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环球旅行家苏小宝儿 > 10. 弦月初上,你是我心中白月光

10. 弦月初上,你是我心中白月光(1 / 1)

这女人不是一般的白。

陈煦阳知道有一种女人的皮肤叫冷白皮。

就是那种白嫩的显然比作为黄种人的普遍颜色要再白出三个高度。

兴许古人所说的肤如凝脂都无法描绘出眼前这个女人有多白。

所谓,密雪未知肤白,夜寒已觉香清,便是这个感觉了。

这种高级的肤色就是白到发冷的色调的皮肤,所谓万中无一冷白皮不仅看起来减龄而且穿什么都好看。

当然,眼前这个姑娘抛开肤色不谈,这份独特的气质就让人思绪万千。

陈煦阳认真的看了一眼,一秒钟。

这一刹那的感觉,大概就是站在这洱海边,眺望到了一整个彩云之南。

陈煦阳这样的感觉是有原因的。

女人的身上有着浓郁的来自大城市的最精英那一类人的气息。

而相反的,陈煦阳一直以来都是站立在相对应的另一面。

他是自由的,是流浪的,是酒吧的歌手,是为了梦想不断坚持的。

或许有些渺小,但是他们从不是一类人。

陈煦阳有一种什么感觉呢?

小时候看的泰坦尼克号。

社会最底层的流浪画家杰克在远洋巨轮上邂逅了顶级贵族白富美露丝。

他们的邂逅和爱情始于开船,终于沉船。

或许伟大,轰轰烈烈,但是仅仅能那么一刹那。

男人么,遇到美女还是喜欢在内心规划一下未来的。

不可否认,近距离的接触,让陈煦阳感觉到这是自己人生二十五年,遇到的最美丽最动人的姑娘。

甚至于比电视上所有的明星都要漂亮。

平时的现实生活中,陈煦阳只能承认,这是自己几乎没有任何机会能接触到的姑娘。

所以现在的陈煦阳就有一串的话堵在口中。

他想打个招呼,却不知道如何开口。

陈煦阳也算是泡在酒馆经历无数的男人。

靠着生的好看的面容也获得无数女孩的喜欢。

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神。

这眼前的女人,无疑已经成为了陈煦阳所认知的女神。

陈煦阳叹口气,抬起头又看了一眼。

她安然的坐在那里,似乎是一个只属于她的小世界。

让陈煦阳只能远视,而心中生不起任何亵渎的想法。

但是,此刻,她距离自己真的很近。

陈煦阳第一次有一种冲动,那就是认识眼前这个女人,独处的两个人。

会不会有一些新的交集,陈煦阳说一些自己的幽默话,让这个立在云端之上的女人走下来,然后和自己混在一起。

嗯,就是认识就好。

女人此刻低着头摆弄着手机,似乎丝毫没察觉到坐在一旁的陈煦阳的注视。

当然,大概率是这些年她已经习惯了周围人的目光。

她感受不到任何炙热。

陈煦阳无数次鼓起勇气,想要张开嘴巴。

但是又无数次摇了摇头。

只怕话说出口会更尴尬吧?

人与人的第一印象是最永恒难忘的。

第一印象失败了,也便没有后续了。

此刻的陈煦阳只感觉口干,不停的一口接一口的喝着柠檬水。

很快,水杯见底了。

这么些年,这还是第一次陈煦阳如此强烈的想认识一个姑娘。

就像那些年,在酒吧驻唱,每当陈煦阳抱着吉他走下舞台的时候,无数的姑娘都想邀请陈煦阳喝一杯,而陈煦阳总是微笑拒绝。

此刻身份互换,陈煦阳也有了这么一天。

再一次举杯的时候,陈煦阳发现杯中已经没有一滴水了。

而此刻刚好女人的咖啡到了。

不加奶不加糖,美式。

很苦,很酷。

举起咖啡的时候,女人恰如其分的看到了对面的陈煦阳。

陈煦阳尴尬的放下水杯。

被女人的看过来的一眼弄得有些不知所措。

陈煦阳下意识放下水杯,赶紧背起吉他和非洲鼓,拎着行李箱逃离了现场。

深呼吸,深呼吸。

也不知走了多远,总算让自己平静了一点。

该死,哪怕开口试一试啊!

陈煦阳叹口气,不过却也异常兴奋。

果然林总和自己说的没错,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

这走上万里路,遇到的人还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之前还被向夜葵说自己不爱好美女。

不是的,不是的。

陈煦阳是真的没遇到这般极品的女人啊。

……

等风小栈。

在双廊的夜景中又逛了一圈,陈煦阳找了一家双廊的客栈,准备住下。

今夜先入睡这里。

选择这家客栈没有别的原因,之前陈煦阳看了一部电视剧,故事就发生在这同名的小院内。

或许是缘分吧,陈煦阳选择住在这里。

“你好先生,请扫一下这个二维码,帮忙登记一下入住信息。”

陈旭阳点了点头,随后开始伸手掏兜。

嗯?

嗯!

嗯……

手机呢?

丢了?

丢哪了?

不会吧,不会吧?

难道是刚才离开的时候着急忘记了拿手机。

好像是的,手机应该放在那圆圆的桌子上。

我去特喵的!

……

弦月咖啡馆。

是双廊的一家很老的咖啡店了。

咖啡馆的门口有一个能放置四张小圆桌的空地。

每当双廊的夜晚来临,坐在这个位置刚好能够看到洱海之月。

美的不行。

洱海月是彩云之南四大美景之一。

而这里则是欣赏洱海月最佳的地点之一。

此刻,在靠近洱海之畔的一张圆桌旁。

许初弦正一边喝着美式,一边看了看自己如牛奶般白皙的手臂上的一块价值不菲的精致手表。

还有一段空闲的时间,许初弦可以安静的享受一阵独处的咖啡时光。

这样的时间对于自己而言,真的挺少的。

许初弦的目光从手表上移到了手臂上的一小块淤青。

微微的皱了皱眉头。

似乎也只有皱眉的时候才能让岁月在许初弦的精致脸庞上露出痕迹。

这又是什么时候弄的?

自己这该死的冷白皮,虽然好看,但是同样每次不小心碰到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会淤青的非常明显。

许初弦喜欢夜晚,更喜欢在夜景中安静的欣赏月光。

她出生的时候就是晚上,弦月高挂夜空,父亲开心的抬着头看着天空,给自己留下了陪伴自己多年的名字。

许初弦。

初弦的月亮在初七初八左右,月亮像弯弓一样。

大概父亲希望自己的人生总是微笑着的,像初弦的月亮。

不过许初弦也不知道自己有多久不笑了。

大概,很多年了吧。

“宇宙的有趣我才不在意/我在意的是你牵我的手而我乱跳的心/宇宙的有趣我才不在意/我在意的是你想跟着我去月球谈心……”

突然的,许初弦的思绪被耳旁的歌声叨扰。

是谁的电话响了?

许初弦微微发呆的看着自己眼前桌面上的手机正在闪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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