱起来。

唱完了《千千阕歌》,唱了《喜欢你》,还唱了《夕阳之歌》。

现场听众的热情愈发高涨,连坐在前排的辛霖也技痒,主动跟师晴说,自己也想上台唱两首。

师晴自然是非常欢迎的。

辛霖一站在台上,和师晴合唱,台下又是掌声雷动。

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一个多小时。

歌手们唱得酣畅淋漓,台下的听众们也很是享受。

互动环节结束,林惜君和钟苓子都各自回了自己的位置。

眼看着钟苓子要坐回公孙瑾的身旁,师晴嘴角又是一扬。

“啊,今天唱了好多我家小瑾的歌啊。”

“我有点想听我家小瑾唱歌了。”

师晴在舞台边沿坐了下来,似乎有些累了。

她在说起公孙瑾的时候,脸上的笑容总是格外的温柔,一脸宠溺。

“哦哦哦!”

“我们也想听。”

师晴看着热情的观众,托着腮,柔声问道:“大家想听小瑾唱歌吗?”

“想!”

现场的听众,尤其是女歌迷们,尖叫声响彻云霄。

刚刚回到公孙瑾的座位旁边,准备和他聊上两句。

师晴就将粉丝们的热情调动到了公孙瑾身上。

公孙瑾见状,只好站起身。

“你想听我唱哪一首歌?”

他看向庄晓梦。

庄晓梦捧着脸,不假思索地道:“你的眼神。”

这是公孙瑾第一次唱给她听的歌。

“好!”

公孙瑾微微一愣,然后点了点头,在歌迷们的掌声中上台。

钟苓子这时候才后知后觉,察觉到了有些不对劲。

她侧目看向庄晓梦,又看了看师晴。

秀眉紧蹙,在怀疑自己是不是中了计。

“我家小瑾今晚好看吗?”

师晴托着腮看向公孙瑾,一脸花痴状。

“好看!”

公孙瑾看向全场观众,先是笑着挥手,和大家问好。

“大家晚上好!”

这时候突然有比较皮的粉丝大声问道:“你吃了吗?”

“哈哈哈哈哈哈!”

台下顿时响起哄笑。

你吃了吗?

这是公孙瑾在直播间和观众互动的时候,经常会问的一句话。

“还没,我在想,等会是去吃火锅,还是吃烤肉。”

公孙瑾笑着回应。

很快,又有女粉们冲上来为他献花。

“师晴前辈,这些花本来是打算送给你的,但是我太喜欢小瑾了。对不起!”

“我也是!”

“对不起,我果然还是更爱小瑾!”

听到这些女粉丝们的发言,师晴嘟着嘴,一脸吃醋的样子,佯装生气地看了她们一眼。

“小瑾,我超喜欢你的歌,你的每一首歌我都有听。我可以和你拥抱吗?”

一个年轻的漂亮女孩站在公孙瑾面前,声音羞怯,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

公孙瑾只是浅浅笑着,张开了胳膊。

那女孩很是激动,上去抱了公孙瑾。

其他女粉丝们也不乐意了,也想上台和他拥抱。

师晴却是不满意了,柔声说道:“没完了是吧?你们再这样,我就要吃醋了嗷!”

歌迷们抱完了公孙瑾,这才纷纷笑着退场。

“这家伙还真是招女孩子喜欢。”

钟苓子小声嘀咕着,略微有了些醋意。

庄晓梦淡淡地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舞台交给了公孙瑾,公孙瑾唱了《月亮惹的祸》,唱了《似是故人来》,最后看着台下的庄晓梦,又对着观众们说道:“有一首歌,我一直没有录。”

“今天,想唱给台下的女孩子听。”

说完,他润了润嗓子,轻声唱了起来。

“像一阵雨洒落我心底,那感觉如此神秘。”

“我不禁抬起头看着你,而你不露痕迹。”

经常唱给庄晓梦听的《你的眼神》,没有和声,没有伴奏。

他的歌声响起的时候,台下的听众都很默契地保持了安静。

偌大的场馆里,就只有少年的清唱。

像是在说给某个女孩子的情话。

庄晓梦静静地聆听着,目光渐渐变得迷离。

唱完《你的眼神》后,公孙瑾放下麦克风,说道:“这首歌不会录,只会唱给,某个喜欢听我唱歌的女孩子听。”

“她想听,我就给她唱。”

歌迷们又集体欢呼,高声喊着他的名字。

庄晓梦听着,情不自禁地傻笑起来。

钟苓子闻言,却是撅着嘴不开心了。

演唱会慢慢的接近尾声,观众们都很是不舍。

今晚的每一首歌都很好听,歌手的演绎都非常精彩。

师晴和歌迷们的互动也很有爱。

“各位,今晚最后的一首歌,我想唱给我的女儿听。”

“她和在坐的很多歌迷一样,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

“今晚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就坐在台下。”

说到这里,师晴开心地笑了起来,言语间有些骄傲。

“作为妈妈,我也想为她唱一首歌。”

“在我忙着工作的那些年,总是没有时间陪伴她,忽视了她的成长。”

师晴说着,身后的荧幕突然亮起,浮现出一些旧照片。

照片里,年轻的她怀抱着一个婴儿。

随着照片的不断翻动,画面中的婴儿慢慢长大。

从咿呀学语到蹒跚学步,再变得亭亭玉立。

最后的画面,定格在了庄晓梦十七岁的那一天。

正直花季的少女,宛如出水芙蓉般清丽。

“这就是我家梦梦,是不是很漂亮?”

师晴说着,看向台下的庄晓梦,声音带着些许撒娇的味道。

“是!”

歌迷们齐声应和。

台下的林辉和易凯蒂看着屏幕中庄晓梦的照片,纷纷睁大了眼睛,一脸错愕。

“最后的这首歌,是我专门写给她的。”

“也是作为一个家长,想要写给孩子的一封信。”

师晴温柔地注视着台下的女儿。

伴奏响起,她浅浅唱了起来,声音很轻,像一首摇篮曲,唱给不愿睡去的孩子。

感情并不浓烈,却就是能触动人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当初听她歌的歌迷们,都已经为人父母,有了自己的孩子,会面临孩子长大的叛逆。

甚至孩子已经长大,即将步入社会变成大人。

此刻听着她为自己的孩子唱歌,也深有感触。

镜头慢慢地转向了庄晓梦,这个骄傲的女孩子,眼角有微光闪烁着。

“真是肉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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